曼德维尔“私人恶是公共利益”的思考_人性论文

曼德维尔“私人恶是公共利益”的思考_人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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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维尔作为18世纪道德哲学的主要贡献者之一向人们揭示了在强制性的行为限制中,个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可能会推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但18世纪的西欧思想界却充斥着对他的各种批判,甚至于人身攻击,这些批判和攻击都源于对他的主要著作《蜜蜂的寓言》中所提出的观点。在曼德维尔看来,如果从道德的角度看,受自利驱策的商业社会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为基础而建立起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纯粹是一种“浪漫的奇想”。这就是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从此,曼德维尔这一观点——“私人恶德即公众利益”便成了人类经济活动和经济实践中无法挣脱的疆梦。如何看待“曼德维尔悖论”?他的见解与我们时代有什么关系?笔者试图结合当代社会现实作些思考。

一 曼德维尔“私恶即公利”观的主要内容

1.“私恶即公利”命题的人性预设

曼德维尔认为:“人既是一种精明的动物,亦是一种格外自私而顽固的动物。”[1]人类行为的所有动机都发端于利己心,一切利他的或仁爱的德行,实际上只是想获得他人的赞美和避免受到谴责,因而只是利己主义的伪装。他说:“所有的人皆羞于其心中感到的许多弱点,便竭力彼此掩藏他们自己,掩藏其丑陋的裸体,用和善及关心公众利益的华丽长袍,将自己的真正动机掩盖起来。他们想遮掩自己龌龊的欲求,遮掩自己畸形的欲望。同时,他们心中却很清楚:他们非常热衷于那些为他们所珍爱的奢欲,他们没有能力公开踏上通向美德的艰辛崎岖之路。”[1]而所谓的美德、道德,在曼德维尔看来,不过是立法者及其他智者为建立社会而殚精竭虑,奋力以求而制造出来的一种东西:“道德美德皆为逢迎骄傲的政治产物。”[1]

曼德维尔认为,道德的发端是由巧妙的政治所创制,它能使人互相利用,又易于驾驭,它能使野心家极容易而又极安全地从大家那里获取更多的利益,并且统治他们的大多数人。所谓的美德,其性质不过是一种“想象的奖励”。由于自私是人的天性,并且这种天性极端的根深蒂固,立法者及其他智者是不大可能靠说服来使得人们对抗自己的天然性向,更不大可能使人们将他人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因此,他们便不得不发明一种想象的奖励,作为一种通用的替代品,用于奖励一切场合下的克己所造成的麻烦。曼德维尔将人性自私论推到了极端,并认为虽然人人都出于利己心行事,但现实社会却恰恰是在这一基础上得以维持和发展的。

2.人的利己心和社会繁荣

曼德维尔认为,个人对自身利益和幸福的追求,是导致社会繁荣的真实原因。人类的恶德是使人类成为社会性动物的主要根源,是一切贸易及各行各业的坚实基础,是一切艺术和科学的真正起源。人类的各种行业都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各种需要。人的需要、贪婪、嫉妒、野心、好色等恶性,都是使人奋起的真正原因,而人的善良、知足和节俭,却会使一切停滞而平静,纯粹的美德无法使国家变得繁荣昌盛。曼德维尔甚至断言:“一旦恶德不复存在,社会即使不马上解体,亦必定会变得一团糟。”[1]在曼德维尔看来,如果没有人的利己心和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行为,要想建成一个繁荣的社会,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

3.有序的社会制度结构是保证“私恶”转化为“公利”的关键

曼德维尔强调,要实现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恶德”与“公众利益”这两者之间的和谐统一,需要政府适当地发挥作用。“私人的恶德经过老练政治家的妥善管理,可能被转变为公众的利益。”[1]不过这种作用必须是双重的:既要激发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热情,又要能扼制住个人的这类行为转化为犯罪。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中,他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观点就是:不是人之善,而是制度使得坏人也可为大众的福祉服务。

二 曼德维尔“私恶即公利”观的启示

1.合理范围内的自利将会增进整个社会的财富和繁荣

这一点已在“商业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确证。曼德维尔“私恶即公利”的命题是亚当·斯密从人类利己主义本能演绎出整个经济理论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正如斯密所写道的:“别的动物,一达到壮年期,几乎全都能独立,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但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2]斯密还举例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2]

有必要指出的是:曼德维尔对“私恶”的肯定是否在一种合理的范围内,这需要我们分别加以考察。他并不认为一切恶都是公众利益之源。他强调:“没有恶德,任何社会皆无法变得富强,皆无法获得现世最大的光荣,这并不是说我要人们去做恶妄为。”[1]他还说:“美德应受鼓励,恶德应遭反对,法律必被遵守,违法当受惩罚。”[1]但他所赞美的“私恶”中确实又有一些真正的恶德(“童叟无欺会毁灭买卖交易”即属于此类),所以,曼德维尔的这一命题必须严格地限定在合理利己的范围内。换句话说,任何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应符合经济活动中的既定规则。这些规则是由社会或政府在逐渐发展的经济活动中形成或制定的,适用于任何参加到经济活动中的个体。在这一点上,曼德维尔的“私恶即公利”命题必须有一个严格的限定,否则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2.有序的社会制度结构是确保自利和公益结合的关键,是实现公平和效率结合的保障

曼德维尔认为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是:帮助人们形成一种能释放出公民的所有生产性能量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结构包括:使财产得到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让所有的人都享有平等的优惠,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违反法律,但允许每个人自由思考。制度还必须对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施以某些限制,必须形成一种能有效抑制个人利益至上的规定。本能总是使人以自己为中心来看待一切东西,并促使他对他可以触及的每一种东西都提出要求。因此,必须形成一种既能促进又会合理引导利己冲动的制度,才能使个人在经济生活中由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产生出促进公众利益的结果。曼德维尔的这一深刻思想对建设有序公正的市场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对制度的探讨和研究已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确立什么样的制度以及如何实践这些制度或许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制度的公正比个体的善更重要、更基本,好的制度会使坏人也可为大众的福祉服务,坏的制度会使好人也变坏,使人性中恶的倾向泛滥成灾。

三 对曼德维尔“私恶即公利”观的深层思考

在曼德维尔的著作中,我们看到商业社会或者说自利的经济人已把个人生活分割成不同碎片,在不同的生活阶段用不同的道德作要求。即他们在经济学中依自利而行事,充当公民角色时按照公众利益行事,而作为道德的主体又要根据更普遍的美德要求行事。这样看来,生活整体的德性已没有践行的余地。然而,作为整体的善仍是人生向往的终极价值,作为精神的永恒目标,它“使我们能够克服我们所遭遇的伤害、危险、诱惑和涣散,从而在对相关类型的善的追求中支撑我们,并且还将把不断增长的自我认识和对善的认识充实我们”[3]。如何避免现代社会带来的道德危机进一步演化加深,已成为摆在一切关注人类命运和人类终极价值的人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在曼德维尔看来,人性是极端自私的,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得自我利益。如:律师们的艺术是在人们之间制造纠纷,他们对待法律,就像盗贼行窃前那样审视店铺,为的是找到可利用的漏洞,为他们的罪恶目的辩护;医生们轻视病人的生命,只是盯着荣誉和财富;商人们在市场上总是想卖掉搀假的货物。在对人性的看法上,曼德维尔无疑走向了极端,因为人性是具有两重性的,既有为恶的倾向,也有向善的可能。根据当代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的观点:人们在实践中所获利益有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的区分,所谓外在利益就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们通过任何一种形式的实践(并非某种特定实践)可获得的权势、地位或金钱;所谓内在利益,是人们在追求某种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它是某种实践本身内在具有的利益。如:在绘画生活中,画家一方面可以得到外在利益,即名声、地位和权势;另一方面可获得两种内在利益,即产品的卓越和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艺术家所发现的一种生活的意义。没有德性,实践只是获得外在利益的“诡计”而已。麦金太尔把现代大多数人的实践活动,看作是并不能获得内在利益的活动。从中国儒家的观点来看,德性应是人的生命本身所内含和追求的品性,人的生命层次就是在修养德性的过程中得以提升的。生命的价值应在德性的开显和弘扬中突现出来,曼德维尔的理论无法解决这一矛盾,其最终结果只会把人的价值降低到毫无尊严的物的程度。“人性”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定性”而言,体现人之本质的不是人的自然属性,即“口、腹、耳、目”之欲,而是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作为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特质。不能体现和顺应人的社会属性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会造成人性扭曲和异化的社会。

对经济活动深层思考的结果告诉我们:经济活动不是纯粹为了获得利润,作为现代社会人类的一种主要形式的实践行为,更多的应包含人类的价值评价,还包括生活的意义、人是目的及社会更趋公正、美好。经济活动、经济发展同样是为了人类更美好的生活。经济行为中内蕴着价值评价,所以,强调自利是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但一味宣扬“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论调并不是一件好事。

过于膨胀的自利心和个人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已经给现代社会和人类文明带来了种种恶果。如:人文精神失落、孤独感、恐惧感、无根感、对未来的极端不确定性、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缺失、日益严重的道德失范等等。因此,对曼德维尔“私恶即公利”观的思考使我们认识到:当务之急,是使人的自私心保持在一个应有的限度之内,并确保有序公正的社会制度得到普遍遵守。这是现代社会所有关心人类未来的有识之士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在个人和他人之间,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我们必须寻找到一个适当的结合点,并使二者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唯其如此,人类才有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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