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赵春霞

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赵春霞

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 276600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承发包方式主要采用工程招标发包。在长期的工程招标发包的实践中,我国工程招投标逐步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了建设领域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促进了建筑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所必需的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是衡量投标文件优劣评标定标的基本依据;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标的成败,关系到招标人能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有效的择优选择中标人;关系到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效益目标的实现与否。招标文件是项目招标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好招标文件在项目招标中至关重要,必须加强认识。

关键词:招标文件编制;问题;对策

引言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市场行为。招标的目的就是为需求服务。

1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1招标文件内容错漏、前后矛盾

部分招标文件在编制时没有理清逻辑关系,用词不够准确,导致双方引发歧义,引起了异议或投诉。一些招标文件编制人员还不具备全面、系统地把握招标投标整个过程各环节活动的整体协调控制能力,其编制的招标文件多为东拼西凑,相互复制黏贴而成的,导致了一些重要的审查因素在招标文件中错漏、前后矛盾,如:招标文件中还出现已经招标结束项目的信息;关键节点的工期总数超过了项目的总工期;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不一致;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与评审的标准互相矛盾等问题。

1.2标办法设置不合理

评标办法和标准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章节,评标过程也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评标办法的设置对于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国家、社会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招标工作质量保证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评标办法应合法、合规且具有针对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一是评标方法选择不规范。部分招标文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评标办法,而是为获取一定的利益违规乱纪,本应选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却用了“综合评估法”,这样就可以在评分标准上设置特殊条件以达到让某投标人中标的目的。二是评审标准方面设置不当。评审标准指明了评标方向、解决评标应当怎么评的问题。部分招标文件对于如何审查的标准模糊不清,生搬硬套,条款设置不合理。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技术部分的评审标准硬套在装饰装修设计项目上,究其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编制人对招标项目的特征、需求定位把握不好,实际条款设置标准偏离了项目的特征,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甚至出现招标失败现象。三是评审因素和评标分值设定方面。评审因素设定指的是评标想要评什么,以什么作为评标的重心。但是许多招标文件中存在随意设定评审因素,没有秉承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导致择优评标的目的难以实现。在分值上也是盲目设定,针对部分投标人有意提升分值比重,对审查关键点的分值却设定很低,这就在投标人之间产生了区别对待,对其中某些投标人产生有利的中标条件。

2招标文件编制优化对策

2.1强化招标代理单位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护国招投标法》规定建设项目招标的组织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招标人能够独立组织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并评标定标的可以自行招标;另一种是委托代理公司招标,目前大多数均采用第二种委托代理公司组织招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随着招投标的全面铺开,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咨询公司队伍规模也日益庞大,满足了招标代理服务的需求,但队伍的质量则良莠不齐,规范代理公司代理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日益提上日程。作为智力型咨询服务公司更应该强化管理,强化分两个部分,一是强化单位市场准入制度,而不是放之不管;二是强化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招标文件的编制好坏决定于被委托单位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同时也决定于编制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招标文件的编制绝不是简单的文档处理,编制人员应该是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建筑经济知识等知识,并能将之应用于招标实践的综合性应用型的执业人才。而目前有的招标代理公司中却配备不足,有的为了节约成本聘用的人员达不到要求。因此强化代理公司的管理应该加强,而不是放开。

2.2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无疑需要对招标文件编制进行监管,

例如《招标投标法》第51条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这样的禁止性规定,大多是出现在招标文件中的,自然会产生对招标文件的监管。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监管,有以下三点必须明确:第一,并非所有的监管都意味着监管部门可以阻止民事行为的进行。只有行政许可事项才能成为阻止民事行为的理由。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管,有很多属于事后监管,例如行政处罚,一定要违法行为发生后才可以进行,严格地讲,也属于事后监管,备案制度一般也认为是事后监管,备案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第三,监管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因为不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监管部门理论上不能主动发现招标文件违法之处,因此需要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后,监管部门才能进行处理。如果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了,此时再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严重违法,例如属于中标无效的情形的,监管部门的处理,只能确认中标结果无效,而不是直接要求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2.3合理设置评标办法

编制招标文件时,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特征,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对于招标项目规模小、施工内容少、涉及施工技术简单的,则应当采用“简易评标法”;若招标项目规模大、施工过程复杂、工程量大、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较高的则可以选择“综合评估法”。对评审标准的设置应与招标项目的特征及需求定位相适应,评标定标的方式具有可实施性,明确评标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不应出现模糊的标准。评标的因素和分值应确保设置的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给予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4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为了更好的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能力的提高,我国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和体系也会发生变革。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日新月异快速发展、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会产生。这就要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该持续学习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法,具备知识基础了才能编制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才能更好的做好招标咨询服务工作。因此对于招标从业人员应该进行网上或网下的指导培训与考核制度。

结语

通过对招标文件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为规范招投标、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将发挥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栋.加强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的思考[J].住宅与房地产,2017(23):148.

[2]张智宏.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的探讨[J].煤炭工程,2013(06):139-140.

[3]刘二飞.公路工程施工投标预算编制及报价研究[J].价值工程,2019,38(31):77-78.

论文作者:赵春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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