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开放30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少数民族论文,改革开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现代化建设的序幕。此后,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主旋律。这使当时濒临崩溃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不仅获得新生,而且不断革新和发展,取得举世公认的显著成就。显然,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回顾这一伟大进程,展示巨大成就,总结成功经验,必将有助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在新时期谱写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背景:改革开放前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危急困境。
要切实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其开启的改革开放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意义,就必须弄清当时的有关背景,尤其是改革开放前夕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遭受“左”倾思想的严重影响。
首先应指出的是,现代意义上的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较为年轻,基本上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发展起来的。1950年,占全国总面积64%的少数民族地区,仅有高等学校4所,占当时全国高等学校总数的2%;1950年,普通高等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仅1285人,占学生总数的0.93%;1952年,普通高等学校中,少数民族教师为623人,占教师总数的1.85%;在55个少数民族中,将近50%的民族没有自己的大学生。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总体上较为薄弱。这突出表现在,民族院校学科门类不全,办学条件也极简陋,培养目标也是以各民族党政干部为主,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都还较低。
十年“文革”,给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造成了很大危害。当时以“民族问题已不存在”,“民族院校已完成历史使命”,民族院校是“封、资、修的大染缸”等为借口,10所民族学院中有8所先后被撤销或停办,各校的校舍、图书和资料、教学器材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许多教职员工横遭迫害。这导致民族院校10年中少培养人才4万人左右。
由于种种“左”倾思潮否定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基础本来就薄弱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在改革开放前夕,实际上已经处于生死存亡的境地。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之后,“两个凡是”错误方针又牢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严重阻碍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
二、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迅速恢复发展。
正当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处于生死存亡之际,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1978年12月,党中央通过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了“左”倾错误思想和“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明确提出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这次会议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深刻地阐明了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迅速推动了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首先是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1982年,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明确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
改革开放之初,教育就受到高度的重视。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实现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是教育。因此,教育领域得以比较迅速地拨乱反正,与高等教育较为相关的是恢复高考制度、学位制度和学术专业职称制度等措施。在此基础上,1983年邓小平提出了教育要实行“三个面向”的指导方针,使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新气象。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了教育领域向更深层次的改革发展。同时,先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使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规律,克服了教育改革、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长期脱节的弊端。
在上述形势下,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全面恢复,规模不断扩大,并得到快速发展。到1984年,不仅原来的10所民族学院已全部恢复,而且新筹建2所,使全国民族学院增加到12所。许多原来被撤销、停办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高校和普通高校先后恢复或改建,并新建了一批院校。这使得全国民族自治地区高校从1978年的56所发展到1986年的97所。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吉林等一些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也都有很大的发展。
同时,为了弥补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的资源局限,国家开始在内地普通高校中采取专门的新举措,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从1980年开始,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师大、大连理工大学等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1989年以后,国务院22个部委50余所高校还专门为新疆和西藏举办民族班,并实施内地高校支援边疆高校的协作计划。此外,为支持尚不具备进入大学本科专业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补习,1984年原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对有关民族预科班的教学和管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在该时期,随着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相应的改革,短时间内得到实质性的发展。较为突出的是民族院校进一步正规化,学科专业建设尤为显著。1978年,9所民族学院设文、理、农、医、艺术5个科类的普通本科专业26种58个。其学科门类、专业数已达到并超过“文革”前民族学院的科类专业设置数。1979年11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民族院校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方针的报告》,该报告要求大力培养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民族院校被正式定位于正规化高等院校,开始成为综合性院校。1985年9月,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民族院校1986年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族院校坚持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民族院校的办学目标逐步从过去侧重培养政治干部转变为大力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这一年,全国民族学院本科专业已达到42种99个,涉及文、理、政法、财经、农林、医药、艺术、体育等8个学科门类,新设的本科专业41个,新设民族学科博士学位专业2个,文理科类硕士学位专业14个。到1988年全国已有13所民族院校,在校生达两万余人,并开始了研究生教育。
三、20世纪90年代初到2002年:不懈探索,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大力推进改革开放。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排除了干扰,将中国改革开放再次推向高潮。这期间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成就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200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正式签订,使我国经济发展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三是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缩小东西部的差距。
这些战略措施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具有特别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促进了民族地区政府转变职能,管理体制上进一步改革,而且少数民族群众千百年来的经济观念进一步得以革新。西部大开发同时也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这是因为西部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占全国民族自治地区总面积的96.6%。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因此,西部大开发迅速成为我们党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重大举措。加入WTO则是开放从发达地区发展为覆盖全国,尤其是明显地扩展至民族地区。同时针对国内外民族问题新形势,中央在这期间先后召开了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尤其是在1999年9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不仅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政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总结,而且首次系统、明确地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5项主要任务。
党的十四大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并全面提出了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改革的目标,尤其是提出了对高等教育有重大影响的“211工程”计划。正是这些改革举措,调动了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和家庭的多种资源,为高等学校扩招,在短期内使高校在校生增加两倍提供了体制和资源支持。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培养创新能力。同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快了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因此,这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在量上迅速实现大众化,并在质上更明确地追赶世界先进水平。
在上述形势下,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其一,扩大办学规模。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抓住国家高等教育开始大发展的机遇,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招生规模。1998年,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共有高校94所,在校生22.13万人,专任教师3.01万人;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共有少数民族在校生22.63万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2.32万人。到2003年,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共有普通高校116所,在校生56.7万人,专任教师4.22万人;全国普通高校共有少数民族在校生69.76万人,占到全国高等学校在校生的6.55%,少数民族专任教师3.63万人,占全国高等院校专任教师的5.01%。
其二,调整层次结构。长期以来,民族高等教育存在着层次上不完整、不合理的缺陷。经过积极的层次调整,专科教育有了较快发展。1993年民族地区专科高校达到43所。研究生教育发展尤为显著。由于国家“211工程”纳入了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新疆大学和延边大学等高校,西部有关省区高校有博士点59个,硕士点640个,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5所,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及科研机构53所。
其三,调整学科门类结构,努力向多科型方向发展,增强办学的适应性。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在学科专业建设上,长期重文科轻理科,重基础学科轻应用学科,重传统学科轻交叉学科,因而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求不相适应。在这一时期,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民族高等院校较大幅度地调整了本专科的专业结构。仅国家民委直属的6所民族院校就新设专业48个,这使民族院校设专业达81种,185个。新增专业注意突出民族特点,注意加强理工科、财经类专业建设。
其四,民族特色更加鲜明。这一时期,已有的民族学科专业得到更新和完善,新增设的民族学科,特别是应用性强的民族学科专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民族学院和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先后开设了近20个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学专业。新设立的民族学科有民族经济、民族贸易、民族旅游、民族法学、民族教育、民族医药、民族建筑、民族乐器、民族工艺美术、民族体育等专业。民族学科中的民族学、蒙古族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全国有民族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45个。同时,民族院校进一步成为开展民族语言、双语教学的重要基地,加强了有关专业教材的建设。
其五,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九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第十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第七条)。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第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第九条)。
四、2002年至今:实现历史性跨越,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以来,尤其是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作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部署;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阐述和大力实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着力促进地区间、城乡间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此形势下,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改革开放迅速进入新阶段。
在民族工作方面,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继承和发扬我们党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了党的民族理论的第四次飞跃,切实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和措施。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200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第一个决定,加快发展是文件的重点内容,实现了党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第一,一系列重大决策和举措推动了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央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根据此精神,200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高考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联合颁布《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在此基础上,2005年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同年,教育部还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这使得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能够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为民族团结、国家安全服务。
第二,民族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得到显著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两次作出决定,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因此,随着民族地区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断增多,使得西部地区地级高职院校由2000年的103所迅速增加到2007年的212所。
第三,出台一系列新举措,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使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进一步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教育部召开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通过“教学名师奖”表彰活动、“国家精品课程”、实验示范中心、“万种新教材”、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大学英语改革等,积极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这使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强化了人才培养工作在高等学校的中心地位,深化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保证了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参评学校都较好地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评估。
第四,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了一定比例,影响了学业的顺利完成。因此,中央特别关注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资助制度的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着力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致力于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
第五,由于各级政府在增加财政投入,尤其是随着体制改革的加速,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乘势而上,采取筹资、融资等措施,克服了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资源短缺问题。例如,中南民族大学在国拨经费只有1500万的情况下,自筹经费1.2亿,完成了4万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西南民族大学自筹资金完成了1000亩、总计16万平方米新校区的建设。
第六,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大开放力度,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进一步走向国际化。目前,各民族院校的对外交流,已从过去主要接待国外学者与友好人士参观访问、教师出国进修、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方式,发展为建立国际性的校际关系,进行双向交流,共同开发课程,联合培养学生,共同在民族地区开展国际合作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这类措施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和对外开放的步伐,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此外,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信息化、科技兴农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总之,到该时期,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在发展上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在改革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维吾尔、回、朝鲜、纳西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五、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宝贵经验。
综上所述,完全可以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以新生,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则使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成就。在这30年的发展历程中,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各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其一,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30年的历史表明,这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尽管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还不成熟、不完善,距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还存在相当的差距。这不是改革方向出了问题。恰恰相反,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改革不到位、措施不完善造成的,这些问题只有依靠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才能够解决。新时期仍然会产生新问题和新矛盾,因此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地改革与创新。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其二,在改革开放的方向上,坚持党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站稳脚跟,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内经济风险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严峻考验,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之所以要特别重视坚持党的领导,还因为它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民族性、地域性和特殊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还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国家观的教育。
其三,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实事求是,始终重视民族特色。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再次表明,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国情,民族地区在自然条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更有其鲜明特点。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因此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无论是在制订学校发展战略和探索制度创新,还是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中,都要坚持其民族特色,办学理念一定要鲜明体现民族高等教育特点,一定要从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实际出发,要立足于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其四,在改革开放的着力点上,必须重视质量问题。要使少数民族学生不仅“进得来”,而且“学得好”。那种片面地强调所谓“特殊性”而降低质量的做法是有害的。民族特色必须以可靠的质量为基础。当然,对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不能机械地搞“一刀切”。
其五,在改革开放策略上,要坚持自主发展与重点扶持相结合。30年的历史表明,自主发展是民族教育发展的内在条件,是实现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缺少这种内在条件,民族教育发展便失掉了主动性和创造性,失掉了实现发展的目标和内在动力,也就失掉了民族教育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民族教育特别是民族高等教育的启主发展,重点是要对自己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方向作出战略选择。同时也应看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较为年轻,目前大多数西部民族地区高校在生源、师资和办学经费等方面面临着挑战,综合办学水平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因此,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其六,在改革开放的目标上,要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问题。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公平问题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中始终需要高度关注。在改革开放新阶段,利益格局日益受到关注,这个问题必须进一步切实解决。
其七,在改革开放的进度上,力求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改革开放后的实践证明,民族教育是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两基”攻坚的成功为西部民族地区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范例。也只有实现跨越式发展,才能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才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才能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也才能顺利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其八,在改革开放的智力支持上,重视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如前所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较为年轻,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期,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转型加快,这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我们要进一步开展有关的政策分析、实地调查等课题研究,为新阶段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和实践提供科学的智力参考。
30年来民族高等教育经过拨乱反正,不断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新的历史阶段,民族高等教育应按照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旋律推进思想解放,要着力解决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把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办成世界一流的民族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