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动时期的俄罗斯冲突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变动论文,冲突论文,时期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俄罗斯,“冲突学”(конфликтология)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综合学科。参与该学科研究的不仅有哲学家、社会学家,还有政治学家、法学家、心理学家、民族学家等。就冲突学的内涵和品格说,它不仅具有社会学等学科注重实证方法和应用功能的特征,而且充满了对现实社会的宏观的哲学的思考。换言之,该学科的研究不仅直接服务于国家调节冲突行为的各项内容,而且从分析社会矛盾、社会利益、社会政治心理的深度上揭示政治经济转轨后俄罗斯社会的新特点。因而应将苏联解体后在俄罗斯悄然兴起的这个新学科作为俄社会政治哲学的一部分来加以研究。
本文则着重阐释该学科的哲学内涵方面。
一、冲突学在“过渡时期”的兴起
应该把冲突学看作是俄罗斯转轨以来的新学科。照俄学者的说法,在苏联时期不存在冲突学的原因是,那时只研究冲突的“另外一极”——集体主义、相互合作、友好交往等,社会主义社会被看作是高度和谐的社会形态。尽管学者们也研究阶级斗争问题,但是,这种研究不仅缺乏理论的深度,而且很少触及阶级斗争的社会、心理方面乃至个人和集团关系的否定方面。尤其是,政治领域里的冲突更加不能触及。一个明显的事例是,当1986年《哲学问题》杂志提出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冲突的问题时,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场风波只是由于开始了改革才得以平息。
戈尔巴乔夫时期已经在学术著作中使用冲突一语,甚至在这个时期的末尾出现了一些以冲突为题的学术专著,诸如Ф.М.勃罗德金等著的《注意:冲突》(1989)、Л.А.科泽尔著的《社会冲突的功能》(1991)等。然而,该时期的冲突研究大体只限于社会冲突的个别方面即族际冲突,诸如当时发生的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冲突或北高加索冲突等。
较为系统的冲突学著作应看作是1993年出版的由А.В.德米特里耶夫、В.Н.库德里亚夫采夫和В.Н.库德里亚夫采夫三人合著的《普通冲突学概论》。联系俄冲突学界领导者之一В.Н.库德里亚夫采夫(注:В.Н.库德里亚夫采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副院长,法学博士。)在1992年11月首次冲突学圆桌会议上所作的主题发言就不难看出,他与同人的意图乃是填补俄冲突学特别是它在基础理论上的空白。他在这次会议上曾说过,当年冲突学的一般理论实际上是一片空白,在这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两年后他在一篇文章中针对冲突学的研究现状说:“冲突学相对来说是国内学术研究中的一个新学科。尽管已经出现了有关各类冲突学问题的出版物,但这对我国来说只是初始阶段。”(注:参见讨论报道:《冲突学问题》,〔俄〕《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9期。)这个初始阶段的特征也许可以用一篇权威性的卷首语来说明:“如果说在西方早就存在着‘普通冲突学’并且这类问题已‘溶解’在一系列学术研究中的话,那么在我们这里正相反,冲突学的一些问题刚从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分解出来……”(注:参见Е.Н.斯捷潘诺夫:《社会冲突的鉴定方法与调节》,〔俄〕《社会冲突》辑刊(6)第6~7页。)
然而,自1992年年底由俄科学院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法学学部倡议召开了首次冲突学圆桌会议之后,俄罗斯冲突理论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冲突”乃至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紧张度”、“暴力与非暴力”、“社会和睦”等术语不仅广见于各类学术著作及《哲学问题》、《社会学研究》、《政治研究》、《自由思想》等杂志,而且出现了专业性的辑刊——《社会冲突》。该刊至1995年已出10辑。此间,俄罗斯科学院与该院社会学所分别成立了冲突学研究中心。一些高等院校还开设了冲突学课程。冲突学方面的科研机构和教学机构还跟西方国家和东欧国家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关系。冲突,作为社会矛盾发展的高级的激化的形式,通常集中表现在社会的危机状态中。在这一点上,俄罗斯冲突学的应运而生与60年代以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冲突学的勃兴有着相同的背景。所不同的是,当时西方社会所经历的危机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系统的不同状态——稳定和震荡,而俄罗斯危机是在从传统社会主义社会向“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的转换中。这种引进了资本主义机制同时还顽固保留着传统经济、政治、文化特征的社会阶段被俄罗斯人自己称为“过渡时期”。在“过渡时期”里,俄罗斯社会所遇到的种种难题并不亚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危机阶段。
近年来的俄罗斯社会首先遭遇到的是政治的冲突。以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为两极的“两权之争”从1992年初一直延续到1993年末,最后以“炮打白宫”的武装冲突形式而告终。此间还有旷日持久的宪法之争。由左派和右派分别提交议会讨论的两部宪法争斗了两年,才以全民公决形式产生了两派妥协之后的新宪法。与“两权之争”相呼应的是党派、运动间的斗争和民众的“街头政治”斗争。
与政治冲突相伴随的是观念冲突,而首先是政治观念的冲突。在这个“过渡时期”里,始终贯穿着社会制度和“俄罗斯道路”的选择,选择的实质是继续激进民主派已经开始了的改革,还是回到传统的苏维埃社会中去,抑或走第三条道路。其次是价值观念的冲突。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机制的全面引进,特别是市场经济和私有化的推行,使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发生根本性动摇,并在不同社会人群中引起不同的甚至完全对立的评价。俄社会学家所进行的大量的社会心理调查充分反映出了社会观念系统中的极大反差。
尤为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冲突,其核心是由体制转换引起的社会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利益,作为冲突主体的内在动因,时常在社会冲突的发生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以1992年初的“休克疗法”为开端的经济改革在很短时间内就在本来“吃大锅饭”的居民中划分出“富人”、“穷人”以及处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各阶层。
此外,还有绵延不绝的政治、民族与宗教因素搅混一起的车臣军事冲突。
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个新兴学科——冲突学的问世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看到,有学者在文章中像列举康德的“二律背反”一样,将结构功能主义者帕森斯的稳定社会结构论与冲突论者达伦多夫的各条原则对比地列出,甚至不偏不倚地说“双方的模式对社会学分析都是有益和必要的”,然而,在令人蹙额疾首的危机情况下,哪个理论体系更合俄罗斯学者的口味是不言而喻的。
二、冲突学研究的一般内容
俄罗斯冲突学并没有沿袭前苏联时期社会科学理论的经院习气,纠缠于概念、范畴的阐释和争论,而是十分注重对社会冲突现象的研究,具有明显的现实性品格。
俄学者首先从研究俄罗斯当今社会冲突的各个领域和各种表现形式入手。他们继续研究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即已开始的族际冲突,不过是遵循着历史发展的线索,由纳戈尔诺—卡拉巴赫之类的冲突转向车臣冲突和其他正在发生的族际冲突。同时,他们开拓了广泛的领域,对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社会利益、地区乃至家庭等方面的冲突现象展开了多方位、多层面的研究。
1993年以前,俄冲突学较重于政治冲突的研究,这种研究在1993年10月炮打白宫事件之后达到了高峰。1993年12月在莫斯科召开的社会冲突讨论会集中研究了政治冲突的进程、特点、前景和解决方法。此后,“国家暴力”问题成了暴力研究的关注点之一。冲突学中的“紧张度”概念甚至运用于军界,例如《社会学研究》杂志上就曾发表过题为《军队内社会紧张度因素》、《武装力量中社会紧张度的衡量方法》之类的文章。
1994年以后,随着第一阶段私有化的完成和市场经济的初步形式,冲突学家的视点则更注重于经济制度变更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现象。这种研究包括:市场关系形成过程中的社会冲突;所有制变更或财产再分配过程中的社会冲突;土地改革条件下的社会冲突;劳动关系变更中的社会冲突(劳动纠纷、罢工等)等。
冲突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个人或集团的一种主体的能动的行为,因而俄学者在研究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冲突时紧紧抓住一条内在线索,即社会经济生活中最敏感的利益关系。首先是改变了的分配方式和格局及其直接带来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正;此外还有权力关系和文化关系。此外,有些专家甚至精细地研究了经济制度变更中企业主各群体之间的矛盾;企业主集团与政权之间的矛盾;“寄生资本”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穷人与富人的矛盾等等。
接着,俄学者探寻了社会冲突的根源。
各类不同的社会冲突现象可以归结于不同原因。然而,在俄学者看来,过渡时期冲突的基本原因乃是国家政治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化。这种方式变化的基本特征则是“从集权主义到民主主义的艰难的充满矛盾的过渡”。
俄学者分析说,集权主义是一种极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的全面的强力的控制,这种控制通常借助于执行镇压职能的“国家机器”和指导国家行为的“国家意识形态”。集权主义的被摧毁,应当说是对社会的解放,也被看作是从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的过渡。但问题还有另外一方面。被集权主义强力压制下去的社会冲突往往具有“雪崩”和“岩崩”的性质,它一旦表面化就势不可挡。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冲突的升级就把社会引向危机状态,并把社会悲剧变为一种现实的可能。这种悲剧的特点是:社会失控;基本国家和社会结构的解体;道德与文化的倒退。(注:《社会冲突与社会合作》,〔俄〕《社会冲突》辑刊(6)第62页。)
社会冲突的另一个重要根源是,由经济制度转变引起的社会结构新格局的形成。对于这一点,俄青年研究所冲突学与社会研究中心领导人Т.С.苏里莫娃作了很好的概括。她说,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新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基础上的。这种情况根本改变了居民集团的社会地位,有时甚至使这些集团相互对立。为保护自己的经济的社会的利益,就形成了各种社会政治组织。各个政治派别的角逐导致了局势尖锐化,导致了社会紧张度的增加和冲突现象的发生。
还应当补充说,隐藏在经济制度变更后面的更深层的冲突原因是由这种变更引起的社会行为主体的各种需求、利益和价值观的对立。而照俄学者的看法,在经济与政治的死胡同里,行为主体的各方往往以过激的方式重新认识自身的利益,这也是酿成冲突的社会心理原因。
最后,俄学者探讨了解决社会冲突的方法和途径。
按照俄学者的说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冲突已经不能使用集权主义的手段了,例如“镇压”、“消灭”;把公众不满转移至“人民公敌”;“意识形态上的清洗头脑”;“造就大批顺民”等。唯一可行的手段乃是切实研究和评价居民的情绪、意志、愿望和相应行为并制定消除冲突性对抗的措施,其中包括协调居民阶层、各社会集团和个人的利益;实现公众需求;发展经济民主;调解劳动纠纷;保证思想多元化和民族文化的表达等。此外,还将冲突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建立有利于走出冲突状态的政治环境;预防暴力冲突的发生和升级,等等。
三、冲突学的哲学内涵
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笔者尚无缘阅读像《普通冲突学概论》这样的基础理论著作,但在各个不同学科的学者从应用的实证的角度阐述社会冲突时,也可时时发现对冲突问题的哲学的方法论的思考。在这类思考中,有些则超过了冲突学的范围,成为对社会的宏观洞悉和解释,在一定意义上说,冲突学的基本原理为认识转型社会的特征和规律提供了一把灵敏的钥匙。
1.矛盾与冲突
冲突学专家们并没有用冲突这个范畴来取代矛盾的提法,而是在它们之间建立了内在的联系,使它们在阐释社会规律时成为互补概念。
俄学者在阐明冲突的内涵时,时常用矛盾概念作诠释,同时也说出了两者间的差别。比如:
А.Г.兹德拉沃梅斯洛夫在阐述冲突的性质时对把冲突说成是“客观矛盾的表现和外现”不持异议,但他补充说,不应将矛盾与冲突等同起来,如此,就会使研究家们脱离对现实冲突的社会学研究,并把局部概念溶解在总概念中(注:以上参见斯捷潘诺夫文:《冲突学研究的方法论保证》,〔俄〕《社会冲突》辑刊(7),第20页、第25页。);
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冲突学学术委员会主席Е.Н.斯捷潘诺夫则把冲突看成是“被意识到的矛盾”。他说,不能把冲突简单归结为社会主体间出现的矛盾,“它是这样一种矛盾:它这样那样被意识到,并被评价”。他认为,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冲突情境介入者的意识状态和精神世界对于冲突的出现、发展和解决就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这种看法的合理性在于,冲突,通常表现为双方或各方主体的行为,对矛盾的预先认识是冲突行为的先导。
与如上思想相联系,斯捷潘诺夫又把冲突看作是“诉之解决的矛盾”。如果说研究矛盾运动的辨证法始于它的同一性阶段而渐渐走向歧异表现的话,那么,冲突,作为被解决的矛盾就是一个相反的过程,即借助于作为矛盾对立面的主体的意向和努力,施加某种消除歧异、走向同一的机制和手段。(注:参见А.В.勃鲁什林斯基:《论解决社会冲突的心理机制》,〔俄〕《社会冲突》辑刊(7)第146页。)
此外,在其他作者的转述中,我们看到,А.В.德米特里耶夫、В.Н.库德里亚夫采夫等在《概论》一书中将冲突界定为人们的或社会集团的利益相互排斥时的矛盾的最高表现。(注:А.兹德拉沃梅斯洛夫:《社会冲突的基本问题与大众意识进程》,〔俄〕《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8期。)与此相类似,还有作者把冲突看作是矛盾发展的最高阶段或它的对抗状态。
俄学者还对前苏联时期的矛盾论作了如下的评价。在前苏联,执行着官方意识形态理论功能的教条主义说法只承认矛盾(主要是非对抗性矛盾)在苏维埃社会中的存在,远远谈不上对冲突特别是社会冲突的承认。尽管对矛盾的性质、什么是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这样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讨论,最后也只归结于一些抽象的缺乏个性的形式:生产与消费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或生产关系个别方面的矛盾;“新”与“旧”的矛盾,等等。而且,这种归纳方法旨在说明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和社会政治系统的完整性。一些作者还十分郑重地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矛盾,而是对立面的统一。(注:А.Н.丘米科夫:《财产再分配过程和市场关系形成过程中的冲突》,〔俄〕《社会冲突》辑刊(10),第10、12页。)
那么,当前俄罗斯社会的矛盾和主要矛盾是什么呢?
一位作者把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或曰“政治、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冲突因素”看作是“有经济积极性的居民与政权”的矛盾,“企业主与居民基本群落”的矛盾,以及“巨富与赤贫的矛盾”。(注:М.С.扎古林:《当代俄罗斯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主要根源和解决方法》,〔俄〕《社会冲突》辑刊(7),第144页。)另一位作者则说:“我们社会的基本的、深刻的矛盾是劳动与社会寄生现象的矛盾。”他认为,社会的一极是日益缩减数量的生产劳动者,另一极是保护特权阶层的官僚机构和镇压机构。此外,靠投机买卖致富的暴发户、靠利息生活的食利者、为外国资本服务的买办、高利贷者、投机商、匪徒等都属于寄生阶层。(注:А.В.德米特里耶夫:《交叉路口上的俄罗斯冲突》,〔俄〕《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9期。)又有作者概括俄罗斯社会的主要矛盾说:“在扩大‘冲突空间’的因素五花八门的情况下,用最激进方式改变下的基本社会矛盾应被视为决定性的因素。如果说以前这种矛盾是劳动人民与无限量地支配权力和财产的官僚集团的矛盾的话,那么现在它就变成了劳动人民与加紧资产阶级化的行政集团(包括凯觎着权力的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注:《非暴力:从思想到实践》,〔俄〕《哲学问题》1993年第2期。)
不能说某些专家的看法没有偏颇,但可以看出归纳社会矛盾和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倾向,是以政治经济转轨后的社会财产重新分配和社会结构的新格局为前提,着眼于处于不同经济和政治地位的人们的利益关系。
有一点可以肯定,冲突学的研究,促进了矛盾理论的发展和对“后苏维埃社会”的矛盾关系新态势的认识。
2.社会分层论
社会分层论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传统项目”。在冲突学中,社会分层方法则是它的理论支柱之一。所不同的是,俄罗斯普通社会学中的社会分层研究通常以收入分配的经济方法为基础,在社会成员中划分出处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各个阶层来,所使用的概念也通常是“穷人”、“富人”、“巨富”、“有保障阶层”、“新俄罗斯人”、“中产阶级”等。而在冲突学的社会分层研究中则常常在经济因素之外,兼顾与冲突主体行为相关的权力因素、文化和社会心理因素。俄冲突学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А.В.德米特里耶夫就说过:“在俄罗斯正在形成一个带有崭新阶级和社会集团关系的社会,在这里,收入、地位和文化的差异将不断增长。”(注:《交叉路口上的俄罗斯冲突》,〔俄〕《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9期。)另一位学者则直接采用韦伯关于“财产、权力、威望”的概念来估计社会各阶层的状况。
В.Н.沙连科(莫斯科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将冲突的社会心理色彩融进人群的划分之中。他认为“新俄罗斯人”这个阶层表面顺遂,实际处于经常的冲突情境中。一方面,他们承受着来自政权的压力,另一方面感受着贫困化居民阶层的敌视态度,这贫困化居民阶层的三种人是:
1.财产贫乏、失去社会前景的居民阶层。正是他们组成了一个极端主义意识和运动的突击队;
2.渐渐适应新生活现实的人群。这类人有一种顺应、和解的价值取向与和平共处的意图;
3.“合理乐观主义”者。属于这个类型的人们为了不富裕阶层的利益力图利用新的经济情势达到重新瓜分那些“大款们”的资本的目的。(注:《我国资产阶级在扩大“贫富冲突”中的社会行为》,〔俄〕《社会冲突》辑刊(6)第77页。)
德米特里耶夫在划分社会阶层时使用“强力阶级”、“次强力阶级”等概念也是出于对财产、权力、威望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他认为俄罗斯的强力阶级是行政集团。这个集团在近年来的“激变”是:党和国家的官僚集团在遭受了1991年"8·19"的失败后开始走向妥协,它除了改组自身之外,还吸纳了正在兴起的资产阶级和它的思想家们。这个旧行政机构与新行政机构、官僚集团与商业集团的混合体是一个统治集团。这个阶级只有把自己的利益同其他阶级的利益协调起来的时候,才能维持已有结构的稳定性。
“次强力阶级”即是“中间阶级”。与差不多所有的学者不同,他的“中间”概念使用的是промежуточный,而不是“средний”。他有意不使用“среднийкласс”这个从西方借来的“中产阶级”(或译“中间阶级”)提法,是因为,他认为现在就说俄罗斯有一个中产阶级(或中间阶级)有些“超前”。根据是,在改革的最初几年里,10人中只有1人明显增加了收入,而8人变得相当贫困。大部分居民处于无组织状态。社会的隔绝没有促进这个阶级的产生,而只是造成了社会内部的冲突关系。“民族资产阶级”也只是处于形成过程中,它的弱点是:与国家相比资产份额很小;在广大居民阶层中未得到足够的承认;对国际资本的依赖;相当广泛的经营行为中的犯罪方式等。(注:德米特里耶夫讲这话是在1993年。1994年7月俄第一阶段私有化完成后,情况有所改变。)
因之,德米特里耶夫所说的“次强力阶级”主要是指客观上关心市场关系发展的最有教养的有熟练技能的劳动者(或曰高水平的受雇员工)以及知识阶层。在另外一个地方,他把“次强力阶级”理解为“有熟练技能的脑力劳动者的社会分支集团的总和”。次强力阶级的基本劳动群众感受到推行市场经济给他们造成的重负,因而常常与行政集团处于公开的冲突中。知识阶层与强力阶级的关系是:当它与强力阶级的利益一致时对后者给予支持;利益对立时与后者发生冲突;在中立状态时它希求独立性。此外,知识阶层内部在权力问题上也可能发生冲突,这种冲突是隐匿的,潜伏着的,它所提出的问题是,这个大的社会集团是否有能力在新的现代化社会管理中占据关键位置。(注:以上参见:《交叉路口上的俄罗斯冲突》,〔俄〕《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9期。)
3.暴力与非暴力
暴力与非暴力的问题,是冲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一个单独的哲学、社会学课题。当冲突学尚未在俄罗斯形成学科的时候,“暴力”与“冲突”两个字眼就同时被严峻的社会动荡的现实推到理论界的前台。80年代中期以来前苏联的频繁的族际冲突,以其尖锐的武装对抗和惨痛的流血事实向哲学社会科学界提出了有关暴力与非暴力的一系列理论问题。仅在1991年就至少有三本专著问世,题目为:《非暴力文选》、《非暴力原则》和《非暴力伦理学》。其中,《文选》由苏联学者和美国学者联合组成的“鸽子”小组撰写。评论说,在这三本著作出世之前,“非暴力”在苏联还是一个提不起来的很古怪的字眼。
苏联解体以后,暴力现象不仅限于族际,而且扩展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其广度与强度令世人震惊。在1994年10月由莫斯科哲学基金会、《哲学问题》编辑部会同德国格杰文化中心召开的《后集权主义社会中的暴力》讨论会上,俄罗斯国家人文大学哲学系主任В.古宾表达了他对当前俄罗斯社会现象的担忧:“当今,我们进入了‘人人战争’阶段,这战争发生在民族之间、集团之间、黑社会组织之间。暴力,成了生活的规范。战争发生在原帝国的边陲,也发生在城市里。甚至在俄罗斯的中心,我们也同国内战争的某种隐约的形式结缘。社会谴责的概念消失了,我们面临着人的道德的野蛮化,谁也不再倾听知识阶层的声音,返回祖国的索尔仁尼琴的‘广开言路’竟受到嘲笑。”(注:古宾的发言:《俄罗斯文化与暴力现象》,〔俄〕《哲学问题》1995年第5期。)
暴力与非暴力问题在冲突学中受到重视是因为,暴力是冲突中常常采用的一种极端手段,而非暴力的各种举措——妥协、克制、对话等又是解决冲突的有效手段。古谢伊诺夫倡导的解决冲突的非暴力原则就是:1.通过合作解决争端;2.所有卷入冲突的人们广泛地积极自觉地参加合作;3.真正地集中理智的道德的力量。(注:К.А.托米林:《非暴力:从思想到实践》,〔俄〕《哲学问题》1993年第2期。)
把暴力问题放在冲突学这个综合学科中,俄罗斯学者们关心是的:1.暴力产生的根源和暴力性质,尤其是,什么是决定人类侵犯性(生理的与社会的)的首要因素?2.当代各种暴力形式的新特点,以及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反暴力手段和机制的潜力和前景,包括笼罩当代俄罗斯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暴力现象的特点与治理方法。
应当说,1995年出版的《社会冲突》辑刊第8辑(题名:《暴力:趋势与抉择》)在暴力研究上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这种研究带有鲜明的心理色彩,不仅研究了侵犯性和残酷性的社会心理特征,甚至对侵犯性行为进行了神经生物学的调查。所研究的暴力类型涉及到:族际冲突中的暴力;刑事犯罪中的暴力;恐怖活动中的暴力;青年暴力行为;危害移民和难民的暴力乃至性暴力。此外还研究了暴力在公众意识中的反应,激进意识背景下的暴力,等等。
学者们还努力对暴力的概念给予哲学的解释。古谢伊诺夫给暴力的定义是:“暴力一词在语言中表示一种对某对象的施之以力的违反意志的强制。概念的实质就在这里。暴力的含义是,扼制个人的自由意志,强使个人服从于施行暴力者所指令的行为。还可简短地定义为‘剥夺’自由意志。它是一些个人对另外一些个人的统治,这种统治建立在外在强制的基础上。这是权力关系、统治与服从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极端的状态。”(注:А.А.古谢伊诺夫:《作为暴力辩护形式的道德盅惑》,〔俄〕《哲学问题》1995年第5期。)
暴力与非暴力问题在俄罗斯学术理论界的研究还紧密联系了宗教与哲学传统中的非暴力观念,如基督教中的罪孽概念以及各种宗教中的“勿杀生”概念。不消说,被称为非暴力伦理学著名圣徒的列夫·托尔斯泰的有关思想也作为古典遗产倍受关注。А.罗金斯基在80年代末就写出了《农民托尔斯泰主义者的回忆》一书,认真研究了俄国历史上非暴力运动的经验。俄学者认为,俄罗斯的哲学思想在克服对非暴力观念的落后成见和将非暴力与“屈服”、“服从”等不适当混同的同时,应努力寻找一条讨论这个复杂而有意义问题的新路径。
当然,在冲突学中具有哲学“意味”的概念还有许多。“社会紧张度”,不仅是社会冲突的定量分析概念,也是对社会状态的一种独特描述方式。“社会和睦”,作为社会冲突的对立面和解决社会冲突所追求的目标模式,也在冲突学中得到了理论的概括。限于篇幅,只好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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