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责任制论文,党风廉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也是从纪律上使党成为包括部队全体官兵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的保证。(一)准确把握追究的“责任内涵”。一方面,要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笼统讲责任,模糊忽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倾向。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和克服把责任追究当作“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的现象。要明确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范围,被追究的对象必须是领导干部,发生的案件、问题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责紧密关联而又不是负直接责任的。如果把不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如计划生育问题、安全问题和直接责任人的问题,硬往责任制上靠,就会有损于责任制的严肃性,既不利于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意识的提高,也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条规的落实。(二)准确把握责任追究的行为、方式和幅度。从追究的行为上看,中央《规定》和军委的《实施办法》分别规定了对领导干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出现重大案件,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拔干部、授意与指使下属违反财经法规等十余项责任行为,必须受到追究。从责任追究方式上看,主要是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团以上班子违反责任制的行为可给予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整顿改组班子等处理。对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行为,可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调离领导岗位、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从责任追究的幅度把握上看,主要依据中央《规定》6条和军委《实施办法》10条,海军党委落实《意见》4条去把握责任追究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从重处理幅度。(三)突出重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突出责任追究重点,主要加大对失职、渎职、决策失误、失察、纵容和对不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上级党委决策、指示和命令,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追究。(四)严格掌握政策,注意追究的质量和效果。在具体的责任追究运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简单化,不搞“一刀切”。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惩处关系,紧紧坚持预防方针,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警示在先,不搞不教而诛。
加强经常性教育监督与检查考核。这是落实责任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使党员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环节。做好这一环节工作,(一)抓好责任制的经常性教育。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对责任制的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部队政治教育,纳入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之中,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责任制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抓好责任制的经常性监督。①加强党内监督。在党内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防止和克服批评自己打“空炮”,批评别人打“哑炮”,批评领导打“礼炮”的现象,不断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在管理监督领导干部中的主导作用。②拓宽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间。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当前要注意把检查领导干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军委决定、命令、指示情况,正确运用权力情况,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情况以及领导8小时以外个人交往方面的情况作为监督重点。③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要在搞好事前防范监督,防止集体作出错误决策,个人做出错误举动;在充分发挥审计、干部、纪检部门在事中跟踪监督作用的同时,要认真搞好事后监督,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为结果的监督。领导干部在负责一项大的工作结束或离任时,应从政绩、失误、经济等方面进行检查,政绩突出,应予以表彰或委以重任,工作失职或发现经济等方面问题,要进行批评帮助,严重的要予以查处。(三)抓好责任制经常性检查考核。党委、纪委要根据责任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对责任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评定标准、考核结果运用和考核的组织领导等进行细化,建立一套严格、具体、易操作的考核办法。要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领导干部专题述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定期质询等相关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师以上党委每年要结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检查工作,对下级党委贯彻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在适当范围内讲评,并将讲评情况抄送上级党委、纪委。团以上党委、纪委和机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经常进行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把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一)不断增强抓好责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党委、纪委要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结合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主席关于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论述,联系新时期“四个多样化”条件下,党员干部遇到的诱惑和考验增多,以及当前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配套措施不够具体、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等实际,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到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织和制度保证,是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负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和“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举措,进而增强抓责任制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不断改进抓责任制落实的工作作风。按照责任制要求,作为党委和“一把手”要切实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做到“四抓”,即:①抓决策。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制度和保证措施,使之有组织、有计划地不断推进。②抓督办。要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适时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③抓重点。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一抓到底。④抓下级责任人和目标考核管理。作为纪委要充分发挥在责任制落实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机关各业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关系,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履行好“一岗双责”。(三)不断探索责任制落实的新思路,拿出新对策。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要求我们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三个代表”的思想,运用邓小平理论中的哲学观点,紧密联系实际,在继承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责任制落实的新路子。如怎样抓好责任制经常性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怎样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制配套措施?怎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好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追究内容?怎样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解决责任追究难问题?怎样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监督力度?怎样发挥责任制在落实“两个提供”和“三个代表”中的服务保证作用?怎样处理好党委主抓,纪委组织协调、机关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相互关系?等等,我们只有针对这些问题,多调查、多研究、多思考、多实践,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才能深入抓好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