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支部研究——以山东抗日根据地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战时期论文,山东论文,为例论文,支部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7.2;K26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0)-08-0054-09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在中共组织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组织对党员的有效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上级决议的贯彻实施,都须通过基层党支部来进行。但就笔者所见,目前党史学界关于基层党支部运行实态的研究仍然较为薄弱。综览现有的中共组织史研究成果,大体存在如下特点:关于中共组织演变的概述性、通论性著作较多,而对党组织进行时段性、地域性考察者较少;侧重组织制度之规定和组织机构之沿革,而对党组织的实际运作情形关注不够;侧重上层、中层组织的结构和演变,而对基层组织的状况和效能有所忽略。① 有鉴于此,本文将以山东抗日根据地为例,以山东省档案馆所藏的革命历史档案和已出版的《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为主体资料,对抗战时期中共农村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工作效能略作探讨,以期从基层视角(而不是上层和中层)和实践视角(而不仅限于制度规定和机构沿革)考察战时中共组织运作之实态,从而将中共组织史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及其支部概况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各地抗日武装起义的发动和1939年八路军115师的进入,山东逐渐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抗日根据地。到抗战结束之际,山东抗日根据地包括津浦路以东的山东大部,河北、江苏两省各一小部,面积约12.5万平方公里,人口2800余万②。与建立在一省局部边区或数省交界地区的其他抗日根据地不同,山东根据地比较完整地建立在原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了全省规模③。抗战期间,随着对敌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中央组织方针的调整,山东共产党的组织系统也在不断演变。省级党组织的名称,1937年7月至1938年5月为山东省委,黎玉和林浩先后任省委书记;1938年5月至12月为苏鲁豫皖省委,郭洪涛任省委书记;1938年12月至1945年10月为山东分局,郭洪涛、朱瑞、罗荣桓先后任分局书记。山东分局时期,各地区党组织结构基本定型,主要包括胶东、清河、渤海、鲁南、鲁中、滨海、鲁西等区委。从分局到支部,党的组织体系大致包括六个层级:分局-区委-地委-县委(或县工委)-分区委-支部(或特别小组)④。
山东党组织的规模在抗战之前一直很小,1937年抗战爆发前夕,山东省委领导的党员总数仅有2000余人⑤。抗战开始后的几年间,尤其是1938年3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后,山东党组织获得了迅速发展。1939年8月,全省党员数目已达5万余人⑥。1940年4月,党员人数达到11万⑦,同年7月达到12万余人,年底约为14万⑧。此后由于各地区开始执行中央“巩固为主”的组织发展路线,党组织的发展速度趋缓。与此同时,由于日伪的“扫荡”、“清乡”活动日益加剧,党员减员情形严重,致使党员总数增长缓慢。到1944年2月,全省党员人数仍在14万左右⑨。
从大革命时期到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逐渐从城市转向农村,社会基础逐渐从工人转向农民,建立支部的标准也经历了相应的转变过程。中共成立初期,支部的设立并不以地域为单位。1925年中共四大《对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规定,党的基本组织应该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只有在小手工业者和商业人员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方可以地域为标准。⑩ 1926年7月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对支部的性质作了如下规定:“支部并不是分部,而是党在各工厂、矿山、学校及某区域的核心”,“支部的组织是按照社会的生活而精密分划的”。设立支部的基本原则不以党员人数而定,而要看其能否在一个“生活单位或区域独立、完整地开展工作”(11)。1928年8月山东省党部制定的入党须知,将支部分为街道支部、工厂支部、机关支部、农村支部四种类型。(12)
由于抗战之前党组织的总体规模不大,支部如何设立对于组织发展尚无太大影响。到抗战期间,由于党员人数急剧增加,组织发展的重心也从城市转移到农村,所谓“农村支部”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共基层组织的主要形态。但农村支部应以自然村还是行政村为单位来建立,山东分局曾作过不同的尝试。抗战前期是党组织大规模发展的时期,大量涌现的新支部基本上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起来的。进入“巩固为主”的发展阶段后,分局于1941年10月作出《关于目前组织工作的指示与决定》,要求以人口多少、距离远近、村数多少为原则划分行政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支部,原自然村支部改为党小组。党员数目太多的地方,则尽量通过动员参军、提干或调动等途径,使党员人数符合行政村支部的规模。(13) 不过仅仅两个月后,分局又认为这种做法妨碍了分区对支部工作的深入领导,致使行政村支部无法照顾自然村工作,自然村又缺乏领导核心,所以仍旧改为以基本生产单位(即自然村)来建立支部。(14)
关于支部的数目和规模,只能从各级党内文件中找到一些零散统计。上表中的数字来自不同地区和时间,党员、支部、小组的具体数目差别很大,但“支部平均党员数”和“小组平均党员数”两栏的数字却比较相近,从中推断,支部的规模大致在10人到20人之间,小组的规模大致在4人到6人左右,平均每支部约分为3个左右的小组。根据1944年2月胶东、滨海、鲁中、鲁南、清河5个区的统计,共有支部6871个、党员136391人,平均每支部党员人数接近20人。从党员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例来看,以党员总数14万、人口总数2800万计算,党员占人口比例已达‰。由于抗战时期分区委以上机关支部的数目较少,绝大多数支部是以村为单位建立起来的农村支部,所以支部数与村庄数之间的百分比,大体上可以视为党组织在农村分布范围的指标。山东全省的村庄数目不详,但据1944年的统计,鲁中区共有6830个村庄、1299个支部,支部数与村庄数比例约为19%。(16) 这些数字表明,抗战时期中共基层组织发展极为迅速,已在根据地农村社会达到了较高的普及程度。
二、上级对支部的领导
中共是一个组织严密的革命政党,上级领导下级、下级服从上级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这种领导与服从关系,须以上下级组织之间正常而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意见沟通为前提,只有在上级组织能够充分掌握下级(尤其是基层)组织的状况与问题,下级组织也能准确理解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的情况下,方能实现上下级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党的路线方针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为此,中共逐步确立了会议、汇报、巡视、总结、检查、统计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以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但在革命战争年代,一方面斗争形势严峻、党组织经常被破坏;一方面制度不健全、干部党员素质低下,致使信息传递的渠道往往不能畅通,从而对支部工作效能产生了不良影响。
从各级组织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来看,通常党的上层、中层组织之间多能通过会议、汇报、巡视等途径建立相对制度化的联系和沟通,而中层、下层之间,尤其是分区委和支部之间,信息传递和交流沟通的制度往往很不健全。在鲁中区,地委、县委与分区委三层组织间的关系相对比较密切,上下级之间一般有负责干部定期往返巡视、传达报告,但分区委与支部之间的联系很少。(17) 文登县沟于家支部因为地处边区且距敌很近,分区委在一年之中只去过支部两次,每次仅去一人,且时间很短,实际上难以发挥指导工作和帮助处理问题的作用。(18) 胶东区许多地方的下级组织和基层组织“距离上级远,上级指示下达较难”,而下级对上级的报告也“不具体,内容空洞,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亦减少了上级的具体帮助”,致使组织上“左”的错误一再发生。(19) 由于上下级之间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不及时,致使各种工作开展迟缓,下级或为形势所迫,或出于主观选择,往往撇开上级指示而自行其是。费北县的案件处理从呈报到批准需要三四个月,因而“感到犯人堆集不能及时处理”。一些地区不能严格执行批准制度,“有的偷偷的处理了,有的先斩后奏”(20)。
上级对基层支部领导尺度的把握,也会对支部工作状况产生很大影响。上级指示过于抽象,则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指导过于琐碎,又可能失之僵化和专制。张闻天曾经指出,上级的指示应该指出当前的新情况和中心任务,以及实现中心任务所必需的组织变动和人力配置,指示应该具体、简明、有中心,但又不能烦琐,不能代替下级规定一切细目,而要使下级干部能够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实行变通。(21)
但在实际情形中,把握这样的尺度并不容易。上级对下级和基层的领导,往往“不是极端民主便是不民主个人包办”。首先是对支部疏于联络、指导和帮助,形成领导上的“抽象笼统”和“形式主义”。由于分区干部人数有限,而分区领导的支部数目又比较多(通常在20个以上),难免顾此失彼。(22) 沂蒙地区1942年反“扫荡”期间,许多县委干部“下去工作多停留在区的机关里,不能深入到村与支部”(23)。滨海区的报告提到,基层支部和党员经常见不到上级,有的党员说:“俺以为被开除了,怎么多月没见你们了?”(24) 胶东区党委组织部曾经检讨,“一切工作在于村”、“面向支部”等口号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支部普遍感到“没有依靠”。(25) 1943年8月,山东分局组织部就县委、分区委与支部的关系提出了这样的批评:上级干部不能深入支部、帮助分析本村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即便到了支部也往往是例行公事地开会、传达计划、分配数目字,支部完不成任务则加以斥责,因而丧失威信;支部也倾向于脱离上级,甚至对分区委干部避而不见,或者应付搪塞。(26)
其次则是武断专制、包办代替的“官僚式作风”。1941年,山东分局组织部指出,各级组织在党的民主作风上仍然存在很大缺陷,在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的领导中,往往是命令多于说服教育、强制多于动员帮助。(27) 据1943年鲁中区报告,上级对下级的领导方式以命令、强制、直接干涉为主,下级完不成任务便“生硬的熊一顿,竟有的用耳光子打下级同志的现象”。一些地区上下级关系中个人色彩浓厚,上级干部到下级组织后成为“第二书记”,包办下级各项工作。(28) 分局组织部曾经指出,上级(尤其是分区委)对支部的领导,不是从培养支部干部、“建立支部的核心领导”着手,不是推动全体党员活动、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锻炼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使支部真正成为“全村工作的坚强堡垒”,而是“到支部包办支委会,到小组代替小组长,在群众中代替村干”,其结果是“支干依赖上级,支部软弱无力的现象,基层组织不能独立活动,在群众中无威信,而群众也只知上级派来的整支干部,上级干部一走则支部工作势必停顿”。(29) 这反映了中共基层组织运作中常规权威(支部)与非常规权威(上级派来干部)之间的张力。
三、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工作效能
由于支部在组织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曾一再提出所谓“健全支部”的具体标准。1928年11月,山东省党部《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草案》规定,支部的“核心作用”应该体现在:按时开会和交纳党费,经常讨论党的政策和支部的工作,研究党的理论,适当地分配和督促党员工作,不断地发展新党员,在工作上和政治上开展批评,提高党员的阶级意识与政治水平等。(30) 1931年2月,山东省委规定支部生活的最低限度是:“要做到经常开会讨论问题,布置斗争,介绍同志,分配同志参加群众活动,收党费,执行纪律,做报告几项工作。”(31) 1940年6月,山东分局书记朱瑞强调,仅仅照常开会、照常发展党员是算不上健全支部的,除了日常组织工作外,支部还必须解决教育党员、巩固组织、团结组织、发挥支部核心作用等各项问题。他提出的健全支部的标准是,“健全的生活加上教育党员、领导群众、动员战争”,三者缺一不可。(32) 综合上述规定,支部的标准可以分为两个层次:较低的层次仅限于支部日常工作,如发展党员、收取党费、召开支部会小组会、向分区委和其他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等;较高的层次则尚需有效地进行党员教育,发动群众,树立威信,领导同级政军民团体,顺利完成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等。
按照这样的标准,抗战期间山东党组织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真正“健全支部”的比例并不高。定期召开支部会、小组会是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按时参加支部会、小组会也是党员的基本义务之一。山东省委曾明确规定,支部应每周开会一次,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到会,有要事不能到会时须先向支部书记请假,不请假又不到会者,一次提出警告,二次留党察看,三次开除党籍。一次完整的支部会议应包括如下程序:推举主席,主席报告会议程序,书记报告上周工作和上级指示,各同志报告工作,出席人报告工作,讨论上级指示和本周工作计划,分派各同志工作,批评,介绍同志,提出建议及其他事项。(33) 但对于战争环境中的农村支部而言,严格坚持这样的组织生活并非易事。例如,1930年潍县所辖的14个支部,能经常开会的仅有2个(34)。当年全省支部中能“自动开会”的不过3/10(35)。1933年底山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到,各地支部多不健全,加以干部缺乏且住所分散,支部的开会很困难,能否顺利开会全赖“负责的同志”(36)。
抗战期间,山东根据地的支部数目和党员人数急剧增加,支部生活状况则未见明显改善。首先是组织关系松散,组织生活不能经常和按时进行。按规定,支部会应该10天召开一次,小组会应该7至10天召开一次,但绝大多数农村支部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根据1942年胶东区东海地委的调查,各县区支部中能经常开展组织生活者不过半数,且开会“多半是玩会,吃几袋烟,说说笑笑,扯扯拉拉也就过去了”。(37) 招远县有的支部一次收取五个月的党费,半年多未开小组会,有党员称“光拿钱不开会”。偶尔开小组会,也是“凑在一起,随便的说说笑笑就完事”,一般党员对开会没有兴趣。(38) 1940年初鲁中区共有1154个支部,组织状况普遍不佳。“有的小组放弃,有的停顿,有的奄奄一息,有的领导并不健全,组织极其松懈,党员可以自由出入,党员死了、参军了、下关东了,支部不知道,党员发展、党员接关系、恢复关系亦不审查,……党费自由不交纳,交党费等于还债,有的交韭菜顶党费。”有的党员连续数月不开小组会,党员组织观念薄弱,“听到开会就发愁”。沂蒙区部分县区,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占到了党员总数的1/2到2/3,有的支部与上级失去关系而两年未开过小组会。农作繁忙、经商出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时,党员大多不能参加会议。(39)
其次是组织生活形式化、无效率。鲁中区许多支部为便于管理而将“落后的党员”编在一起,小组会“无中心不活跃”;或者有亲属关系的党员编在一起,使小组会变成家庭生活会;有的将几个小组甚至几个支部合并开会,失去了小组会和支部会的本来意义。(40) 清河区党委曾批评支部活动方式机械呆板,有形式无内容,基本上不知道最近有什么消息、形势有什么变化。(41) 这表明,仅从组织生活状况来看,即有相当数量的支部难以达到党组织制定的“健全支部”的标准。
若以较高层次的标准,即支部的工作效能和领导作用来看,则“健全支部”的比例恐怕更低。尽管根据地各级党组织都对领导机构的作风和效能相当重视,但是战争环境的恶劣、领导体制的弊端、干部素质的低下,都使基层支部的工作效能大打折扣。根据各级组织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许多支部在发展和教育党员、发动群众、树立威信、领导政军民团体等方面,工作效能并不理想。据鲁中区报告,地、县级组织一般“还能够动起来”,县级以下则“大部分是空的”,除少数干部能起作用外,“大半是忙于个人私事,党的工作仅是附属的”。(42) 莒中县发展党员的工作主要由支委和小组长进行,普通党员能发展者很少。大多数支部的检查、汇报、总结等制度尚不健全。支委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工作能力较弱。支部中普遍存在宗派主义、脱离群众、支部之间发生横的关系等缺点。(43) 文登县沟于家支部一般党员都不会发展新党员,从1941年4月到1942年11月没有发展一名党员。支部党员也都不做“扩军工作”,1942年没有动员一人参军(44)。
在各级党内文件中,笔者搜集到关于基层支部作用的几组统计数字:(1)1942年清河区752个支部统计,“模范的”为101个,占13.4%;“起作用的”为377个,占50.1%;“不起作用的”为274个,占36.4%(45)。(2)1943年昌邑县82个农村支部统计,“最好的支部”21个,占26%;“较好的支部”31个,占39%;“不好的支部”29个,占35%(46)。(3)1944年招远县支部调查,“能起作用的”支部占30%~40%,“不做工作也不起作用的”占50%,“不起作用及说破坏话的”占10%~20%(47)。(4)1944年沧县78个支部统计,“好支部”有20个,占25.6%;“一般支部”31个,占39.7%;“坏支部”26个,占33.3%;抗日支部1个,占1.3%(48)。(5)1945年平北县二、四分区37个支部,能“全盘掌握村中各种工作的”有8个,“不能掌握村中工作、支部和党员基本不起作用的”有15个,“推一推动一动”的有14个,能“领导与鼓动减租减息的”仅有6个(49)。
上述材料多把基层支部分为三种类型(三个层次),第一类是“好”的(模范的、积极的、真正起作用的),第二类是“一般”的(平常的、起作用的、“推一推动一动”的),第三类是“坏”的(挂名的、不好的、不起作用的)。综合文件中的描述,各种类型支部的特征大致如下:所谓“好”支部,能经常开会,自动缴纳党费;领导成分好,贫农占据优势;接受上级领导,内部团结;与群众关系密切,能领导群众团体;能掌握村政权和民兵对敌斗争;能保证人民负担(田赋、公粮、劳役、支差)。所谓“坏”支部,组织混乱,很少开会,内部不团结;不做工作,不交或交不齐党费;领导成分复杂,地富或“落后分子”当权;不能有效掌握村政权、民兵和群众组织;以权谋私,欺压群众。所谓“一般”支部则介于二者之间。(50) 根据各组统计数字大致估计,第一类约在1/4左右,第二、三类所占比例大致相当,约为1/3或略强。在缺乏更完整、更系统的统计数据的情况下,此种比例或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抗战时期中共农村支部之工作效能和领导作用的一般情形。
四、整理支部及其成效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鉴于农村基层支部在组织状况和工作效能上存在的弊端,山东分局号召各地进行整理支部(简称“整支”)的工作,从分局到各地委、县委,分别发出整支工作指示,各县委和分区委直接派出工作团组或个别干部下到基层,帮助整理支部。根据分局指示,整理支部应达到以下标准:党员过党的经常生活,实行党员的教育制度,正确领导群众团体,保证支部任务的完成,建立支部的领导制度。(51) 从各地组织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形来看,直到1942年上半年,配合取消乡、划小区、建立行政村的大幅度改组,整支工作才在全根据地范围内广泛展开,主要形式是通过党内民主选举,改选支部与分区委委员。1943年初,分局发出《关于改造支部工作的决定》,提出整理支部工作的标准为:最低的组织状态(阶级成分纯洁、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组织纪律),最低的工作活动(每个党员都有工作并能影响党外群众),最低的教育生活(教育党员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提高革命道德观念)。(52) 各地的整支工作由此进一步深入。
整理支部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改善农村支部的组织状况发挥了积极影响。整支的成效,一是恢复或新建了一批支部,其主要方式包括:责成公开的党员干部在指定村庄完成指定任务;将个别关系发展成为支部;在群众运动中发现积极分子,通过进一步的教育介绍入党;利用敌伪内部关系单线式发展党员;通过外地转来的党员在空白村发展新党员,逐渐扩大成支部。(53) 二是确立了大量的模范支部和党员,例如胶东区在不到一年的整支工作中即确立模范支部132个、模范党员666名、模范干部81名。(54) 三是对现有支部进行了改造。支部改造的结果首先体现为党员阶级成分的变化,即工人、贫雇农成分比例的提高和中农以上成分比例的降低。例如,沂蒙地委在1943年整支前后,党员和支委的成分比例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党员成分中,贫农从50%增至55%,中农从37%降为33%,地主、富农从5%降为4%;支委成分中,贫农从51%增至56%,中农从41%降为38%。鲁中区在一年间整理了175个支部,占支部总数的11%。整支后支委的阶级成分变化显著,贫农从49%增至63%,中农从42%降为30%,地主、富农、商人从6.3%降为1.7%(55)。博莱县46个支部经过整理,支委中富农比例从3%降为1%,中农从27%降为20%,贫农从66%增至72%,工人从4%增至7%(56)。
但在分局和许多区委、地委、县委领导看来,整支的总体效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整理支部的初衷,不仅要对支部本身进行改造,如改造领导成分、健全组织生活、收取党费和发展党员等,更是为了让支部掌握党、政、军、民一切工作,在群众中树立威信,使基层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健全起来(57)。但就实际情形而言,整理支部的主要成效仍停留在支部组织本身,而支部对基层政、军、群组织的领导并未得到显著加强。
1943年8月,分局组织部指出,整理支部应围绕群众斗争、整理组织、加强教育三个基本环节,实际整支工作中的最大问题即在没有与群众斗争相结合,而是“单纯整理组织与单纯教育”(58)。同月山东分局对五年来各项工作所作的全面总结中,认为多数县区的整支只是“静止的单纯从组织成分、会议形式、党内生活去改造支部”,是一种“闭门造车的方式”,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而山东党的“支部工作迄今仍是建设工作中最少成绩的一环”,改造支部工作的任务“只有个别的进行,并无一般的成绩”。(59) 东海地委在1938至1940年的“大发展时代”,多数支部“只是管理党员,军政领导不统一”;进入“巩固党的时期”并经过两年多的整支以后,尽管支部数量渐增、组织规模渐大,但“事实上能真正统一领导的仍然只有少数支部”。(60) 整支后党员成分的变化也未必能让上级满意,例如,鲁中区党委在贫雇农成分比例已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仍要求各支部进一步改造成分,“坚决洗刷地主富农及流氓成分”,使全体党员中工人和贫雇农成分达到70%,中农及其他成分不超过30%。(61) 平北县53个支部虽经整理改造,仍有18个支部因“成分不同,闹英雄,闹宗派”等而存在不同情形的“不团结”(62)。总体而言,整理支部虽然在组织生活的整顿、模范支部的确立、党员成分的改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许多地区支部脱离群众、工作不力、不能有效领导政军群组织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改观。
五、结论
重制度而轻实践、重上层而轻基层,是以往中共党史和中共组织史研究中的一大缺陷,它不仅存在于大陆学界,也在港台学者和海外学者的相关著作中有所体现。美国学者黄宗智指出,这种倾向体现了一种“集权主义”假设,即认为中国共产党的上层与下层、意图与实施之间基本上是“按电钮”的关系,从而无需追问,下层所理解的是否就是上层所宣布的、下层实际贯彻的是否就是上层的真实意图。在他看来,研究者的任务“首先应该是具体地重新考察实际执行情况——路线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在贯彻中遇到的困难,领导意图和实际执行结果之间的关系等”。(63) 本文正是从中共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领导意图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关系出发,对中共组织史进行再探讨的一次尝试。
抗战时期是中共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党员人数急剧扩张,支部数目大幅增加,党在根据地乡村社会达到了很高的普及程度。但是从上级对支部的领导、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工作效能来看,抗战时期的中共基层组织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就上下级关系而言,在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下,县委、分区委与基层支部之间的信息传递渠道往往不能畅通,上级对支部领导尺度的把握也时常出现偏差,或者疏于联络、指导和帮助,或者失之于武断专制和包办代替。就支部组织状况和工作效能而言,能正常发展党员、收取党费、进行组织生活的支部比例并不理想,能有效进行党员教育、发动群众、树立威信、领导同级政军民团体的“健全支部”则为数更少,许多支部未能真正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抗战后期的整理支部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党员成分、改善了组织状况,但支部效能不足的问题并未得到彻底改观。对此,党内文件中最常见的解释是立足于阶级分析,将其归结为“支部成分不好”特别是“领导成分不好”,即中农以上成分(尤其地主、富农)在党员和支委中占据了过高的比例。除此之外,经常被提及的因素还包括党员干部素质低下、支部内部不团结、上级尤其是分区委领导不力、对党员教育和训练不够、“坏分子”的挑拨破坏等。(64)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和国内战争中赢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是不争的事实,但革命远非一帆风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单线过程,其间总会遇到种种问题、困难和挫折。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不仅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出现失误,而且在其实际执行中可能面临更大的难题。高桥伸夫和王奇生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南、华南地区中共组织形态的研究,揭示了抗战爆发前中共在党员认同和组织效能上面临的困境。(65) 本文对农村支部运行实态的考察进一步表明,即便是在党组织蓬勃发展的抗战时期,中共仍然存在上层与下层之间的脱节、表达与实践之间的背离,从而对基层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了消极影响。而从另一角度来看,党内文件中所反映出的这些不足之处,恰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勇于正视问题、善于改正错误的胸襟和能力,这正是中共能够引领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原因所在。
注释:
① 大陆学界较有代表性的一部中共组织史著作,对该领域的研究范围作了如下界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学说为指导,主要从实践上研究党的组织路线、组织建设的历史发展,研究党的组织路线与政治路线的关系,研究党的组织建设的经验教训。”(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前言”第2页)。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将中共组织史等同于机构沿革史加路线斗争史的局限性。
②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详细情况和发展经过,参见《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概况》(中国现代史资料丛刊),(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78~93页;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第1~18页。
③ 王东溟:《论山东抗日根据地以全省规模形成的原因》,《中共党史研究》1995年第3期。
④ 参见王海天主编《中共山东省组织发展史概要》(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
⑤ 王海天主编《中共山东省组织发展史概要》,第56~59页。
⑥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2页。
⑦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6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23页。
⑧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05页。
⑨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72页。
⑩ 郑惠等主编《中国共产党通志》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547页。
(11) 郑惠等主编《中国共产党通志》上册,第549页。
(12)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69页。
(13)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7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31页。
(14)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第41页。
(15) 资料来源:《鲁西区党委组织统计表》(1940年10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52-01-0259-007;《清东党十个月来关于党务工作的报告》(1943年10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5-01-0008-001;《鲁南区党委组织状况调查统计表》(1943年1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8-01-0011-001;《北海地委组织部1944年上半年组织工作状况调查统计表》(1944年6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11-001;《鲁中区委组织部调查统计表》(1944年1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6-001。
(16) 《 鲁中区党委组织部十九种统计表》(1944年),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6-002。
(17) 《鲁中区党委五地委组织工作报告》(1940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14-004。
(18) 文登县委:《沟于家支部工作调查总结》(1942年11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1-001。
(19) 《抗战五年胶东党的组织建设》(1943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56-001。
(20)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第69~70页。
(21)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56页。
(22)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9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77页。
(23) 沂蒙地委组织部:《反扫荡中沂蒙区党的支部整理工作报告》(1942年4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4-001。
(24) 滨海地委组织部:《1942年1~3月组织工作报告》,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9-01-0003-001。
(25) 《胶东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部内工作的初步反省》(1943年12月30日),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187-003。
(26)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0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01页。
(27)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7辑,第431~434页。
(28) 《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0-001。
(29)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0辑,第201页。
(30)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辑,第434页。
(31)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32页。
(32)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第349~350页。
(33)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辑,第367~340页。
(34)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2辑,第203页。
(35)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2辑,第213页。
(36)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78~179页。
(37) 《胶东区东海地委组织部九个月来组织工作总结》(1942年6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0-002。
(38) 《抗战六年来招远党的组织建设总结报告》(1944年7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4-004。
(39) 《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0-001。
(40) 《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0-001。
(41) 清河区党委:《巩固党的总结报告(1940.2~1941.9)》,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5-01-0001-001。
(42) 《鲁中区党委五地委组织工作报告》(1940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14-004。
(43) 《莒中组织工作五年总结报告》(1943年1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9-01-0004-002。
(44) 文登县委:《沟于家支部工作调查总结》(1942年11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1-001。
(45) 《清河一年半组织工作报告》(1940.11~1942.5),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5-01-0001-003。
(46) 《清河区党委整理支部工作材料汇集》(1943年),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5-01-0009-001。
(47) 《抗战六年来招远党的组织建设总结报告》(1944年7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4-004。
(48) 《沧县县委会一年来党务工作报告》(1944年10月17日),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6-01-0090-003。
(49) 《平北县委组织科一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5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8-003。
(50) 以上描述系由两份材料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而成:《清河区党委整理支部工作材料汇集》(1943年)、《沧县县委会一年来党务工作报告》(1944年10月17日),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5-01-0009-001、G026-01-0090-003。
(51)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第100页。
(52)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9辑,第232页。
(53) 《临清县委会1943年全年党务工作总结》(1944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51-01-0036-002。
(54) 《抗战五年胶东党的组织建设》(1943年2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56-001。
(55) 鲁中区党委:《一年来的组织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方针与任务》(1944年4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18-001。
(56) 《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20-001。
(57) 《平北县委组织科一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8-003。
(58)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0辑,第200页。
(59) 《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0辑,第48~49页。
(60) 《东海地委六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7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3-002。
(61) 鲁中区党委:《一年来的组织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方针与任务》(1944年4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7-01-0018-001。
(62) 《平北县委组织科一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8-003。
(63) [美]黄宗智:《评关于江西时期的几本西方著作》,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译从》第1辑,求是出版社,1984年,第221~224页。
(64) 如《胶东区东海地委组织部九个月来组织工作总结》 (1942年6月),山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024-01-0200-002。
(65) 参见[日]高桥伸夫《中国共产党组织の内部构造——湖北省,1927年~1930年》(《法学研究》71卷5号,1998年5月);高桥伸夫《中国共产党の组织と社会——河南省,1927年~1929年》(《法学研究》70卷6号,1997年6月);《根据地におけゐ党と农民——鄂豫皖根据地,1931~1934年》(《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东瀛求索》第11号,2000年4月);王奇生《党员、党组织与乡村社会:广东的中共地下党(1927~1932)》(《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