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高与东林党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林党论文,叶向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叶向高是明东林党议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一般认为他是东林党的一员。这种看法的依据大概是在天启末魏忠贤党公布的东林党人名单中有叶向高。然而考诸叶向高的言行,会发现这种看法与史实不合。其实,叶向高并不属于哪个党派,而是党争的调解人。下面从四个方面来看看叶向高在东林党议中的真实表现。
叶向高不是东林党人
遍查叶向高自编年谱《蘧编》,不曾有他与东林党领袖人物顾宪成、李三才、邹元标、赵南星等人交往密切的记载。这至少可以说明,叶向高不可能是东林党的核心人物,他没有深入东林党的舆论中心,则东林党的许多政见的提出,并没有他的参与策划。
但叶向高与东林党有关也是事实。他与东林党人如郭正域、沈鲤有私交。万历三十一年(1603)楚藩事件的一段小插曲可说明这一点。大学士沈一贯接受了楚王华奎的贿赂,想将楚宗人讦告华奎为假王的事压而不发。东林党人郭正域在大学士沈鲤的支持下,上疏请勘其事,并将华奎给沈一贯的贿赂书附上,揭发沈一贯的贪欺罪。当时,叶向高在南京做官,出于对朋友的爱护,他给郭正域写信,有“七国未削,错身先危”等语,劝郭正域不要招祸①。从这封信说话的角度看,叶向高是从友情出发,而不是从“党性”出发。如果是从“党性”出发,他就应当支持郭正域、将渐党党魁沈一贯置之死地。另外,叶向高的许多政治见解确有和东林党一致的地方。如在请求罢免矿税问题上,他就有可能接受了沈鲤和郭正域的影响。但请罢矿税是当时正直的士人共同的政见,这一点不足以说明叶向高就是东林党人。
与东林党有关联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叶向高又最忌讳被看成是东林党人。每当有可能被怀疑偏护东林党、或被指责为东林党时,他总是自我辩解。有两件事就是这种情况。万历三十九年(1611)辛亥京察,这是东林党与浙、楚、昆、宣、齐诸奸党的一次全面交锋。东林党人孙丕扬主持此事。孙丕扬是位正直的官僚,他这次京察目的之一就是要清除奸党。这与叶向高此时推行整顿吏治的政策是一致的,因而叶向高暗中对孙丕扬给予支持。这样他就被卷入纷争中,遭到奸党的攻讦。当时他自叙说:“臣事外之人也,乃今亦在事内,纷纷章疏虽未指出臣名,而其中固有与臣相干者。”论者攻击叶向高,主要是指责他偏护佐袒孙丕扬。叶向高为此辩解说,大凡辅臣与吏部尚书苟合,如严嵩之于欧阳必进、张居正之于王国光,都是喜欢其柔佞易制,事权易操,相与为奸利。而孙丕扬人格独兀,从不依徇阁臣;他本人也绝无有求于孙丕扬的地方,因此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与孙丕扬苟合。再说,考察大典事关重大,作为辅臣他无权参与其事,则附和佐袒孙丕扬无从谈起②。叶向高这番话有失实的地方,因为他确实暗中支持了孙丕扬,但是这种支持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避免被视为东林党或偏护东林党。他不愿沦为靶子任奸党弹射。另一件事是万历四十一年(1613)请求起用废弃诸臣,如邹元标、吕坤、赵南星、高攀龙等。他说邹元标乃一代贤才,吕坤老成忠爱;又说若有赵南星、高攀龙辈布列朝端,天下事必不至于如此决裂。这些废臣都是被排斥的东林党人,叶向高请求起用他们,是因为他们确实正直可用;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朝廷邪恶势力占很大优势,起用他们就可以使党派间的力量保持相对平衡,不至于决裂。但是,叶向高说这番话冒了很大的危险,无异于公然为东林党代言。为了避免遭受来自东林党对立面的攻击,叶向高特地声明,他与诸废臣素无相识,没有一毫私心③。由此两事可知,叶向高对东林党这个名字是戒慎恐惧的。他对东林党某些正直之士有好感、予以支持,是因为他们能为国所用,而并不是把他们视为同党。
从叶向高对李三才的态度和做法上也可证明他并非东林党人。李三才有才干,且机险,不如邹元标等东林党领袖正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二月,东林党人欲争李三才入阁辅政,一场大规模的党争眼看就要暴发。叶向高不想支持李三才。开始态度暧昧,说李三才夙著时名,雅称物望,任淮漕抚十三年,有保障功。现在李三才多次乞休,杜门待罪,百事沉搁,为两淮漕务计,请求皇上速定其去留,以安人心④。言下之意,他这个“独相”在关注事态的发展,但现在还不想作结论。后来事态恶化,叶向高认为该作结论了,遂于三十八年(1610)六月、十二月和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共三次上书,请求允许李三才去官。这就给东林党一个信号:李三才势必引退⑤。叶向高的做法说明,他确实无意党护东林党人,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不惜对东林党人进行压抑。
叶向高对党人的态度是留君子去小人
万历四十二年(1614)八月,叶向高致仕出都门前,说了一番话:“今日则彼此各有君子,各有小人,但当用其君子,而去其小人,勿问其为何党,乃为荡平之道。若必欲偏护求胜,务取快心,吾恐其祸之与国家相终始也。”⑥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弄清楚,何谓君子?何谓小人?怎么用君子?怎么去小人?怎么理解荡平之道?
需纠正一个偏见,不能认为所有的东林党人都是君子,而东林党外无君子。综观叶向高的思想,他所理解的君子至少要有三个品格:正直,忠义,务实。这从他天启初再度主阁所做的三件事可以看出。一件是为戚继光请求荫谥。元年(1621)十二月,他上书说,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今天下不安且危,又乏良将,当荫谥戚继光,以鼓舞人心,感发忠义,为将来者劝⑦。这是重忠义。又一件是为张居正平反。二年(1622)五月楚人陈大道等合疏为故相张居正颂枉,东林党人邹元标等也为之请求恤典,而阉党对此大加反对。叶向高持大义,拟旨曰:“旧辅张居正夺情专权,致招物议。但当皇祖冲年,辅政十载,天下又安,任劳任怨,功不可泯”⑧。这是重务实。还有一件是支持讲学活动。当时,邹元标和冯从吾在北京创立首善书院,开展讲学活动,以讲明廉耻,激发忠义。叶向高为书院作记表示支持。后邹、冯二人遭阉党攻击,讲学活动被禁止,叶向高又站出来称赞讲学有利于一道德,同风俗⑨。这是重正直。考当时的士风,可知叶向高衡量君子的这三个标准是合适的。当时士大夫徒务纷争,不干实事;又很多人鲜廉无耻,依附魏忠贤结为阉党,苟且绳利,不顾君国。叶向高区分君子、小人,就是想挽救士风。符合标准的就是君子,该留用;不符合标准的就是小人,该去之。
叶向高的实际做法也确是如此。对东林党人,就去其小人李三才,而引用其正真之士如沈鲤、郭正域、邹元标等。大学士王锡爵曾假意推荐沈鲤、郭正域入阁,王锡爵是沈一贯遗党,其用意是树沈、郭二东林党人为靶子来号召奸党对他们发起攻击。叶向高不会不清楚王锡爵的用心,但沈、郭二人是难得的贤能之士,叶向高便接过王锡爵的话题,顺水推舟,说二君子符合朝野公论,应当入阁辅政⑩。万历四十一年(1413),吏部推选阁臣,首请召用原任大学士沈鲤。叶向高表示赞同,说沈鲤忠诚端亮,足当古今大臣,宜为首辅(11)。由此两事可见,叶向高引用东林党的正直贤能之士是真诚的。对奸党,叶向高一向主张去其奸佞,并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采取行动。万历三十九年(1611)辛亥京察,孙丕扬主计北察,奸人汤宾尹、徐大化、刘国缙、王绍徽、乔应甲、张嘉言在被察之列。刑部主事秦聚奎为诸奸人辩护。眼看就要激发大规模党争。叶向高身为辅臣,按说不该参与京察事,但为了排斥奸佞,他还是表明态度:即使乔应甲、王绍徽、刘国缙等人快称人意,但历查累朝故事,也不应该留用叙迁。(12)叶向高以“累朝故事”为辞,想把奸党逼上绝路,要他们非去不可。叶向高还特别注意培植非党中人,来壮大正气。如他尝请补宫僚,推举吴道南、翁正春、付新德、顾天峻、李胜芳、史继偕、朱之蕃、汪民敬、范可授、汤宾尹、蒋孟育、孙慎行、邓士友、郭淐等(13),这些都是后起之秀,尚未与党,叶向高扶植他们,是期望他们能为国所用。至于后来他们分化与党,那是叶向高所始料不及的,而叶向高引用君子的用心却于此可见。还有一事,更能明见这番用心。万历四十年(1612),赵焕以清望骤起田间,为吏部尚书。赵焕不是党人,雅不善东林党人,故遭受东林党的攻击。东林党的对立面便乘机拿赵焕作盾牌来攻讦东林党。赵焕处于两难境地,非常窘迫,只好请求罢官。叶向高对赵焕整顿吏治的工作成绩很赞赏。赵焕求去,朝廷就会失去一大君子,因此叶向高出面为赵焕辩难,请求留用他:“今国事艰难,贤才日少……以焕虑心平气、亮节赤衷,真足以当统钩之任。在皇上必加慰留,在焕必当勉出”(14)。由上述可知,叶向高对待党人的态度是不偏不倚的,他力图排除党派的观念,而以君子、小人来甄别官僚,决定去留。正如他自己所说:“当此人才摧谢之时,苟有可为国家一手一足之用者,皆当爱惜护持。”(15)留君子,去小人,是要大家放弃党派偏见,和衷共济。这种做法也可说明,叶向高不属于任何一个党派。
叶向高是党争的调解人
叶向高不参与党争的态度,决定了他在党争中可以充当调解人的角色。而当时党争激烈的政治形势,也正需要他这样一位调解人。这也就是皇帝两次让他主阁的原因。
当然,叶向高能充当调解人,并不完全是由于他主阁的职位,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得力于他的政治素养和才干。这种素养和才干在他入阁前就有表现。万历三十一年(1603)妖书狱再起。叶向高的朋友王士骐、于君玉被谗,情势甚危。这是东林党与渐党之间发生的一次党争。叶向高清楚,如果以鸣冤者的姿态出现,就等于承认自己是东林党人,这样不但无济于事,反而会激化矛盾。叶向高便尝试着以调解人的角色出现,于三十二年(1604)写信给浙党党魁沈一贯,劝他心平气和,化解矛盾(16)。这一次调解没有成功,叶向高还因此失去了补教习庶常的机会。但这一事件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意义很大,是他充当调解人的开始。以后他两次主阁,主要的就是充当调解人。
叶向高调解党争的次数很多。下面以促成福王之国事件为例,来分析他作为调解人的才干。按说,福王之国是皇室内部的事,用不着首辅来大费苦心。但当时党风甚炽,党人无孔不入,很容易拿福王之国这样极敏感的问题来作文章,以达到攻击、打倒对方的目的。因此,叶向高促使福王之国,表面上是调解君主与臣下、太子与福王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化解了党派之间的矛盾,防患于未然,不给党人钻空子的机会。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月,皇长子朱常洛正式被立为皇太子,同时分封诸王。但储位并不稳固,一方面福王的生母郑贵妃还在密谋易储;另一方面神宗皇帝眷爱福王,而太子受冷落。有两件明摆着的事情让人不安,一是福王久不之国,二是太子迟不出阁讲读。三十五年(1607)叶向高入阁后,就首请此二事。讲读事很快实现了。之国事却颇费周折,叶向高的调解才干也就充分体现在这件事上。大的周折大概有如下数端:
四万顷赡养土问题。诸王的赡养土向来没有这么多的,神宗皇帝提出要这么多,无非是想刁难臣下,以借故推迟之国时间。叶向高见之国事梗在赡养土问题上,便于四十一年(1613)五月上书,请求减福藩庄田,从理法上说明藩王庄田断然没有四万顷之理,又从事态上说明中州一带已没有余地,如果强行侵占,恐怕会激发民变。这样神宗皇帝就不得不同意减一万顷。之后,叶向高又请求减一万顷,并密言出自福王自己的意愿,使福王获得好名声。于是福王上疏请减(17)。至此,赡养土问题总算解决了。
王曰乾告变事件。四十一年(1613)六月,奸人王曰乾讦奏郑贵妃指使妖人用厌胜术诅咒皇太子和皇太后,想致之死地而拥立福王。神宗皇帝震怒,不知所措。叶向高敏锐地抓住这个时机,上书劝皇帝以静处之,上不惊动皇太后,下不惶怖东宫,而让贵妃和福王也能自安;对肇事者则以别的罪名下法司究治,以便敷衍舆论;同时他敦促从速择定福王之国日期,诏谕天下,以息群喙(18)。
皇太后祝寿和去世。四十一年十月,神宗皇帝又以太后七十圣寿为借口,传谕:“朕当亲率太子及诸王恭祝大典,庆贺礼成,于次岁三月内著钦天监择吉之国。”这道圣旨下得含糊其辞,大概神宗皇帝是有意玩弄文字。叶向高本不想迎合他,也装糊涂说:目前“寿节正届,即于今年冬天预行称贺,仍令钦天监择定明年春天之国吉期,以光庆典,以慰群情”(19)。叶向高巧妙地将庆贺改为预贺,又将选择之国日期的范围坐实为四十二年。神宗皇帝发现叶向高“误解”了他的意思,便传谕剖明,说皇太后圣寿在四十二年冬天,如果预行贺礼,恐怕太后会不高兴,况且目前他正患病,不能行预贺礼。按圣谕的意思,则之国日期最早也在四十三年春天。叶向高不愿听命,将圣谕封还,诤言皇上不是为庆贺圣寿,而是为留福王计;又说福王四十二年之国势在必行,福王之国后在藩国上表称贺也是可行的。神宗皇帝无可奈何,终于正式传谕福王四十二年之国。可是就在之国前不久,二月九日,皇太后去世,福王又以此为辞,说圣母新丧,不宜之国,请求再延迟一年。叶向高不予理会,拟皇太后遗诰,中有“封、婚诸大典礼,皆有定期”语,借死人之口把之国事讲实。又胁迫福王说:“王必欲留,则某请先去,不然亦将为王受罪矣。”(20)
郑贵妃托情。福王的请求被叶向高拒绝后,郑贵妃又出面求情,要求叶向高看顾福王,不要催迫太甚。叶向高对待贵妃,虽然说话的方式变了,动之以情;但原则问题毫不让步。他说,福王之国早晚必行,晚之国不如早之国。今日大内的金钱堆积如山,福王要多少就可以给多少;皇上年事已高,万一有不测,到那时想多给福王恐怕就办不到了。郑贵妃为叶向高这番话感动了(21),福王之国的最后一道障碍终于被扫除。
从上述诸事件来看,唱主角的只是叶向高与皇室成员,但不能忽视党争的大背景。是拥戴皇太子,还是拥立福王,各党派都有自己的意向。皇长子已正储位,名正言顺,多得群情的支持;而福王有神宗皇帝这座靠山,不免让奸佞者动心,如万历二十一年(1593)一月大学士王锡爵的三王并封之策就属这种情况。也就是说,福王之国的全过程并没有排除激发党争的隐患。然而党争竟没有发生,这是因为叶向高利用时机占有了主动位置,得以控制情势,使争议局限于他与皇室之间,而不让它扩展到党派之间。叶向高在君与臣之间、皇太子与福王之间斡旋,因势利导,据理力争,晓之以义,动之以情,充分施展了他的相才。也说明他是能够胜任调解人这个角色的。
叶向高在调解党争中以保全自身为前提
叶向高作为调解人是有前提的,一是调解要生效,也就是说要得到皇帝的支持认可;二是不危及自身的安全,所以他不像有的党人那样拼着身家性命抗争。他在政界浮沉几十年,始终没遭受大的打击,而总是很体面。他的全身之策,大概有如下数端:
对侵害他的人进行巧妙地回击。如回击方从哲。万历四十一年(1613)九月,方从哲被推补入阁。方从哲想排斥叶向高,取代他为首辅。在四十二年叶向高致仕前,方从哲纠集群小对他发起了一场攻击。这一年,叶向高主持推升南、北司业官,文选司郎中张养才主其事,拟以张文光为北司业,焦竑为南司业,蔡毅中为同丞陪北,赵师圣陪南。工科给事中刘文炳疏论张养才推升不当,矛头实指叶向高。叶向高明白刘文炳是受方从哲指使的,便在乞休疏中自责自解,巧妙地回击方从哲。他说:“臣病苦昏迷,事多错谬,罪安敢辞。请并年来推升不当、人心不平者,尽敕令同官从哲一一改正施行,使臣失之于身而救之于后人,于以塞弊窦而慰舆情,亦臣之幸也。”(22)当时的情形是,叶向高与方从哲有芥蒂,无法合作。他感到此时朝中奸佞充盈,正人难以侧身其间,再恋位后果不堪设想,故坚决乞休。但叶向高也不愿任人宰割。他在致仕前说这番话,将矛头微妙地指向方从哲,是想把方从哲树立为一块靶子,让人弹射。这一招是非常高明的,既向皇帝透露了一个信息,他为情势所迫,必须引退以全身;又向方从哲射了一支暗箭,警告方从哲,让出首辅的位置是可以的,但不要再过火地侵害他叶向高。
对棘手的事情态度模棱两可。如对待封疆案。熊廷弼经略辽东,与辽边广宁巡抚王化贞不和合,矛盾日炽。熊廷弼这次复出得力于东林党的推举,而王化贞在朝廷有大学士沈和兵部尚书张鸣鹤支持,因此经、抚不和的背景是党派对立。这一次叶向高所面对的情势很棘手。熹宗年少,为乳母客氏和魏忠贤控制,不能独断宸纲。而魏忠贤刚得权柄,想在朝廷扶植奸党,按推测他很可能支持王化贞而压制东林党,以便拉拢沈、张鸣鹤。另一方面东林党此时在朝廷势力也很大。没有皇帝作最高的仲载者,于两党哪一方也不敢得罪,所以叶向高对待这起党案非常谨慎。他虽仍以调解人的身份出现,但对调解并无信心,更多的是需要考虑自身的安全和退路。这样,他居间调节,态度暧昧,模棱两可。既称许王化贞抚边从容镇定,已有战功,深得民众拥戴;又赞赏熊廷弼有才器,布防之策得当。他一再拟旨责令经、抚和合,还给熊廷弼写私信,请他放弃成见,通力合作。由于经、抚和合终不可成,朝野又争议谁受制于谁的问题。叶向高有意让多得朝廷支持的王化贞节制熊廷弼,但不敢明说,只含糊其辞:“惟是廷弼与化贞,作用既殊,而欲化贞受其节制,是举朝之人皆以为难行”。言下之意,熊廷弼不具备节制王化贞的资格。这就等于在为王化贞说话,为了免受东林党的攻击,他又为熊廷弼说好话:“如辽事可以专委廷弼,则即中饬巡抚将吏上听廷弼之节制,不得分其事权。”似乎熊廷弼节制王化贞也是可行的,但需要以“中饬”为前提。这里提出“中饬”是想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暗示大家,权柄在皇帝手中(实指魏忠贤),他只是个无权的首辅。可见他已在寻找脱身其事的台阶。果然,不久他就上疏请求以后辽边事皆让同官票拟,而他不与闻。不与票拟,就是想不对封疆案表态。后来,他虽因模棱两可的态度遭受非议和攻击,但他没说谁的坏话、没给任何一方造成伤害,故得以全身免祸(23)。
面对危急缄默退避。如处理“倒魏”案。天启四年(1624)六月一日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状,接着东林党人发动对魏忠贤阉党的全面进攻。魏忠贤倚赖客氏固宠,被温旨谕留,之后开展了对东林党人更为残酷的反击。政治形势非常危急。叶向高感到事态险恶,不想自己被卷入,便称病乞休,于六月六日、八日、十一日连上三疏,急请退避,而于“倒魏”事件只字不提,以缄默处之。直至皇帝一再宣谕,催他勉出主持阁事,他才被迫对魏忠贤事件发表见解。叶向高清楚,皇帝向着魏忠贤,阉党必不可除;而自己早已成了魏忠贤驱逐的对象,弄不好就会被阉党一网打尽。因此,在对事态发表见解前,他先向皇帝申明自己的态度,说作为阁臣,就不能跟廷臣那样搏击深求,务甚魏忠贤之罪以快众愤,而应当主于调停,上安皇帝,下安众臣。这番表白实际上是说给魏忠贤听的,向他暗示,不会帮助东林党来倾覆他。态度讲明了,他就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魏忠贤有功也有过,罪不容辞却也不至于当死。这就是主张掌握好惩治魏忠贤的分寸,不要逼他铤而走险。又建言二策,上策是令魏忠贤退归私邸,远势避嫌,以保全他的性命;下策是免魏忠贤东厂之职权,以削夺他手中掌握的暴力工具。同时,又敦请复用被魏忠贤排斥的东林党人王纪、邹元标、文震孟、郑鄤等人,以压群怨(24)。叶向高的这番策划,旨在保持各种势力的平衡,不使事态决裂。由于熹宗皇帝昏聩,不予采纳,叶向高陷于两难境地,便决意乞归,以回避危急。其实,叶向高早就明白,没有皇帝的支持,他的调解只是徒劳。而他竟如此精心策划,并不是指望奏效,而是用两全之策来保全自己,避免遭受来自任何一方的打击。
总上所述,在明末这场党祸中。叶向高是个特殊而复杂的角色,作为独相和首辅,他忠于职责,在党争中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参与党争;同时又发挥了居间调停作用,降低了党祸之害的程度;作为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他又善于保全自己。在君子、小人难分的政治环境下,叶向高如此立身处事也不可过于苛责。
注释:
①见《蘧编》卷2。明季史料集珍第二辑,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
②《论考察事情疏》、《察事已竣直陈苦情疏》,《纶扉奏草》卷12、13。明代史集珍,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
③《请发论救李漕抚各疏揭》,《纶扉奏草》卷8。
④《请发论救李漕抚各疏揭》,《纶扉奏草》卷8。
⑤《请允李漕抚求去揭》,凡三见《纶扉奏草》卷10、11、12。
⑥《蘧编》卷9。
⑦《请戚继光荫谥疏》,《续纶扉奏草》卷1。
⑧《蘧编》卷12。
⑨《蘧编》卷12;《留邹都御史疏》,《续纶扉奏草》卷6。
⑩《乞休第十八疏》,《纶扉奏草》卷14。
(11)《请点阁臣并召原大学士沈鲤揭》,《纶扉奏草》卷22。
(12)《论考察事情疏》,《纶扉奏草》卷12。
(13)《请补宫僚揭》、《词臣序迁疏》、《宫坊推转揭》,《纶扉奏草》卷4、8。
(14)赵焕传,《明史》卷225;《请留吏部赵尚书疏》,《纶扉奏草》卷17。
(15)《为孙、许二都御史求去事情揭》,《纶扉奏草》卷19。
(16)《蘧编》卷2。
(17)《请减福藩庄田疏》,《纶扉奏草》卷20;《蘧编》卷7。
(18)叶向高传,《明史》卷240;《为王曰乾事情揭》、《再为王曰乾事情揭》,《纶扉奏草》卷20。
(19)《回奏圣谕庆贺圣母揭》,《纶扉奏草》卷23。
(20)《封还留福王庆贺圣谕揭》、《谢允福王之国圣谕疏》,《纶扉奏草》卷23。《蘧编》卷7、8。
(21)《蘧编》卷8。
(22)《为南北司业推升事情揭》、《乞休第六十疏》,《纶扉奏草》卷29、30。
(23)《论经、抚事情疏》、又《论经、抚事情疏》、《乞休第一疏》,《续纶扉奏草》卷2、3;《蘧编》卷11。
(24)《乞休第五十九疏》、《请宣谕并乞休第六十疏》、《请宣谕并乞休第六十一疏》、《论魏忠贤事情疏》、《论魏太监事情揭》,《续纶扉奏草》卷13、14;叶向高传,《明史》卷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