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慈善的内在逻辑与模型构建_慈善论文

互惠型慈善事业的内在逻辑与模式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惠论文,慈善事业论文,逻辑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1)01-0094-05

一、互惠型慈善事业及其在全球的兴起

互惠型慈善事业中的“互惠”,并非单纯指捐赠人出于互惠心理进行慈善行为。捐赠人的这种互惠心理,是出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利己心理,强调慈善行为的功利目的。随着“投资慈善”、“营销慈善”逐渐兴起,慈善事业的现代理念开始取代传统的施舍、救济或单纯的乐善好施,而越来越朝向一种商业性、效率导向、以市场为基础的公益观。在此背景下,互惠型慈善事业主要是指,慈善事业的兴起与发展,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功能。具体来说,互惠型慈善事业注重开发投资功能,关注社会公平、和谐、可持续发展等观念,并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开始在真正意义上减轻政府负担,刺激经济增长,缓和社会矛盾。

20世纪20年代,美国富豪推动第一次国际慈善浪潮,这是一种缺乏商业导向的传统经营模式。21世纪初,由于迅速致富以及财富分配不均,第二次国际慈善浪潮向全球扩展,“这笔额外的财富”受新一代慈善家商业思维影响正在创造新的商机,旧有的慈善模式将转向现代化、效率化、全球化、专业化、商业化、产业化的新慈善模式方向发展。基于对社会投资家的自身认同,以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等为代表的新兴慈善家将商业模式引入慈善事业的经营,形成一种以市场为基础、以知识为导向、以高度投入为特色、以自我监管为方式、以社会资本为内在资源、以追求社会投资回报率为目的的“慈善资本主义模式”。根据美国权威期刊Giving USA 2007的统计,美国2006年慈善捐款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个人捐款达2290亿美元,占总的慈善捐赠的75%。美国的捐赠额占美国GDP的2%。而根据美国国家慈善统计中心数据,截至2008年6月底,在美国国家税务局登记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机构达150万家(不含宗教组织和未达到资金注册要求的数万计草根组织),其中慈善组织94.7万家,占非营利机构的63%,注册基金会10.8万家。此外,据美国劳工部统计,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间,共有六千余万志愿者至少为慈善机构志愿服务过一次。慈善行为和组织广泛活跃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涉及宗教、教育、医疗、环保、文化艺术、人权、社会服务、国际事务等诸多领域。[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与完善,中国政府的社会政策以“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为导向,鼓励民间参与社会福利供给。自2005年首届中华慈善大会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以来,中国慈善事业逐步壮大。特别是以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中国公民意识觉醒,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空前高涨,慈善事业相关主体多元化发展,筹资能力和途径不断拓展,慈善捐助数量逐年提高,慈善法规制度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截至2008年9月,在全国注册的慈善组织中,各级基金会有1361家,县级以上慈善会、红十字会4100多家。同时还有一些运作比较好的组织,比如参加这次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基金会、儿童发展基金会、青少年基金会、扶贫基金会、残疾人基金会等等。实际上慈善组织的发展除了推动慈善事业以外,同时带来很多就业机会。[2]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8万个(其中,慈善超市7035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并逐步拓展到部分乡镇、社区。全年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共计764亿元,其中民政部门498.8亿元,慈善会187.9亿元,各类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77.3亿元。捐赠物资折款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接收捐赠衣被115816万件,其中,棉衣被29655.5万件。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139.8亿元,衣被98082.6万件,其中,棉衣被11668.6万件,捐赠物资折款70171.4万元。这些捐赠款物使5202.9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3]近年来,华人世界中以李嘉诚创办的李嘉诚基金会、李连杰倡导的壹基金、姚明发起的姚基金、陈发树成立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等各类机构逐步兴起并发挥重大影响,特别是效仿“比尔·盖茨模式”的新华都基金会成立,“用自己挣得的钱来做公益慈善”,“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新的突破,为有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4]。据报告统计,截止2008年年底,全国各级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达到643家,与2005年的253家、2006年的349家、2007年的436家相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5]。

二、互惠型慈善事业的内在逻辑和主要特点

互惠型慈善事业的内在逻辑在于,慈善事业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存在互惠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共同进步,则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效均衡;公平与效率的均衡也最终将有助于慈善事业进一步成长(见下图)。对西方社会而言,财富积累及扩张促进发达的自由市场的形成,而社会责任扩张和有效社会投资则具有救赎的宗教意义,以及维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意义。对中国社会而言,在社会断裂显现与社会问题骤增的现实面前,中国特色“慈善-经济-社会和谐”互惠型慈善事业发展模式以人本权利、公共意识与社会责任等为基本价值观,以利益共享、互利互惠、责任共担等为基本运作原则,充分发挥“第三种力量”,增进社会资本,实现“慈善-经济-社会和谐”良性循环。为此,互惠型慈善事业主要特点包括:

1.互惠型慈善事业助推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发达的慈善事业是经济持续增长与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目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财富迅速累积,贫富差距拉大,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首先,社会转型期的主要矛盾外在地表现为利益分配失衡,改革的成果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配不够合理与公平。简单来看,初次分配存在市场失灵的风险,二次分配又存在政府失灵的风险。“在经济意义上,慈善事业实际上是一种独特的财富转移方式。”[6]它在初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的基础上,承担起“第三次分配”的功能,弥补前两种分配方式的不足,引导社会财富实现再次流动。特别是现代慈善事业跳出了传统施舍方式,在秉持投资、市场化、企业精神以及自由、个人价值、社会责任等多重组合中,调控基尼系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助推经济增长并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社会财富的分配和流动既是一个效率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互惠型慈善事业摒弃传统慈善救助单一注重满足生存权的初级追求,进而转向生存权与发展权并重。作为一种基于人文精神关怀的社会整合机制,慈善事业发展将一部分社会财富转移到低收入群体,将呈现一种对受损者予以补偿的“卡尔多式改进”,突出对人本身的重视和尊重,容易达成社会各阶层的相互理解,形成一种社会公益慈善文化氛围,有助于人类道德和情感的升华,激励人类回报社会的意识,养成和谐社会的公民行动,从而有效弥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调节社会冲突与矛盾,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2.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并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效均衡,将促进慈善事业的进一步成长。又如阿瑟·奥肯断言:“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地分享它。”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项经济社会变革就是促使效率与公平动态协调、均衡发展。一个真正持久的公平与效率均衡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它强调经济均衡,着力实现基本在同一水平线上的经济水平,各地之间更多是特色差异,而非发展差距。同时,它主张政治均衡,应该制衡权力、崇尚法治、保障自由和平等;它还重视社会均衡,协调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效率与公平的均衡,将与慈善事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事实上,新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经历,就验证了政治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对其的促进功能。改革开放以前,政治经济发展严重失衡,“政治挂帅”现象严重,慈善事业被形容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需要”而被取缔。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拆除了阻碍慈善事业发展的政治樊篱,经济社会的日益开放为慈善组织发展创造了公共空间,而公民慈善意识觉醒则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一种可持续动力。“财富和资源分配只有建立在爱的法则与效率法则、公平法则有机结合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健全、健康、和谐社会。”[7]在这种格局下,以人为本的人文取向是发展的实质与核心价值所在,慈善事业更将呈现良性发展,从而确保社会更公正、生活更美好、人民更拥护。

三、互惠型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的现实问题

互惠型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严重不足,存在诸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自上而下主导慈善事业发展,越位、错位、失位现象严重。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化的慈善事业作为“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欺骗人民的工具”,逐步被共产党新政权接管、取缔和改造,从有到无,并在计划体制格局下实现国家独占社会福利的供给。同时,“学雷锋活动”、对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的倡导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成为帮助困难公众的政策指导与朴素情感支撑。改革开放以后,慈善事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开始在政府主导和支持下从无到有,但政府在扮演“裁判员”的同时,也扮演“运动员”,行政干预过多,社会管理体制不顺,强制摊派募捐问题突出,越位、错位、失位现象丛生,慈善筹款和救助项目化、工程化、简单化、运动化倾向明显。

2.慈善事业缺乏自下而上社会参与的公共基础。在现有行政体制的框架下,社会参与慈善事业既依赖于政府主导,又受制于政府主导。政府主导尽管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始积累”作用明显,但由于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并不总是一致的,当政府力量过于强势,将压制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同时,部分社会公众并未认识到捐献者与受助者的平等关系,对慈善事业的志愿性、民间性和社会性也认识不足。现代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必然要适应多元化慈善主体的发展。这就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包括政府、各个社会阶层以及包括专门慈善团体、国际性人道组织、基金会、参与慈善活动的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社区性慈善组织、单位内设附属性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在内的慈善事业相关主体乃至公民个人,形成一种动态平衡的社会合力。

3.慈善事业存在体制机制与制度安排障碍。在公共政策平台的建构上,中国尚未形成有效的互惠型慈善事业的支持机制,导致慈善事业行政化色彩浓重、慈善组织数量缺乏、资源动员能力有限、公共政策激励滞后、慈善法规有待健全、慈善活动诚信缺失、社会资本尚未实现整合,现代化慈善观及模式尚未形成等。主要表现为:(1)在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格局下,对于慈善组织来讲,对慈善事业发展管制过于严格且定位不准,民政部门缺失社会捐赠的监管职能,而业务主管部门或疏于管理,或行政化色彩浓厚,真正意义上的引导、规范、扶持和服务过少。(2)慈善事业的社会程度较低,政社不分严重,社会公信力不强,慈善和志愿组织发展的提升空间还很大。(3)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化进程缓慢,现存政策法规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不强,缺乏整体性规范、激励、培育、监督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善的环境并不理想。(4)慈善文化建设严重不足,以义演、义拍、义诊等名义骗取钱财的违法事件屡有发生,慈善事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也严重不足。(5)社会公众对于福利彩票在政府统筹慈善事业的重要功能认识不足,彩票公益金的财务收支状况透明度不高,尚未形成福利彩票支持慈善事业的机制。(6)投身慈善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人员结构老化,观念陈旧,内部运作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而且,薪酬过低、自我价值体现不足等问题,导致无法有效激励优秀人才,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也尚未形成规范化运作,慈善基金保值增值难度很大。(7)行政化筹款的方式过于强大,慈善组织的资源开发能力不足,捐赠形式单一,透明度缺乏,灵活性不够,慈善捐赠的准市场化运作经验缺失。

4.现代慈善文化与慈善组织尚未有效整合和推广。在社会基础的建构上,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在传统与现代慈善文化整合、慈善与志愿精神的宣传、慈善组织发展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1)中国慈善事业扎根于儒释道等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思想之中,形成一种乐善好施和重义轻利的民族心理,并融合了一些外来慈善文化思想。中国传统慈善文化在礼治文化的规范下,按照差序格局的传统人际关系进行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运作和发展。而在当今社会,由于传统文化传统、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慈善“上纲上线”的大批判以及在社会公众“藏富意识”和“仇富心理”的双重作用下,中国慈善事业愈加缺乏人本权利、公民意识、公共精神和理性财富观等现代慈善理念。(2)慈善文化具有教化社会公众与人为善的功能,对其进行广泛宣传有助于社会和谐。尽管近年来我国开展慈善事业的宣传已初见成效,但尚未建立起慈善思想与志愿服务的宣传网络体系,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手段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释放和回应。(3)中国企业家缺少捐款带来的效用最大化或满足感,他们或担心“露富”后被宣传、被议论,或不满于捐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的不透明,或抵触政府的行政化、强制性捐款。(4)慈善组织社会知名度不高、社会影响度有限、社会贡献度不高,加之一些慈善组织公信力过低,慈善娱乐化、功利化、运动化等现象问题严重,严重阻碍了社会公众对现代慈善观念的认同,并制约了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互惠型慈善事业的模式建构

形成一种互惠型慈善事业发展模式,必须从发展模式、政策平台和社会基础三个方面进行有效建构。

1.建构慈善事业发展的公共政策平台。其一,在中国政府主导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慈善事业的起步和发展必然依靠政府的力量。政府主导并非过去的大包大揽,而是通过运用公共权力,在政策倾斜、体制创新、有效监管、公益宣传以及社会和谐环境的营造等方面,推动、调控和引导慈善事业发展。其中,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设计者、支持者、促进者和监管者等角色。其二,社会参与将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每个公民都拥有机会偏好的选择权和参与公益的决策权。社会参与是规范社会秩序、扶贫济困和公共品供给的重要力量,鼓励社会参与慈善事业将有助于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各种力量,建立和规范慈善组织和机制,传播慈善公益理念,更好地为民服务。为此,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各取所长,才能形成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建构政府自上而下动员与社会自下而上参与相结合的慈善事业发展模式。宏观公共政策设计将指导微观个体的作用机制,在不同政策参数条件下,捐款个体将呈现不同行动趋向。由此,中国政府可以依据捐款分布幂律或类似于幂律的分布状况,把握社会财富分布,建立慈善事业发展模式的公共政策平台,形成一种具良好治理结构、有效透明运作和严格问责的企业、受助方、社会三方都受益的互惠型慈善事业。这是一种有计划、有执行、有评估并且可持续、可传播、可示范的慈善事业。具体包括:(1)在政府监管上,要进一步放松管制,合理定位慈善事业,重塑政府与慈善组织关系。政府要逐步退出具体慈善事务的运作,推进官办慈善组织的民间化,实现行政直接干预转变为经济、法律等间接干预。(2)在慈善组织发展上,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培育发展慈善和志愿组织,实现透明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和合作化联动,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实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3)在法制建设上,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行私人和企业产权转让、继承与捐赠,以及慈善财政、税收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同时,树立依法行善观念,规范捐赠、救助、投资、审计等各个环节,实现规范化运转,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4)在文化建设上,要策划组织义演、义拍、义诊等各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加强慈善事业的国际合作交流。(5)在福利彩票事业发展上,进一步明确福利彩票与慈善事业的关系,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和认识福利彩票事业,加强推动社会福利彩票事业建设,将政府一定比例的公益支出通过采购等制度化方式用于慈善事业发展,形成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机制。(6)在人才培养和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上,要突破传统人事管理观念,创新用人机制,在筹款与援助相分离的基础上,实现慈善组织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并形成专业人才与志愿者相结合人才队伍;严格内部治理,依法理财,加强信息化管理,培养和鼓励创新精神,建立慈善事业发展的各种激励机制,促进慈善组织资金增值能力和项目运营能力。(7)在“慈善投资”的促进策略上,要学会“经营慈善”的准市场化手段,拓宽慈善捐赠的社会网络,加强对遗产、股份、物资等慈善捐赠的制度建设,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商业利益与慈善公益的有效结合。

3.建构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从以伦理为本位、以差序格局的传统人际关系为基础、以家族主义为原则,转变为以法理为本位、以团体格局的现代人际关系为基础、以契约为原则,实现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营自律。具体包括:(1)在和谐社会的制度条件下发展慈善事业,要挖掘传统慈善文化中的“利他主义”精华,融入慈善的现代精神,实现以人为本和行善为乐的价值观念,营造社会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化文化评价体系,实现“大市场”体制下的“大慈善”,强化公民社会责任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促进慈善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的同情共感。(2)加强慈善思想与志愿服务的宣传教育,广泛树立典型,并借助新闻舆论造势,提高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着力塑造乐善好施的社会氛围。(3)强化慈善组织社会知名度、社会影响度、社会贡献度和社会信任度等的形象设计,推动慈善组织的市场运营能力,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慈善组织竞争机制、自律机制、质量认证机制和专业评估机制,整合救助资源与组织资源,为慈善组织的项目运作、资金筹措、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4)探讨慈善事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公益营销”和“品牌策略”,以慈善资源开发为导向,以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参与劝募市场的竞争与合作,促使和引导企业通过慈善等方式获取社会认同,鼓励企业家成为慈善家,塑造企业的公益形象,以“企业公民”形象“赚钱行善”,营造企业慈善公益的社会心理基础等。

总之,在中国转型和全球化转型双重转型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有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慈善事业成功经验,强化政府自上而下动员与社会自下而上参与相结合,以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均衡发展为依托,以“慈善-经济-社会和谐”互惠型格局为结构,以公共政策和社会基础为平台,开拓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标签:;  ;  ;  

互惠慈善的内在逻辑与模型构建_慈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