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问题史之根与蔓——2004年上海“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音乐论文,美学论文,上海论文,研讨会上论文,学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05)01-0075-04
引言
2004年在上海举行了“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会议针对音乐学学科发 展的历史与前景作了探讨。
首先,会议第一个发言者杨燕迪先生,在他题为《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音乐研究》的发 言中明确提出,一门学科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对该学科发展应有个“总体定位与方向把握 ”,并提出三个层级“大局意识”,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积极讨论。可谓开局不凡,气度 恢弘,为本次会议打开了问题空间。田青等诸位先生把讨论进一步引入到了哲学的深度 ,讨论的焦点聚集在认知价值与实践价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曾回答过这个问题,他 的回答很清楚,问题不在于如何认识世界或如何解释世界,而在于如何改造世界。我们 知道,马克思哲学是西方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确切地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结晶 。而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者,康德在他著名的三大批判著作中曾将人类的精神世 界划分为知情意三个领域,其活动目标为真善美。这就是人类精神所追求与向往的理想 :求真、向善、致美。求真即求知,知识诉求是科学问题。向善即道德诉求,是伦理学 问题。此二者均要求普适性(即普遍有效性)。而审美则是个人的、主观的、内在的、感 性的、体验式的。因此,可能在这个领域里问题最多,争议最大。本文要讨论的就正是 音乐美学。
会上,韩锺恩及宋瑾两位先生全面而系统地回顾了我国音乐美学学科的发展历程。我 想从“音乐美学问题史”的角度作一番尝试。韩宋两位先生讲的是真历史,是“事实史 ”,是已经发生的历史。而我所谓“问题史”,是“作为可能性之历史”,其实质是问 题自身的逻辑演化应有之进程。思之灵于想象域生成,灵机运转于虚空留下漠漠烟色轨 迹。幸有大哲黑格尔尝谓“历史与逻辑一致”,此言不虚。
一、何谓美?
要回答什么是音乐美学,必须从什么是美谈起。
试图对美进行定义和设立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对美的标准和定义,可能是人类争议 最大的问题之一。它与人生、信仰等问题一样,是属于所谓“终极性”问题,或曰“终 极关怀”。这类问题一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永远无法有统一的定论。美学界亦有 “趣味无争辩”之说。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问题做一些必要的思辨与考证,以帮助我们 至少是更有效地去接近答案。
首先我们从“美”之词源学谈起。
第一,对“美”字有两种经典解读。第一种观点运用拆字法,通常认为“羊大为美” ,最早出自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甘也,从羊从大,会意。”意即羊长大了,长 肥了,可以吃了,这是一件很美的事。后来逐渐延伸到抽象范畴。这种对美的理解,我 们可称之为“物质派”、“实用派”或“世俗派”。有人用这种观点解释为什么男性认 为乳房和臀部大的女性美,据说那是因为潜意识中的生存本能在告诉他:臀部大好生育 ,乳房大好养育。中国古代的礼乐就是在“钟鸣鼎食”之上形成的,古之大儒荀子就曾 明确提出,礼乐就应该像祭祀用的祭品一样,清水生鱼,品味淡和。
第二,另一种看法完全相反,认为审美的发生,对美的发现、领悟和体验,其先决条 件恰恰就在于对现实、物质和功利的超越。这种观点认为审美是一种超拔于现实生活与 世俗功利的精神活动或者游戏。这种对美的理解,我们可称之为“超越派”。问题在于 ,超越物质功利之后,美的归宿到底在哪里?是个体的情感?主观的心灵?还是客观的理 念?抑或是神秘的、属灵的世界?分歧不可穷尽,思路踪迹难寻。
第三,在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中,“美”字是一个象形字,像什么呢?那是一 个头插羽毛,戴着面具,身穿摆裙,手舞足蹈的巫师或祭司。这个形象在之后的青铜器 刻铭《美爵》中又出现过,在南方铜鼓纹饰中更是屡见不鲜。考古学家王献唐先生在《 释每美》一文中认为:“以毛羽饰加于女首为每,加于男首则为美。”在金铭文《散氏 盘》中还加了个偏旁部首,升降符号,据张光直先生解释,表示巫师手持一杆幡旗“蹈 高陵厉”,这就是原始巫术“降神”。而音乐和舞蹈,正是祭司用来通神或通灵的方法 和手段。
这种观点认为“美”恰恰与物质无关,它超越了世俗功利,而与上天、神灵有关,这 种对美的理解,我们可称之为“神圣派”或“宗教派”。两种观点针锋相对,势若水火 ,不可调和。
美的根基是什么?是人还是神?此世抑或彼岸?美的根基到底植于何处?人间还是天堂?肉 体还是灵魂?……这个问题构成古典美学与现代美学的巨大分野。美的根基若不在人, 而来自“神性的光辉”,美就应是无限的、永恒的、高尚的、纯洁的、绝对的、必然的 、完美的,这是古典美学信奉的准则。美的根基若在人自身,那就得承认,美就是有限 的、短暂的、偶然的、破碎的、不完美的、有缺陷的,同时应承认人的肉身性权利,或 欲望的合理性。欲望的表达在文艺复兴之后的艺术中开始泛滥,成为一个重要的母题。 以至于有人将现代艺术概括为“欲望的艺术”,将现代派艺术家称为“饥饿艺术家”。 对欲望的不同态度,不仅是古典与现代相区别的标志,同时还是东方与西方文化艺术相 区别的重要标尺。
第四,即使同意“美不在天堂而在此世”,也还是存在分歧。美是存在于自然中还是 人类社会中?二者孰为第一性?我们知道,一般来说,道家倾向于自然美,而儒家强调社 会美或伦理美。
第五,即使同意“美必须与人相关”,也还是存在分歧。因为人有社会属性之分,例 如无产阶级审美观决不同于资产阶级审美观。鲁迅先生在他的一篇杂文《文学与出汗》 中说:“美国煤炭大王决不会体会到拾煤渣老太婆的心情;弱不经风的资产阶级小姐出 的是香汗,人力车夫出的是臭汗;人力车夫坐在马路边捉虱子不以为丑事。”(《二心 集》)
第六,此外,不同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个性、受教育程度等等,都会导致审美 差异。这里存在N重分歧,无限分野,依此可无限分割下去,直至每个人都被分成莱布 尼兹所说的最后不可再分的“单子”。如此,每个个体的美学价值观均不同于其它任何 个体,每个个体均为一绝不相容、亦决不妥协之“审美中心自我”。在此意义上,出现 了萨特所言“他人即地狱”的情形。此时,主体间性将逻辑地成为压倒性的至高问题, 即主体之间的关联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发现前述所有美学理论大厦都 是建立在流沙之上。因此之故,许多当代西方哲学和美学理论只有乞灵于宗教和神学, 因为“灵魂居住在单子内,且没有窗户。”(莱布尼兹语)只有在上帝的怀中,每个被注 定彻底孤独的个体才得以和解与相通。
总之,对美的不同理解和认识,贯穿了人类历史。人类审美意识的变迁过程就是一部 美学史。审美观的变化会导致价值观、人生观、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更直接影 响艺术形态和风格的变化。
二、何谓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就是关于美的学问。这个回答并不错,只是过于笼统,不够具体详细 。美学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学科是外来的,主要从德国及欧陆输入。西语“美学”(
AESTHETICS)一词的原义为“感性学”。与哲学关注并推崇理性相对,美学是专门研究 人的感性、感受、感情范畴的。
古典美学坚持认为,只有美好的感受才值得关注和研究,换言之,只有对美好事物的 感受(即审美)才具有研究价值。
这种前提性的观点引发了至今仍在继续中的两大根本性的争论(1、美学只包括美吗?2 、什么是美?)。
一种观点认为,人的所有感受其实都是生命的体验,不应有高下优劣之分,都有表达 的权利和自由,都值得关注和研究。这种观点在古典时代遭到压制,却并没有断绝,它 在美学史上转入地下,成为一条暗流,并不断地在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和美学家的思想中 崭露头角。这条汹涌的地下河终于在现代对传统普遍的叛逆潮流中冲出地面,汪洋恣肆 ,成为现代美学的蔚然景观。
现代美学认为,美学不仅仅关于美,它甚至必须包括其对立面——丑。在这股思潮指 导下,现代派的艺术家们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他们认为人类本身就是有缺陷、不完美的 ,追求古典美学的目标和理想(如完美、永恒等),已显得过于保守、传统或老土,相反 ,固守缺陷,却能产生一种“缺陷美”。其激进派甚至认为人性本来就是丑恶的,人生 就是悲剧,毫无意义。古典美学所谓的真善美是虚伪的,应该赤裸裸地表现“真实的丑 恶”或“丑恶的真实”。其结果,美学弄成了“丑学”,审美变成了“审丑”。现代美 学打破和取消了所有禁忌,古典美学所信奉的和谐、有序、对称等等基本原则都被打破 。出现了种种“反美学”、“泛美学”、“非美学”的思潮,其艺术实践也出现了种种 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奇特景观。美学在现代陷入了一个尴尬的二律悖反之绝境,即凡 是美的就是假的,凡是真的就是丑的。在此,前述康德所言人类精神所追求的理想大厦 真善美之三位一体已分崩离析,濒于坍塌了。现代性或后现代的审美文化,按照海氏的 说法,它构成技术世界中的人的内在心灵与情感世界,或曰“精神家园”。精神家园即 毁,冒险之旅已启。现代人实际上已无“家”可归。为何“流浪”?为何“怀乡”?为何 永远“在路上”?心灵已破碎,家园已毁灭,人已无法再“回家”。
当黑夜降临这乏善的人世,技术的世界如此荒凉。它们每一个都在诉说欲望语言,两 个字的意志之语——“我要”,互相撕咬、倾轧、掠夺……
在路上?谁在路上?何时在路上?在什么路上?在路上何为?……
稀少的人,在古老的路上艰难地行走。而两脚兽焦灼地把它零乱的踪迹印满大地。它 喧嚣、发泄,挣扎于绝望之中。忽而翻过身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三、何谓音乐美学?
艺术学比美学更贴近艺术本身,其论域也比美学相对小些。艺术学只讨论艺术之美, 所谓“艺术美”即人造(人工)之美,而非自然之美。而美学讨论范围则包括自然美与艺 术美两者。但在音乐美学这个特定论域中,显然,音乐之美属于“艺术美”范畴,因此 ,音乐美学实际上应该是属于艺术学下面的一个分支学科。正是在这一点上,音乐美学 的学科属性有别于音乐哲学。当然,层次上的逻辑关系是存在的:哲学——美学——艺 术学——音乐学——音乐美学。
首先让我们从最直观的层面入手。从字面上看可以知道,“音乐美学”与“音乐”有 关,与“美学”有关,是两者的交叉融合。
从修辞学上来讲,“音乐美学”这个词是一个合成词,确切地说,是由两个名词并列 合成的联合词组,二者其一是主体词或中心词。就“音乐美学”来说,二者孰为主次, 孰轻孰重?争议由是而起。
一种看法偏向“音乐”,另一种看法偏向“美学”。
前者强调音乐的专门性、具体性和特殊性,这个要求是对的,但是这种做法带来的常 见的后果,是让人很难区别音乐美学与音乐史、音乐评论或分析等其他音乐理论的关系 。
第二种看法强调音乐美学的思想性、学术性及其理论品质。这种观点认为,美学是哲 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哲学,对音乐的理解和认识要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才算是音乐美学。
两种看法都有道理,君子“执中”而论。中庸之道应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与张 力。公允之论应是: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应牢牢锁定音乐,但研究方法及其最终所表现 出来的学术形态应为美学或哲学理论。
那么,音乐美学学科理论建设之重心,应放在创作者主体精神及其作品的客观形式研 究上,还是应放在表演者的技术特点及其审美取向上,抑或应放在接受者的音乐聆赏及 审美经验之上呢?
音乐作为灵界的语言,与哲学具有相同的质素,二者的结合具备了可能。音乐美学应 该是对音乐作沉思之所在,思考其发生起源,思考其本质。
音乐的本质是什么?是知识吗?音乐是一种知识吗?——关于音乐的知识?显然不是。音 乐的确与知识有关,但它不是知识。音乐知识只是关于音乐的知识,还不是音乐本身。 它只是起着帮助人的作用,就是说,它只是工具和手段,而不是目的和本质。
音乐的本质是什么?是声音本身吗?是技术吗?是能力吗?
音乐是什么?与知识有关,却不是知识。与能力有关,却不是能力。与经验有关,却不 是经验。与技术有关,却不是技术。音乐到底是什么?我希望音乐学能回到这些基本命 题。学术的突破往往在最基础的地方发生,最基础的研究即是最前沿的研究。
自从德国学者阿德勒首次将音乐学划分为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以来,音乐学的学 术形态以叙事学角度观之,呈现出一种体系化叙事的特征——宏大叙事(史、论)。问题 回到前述黑格尔提到的历史与逻辑之矛盾。长期以来,我个人一直萦绕于心的思虑是: 如何既跳出历史主义,同时又跳出逻辑主义之窠臼,回到音乐的元思考与元叙事?
结语
以上这些问题,有些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要求思考者作出一番根源性的思索,提出 元理论的回答,我称之为“问题之根”,其它有些是在这些根源问题上衍生出来的“蔓 ”。这些问题的根根蔓蔓,纠缠难解,梳理不清,在此提出,希望得到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