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创立、变革与发展——纪念职业大学创办3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年论文,高等职业教育论文,我国论文,职业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十而立”。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30年并不算太长,但对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当代社会变迁的背景来审视可以清晰地看到: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初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选择”。以1980年职业大学的创办为契机,高等职业教育呱呱坠地、破土而出,这既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亮点;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起点。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创立与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演化、现代社会分工细化和大学职能进化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学界关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创立与发展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流行着“30年说”、“25年说”、“16年说”、“10年说”等几个不同版本。
1.发展“30年说”。主要依据是1980年10月南京市政府率先创办的“金陵职业大学”,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诞生,这是我国第一所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录用、短期学制的职业大学。随后,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批13所职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了起步探索的发展时期,掀起了第一波发展高潮,迄今已步入了“而立之年”。职业大学从诞生的那时起,就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地方化、职业化的“三生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园地一株别具风采的奇葩。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在徘徊中前行,“虽已长大,尚未成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并列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第一次在中国宪政史上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宪法地位。会议批准通过的国务院《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要试办一批花钱省、见效快、可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职业大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家法令形式规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83年4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原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指出:“采取多层次、多种规格和多种形式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在发展中逐步调整好高等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多办一些专科,注重发展一些为建设所急需的短线专业。”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这是第一次明确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一个有机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通知》明确强调:“称为高等职业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这是我国第一次规范“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很显然,职业大学属于普通高校专科层次的范畴。1990年10月全国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座谈会形成了职业大学分流办学的意见,会后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普通专科教育改革目标是逐步发展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经济建设需要的各类应用性人才。”这是国家第一次规范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在此之前一直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到1992年底,全国上百个中等城市(含少部分发达的县级市)建立了由地方政府主管的职业大学126所。1995年5月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强调:“职业大学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大学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在办学特色上下工夫,今后职业大学不再改名高等专科学校。”
2.发展“25年说”。主要依据是1985年7月上海电机制造学校、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国家地震局地震学校率先试办“五年制技术专科”,标志着现代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开端。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同意试办三所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的通知》要求,按照国际上5B要求进行教学,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发给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从那时算起25年来,五年制高职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办学力量成长起来,可谓“青年时期”。1991年1月原国家教委决定以总后勤部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校为依托改建为“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始试办高中起点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招收普通高中和相当于高中阶段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生经过三年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时既获得大专学历证书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形成了“双起点、双学制、双证书、订单式”的鲜明高职特色。1994年10月和1996年6月原国家教委两次扩大试点范围,先后批准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等18所国家级重点中专校举办高职教育(或高职班),试点学校达到22所,开设专业66个,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了全面试点的发展时期,掀起了第二波发展高潮。1998年后一批先行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国家级重点中专校都相继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重心转为发展高中后三年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同时,随着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五年制高职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政府。
3.发展“16年说”。主要依据是以1994年4月28日深圳市政府率先创办的“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挂牌为标志,被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典范”。1995年10月原国家教委成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高教、职教、成教“三教统筹”管理模式的实施。1996年5月15日第一部《职业教育法》问世,使“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有了法律依据。1997年3月原国家教委批准“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冠名“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校。1997年9月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新设高等职业学校一般称为职业技术学院。”同时还要求其他通过改革、改组、改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照此更名,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了初步调整的发展时期,掀起了第三波发展高潮,以此看来只有16年的历史,还处在“少年成长”时期,虽然在办学主体、学制改革以及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在客观上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1997年8月29日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出台,再一次确立了“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地位。1998年6月新组建的教育部提出“多形式、多模式、多机制和深化改革”(即“三多一改”)的方针,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4.发展“10年说”。主要依据是以1999年1月教育部、原国家计委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为标志,在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安排10万人专门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即强调毕业生不包分配、不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不统一印制毕业证书内芯、以学生高收费为主的“三不一高”),并确定14个省(市)试点,由此拉开了“三年大扩招”的序幕,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转向“大众化”。高等职业教育“峰回路转”迎来了春天,进入了规模扩张的发展时期,掀起了第四波发展高潮,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高职院校办学才10年左右,有的甚至更短,“块头大、体能小”,尚处“幼年发育”时期。200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以及责任交给省级政府(即从原来的“部批”改为“省批”),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决策权和统筹权。与此同时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成立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同年5月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高等职业教育突破了“准入”瓶颈的障碍,驶入了快车道,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为主要办学形式的“高校新生代”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遍地开花,迅速发展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新军和主力,被称之为“黄金10年”,初现了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多元化、特色化办学的端倪。
笔者认同“30年说”。其实,这30年来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本身就反映了高等职业教育从罅缝中诞生,经过艰难的草创期、生存期,迎来了蓬勃发展期和内涵提升期。通过考证高等职业教育几个不同发展时期的基本特征,可以看到,多种不同表述的共同点在于:标志性事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轨迹的划分标准,政策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状态的主要指数,“探索——转型——跨越——提升”成为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可用三个短语、十五个字概括,即:“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发展多样化”。高等职业教育历经30年的长足发展也验证了这三个短语、十五个字。
1.“有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这个概念,本身就颇具国情特征,是一个本土化的教育概念,其他国家是很少使用的,即使有也与我国的内涵不尽一致。“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自身便是思想解放的产物,是在原有从事学历教育的有关院校基础上,特别是在短期职业大学和五年制高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调整培养目标,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而发展起来的,形成了一种激发受教育者发展潜能的教育新形式,尤其是集成了“知识的传播、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基本办学规律和“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基本办学规律的各自优势,并对单纯的学校教育制度或者单独的工厂学徒制度的不足作了有效弥补,具有“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创业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学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新发展,成为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又一表现形式。
2.“与国际接轨”。世界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60年代就开始将职业教育的重心逐渐上移到高等职业教育上来,而我国直到70年代末在认识和政策上还基本停留在中职、初技上。高等职业教育是以技术和应用为核心的高等教育类型,相对于学术而言,技术在世界范围内更容易获得普遍认定和进行广泛交流。事实上,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从创立之初,就置身于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中,具有天然的国际化属性,如美国社区学院和大学中的技术学院、德国高等专科学校及双元制的职业学院、英国多科技术学院、法国短期技术学院、澳大利亚综合技术学院、日本高等专科学校及短期大学、韩国初级职业大学、印度技术大学等多种多样的高等职业教育形式,都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借鉴、消化、嫁接、创新、超越的相关元素,“与国际接轨”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题中之义。
3.“发展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和类型多样化是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统领“大众化”高等教育。技术型教育主要培养工作于基层的“转化”型高级人才,其使命是把工程设计、技术规范、管理法则转化为实际的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而这正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所要培养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理所当然地属于我国高等国民教育系统,与国外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高等教育形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有利于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双重需求。“发展多样化”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共同构成了多类型、多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共同具有各自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共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今天,在中国高等教育版图上,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历史性地站在一个不容被忽略的位置上,由当初的涓涓细流发展为浩荡江河,由最早的“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在当今高等教育领域,高职教育与普通高教“平分秋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中不可小觑的一支劲旅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职业教育领域,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齐头并进”,成为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领军方阵和龙头骨干。
三、职业大学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回眸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职业大学的创办克服了重重困难,走出了一条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之路,对高等职业教育创立与发展功不可没。20世纪80年代初,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成功地推动了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首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后来又相继扩展到内地,出现了一批由中心城市举办的,为当地培养实用人才的,具有地方性、职业性、短期性、实用性特点的新型大学——职业大学。一是当时国家刚刚从“十年浩劫”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出现了“人才饥饿症”——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实用性人才极度匮乏,高等教育恢复和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尽管1978年后全国恢复和新建了98所专科学校,但仍然沿用本科的教学模式、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以学科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生产第一线的岗位需求;另一方面又出现了“高教需求热”——由于招生规模的限制,一大批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上不了大学,原有的普通高校容纳率较低、培养人才周期长数量少、地区性差异大,广大适龄青年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十分强烈。二是财政实施“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制度,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较少,亟须用“短、平、快”方式培养大量应用型人才,以缓解经济发展与人才紧缺的矛盾。三是借鉴了广播电视大学“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推荐、校企联合、依托当地普通高校办学”的基本经验,以招生和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用较少的资源、较小的投入方式,提供更多的上大学机会。四是国外短期大学的成功经验,也对我国起到了一定的启迪和借鉴作用。所有这些因素催生了职业大学作为高中后职业教育的一种全新办学形式应运而生,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先锋。但是,由于起步晚、地位低,并没有能引起高等教育界的足够重视,在传统势力否定和现实功利取向异化的双重夹击下,普通高等教育的共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个性进行同化,职业大学曾一度被视为“野鸡大学”,导致当时高等职业教育合法性的缺失。加之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把职业大学定位于“综合性市属高等专科学校”,搬用了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些做法,将高等职业教育办成了普通专科或者“压缩饼干式”的本科,“学科化”和盲目“升本”的倾向较为严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对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的认识深化,职业大学经过一段时期的探索实践,社会声誉不断提高,促进了办学特色的凝练和办学质量的提升,为新型高职学院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范式,在社会转型机制下开始分流重组,或“升本”(含合并“升本”)、或转制更名为“职业技术学院”、或继续保留下来。目前,职业大学这一办学形式并没有退出教育舞台,全国还有20多所以“职业大学”冠名的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活跃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仍然发挥着培养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作用。
总结职业大学的成功办学经验,其突出特点是“管理体制的地方性、办学机制的社会性、专业设置的职业性、教学内容的应用性、教学方法的实践性、招生就业的多样性、师资队伍的双师性”。应该说,职业大学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以崭新的办学理念、明确的服务定位、鲜明的职业特色、灵活的办学体制,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面向社会、瞄准市场、扎根地方、服务基层、履行使命,其首创精神十分难能可贵,率先推出了许多原创性举措,在制度创新方面突显出前所未有的开拓性。正如许多教育界人士指出的那样:当初创办职业大学是被“逼”出来的,所迸发出来的改革热情和发展冲劲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革故鼎新,敢于对传统进行颠覆性的变革与创新,这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创新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又好又快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突破了传统的办学体制。职业大学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高等教育两级办学体制,从一开始就较少地受计划体制制约,较早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地方筹资、社会赞助、企业支持”这样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机制,调动了中心城市和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架构了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高等教育新体制,是高等教育尝试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以区域统筹为主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2.突破了传统的学制制度。职业大学改变了职业教育过去只限于中等教育的状况,定位于专科层次,使职业教育提升到高等教育层次,既解决就学,又解决就业,担负着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级实用技术、管理人才的任务,实现了在中心城市进行高等职业学校的初步布点,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样化、开放式、全方位办学的探索与实践。
3.突破了传统的办学主体。职业大学改变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形式“一枝独秀”的状况,从职业大学“孤军奋战”到“三改一补”四类学校(即: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以及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作为补充)齐头并进,再到汇聚“六路大军”(即:职业大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置的二级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进而发展到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本办学主体。
4.突破了传统的办学方式。职业大学改变了高校培养人才层次的结构比例,使本、专科生比例倒挂状况有了明显好转,采取与普通高等教育完全不同的办学方式,根据基层一线需要,“独辟蹊径”、“适销对路”,“定向培养”、“供需见面”,培养“永久牌”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实用性人才,与现在“订单式”培养、“菜单式”培训的做法基本相似,从而最终使高等职业教育占据到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崛起为一个鲜明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群体。
5.突破了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大学改变了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的要求,确定了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在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教学要求等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应用性,注意突出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最大的特色是显现出职业性和校企合作的文化烙印,创新了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6.突破了传统的教师队伍结构。职业大学改变了原来高校教师队伍“近亲繁殖”和“死水一潭”的弊端,组织在某一职业长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企业人员来开发课程,从职业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分析入手制订教学计划,“融专业入产业”,“校中办厂、厂中办校”,由传统单一院校培养发展为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尝试建设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
7.突破了传统的指令性招生计划。职业大学改变了过去完全是计划招生的做法,首先实行指导性招生计划,与用人部门、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以及各市之间互相代培等,坚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缺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人才就向什么地方流动,有利于调动地方和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
8.突破了传统的“统分统配”政策。职业大学一改“进了大学门就是公家人”的旧观念,初步克服了“学好学坏一个样”、“学不学都毕业”的现象,进一步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毕业后不包分配,根据学习成绩择优推荐录用,开拓了毕业生直接面向地方、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崭新道路,并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制度。
9.突破了传统的教育投入机制。职业大学改变了办学经费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单一渠道,坚持“谁办学谁出资、谁用人谁出钱、谁上学谁交费”原则,实行“交费上学”多元化筹资办学的新机制,国家不投或少投,主要是中心城市地方政府投资或集资办学,不足部分由省里补一点、用人单位出一点、学生交一点,闯出了一条投资少、上马快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路。
10.突破了传统的“学校办社会”格局。职业大学改变了以往学生必须一律住校的封闭状况,实行走读制和开放式,学校不再包揽学生的全部生活,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进行先期探索,“办学不办社会”,既节省了办学成本,又提高了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学校集中精力抓教学科研,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职业大学一马当先,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尖兵”,打破了陈旧格局,冲破了传统束缚,促进了布局结构调整的重大变化,为高等教育整体改革注入了生机活力;职业大学首开先河,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先行者”,为办好“高等职业学校”提供了有益经验,推动了高等教育由单一化向多样化的发展,形成了“国家为主、社会参与”的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对丰富优化高等教育的类型结构、构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体系有着重要影响,在教育发展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方面我国高等教育类型分成了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个平行系列;另一方面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形成了初等、中等、高等这样一个较为完整的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