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国家财政必须强化财政职能_财政职能论文

振兴国家财政必须强化财政职能_财政职能论文

振兴国家财政必须强化财政职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论文,职能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振兴国家财政不是一项单纯的财政工作,更不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统一意志,通力合作,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从强化财政职能入手,统一政府财权,理顺分配关系,健全财政职能。

(一)增加调控力度,强化调控职能,把对社会经济的调节贯穿于财政分配的全过程

应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政府的调控体系,健全政府的财政职能,把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贯穿于财政分配的全过程。并着重从三个方面强化财政的调控职能。一是对市场供需总量的调节。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采取不同的总量政策,通过财政、货币的收、支、投、贷来调节经济总量,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变化,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对社会经济结构的调节。灵活运用财政、税收、信贷、投资和补贴等经济杠杆,抓住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变量关系,调节短线产品,限制长线产品,把着力点放在市场调节不力,或市场调节不到的经济领域,通过产业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扶持支撑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消除“瓶颈”制约,缓解结构矛盾,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综合效益的提高。三是对收入和分配的调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配呈多元化格局,并逐步纳入市场轨道。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对社会产品的分配上,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社会的收入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应尽快开征遗产税和捐赠税,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保护合法所得,制止非法牟利,保持各地区、各行业、各经济组织、各经济成份和各劳动者个人之间的收入大体公平。

(二)改革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财政分配新秩序

第一,必须重新界定预算外资金的性质,控制预算外资金的不合理增长。针对目前过多过滥的行政性摊派、集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分类规范、建章立制,严格界定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的界限,对于以政府名义收取的公积金、捐赠以及各种费用和各项基金,能纳入税收的依法纳入税收管理,暂不能纳入税收的统一纳入国家预算,非财税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手段向企业和个人收取费用,禁止利用服务和罚款之名行单位创收之实,从制度上解决财政职能的弱化问题。

第二,必须明确各种收费和基金立项审批权限,真正理顺分配关系。各种收费和基金的立项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并按照法律程序,经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后,由财税部门执收或委托有关单位代收。杜绝各种越权审批以及擅自设立自收、自支、自管的各种基金,从源头上截住部门参与财政分配行为,理顺国家的分配秩序。

第三,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我国的经济特点,在集中财力、统一财权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国家复式预算体系。除国家经常性收支预算和公共性建设预算之外,建立由国家财政统一编制与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预算和国家债务监督管理预算,将一切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负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增值、保险和政府举借的债务等统一纳入国家预算,从制度上明确各项预算收入的来源、开支范围和用途,并置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四,在保证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政府配置资源中的导向作用,通过综合财政的途径,拓宽资金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并通过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加大政府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和引导,从而理顺经济关系,强化政府对社会财力的综合运筹机制。

(三)完善税收政策,实现税负公平,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强化税收征管应该是建立在政策统一、税负公平基础上的政府取向。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过于向外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沿海地区倾斜,导致不同经济成份和不同地区之间的企业所提供的税收极不平衡。如外资企业税率15%,而内资企业为33%,加之征管制度不完善,因此,个体经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从而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种状况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为了吸引外资投入和鼓励私营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国外资本大量涌入、非公有经济比重大幅度上升的今天,必须尽快调整税收政策,在全面实行国民待遇的基础上,依照国家产业政策来实施优惠政策,并强化征管手段,杜绝跑、冒、滴、漏,保障不同经济成份、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的企业税负公平,为各个不同的经济组织在统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培植税源,充裕财源,实现国家财力的快速增长

振兴财政离不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效益的提高。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加之历史上支出欠帐较多,各级财政面临着许多增支压力,因此,培植税源、充裕财源、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仍是各级财政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只有拥有充足的财力,才能保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和宏观调控目标的有效实现。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财源建设方式,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及财源增长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筹集和融通社会资金,根据各地区经济特点及发展方向,调节和引导资金流向,在搞活微观经济,增强企业活力的同时,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保证资金运行中的宏观效益,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的贯彻和实施。要支持企业资产重组,以现代资本为纽带,积极组建跨国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现代化企业队伍,壮大我国的经济实力。

(五)调整支出结构,界定支出范围,打破国家统管、财政统包的旧体制

在支出管理上,仅靠压缩经费或增收节支并不能解决财政支出上的根本问题,必须调整支出结构,按照社会公共分配的原则重新界定支出范围。一是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在解决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职能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核定经费,并严格执行预算定额、履行预算程序、控制不合理开支。二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界定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逐步退出可以纳入市场轨道运营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对那些必须由国家兴办,并必须由财政供给的单位,应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的收费和创收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把一切收支统一纳入国家预算。三是禁止各级政府和部门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已经兴办的必须与主管部门切断关系,让其进入市场运营的轨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四是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经费改革的力度。几年来,国家用于教育支出的资金平均增长19.57%,高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但由于点多、 面广,资金的使用效益很不理想,急需在撤点并校、提高办学规模的基础上调整支出结构,打破国家统办、财政统包的旧体制。

(六)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法制管理,尽快建立一套完备的财政法规体系

法规政策是保证财政运行规范有序的必备条件。在加强法制建设中,首先要重视财政立法工作,尽快制定立法计划,确保在集中财力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切实解决财政职能转换滞后问题。在立法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各项政策的客观功能和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碰撞和掣肘,尽快建立相互配套、上下统一的财政政策法规体系。

其次,是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和执法监督工作,结合新政策的出台和新法规的颁布,及时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全体国民的纳税意识和法制意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工作,增强全体财税干部依法治税和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在执法监督上,要发挥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互补作用,涉及企业内部的日常财务监督和经营性监督活动,主要通过单位内部机制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及监督服务机构来完成。财政监督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财政经济动态的监督,及时收集和提供经济运行中的各种数据、信息,综合分析财政收支和经济状况,从而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参数,保证财政调控职能的有效发挥。二是对财政经济行为的监督,主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财权、产权、税收、物价等管理手段,对经济活动中的违规和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把财政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

标签:;  ;  ;  ;  ;  ;  ;  ;  

振兴国家财政必须强化财政职能_财政职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