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摘要:社区作为国家治理结构的基本单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的进步,本文在对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如何推进社区高效治理,力求为相关理论或者政策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社区治理;政府;问题;解决措施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社区治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
一、我国社区治理的现状
政府开始倡导实行社区治理理念而进行基层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并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创新,将权力下放给社区,促进社会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行政指令向具体指导、下派任务向积极扶持的转变,在探索发展社区治理格局方面成绩显著。
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治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工作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社不分”,可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二是仍然习惯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将非政府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的下属单位,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工作。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政府承揽了许多本不该由其承担的职能,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活动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活动的唯一资金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长期以来,社区建设被定位在街居,管理部门未能扮演好自己应有的社会管理者角色。这种角色上的缺位突出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社区总体性规划不到位。在社区的政策制定、宏观规划、财政资助、组织协调等方面缺乏深人有效的研究,致使社区组织发育不全,整合社会的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对非政府组织的培育不到位。有些政府部门习惯于直接包办代替社会事务,认识不到自己的职责是培育社会及其相应的组织要素。三是对自治性组织的指导不到位。管理部门缺乏对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政策上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这些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的引导和规范。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忽略了自身工作职能的主导地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
三、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四、如何推进社区高效治理
(一)构建社区组织结构
借鉴公司治理结构现代管理模式,促使各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新构建的社区组织结构可为:社区规划发展办公室——领导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层;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社区保障服务、治保调解、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老年人文化娱乐组织、青少年帮教组织、扶贫帮困邻里互助等专门性的群众组织和中介组织。
(二)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不仅提供了公共服务,创造了就业机会,激发了公众创造力,也体现了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一些行业的协会和群众团体中的各种学会、基金会、研究会等。这些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需要加强管理的问题。借鉴国外管理经验,必须把社会组织置于社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控制力的组织管理之中。这样,既可以对社会进行合法有效的组织管理,又可以借助社会组织处理好社区管理工作中大量的日常事务。
(三)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建设
社区居民的志愿服务,既是个人的自愿,也是制度的约束。正是因为有制度约束,才使志愿服务由个人行为迅速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我国志愿服务发展很快,已经形成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有志愿服务能力而不参与者约束力不强,志愿服务还没有真正实现制度化、社会化。因此,我们也需要健全相应的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激发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单菲菲.城市多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张璐.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西昌学院学报,2012(1):66-70.
论文作者:池洁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
标签:社区论文; 政府论文; 组织论文; 社会论文; 社区建设论文; 志愿服务论文; 行政论文; 《知识-力量》6中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