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发展科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共同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达国家论文,国际竞争力论文,趋势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具有很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这有其历史原因,它们最先走上工业发展的道路,但它们以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重要原因。发达国家发展科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具体做法,虽然有所差异,但也有共同趋势。
一、把提高科技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
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国家经济贸易增长当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一,发明和广泛运用先进的技术使之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很高的国民收入。第二,发达国家一定时期内在高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生产和贸易中处于垄断地位,可以获得很高的额外垄断租金。第三,高新技术使之制造出差别化、高质量、有竞争性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中获得更大的分额。
一国科技发达程度和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取决于产生与利用科技的能力,工业发达国家所以具有发达的科技,是因为它从前产生和利用科技能力强。正如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所指出的那样:财富的生产能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都得补偿。
在产业革命初期,西方国家依靠工匠自身积累的经验从事发明创造。而在当代,技术的研究与开发(R&D)形成了技术创新的基本形式和来源。所谓科技能力就是R&D的能力,包括基础研究、试验开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能力。基础研究,无论是在大学进行,还是在研究所、政府建立的试验室、工业企业进行,都是为了产生新的科学知识及运用这些新知识的新思路。基础研究资本投资回收期长达10年以上,而得到的结果很快为全球共享。一国的研究基础设施完备并不能保证成功地进行技术竞争。有时基础科学虽然领先,但在把革新设想商品化时,却可能是落后的。在另一种情况下,一国可能在研究方面是落后的,但是利用外国的研究成果创造出商业性成功的先进技术,例如日本采取这种战略取得显著成功。
应用研究是在某一个具体领域,探索有使用目的的新知识和可能进行的研究。
开发是把新的发现和思想变成有用的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它包括选择所要开发的产品、设计、试验及小批量的生产。
制造或生产是对单个的原型产品,按一定的质量及控制成本进行的批量生产。
分配包括营销、供货、顾客培训及辅助服务。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该产品的需要。
二、对研究与开发进行高投入
当代发达国家R&D已经形成一种独立的大产业,集中为数众多的科学家及工程师专门搞技术创新。先进技术虽然也可以从国外引进获得,但是单靠引进不行。再说引进先进技术也会受到一系列的条件限制,如供方垄断和技术保护主义,以及索价太高等等。应该指出,就是技术引进也需要依靠本身的研究与开发才有可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和产品寿命周期日益缩短,也会促使各工业发达国家努力建立本身的R&D基地。这些基地成了新技术的来源地。
当前发达国家R&D具有如下特点:
1.资金投入多、增长快。1985年,北美、日本和欧共体国家R&D支出为2334.68亿美元,1990年增加到3211.2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37%。R&D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日本最高,1990年达3.07%,意大利较低,1992年占1.41%,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均在2%以上。发达国家R&D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比发展中国家高出很多。发展中国家只有亚洲“四小”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比例较高,在1%以上,多数国家为1%以下。
表1 主要发达国家R&D支出情况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主要科学与技术指标》1992年1。
2.在发达国家,美国R&D支出额最大,意大利和日本这项开支增长最为迅速。1985年美国R&D支出总额1160.26亿美元,比日、德、法、英、意五国的总和还多;1990年美国R&D支出总额增加到1507.65亿美元,而其他五国这项支出总额只有1489.71亿美元。这表明美国科研规模的巨大和科研实力的雄厚。但工业发达国家在民用R&D的支出方面差别不大,问题是美国军工R&D支出比例大,而日、德、法、意等国主要是民用支出。
1985-1990年,意大利R&D支出增长最为迅速,高达63.6%,其次是日本(增长48%),法国增长44.6%,德国增长41%,美国增长30%,英国增长28.9%。
3.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各工业国家侧重点有所不同。正如上面所说,一国的基础研究很强,不一定在科技成果化、商品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基础研究很强,历史上联邦政府就将大部分资金用于高校研究。1945年以来一半以上的诺贝尔自然科学奖为美国人获得。正如《争夺新边疆》一书中所指出的:“美国传统的立场是政府支持先进技术的发展和贸易的作用限于基础研究和教育,把其他部分(开发、生产、分销等)留给市场去做。但是我们的竞争者并不接受这种观点;他们干预支持先进技术系统中各个阶段──从研究到销售”。但美国进行基础研究取得的成果很快被日本所分享,美国现在虽仍是世界技术的领先国,但在世界主要制成品商品市场所占分额却日趋减少,贸易逆差加大,反映了其国际竞争力的相对衰弱。日本的做法则和美国不同。日本在较长时期内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开发,他们善于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先是在传统工业品如钢材、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汽车等市场上夺取市场分额,后又在高技术产品市场上同美国竞争。应当指出,由于情况变化,日本和美国在研究开发方面均有所改变。80年代初日本提出“科技立国”的战略方针,强调发展基础科学,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以便提高自主开发技术的能力。美国为振兴经济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大了科技投入的规模,并给予应用研究以更多的注意。80年代美国企业科技投资高达一兆美元,现已显示出良好的结果。据1994年1月10日出版的美国《商业周刊》称,现在是20多年来美国经济首次成为世界最具有竞争性的经济。克林顿政府的政策正在向开发民用技术倾斜,美国在当前信息技术新浪潮中已居领先地位。
三、研究与开发队伍庞大、人员素质高
人才是发展科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之本,现在每个工业发达国家都有数十万甚至近百万的专业研究人员。它们的科技人员不仅数量多,而且素质高,绝大多数为训练有素的科学家及工程师。1990年每千名劳动力,R&D人员所占比例美、日都为14.1%,意大利较低也有5.8%(1989年)。它们有发达的教育制度,每年为科研开发领域培养输送大批高质量的人才。它们还以高薪从世界各地招聘本国所需人才,其中美国尤为突出。工业发达国家每千劳动力中大学毕业生,美国1988年为77人;德国1989年为59人,法国为50人,意大利为31人。
表2 发达国家拥有的R&D人员
注释:①美国数字为从事R&D的科学家及工程师。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主要科学和技术指标》1992年1。
四、企业是研究与开发的主体
发达国家进行R&D的机构有企业、大学和政府设立的研究机构,但工业企业是进行R&D的主体,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所占比重达60-70%。
当代发达国家的工业企业已不是单纯的生产单位,而是科研、生产和销售的联合体。这些国家的政府部门及大学进行的多是基础研究,企业进行的多是应用研究及围绕着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方法进行的开发试验。在国内外激烈竞争的环境下,不进行技术创新,就无法生存和发展。西方国家进行的研究开发绝大部分集中在大企业,因为这些大企业具有资本及人力资源的优势,积累了大量的科学知识和技术。1992年美国900家大公司的R&D支出额达794亿美元,平均每个企业支出0.88亿美元。在一些高科技产业的企业,R&D支出增长率很高,同年在保健领域(主要是生物工程)增长18%,航空航天领域增长16%,波音公司为研制777型飞机R&D支出增长高达30%。1992年美国R&D支出额最大的三家公司为通用汽车公司、IBM和福特汽车公司,支出分别为59.17、50.83和43.32亿美元。其他如AT&T支出29.11亿美元,波音18.46亿美元,数据设备17.54亿美元。其他国家R&D支出额最多的公司有西门子,1992年为53.22亿美元,日立公司39.07亿美元,松下电器公司31.44亿美元,富士29.47亿美元,阿尔卡代—阿斯通26.25亿美元,东芝23.92亿美元,日本电气公司22.74亿美元。1992年R&D支出占销售额比例最高的五家美国公司有逊托尔特、契朗、捷南特、遗传研究所、勃劳根,分别为124%、82%、54%、54%、49%。其他国家R&D支出占销售额比例最高的五家公司为萨布、新沙拉波、开印达斯邱斯、外山化工、阿尔卡代—雪尔,分别为24%、20%、18%、16%、16%。
发达国家R&D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和政府的财政。但是日本R&D来自企业的资金高达70%以上,政府融资所占比例远比其他国家小。
表3 发达国家各类机构进行R&D所占比重%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主要科学和技术指标》1992年1。
表4 工业发达国家R&D资金来源(%)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主要科学和技术指标》1992年1。
五、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
技术创新,特别是高技术创新是一种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的复杂活动。进行这种活动不仅要求具备人力资源和资金及市场需求等条件,而且要求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发达国家基于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利用法律、行政、财政和金融手段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把研究与开发高技术部门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西欧国家在70年代前曾实行支持衰退工业的政策,70年代后转向支持R&D活动,改善教育和培训,传播市场信息以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法国在1982-1985年和1986-1988年期间颁布两个科技法,都把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发展确定为国家的优先领域。英国新科技政策以具有市场潜力大的研究领域为重点。法国政府在支持高速铁路及电子工业发展方面,德国、英国、意大利政府在支持航空、宇航工业方面取得了成功。
西欧国家共同搞的一些项目,如信息技术战略计划(ESPIT)、先进通讯研究计划(RACE)、尤里卡(EUREK)计划,以及空中客车,均有进展。政府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及选择重点产业,是日本发展经济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基本经验。不久前日本通产省还拟定了本世纪末最有希望的技术清单,向企业提供信息,帮助企业预测新技术潜在市场需求的增长情况。克林顿政府采取旨在美国建立信息高速公路的举措。不管是由私人企业搞的项目,还是主要由政府搞的项目,发达国家提出明确的战略发展目标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均有利于其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二)坚持反垄断、保护竞争,但允许企业发展科研和外贸的联合。市场经济和竞争构成了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强大动力。这是一种优胜劣汰机制。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对在本世纪下半叶出现的电子计算机革命熟视无睹,以后虽急起直追,但终于错过了机会。而在计算机刚步入实用阶段时,IBM虽还未涉足电子设备,但由于重视发明创造,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公司。工业发达国家颁布反垄断法,保护竞争。如美国早在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规定,任何联合组织不得操纵该产品市场25%以上分额,垄断贸易或联合阴谋限定贸易均为非法。但是,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条件下,工业发达国家又允许或默认企业之间的联合,不按反垄断法追究。因为联合能够解决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问题,还可以分散风险。在工业发达国家,企业进行对外经济活动时的联合也被允许或默认。如日本各行各业都建立类似卡特尔式的输出组合。1984年美国合作研究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Research Act NCRA)的颁布,表明美国官方反托拉斯立场的重大转变。这一法案规定了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核联合企业正式登记的途径,已登记的联合企业只负责成功诉讼引起的单一和实际损失,而未登记的联合企业负责的损失要大得多。重要的是,在评估合作研究企业时要求法院运用原因规范规则:为了决策须评估申请企业的竞争前影响及其可能的反竞争影响。由于NCFR放宽了反垄断,加强了美国联合科研企业的建立,到1990年中,在NCRA下登记的联合企业达120个。1961年日本颁布的工程技术研究协会法,奠定了多家公司研究合作的法律基础。日本政府在合作研究中起着组织和协调作用,将各种研究资源用于特定目的的研究。
(三)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和鼓励发明创造及其有序的扩散。在科技时代,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为智力成果权,只有予以保护,才能维护所有人的正当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和有序的扩散。工业发达国家都有健全的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这非常有利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尤其是完善的专利制度能够传播技术信息,促进技术转让,对技术持有人和接受方都是有利的。
(四)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在工业发达国家R&D融资方面,政府财政支出成为重要的来源。如1989年政府在R&D支出中所占比例,北美高达48.2%,欧共体为40.7%,日本为18.6%。克林顿总统把发展科技作为振兴美国经济的主要手段,1993年2月宣布,在1994-1997年的4年内追加170亿美元的科技预算,用于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及建立信息高速公路。西方国家政府不仅给大企业融资,还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融资。如美国1982年颁布《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案》,规定各部门将1%的预算费用用于资助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工业发达国家政府除了对R&D直接融资外,还对R&D及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各种税收优惠,降低投资成本,刺激投资。美国在1978年颁布《R&D法案》,明确规定企业用于R&D的盈利部分,不予征税。1978年颁布的《增值税法案》,把增值税率降至20%。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S项修改法案》,规定知识密集型公司可以少交1/3的的税款。这些减税措施刺激了投资,使1983年美国风险资本投资达到40亿美元。日本从60年代起陆续颁布《试验研究费增额税收扣除法案》、《促进基础技术创新的税制法案》、《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减税法案》,这些法案均详细规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办法。
(五)发展和普及教育。当代,人力资本代替金钱和物质成为新的重要的战略资源。人力资本是靠发达的教育制度培养的,工业发达国家的教育大部分是由政府出资经办的。
(六)实行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发展支柱产业的外贸政策。战后初期日本政府曾实行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以配合其产业的调整。后来虽然逐步实行贸易自由化,但通产省在奠定R&D增长基础、改善基础设施、增加人力资源,以及信息交流方面仍起着协调和支持作用,间接提高了日本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日本大藏省和公平贸易委员会决定反托拉斯的使用范围。其他工业发达国家也利用特定工业的关税、限额及同外国政府签定有序的销售协定、反倾销及严格的原产地要求,配合国内产业的发展。
六、联合搞科研
各工业发达国家之内及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技术竞争,同时,在科技研究与开发上的联合趋势也十分突出。这种联合趋势不但不排斥竞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进行成功的竞争。
科研上联合不仅发生在各企业之间,各行业及跨行业,企业和高校及政府,而且发生在各国之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联合搞科研的类型有:
(一)竞争前的研究与开发(Pre-competitive R&D)。这是为竞争打基础的科技研究。美国工业企业共同资助的斯坦福大学进行的集成电路系统研究,英国工业协会资助的韦尔丁研究所进行的基础研究,政府和工业企业共同资助的ESPRIT(欧洲信息技术研究战略计划),还有各国进行的超导技术研究等等。
表5 公司之间签订协议增长情况
1972
1973-
1977-
1981-
1985-
总数
合作方式
年前
1976年1980年 1984年 1988年
(件)
(件)(件)(件)(件)(件)
合资公司与 83 64 112 254 345 858
研究公司
53.2% 41.8%
22.6% 20.8%
17.8%
21.6%
R&D合作14 22 65 255653 1009
9.0%
14.4%
13.1% 20.9%
33.7%
25.5%
技术交换6
4 33 152 165 360
3.8%2.6%6.7% 12.4%8.5%9.1%
直接投资
27 29 168 170 237 631
17.3%
19.0%
33.9% 13.9%
12.2%
15.91%
用户— 5
9
47 133 265 469
供应商3.2%12.4%9.5% 10.9%
13.7%
11.8%
单方直 21 15
71 259 271 637
接流入13.5%
9.8%14.3%
21.214.0%
16.1%
156 153 496 122319363964
总和 100%100%100%100%100%100%
3.8%3.9%12.5%
30.9%
48.8%
100%
资料来源:转引自《研究与开发密集工业中的合作研究》第55页。
(二)下游技术开发。如共同进行生物技术、高温超导方面的研究。由政府资助或无政府资助进行的专门R&D项目研究:尤里卡计划,美国在微电子、机器人及技术标准方面的高速集成电路工程(VHSIC)。许多国家企业间的技术许可及其他共享各自开发的技术协议。由政府资助或无政府资助建立的合资公司,如美国半导体制造合作技术研究所(SEMATECH);菲里普及西门子联合建立的芯片研究所。
(三)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如用户和供货人签订的共同开发产品及设备、分享技术资料的协议,单项许可或签订生产合同,共同生产。由各竞争者之间建立合资企业,如空中公共客车工业公司,欧、美、日共同生产航空发电机等等。
当前在企业之间联合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世界已有7000个联合体(ENTRIES),其成员有几万家公司。从表5中可看出,世界各国、 各公司之间各种方式进行的科研合作在加强,其中尤以共同研究与开发增长最为显著。
当前工业发达国家科研联合具有以下特点:1.要求股权参与很少,各公司是把联合搞科研当作迅速适应变化了的外部条件的手段。日益增长的技术复杂性,全球技术中心分布和全球市场变化,要求具有日益增长的适应性和竞争性。在一些主要工业部门,竞争力极为依赖优越的技术。在这些工业中的公司要依靠战略联盟求发展。2.当前各企业间进行的共同研究不是代替各参加公司的内部研究,而是作为他们内部研究的补充,各公司自己内部的研究是基础,缺乏这一基础,很难进行各公司之间的共同研究。3.在R&D密集型的工业,多方共同研究颇为盛行。共同研究的重点从技术成熟的部门转向技术先进的部门,从技术落后部门转向技术先进部门。相应地,共同研究的重点内容从创造和采用专门的技术以对成熟工业予以支持,转为如何地满足主要R&D 工业部门对技术的需要,以便对付自己的竞争者。
当前工业发达国家各企业之间共同研究主要属于前竞争活动,多公司集团集中于创造前竞争的技术信息和制造工艺技术。这两种技术都是很多公司感兴趣的,因为他们渴望得到技术提高的机会,自己也希望战略工业部门的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以利于有效地进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