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监督的理论基石:学习邓小平关于实行民主监督的一贯主张_民主监督论文

社会主义监督的理论基石:学习邓小平关于实行民主监督的一贯主张_民主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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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既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有监督、有制约,这是邓小平的一贯主张。作者认为,邓小平提出并坚持这一重要主张,既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作出重大贡献,又为社会主义监督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关键词) 邓小平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社会主义监督 廉洁政治

在邓小平的讲话和著作中,“实事求是”与“监督”这两个词频频反复出现,据笔者统计,仅在已公开出版的3卷《邓小平文选》中,“监督”一词便出现99次(此项统计尚不包括“监察”这一同义词)。可见,“实事求是”与“监督”同是邓小平思想的重要方面。无庸赘述,对邓小平的监督思想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探讨,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实践意义。

邓小平的监督思想十分丰富、深刻,当有一系列的文章从各个方面进行阐述。本文先从邓小平的一个重要主张说起。

一、既“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有监督、有制约”,这是邓小平的一贯主张

邓小平曾以精练的语言概述他的监督理论主张:“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①“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当然也要有监督,有制约。”②这两句话是邓小平同志分别在1956年、1987年说的,集中反映了他几十年革命生涯中的一贯主张。

(一)在革命战争年代,邓小平就明确提出这一主张

1941年,他在论述党与抗日民主政权的关系时指出:“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③“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于它能够及时反映各阶级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们能够正确地细心地去考虑问题决定问题;它能够使我们从群众的表现中去测验我党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为群众所了解所拥护;它能够使我们对事物感觉灵敏,随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它能够使我们党得到群众的监督,克服党员堕落腐化的危险,及时发现投机分子以及破坏分子而清洗出党;它能在民主政治斗争中提高党员的斗争能力,使党更加接近群众,锻炼党使党成为群众的党。”④“我们要在民主政治斗争中,保证党对政权的领导,我们更要在民主政治斗争中,使党成为群众的党!”⑤在这些论述中,邓小平不仅使用“监督”这一概念,而且还经常使用“民主政治”这一概念。其实,民主政治离不开监督,它是一个包含监督且含义更广的概念。他还指出:“党要实现对政权指导与监督的作用,首先就要从切实指导与监督自己的党团和党员做起。”⑥对于当时在党内初露端倪的“不接近群众,喜欢出风头,自逞英雄,‘因党而骄’”等现象,邓小平严肃指出“必须”“不断地进行教育”,“不断地进行批评斗争”⑦。他反复强调“要民主”⑧,极力提倡“群众的监督”⑨和“党委的严格监督”⑩,既“要使非党干部敢于讲话,讲所欲讲,敢于工作,不对我疑惧”(11),又使“党员在政权中”“奉公守法,遵守纪律”(12)。从这一系列论断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同志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就把“民主”与“监督”看成是团结人民、壮大自己、克敌致胜、夺取政权的重要保证。

(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邓小平反复申说这一主张

全国解放后,我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而且在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还要不要接受监督?邓小平还在1950年6月的一次重要讲话中就作出明确回答:“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13)此后,他又多次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十分坚决地指出:“共产党要接受监督”,“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扩大各方面的民主生活,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14)。邓小平在论述这一问题时,总是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联系起来。在他看来,强调党和政府“接受监督”,对于“加强共产党的领导”,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完全必要。这种重要性和必要性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执政党的特殊地位决定,“如果我们不接受监督”,“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向全党严肃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15)过了半年,他便不无忧虑地提出告诫:“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6)之所以如此,邓小平着重指出两个原因:一是“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二是“执政党的地位,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17)。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再一次发出警诫:“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18)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这些告诫。

第二,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是“端正党风”、从而“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早在1961年,邓小平在总结“解放后的前十年的经验”时,就指出了群众监督与端正风气之间的必然联系。他说:“那十年,我们的风气相当正,而且那个时候确实有群众监督,……”(19)“文革”之后,他在总结历史教训时又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作风。”“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0)他还指出:“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21)那么,如何端正党风、从而“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呢?邓小平特别强调两方面:“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和“接受群众监督”。他说:“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22)

第三,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这样,“情形”便会“总是好一些”。还在1962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执了政,拿了权,更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23)那么,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谦虚谨慎、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呢?邓小平认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他说:“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要扩大他们对共产党的监督,对共产党员的监督。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24)因为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就会使被监督对象“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由“怕”而谨慎,这样,情形便会“总是好一些”。当然“怕”不等于“谨小慎微”。固然,“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但“胆子太大了也不好”,而“谨慎总是好一些”(25)。

第四,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我们就能经常听到各种意见,从而耳聪目明,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一古训对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同样适用。1957年4月,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上指出:“我们如果关起门来办事,凭老资格,自以为这样就够了,对群众、对党外人士的意见不虚心去听,就很容易使自己闭塞起来,考虑问题产生片面性,这样非犯错误不可。”(26)为了防止这种现象,邓小平继而指出,要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因为“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27);因为“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28);因为“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族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29);还因为“实行群众监督可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会提出很多好的意见”(30)

第五,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是克服官僚主义、杜绝家长制作风,从而防止蜕化变质、实现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邓小平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不仅“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而且“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由此而来,独断专行、颐指气使的家长制作风在某些人身上便会应然而生。这种作风的危害性极大,因为“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31),其结果必然导致权力的失控和滥用,使党和国家、人民蒙受巨大损失。邓小平在痛斥“家长制作风”的同时,还对“不少地方和单位”所出现的“家长式的人物”提出十分严肃的批评:“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32),他们“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33)。为什么会出现“家长制作风”和“家长式的人物呢”?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某些领导人不愿接受监督以及各方面的监督不力是最主要的原因。邓小平尖锐指出,有的领导同志把监督视为“紧箍咒”,他们“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34),“他们总觉得:不受监督,自己下命令舒服,独断专行比较方便”(35)。鉴于此,邓小平一针见血指出:“正因为相当多的领导同志思想不通,看起来监督就更加重要了,不搞群众监督就更危险了。”(36)如此振聋发聩的论断,在已故革命导师的经典著作中实属罕见,广大人民群众多么希望,邓小平的这一告诫能在所有领导者中警钟长鸣。

(三)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更加强调这一主张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经济建设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在这新形势下,还要不要“实行互相监督”?邓小平在1979年10月的一次讲话中作了十分肯定的回答:“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37)后来,他又多次谈到他的一贯主张,以至于我们不能不指出:这一主张也是他所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他的正确主张。

第一,“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一艰巨任务,离不开监督。毋庸讳言,“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38),这些“坏的东西”在党和政府中表现为各种“腐败现象”,例如“极少数人拿着这个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横行霸道,为非作歹”(39),又如:“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40)此外,还有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以权谋私”(41)。所有这些现象,邓小平还在1979年、1980年就指出来了,可是,由于“我们的一些同志”“多年来”“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以致在相隔10年左右的1989年,邓小平又不得不严肃指出:“腐败现象很严重”(42),“我们”必须“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43)。他把“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提出来,“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而是“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44)。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他再一次强调这一战略思想:“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45)那么,如何实现这一战略任务呢?邓小平继而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46)这里所说的法制,当然包括一系列监督制度。只有实行严格的监督,“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47),才不致成为空话。

第二,加强监督,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48)。邓小平一向十分重视民主。还在革命战争年代,他就发表过精辟议论:“我党要善于在一切工作中,一切运动中,大大发扬大众的民主主义作风,与一切不民主的现象作斗争。有了民主主义作风,才有广大的群众运动;有了广大的群众运动,才有真正的布尔什维克的党。”(49)全国解放以后,他不失时机地向全党发出号召:“必须健全党的和国家的民主生活”(50)。改革开放之初,他在阐述四项基本原则的时候也不忘记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1),但是,由于“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52),也由于“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53),因此,“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权力过分集中”、“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等现象在我党历史上都出现过,这一切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领导我们党重新制定一系列新的政策,但“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54)。如何“发展民主”?邓小平还在50年代就指出:“必须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予应得的处分。”(55)广泛“实行互相监督”(56),“使党的和政府的下级组织,有充分的便利和保证,可以及时地无所顾忌地批评上级机关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使党和国家的各种会议,特别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争论的讲坛”(57)。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他又提出:“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58)“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59)什么东西最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是社会主义监督。有效的监督总是既体现民主,又体制法制;社会主义监督既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又有赖于社会主义法制,任何离开民主或法制的监督都只能是名存而实亡。社会主义监督离不开民主,但其施行的结果又大大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管理及整个社会生活都实现民主化。

第三,让人民实行监督,是实现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历来十分重视公民的监督权利,曾多次呼吁:“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60),“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61)。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的监督,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民主权利。对于这些民主权利,邓小平强调:不仅“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62),而且“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领导的负责的批评和积极的建议”(63)。他提倡“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64),他还严肃指出:“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65)邓小平以精练的语言概括了人民的监督权利,表达了老百姓的心声。

邓小平指出,在新形势下我国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化建设。可是,搞四化建设需要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种政治局面如何形成呢?邓小平又指出:“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这样,就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66)。

二、邓小平的重要主张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大贡献,是社会主义监督理论的基石。

“监督”不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特有字眼,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监督形式,也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监督理论。那么,社会主义国家是否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如果需要,社会主义监督与封建主义监督、资本主义监督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如何奠定社会主义监督学说的理论基石?邓小平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实践上解决了这一系列重大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监督在原始社会之后的任何社会形态中都客观存在,是不依一定生产关系为转移的,因为这些社会形态都需要监督来“协调个人的活动”(67)。在总结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时,他们曾明确表示,人民群众掌握监督权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之一,那些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勤务员”应该“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是从一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以及工人阶级自己的“公仆”也有官僚化为“主人”的危险趋势,来预言监督在未来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必然性,由于社会主义在当时还未成为现实,他们不可能对社会主义监督从根本原则到具体制度作出详尽的论述。列宁亲手缔造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现实使列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如果对于产品的生产与分配不实行全面的国家统计和监督,那么劳动者的政权,劳动者的自由,就不能维持下去,资本主义复辟就不可避免”(68);必须通过监督“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调整好”(69)。列宁很重视并大力提倡工人监督、人民监督和党内监督,但他来不及系统总结社会主义的监督理论便过早地逝世了。继任者斯大林领导了伟大的卫国战争,在战火中捍卫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他后来“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其严重程度诚如邓小平转引毛泽东所指出的,“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70)。在斯大林担任主要领导的一个相当长时期里,特别是在他的晚期,广泛的民主监督不再提倡了,以他为代表的最高权力不再那么受监督、受制约了,这就给苏联留下了极大的隐患。毛泽东总结历史的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曾多次提出必须实行民主监督。还在1945年7月,黄炎培访问延安时,向毛泽东提出一个历史上的大难题:如何从“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及“人亡政息”这一“历史周期率”的支配力中跳出来,并摆脱其影响?毛泽东明确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71)全国解放后,他也曾提出诸如“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等主张。但是,“即使象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72),他后来(特别是在晚期)经常过份地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而不大提或很少提“民主监督”了。这就使得“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73),“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74)。不是毛泽东没有民主监督思想,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同样“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75)。

邓小平从我国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从长期领导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从其“三下三上”的特殊经历中,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与“加强民主监督”都是头等重要的,不可只强调前者而偏废后者,而应该相提并论。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反复强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后来又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同时,他反复强调必须加强民主监督。正是在他的大力倡导和直接干预下,我国现阶段已建立了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督、政协及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团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一整套监督体系和制度。全国人民欣喜地看到:作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不仅规划蓝图、领导实施,而且建立了一整套预防、保护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现在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而又十分重要的任务便是:健全和完善这些机制和措施。

一般说来,无产阶级革命者都不会反对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但不是每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者都赞成、重视、提倡并自觉接受监督。在过去一个历史阶段里,在革命队伍内部,在人民大众中间,曾流行这样的错误观念:既然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党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因此,对党实行监督是多余的,对政府实行监督是不妥当的,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监督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更是不应该的。在不少人心目中,党的先进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似乎已足以取消民主监督。在这种错误思想影响下,一些领导者甚至反对、抵制监督。邓小平力排众议,总是利用各种机会大谈监督。他既讲“全党任何部门、任何职位的干部”都应“受着党的认真的监督”(76),“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领导和监督本单位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的工作”(77),“党必须认真地有系统地研究国家机关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并且对于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经常的监督”(78);又讲党和国家政府、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从而在我们国家形成“人人既是监督主体,人人又是监督客体”的局面。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包括阶级论、国家论、政府论、政党论、革命论、民族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使党和国家永远不改变颜色,是这一学说的重大课题。过去,我们曾经离开民主监督去谈“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险些让钻进党内的野心家、阴谋家得逞,真是“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只讲党的领导不讲民主监督,其结果不但不能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且还有可能使党和国家走上危险的道路;只有既讲党的领导又讲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壮大,使国富强。这个历史的辩证法,被邓小平第一次彻底揭示出来了。他以其正确理论和领导实践,解答了革命导师以前没有真正解决好的上述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大课题,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作出了重大贡献。“如果搞得不好,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79)包括民主监督在内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80)。邓小平的这一系列论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

还须指出:邓小平在提倡民主监督时,总是同时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就不会给那些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以及受到这种思潮影响的人留下任何借口。那些人,不但不反对“民主监督”,而且往往很热衷于侈谈“民主监督”,但他们呼喊“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而是为了削弱党的领导,淡化党的领导,最终否定和取消党的领导。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清楚地看到:邓小平提出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有监督有制约的主张,既批判了“左”倾思想,又批判了右倾思想,从而为社会主义监督指明了性质、方向和目的;邓小平在阐述这一主张时,从各个方面分析社会主义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指出社会主义监督的任务、意义和作用。就这样,邓小平为社会主义监督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已故的革命导师对社会主义监督曾有许多设想,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都未能提出完整的社会主义监督理论,也未能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监督机制,这个任务历史地由邓小平承担起来了。

本文系作者所写《邓小平监督思想探究》系列文章之一,初稿1994年6月3日收到,修改稿入选为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单位联合召开的“学习《邓小平文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1994年12月,北京)论文,在此之前,曾由作者在“全国教育系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1994年9月)宣读。

注释:

①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9)(23)(24)(25)(26)(27)(28)(29)(30)(34)(35)(36)(49)(50)(55)(57)(76)(77)(78)(79)《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5,9,12,21,14,19~20,17,12,18,14~15,20,160,270、273、272,214,270,214,290,303~304,270~271,271,270,271,225,273,271,222,271,271,21,223,224,223~224,251,253,237,303页。

②(18)(21)(38)(41)(42)(43)(44)(

45)(46)(47)(54)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6、380、144、164、37、325、314、327、379、379、145、116页。

(20)(22)(31)(32)(33)(37)(39)(40)(48)(51)(52)(53)(56)(58)(59)(61)(63)(64)(65)(66)(70)(72)(73)(74)(75)(80)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58,178,177~178,329,331,331,205,218,327,336,168,348,176,187,359,187,339,257,332,332,332,322,333,330,333,298,333页。

(60)(62)《邓小平同志论民主与法制》,第4、2页。

(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7页。

(67) 《列宁全集》第27卷,第220页。

(68) 《列宁全集》第25卷,第460页。

(71) 黄炎培:《延安归来》,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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