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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态势,近几年发生了明显变化。随着市场经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个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成了较为突出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收入差距是社会经济的市场化带来的,而收入差距过大,将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市场化进程。
一、收入差距是市场化带来的
毋庸讳言,我国收入差距的拉大同市场经济的推进密不可分。市场机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雇主和从业人员,其收入工资已直接受市场机制决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直接同企业经济效益好坏联系在一起,也受市场机制调节。由于各个企业从业人员和劳动者所占有的生产要素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差别等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出现优胜劣汰,个人收入也必然有高有低,被淘汰的职工会变穷,被淘汰的企业及其职工也会变穷,甚至会出现一些人或某一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另一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现象。近几年来,一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这类企业的职工收入相应有明显增加。另一方面,也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经济效益很差,甚至长期亏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类企业的职工收入增长很慢,在物价上涨情况下,其收入水平相对下降,特别是离岗职工收入水平绝对下降。市场化的推进,极大地冲击了平均主义,冲击了平均主义,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平,改革后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依据人们对市场活动的参与状况进行分配的,千差万别的人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的活动情况不一样,势必要出现差距。市场化带来的择业自主性,产生了收入来源的多渠道、多元化、收入的多元化也是市场发育的需要,而收入的多元化,也就必然带来收入差距,收入来源单一者,多数富不起来,收入来源多元者,总要相对富一些。尽管市场化是出现收入高低的重要因素,不是这种由市场拉力拉大的差距,一般来说是正常的,是一种激励机制,是能够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尤其是在当前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个人收入差距扩大带有必然性,许多国家都经历了这样的阶段,只要调节的方式和力度得当,不致于产生两极分化。
2、收入差距拉的过大是非市场化因素造成的。
把收入差距拉的过大,往往是非市场化因素在作崇,非市场化因素是随市场化的推进出现或膨胀起来的。有市场竞争,就有不正当竞争,以及利用市场经济的不规范、不完善,甚至把权力转化为商品,搞权钱交易,成为“官倒”,攫取大量非法收入,导致了差距拉得过大。首先,非法收入面广量大,迅速膨胀。其手段,从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哄台价格、欺诈骗取,到官商结合、内外勾结、搞权钱交易:其范围,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外资企业中方高级职员,直到国有企业、国家公务员,都有人靠非法手段谋取高额收入。近几年暴富的百万、千万富翁,有不少就是靠非法手段富起来的。其次,国有资产、资源向个人流失、而且主要被少数人侵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偿占用、使用国有资产资金,从事各类经济活动,而收入归负责人和职工占有;一些人或集体开发开采、利用国有资源获得高额收入等等。据统计,1982年—1983年,国有资产流失达6000—8000亿元,大部分直接或间接流入个人手中。再次,国有企业尚未形成工资增长的内部制约机制,出现职工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双失控现象;同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配秩序不规范,许多工资外收入占到相当大的比重,造成个人的收入膨胀,扰乱了分配秩序。此外,税收手段未能充分发挥调节作用。1994年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后,在征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类似以前的问题。个人收入所得底数不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严重,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不够,对偷税抗税现象查处困难,打击不力等等。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的基础系数从78年为0.16上升到94年为0.411, 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如果不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调控措施来规范我们的市场经济,这种非市场因素将会进一步加深对收入差距加大影响,并阻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育,进而影响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
三、消除非市场化因素,加大调节力度
短短十几年,我国已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为超过了国际上公认中等贫富差距程度的国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理性地分析我国目前个人收入差距,旨在“驾驭?个人收入差距,对于部份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问题,要采取正确政策,保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加大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所选择方式和力度。在选择收入总量目标时,考虑国民经济总量平衡,通过收入总量的变化,调节总需求,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在选择收入结构政策目标时,考虑收入差距的可接受程度,在效率上公平之间进行平衡,从多方面对个人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第一,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有关个人收入分配的立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租借、使用国有资源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财的流失,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活动,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不法分子,制止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侵吞国家财产的行为。第二,改革税收制度。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加强税收队伍建设,尽快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实行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制,推行税务代理制,适时开征遗产税和增产税。第三,加强银行对现金管理,建立银行储蓄存款无名制。第四,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根本解决职工收入增长失控的问题,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的管理办法,将计税工资与工效挂钩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并推广计税工资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强化国有企业经营者对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逐步推行工资谈判制度,制定工资收入指导线。第五,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设立城镇贫困线,健全和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科学设计社会保障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作用。限制和消除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并有效地采取适当的调节措施,才能使个人收入的差距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使这种差距成为一种激励机制,才能推进社会经济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