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证券公司 化解金融风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马贤明教授访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券公司论文,上海论文,金融风险论文,教授论文,会计学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证券公司引发的金融风险阴影已经愈来愈重,南方证券、“德隆系”企业、“国债回购”等事件涉及到的金额动辄就是十亿、百亿。130多家证券公司、3000多家证券营业部挣扎在亏损线上,甚至越陷越深,据估计,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整个证券行业潜亏(实际亏损与帐面亏损之和)高达2200亿人民币,丝毫不亚于银行不良贷款的金融风险。专业人士呼吁,整个证券业危如累卵,金融危机的导火线很有可能从此突破,拯救证券公司刻不容缓。
那么监管层究竟该怎么做,用怎样的市场手段来解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马贤明教授。马教授曾先后担任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专家技术援助小组成员,国内上市公司总裁及国内证券公司财务总监。
2200亿潜亏刻不容缓
《21世纪》: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风险积累到了怎样的程度?在这三年内监管起了多少作用?
马贤明:现实情况已经十分紧急,随时会有危机爆发。谁都不敢肯定证券公司的风险是否会点燃国内金融危机的导火线。现在不是谈证券公司有多少风险的时候,而是要献计献策,到了化解风险、拯救券商全行业的紧要关头。
在这三年时间内,尽管证监会一直对证券公司的改革寄于希望,但他们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一直采取拖一拖、看一看,到事发后,靠国家资金“托”的救火对策,几乎没有做好事先预防工作。这些措施是非系统性的、事后的,实在谈不上前瞻性。
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21世纪》:证券公司的问题到底是什么造成的?
马贤明: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天灾是证券公司的运营模式、经营环境上天生就有缺陷,遇到市场周期不好时,这一缺陷格外突出。相比在市场中磨练生长起来的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存在税赋高、融资渠道窄、营运成本高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四大问题。
私募基金只交一种税,那就是交易税,它的所得税可以合法避开,而券商需要交营业税、印花税、房地产的契税,几乎企业所有的税种都要交。有关部门在设置券商税率时,从没考虑这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促进作用。据统计,证券公司的实际税负达到53%,远高于一般企业。此外,在新的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出台之前,原先的会计核算制度没有很好地体现谨慎性原则。往往报表中体现的利润比实际高,再加上某些根本收不回来的利息还挂在帐上继续收利息,这实际是加重了自己的税收负担。
其次,在融资渠道上,私募基金远远比证券公司灵活,而对发债与上市寄于厚望的证券公司,现在只有中信证券一家两项成功,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而在未来混业经营下,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券商手上没有资金来源,该如何参与市场?
再次,私募基金的运行成本十分低下,两三间办公室可以支持整个公司的运作,而证券公司的营运成本十分高昂,高峰的时候有的营业部还建健身场所。这种方式怎能赢利?
而立法的不完善,也使得监管层在遇到棘手问题时,难以追究证券公司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可以这么说,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而证券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环境,证券公司要从良几乎无可能。
《21世纪》:人祸是什么?全行业普遍亏损的事实是否表示盈利模式出了问题?
马贤明:对,几乎没有一家证券公司有盈利模式。全行业普遍亏损是2001年以后才出现的,但国内证券公司没有盈利模式确是早就存在的不争事实。而人祸是,到目前为止,某些人还认为证券公司是高风险的暴利行业,幻想着通过一次大行情彻底翻身,赚一年、吃三年。其实,这行业服务的同质化,已经预示利润的平均化,高风险、高收益的黄金时代早已消失,可以说,粗放式经营的证券公司是没有效力的不经济产物。
其次,人祸是这行业中的浮躁心态。这是最年轻的行业、从业人员学历最高的行业、流动性与工资最高的行业,同时也是最复杂的行业。有些人来到这行业,就是为了博取高薪,或者猛赚一笔,很少真正对业务创新与拓展进行思考。
第三,业内有句俗语“证券市场有两个功能:上市公司的圈钱功能,证券公司的洗钱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暗示着证券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由于种种原因,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的股东,可能有个长期倾向:必须搞定公司内部的关系,形成内部人控制。结果是大股东不能对证券公司进行有效监管。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人利用典型的做庄模式洗钱,违规操纵市场股价。把公家钱洗到高管自己口袋中;把股东钱洗到公司,把证券类资金通过非证券类资产洗出去。内部人通过做庄,私下建立老鼠仓,把股价拉高后,自己出货而让证券公司接盘。肥了个人,倒霉公司与投资者。
《21世纪》:国有证券公司不管公司业绩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是否存在于民营券商中?民营券商会有效管理吗?
马贤明:现在有几个民营企业不知道证券公司没有盈利模式,但他们还想要进入这个行业,关键还在洗钱。他们知道证券公司作为一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客户保证金事实上可以被挪用,挪用后又可以通过国债回购方式暂时去弥补挪用的窟窿。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把钱洗出来,比如民营股东做的高位股票可以让证券公司接过去。
救赎证券公司
《21世纪》:我们是否要反思一直以来证券公司的整治对策与方法?
马贤明:我们对于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一直处罚过软。自2001年来,证监会的确没有监管到位。三年来,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拯救对策是出了问题后再去救,而且救的方式都是一样,以央行再贷款,实际上形成了证券公司道德上的风险。大家都认为问题越大越好,保证金挪用缺口越多越好,央行才会出手援救。如果不解决证券公司的深层次问题,老是依赖央行再贷款,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会越来越大。
对券商问题的遮掩方式,事实上是行不通的。现在问题很紧急,但面对2200亿人民币的潜亏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的威胁,仅靠证监会单兵作战的力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应集中利用各政府部门的多方力量,运用市场化手段综合解决证券公司问题。
《21世纪》:那我们该运用怎样的手段解决问题?
马贤明:首先,各部门要做到观念上的统一,统一到认真落实国务院九条意见。采用系统性革命性的方式作为重要的整治手段。
高达53%的实际税赋对证券公司是极为不利的,要减轻投资者的交易税、印花税压力,取消证券公司证券交易的营业税。
其次,加快合并国内100多家证券公司的步伐。相比国外市场,国内如此小的证券市场,证券公司数量竟达到100多家。类似的公司根本不需要这么多。我认为,证券公司只有达到40家左右,分工明晰,各具特色,规模合理,整个证券公司的风险才真正有希望化解。
第三,必须要加大惩治力度。监管层对证券公司要进行比上市公司更加严厉的监管。因为证券公司的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侵占投资者的利益,比上市公司更容易,更具侵犯性与便捷性。并且监管层不能投鼠忌器,这样方式只能助长了券商与监管层的博弈心理。此外,针对内部人控制与利用证券公司洗钱的问题,要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譬如,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进一步明确对证券公司违规的内部治理、关联交易的惩罚力度,提高到足以威慑这些人的作用,而不是面上的公开谴责。这项工作需要立法与司法部门的支持。
第四,要放水养鱼。对治理相对规范的证券公司,要松绑。证监会应深刻反思现有监管制度与规定,这种制度是不是符合中国证券业的实际情况,是否只为图监管方便而遏制业务创新。融资渠道一定要放开,包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在内的监管层思路一定要开阔,作为股市重要的参与者,手中没有资金来源,只有走向末路。那么,许多私募基金可以采用的融资方式,为什么要阻挡券商呢?
《21世纪》:市场在拯救券商行动中,应该如何配合呢?
马贤明:据我所知,证监会正在研究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可以唤醒股民的风险意识,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让股民用脚投票,把劣质证券公司加速淘汰出局的好办法。
但重要的是,在该制度推出前必须保证与证券公司合作的对方知道证券公司的风险所在。这是市场行为,让券商风险自担。而证监会更要严格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并且建立一套券商的信息披露制度。因为没有可靠、及时的信息,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的判断停留在主观印象上。
监管层要告诉投资者挣大眼睛选择证券公司,因为把保证金放在问题券商中,没准就被挪用了,本金可能收不回来;告诉委托券商理财的客户,要注意券商的资信与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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