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贡献_邓小平文选论文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贡献_邓小平文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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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而且也是一位博学的理论家。他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宝库。

物质利益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探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邓小平物质利益关系的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历来重视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有过许多理论阐释。其中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实现人的物质利益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 恩格斯把马克思所揭示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看作是和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的伟大发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社会的“每次行动”,都是“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页。)。这就是说满足人们吃喝住穿需要的直接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基本的实践活动,而实现人的物质利益则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2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人民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的基本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人民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多少是消费品分配的尺度。其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页。)。(3)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 “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共同讨论,专人负责。由于不会实行这个原则,我们每一步都吃到苦头”(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51页。)。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建设“不是直接依靠热情,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72页。)

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也特别关心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注重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其基本观点包括:(1 )群众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推动群众参加革命斗争的物质动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7页。)。(2)关心群众利益的根本是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物质福利。“我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群众才拥护我们,反对国民党的进攻……(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78页。)。(3)从两个方面认识劳动人民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一是在劳动人民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5页。)。二是在劳动人民之间还存在包括物质利益在内的各种矛盾,必须给予正确处理和解决。“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把“三兼顾”原则作为我们党在经济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2页。)。

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邓小平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关于物质利益原则的理论,更为全面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和道德的关系,并把它运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问题之中。概括地讲,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理论包括三个方面:(1 )充分肯定物质利益的基础作用,只有稳定的经济利益,才能达到政治工作的目的。邓小平曾经明确提出不能只强调精神的作用而忽视物质利益的基础性,指出:“物质是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才有大变化。”他还针对林彪、“四人帮”歪曲毛泽东思想,宣传穷社会主义,扼杀人们正当利益要求的谬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指出:“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群众对生活方面的议论是相当多的,不要以为都是讲怪话,现在应该提出这个问题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页。 )邓小平还针对我国解放以来忽视群众利益的“左”的倾向,指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的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他充分看到了对于要求干部和群众树立共同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激励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的政治觉悟不是空洞的,它的核心应是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不断地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之奋斗。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使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生活幸福。“文革”期间的许多做法,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遭到严重挫伤,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由于长期不讲物质利益,甚至把“贫穷”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结果造成经济建设停滞不前,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不出来的严重局面。这正符合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出丑。”因此,肯定物质利益的基础作用,强调稳定的经济利益,才可以真正达到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2 )对群众要实行坚持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利益原则。邓小平针对60、70年代期间取消奖金制度的“左”的错误做法,进行拨乱反正,认为精神鼓励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在这方面,我们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都要恢复。奖金制度也要恢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2页。)“要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奖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必须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1页。)他还针对“四人帮”鼓吹的唯心主义精神万能论,从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度分析道德和物质利益的辩证关系。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注:《邓小平文选》第2 卷,第146页。)这就从哲学的高度, 纠正了以往只重道德说教不重物质鼓励的错误做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逐步实行了奖金等物质奖励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鼓励大家上进”,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我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邓小平提出的将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利益原则的具体发展。(3)强调贯彻物质利益原则, 同时也反对只讲物质不讲精神。邓小平在肯定物质利益对道德起决定作用的同时,清醒地看到在实践中已出现片面夸大物质奖励忽视思想教育的不良倾向。一段时期内,社会上曾掀起一股鼓吹利己主义、“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潮,国家、集体、个人统筹兼顾的利益格局被打乱,出现了个别人为富不仁,腐化堕落,广大群众消极、悲观。造成了个人非劳动收入过高,国有资产被蚕食,集体经济被瓦解的状况。这种错误思潮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严重思想障碍。邓小平及时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坚决抵制和批判这种错误思潮。“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的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因此,他多次强调“两手都要硬”, 既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实现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必须坚持物质利益原则。要以共同的物质利益为基础,还必须有牢固的精神纽带。他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0页。)这里讲的“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就是把全民族的力量集合起来的最重要的精神纽带。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一系列论述和思想,对我们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与道德的关系有很大的启迪作用,也为理论界研究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和毛泽东的集体主义思想,并科学地完整地给予集体主义新的阐释,恢复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含义,为我们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现代的集体主义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斗争中产生的。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阐述了无产阶级集体主义的形成,“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整体,……联合在一起来就是一种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07页。)。在《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已较明确地提出了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时应坚持集体主义,指出:“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7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表述了这一思想,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他们还指出:“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84页。 )在这些论述中,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集体主义的概念,但其中已经表述了集体主义原则的主要思想。

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从不同的方面对集体主义进行了科学的论述。概括起来,毛泽东阐明的集体主义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这是集体主义原则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43—1044页。)“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 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45页。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是由无产阶级的本质和历史责任所决定的。(2)国家、 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结合。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就提出了“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的原则。(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第421—422页。)他明确指出,要“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44页。)。(3)整体利益高于一切, 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整体与个人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87页。)当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自觉地服从整体利益。

邓小平则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出发继承、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的集体主义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道德关系和道德体系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但是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仍应是我们社会的主旋律。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它规定着我国社会道德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在邓小平伦理思想科学体系中具有很重要的位置,也是贯穿邓小平伦理思想的一条主要红线。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发展和贡献,主要是:(1)在改革开放, 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作了新的阐释,赋予集体主义伦理原则以新的内涵,坚持并论述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他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么,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页。)这种对于集体主义原则所作的新阐述,克服了抹杀个人正当利益的“左”的倾向,恢复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含义。它既要求尊重国家、集体利益的权威,强调个人利益只有在国家、集体利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又要求必须保护、关怀和增进个人利益。(2 )抛弃了过去的一些空想成分,使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具有真正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过去虽然我们也提倡集体主义,但是常常强调“集体”的多,考虑“个人”的少,使个人的正当利益得不到实现,最终既不利于个人也不利于集体。邓小平在新时期对这一倾向作了纠正,结合实际工作,特别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指出真正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他及时总结了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那就是自从农业和工业进行了改革,生产经营者有了自主权以后,充分调动了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结果是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有利处。实践还告诉我们,要避免只照顾个人利益和本单位的利益而不顾或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定要防止滥用自主权。他说:“怎样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较好地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我们开始找到了门路。”(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2页。)(3 )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融于社会主义本质之中,使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要求。我们坚持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就可以实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目标所决定的。“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5页。)在这里,邓小平强调了社会主义的目的是要全国人民集体的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先富后富是过程,共同富裕是目的。他还强调必须防止“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富起来的人要帮助左邻右舍,富起来的地区要带动贫穷的地区。邓小平的这些思想,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模式,抛弃了重义轻利的“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解决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丰富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体系的理论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重大发展。

邓小平关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深刻论述,不仅纠正了忽视个人利益的“左”的倾向,而且也有力地抨击了批判和否定集体主义的错误观点,而且鲜明地指出了具体贯彻集体主义原则的途径标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作出了贡献。

将无产阶级功利主义运用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践,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又一重大贡献。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自己的理论活动中对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作过全面的考察和深刻的分析。肯定了功利主义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意义,指出:“功利论至少有一个优点,即表明了社会的一切现存关系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4页。)揭露了这种功利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的实质,“功利关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即我是通过我使别人受到损失的办法来为我自己取得利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79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批判与否定,实际上已经包括了对无产阶级功利主义肯定的内容,但是他们并没有直接地进行论述。列宁在《共青团的任务》中揭示了共产主义道德的功利性,但仍没有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功利主义概念。他指出:“我们的道德完全服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是从无产阶级斗争的利益引伸出来的”(注:《列宁全集》第4 卷,第352页。),“是为破坏剥削者的旧社会、 把全体劳动者团结到创立共产主义新社会的无产阶级周围服务的。”(注:《列宁全集》第4卷,第353页。)

毛泽东在功利问题上与马列主义的观点是一致的,不但尖锐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而且还深刻地揭示了功利主义的阶级性。毛泽东的功利观可归纳为:(1 )高度概括和精辟阐述了无产阶级的革命功利主义。“我们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1页。)(2)无产阶级功利主义的主要内容和特征。第一, 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不是以个利益和个人幸福为基础的,具有彻底的革命性。第二,它所追求的是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而不是个人自私的、狭隘的利益,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第三,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是从阶级的功利主义,向未来超阶级功利主义的过渡,体现了它的进步性。(3)功利主义的普遍性和阶级性。 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无论什么时代的人,哪个阶级的人,他们所进行的自然斗争和社会斗争,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功利目标。功利主义乃是人们普遍具有的观念。毛泽东指出:“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因此,共产党人、“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主张对功利主义进行科学分析,并公开承认无产阶级坚持符合本阶级利益的功利主义。这种功利倾向普遍体现在人们不同时期的不同道德中,使得任何道德都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倾向。“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这说明,在阶级社会里,功利主义有着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功利主义,其各自的功利观念也不相同。

邓小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经济建设的实际,以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将无产阶级功利主义诉诸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践,丰富、发展和具体化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功利主义思想。其基本观点是:(1 )将功利主义建立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辨证统一的集体主义基础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样在讲功利主义,但是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利己主义基础之上的,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则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之上的。邓小平的革命功利主义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辨证地统一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个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邓小平主张应按照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原则来处理。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邓小平依据集体主义的原则和中国的国情提出关于先富、后富的共同富裕的思想是对无产阶级功利主义、集体主义的创造性发展。(2 )从“实效”出发把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功利主义是强调效果的伦理学说,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同样是这样的。邓小平伦理思想既重视动机,更重视效果。尤其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并创造性地解决了人们的行为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而且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把它们结合并统一起来。在邓小平看来,“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要体现在经济效果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3页。)在大力发展经济和生产力的时候,他还指出:“追求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速度、实际成本的形式主义必须制止。说空话、说大话、说假话的恶习必须杜绝。”(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6页。)(3 )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是非的标准,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于判断行为是非的标准发表重要讲话,“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因为共产党人是革命功利主义者,它要的是人民大众的功利主义。所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质是要求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不要忘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自己的一切言行做到“三个有利于”,并以国家和人民的最根本的利益(其中也包含着人们的个人利益)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显然,它是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所提倡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功利主义思想在新时期的重要发展。

以上,从物质利益原则、集体主义、功利主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论述了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继承、发展与贡献。此外,邓小平关于道德评价,关于道德教育与修养,关于培养一代新人,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理论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我们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学习宣传和研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并把这种宣传和教育与社会道德现状紧密结合起来,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它必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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