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财政状况变化与货币内生性_货币供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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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时期财政条件变化及其货币内生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问题论文,货币论文,内生论文,时期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转轨时期财政与银行的基本关系决定了政府干预与货币供给的内在联系。政府干预的基本条件是财政实力,当财政不具备干预条件时,信贷分配则被作为干预基本手段。由此使得财政与银行关系发生根本变化,最重要标志是财政职能部分置换到金融领域,使得政府干预基本决定货币供给,由此产生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并直接影响货币控制的有效性。

一、政府干预的基本形式及其财政条件

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干预主要是以两种形式出现的〈1〉财政收支及其政策〈2〉信贷分配。后者有两种形式,一是宏观上信贷规模分配,二是微观上信贷配给。当财政收支及其政策对政府干预而言不再具有显著作用时,信贷分配就成为政府干预的基本形式了。

财政政策主要是指运用财政手段减少由于总需求变化与名义价格刚性结合造成的经济波动。当名义价格刚性存在和其它市场机制不完善情况时,财政政策对产出稳定性与可变税收及公共支出起决定性作用。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给发挥财政政策增加支出创造了一个前提条件。

经济转轨时期对财政条件与政策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当社会基本处于不完全竞争状况时,需要配合其它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具有共同效应的政策;重新定义政府作用,确立新的财政管理形式;改革税制确立新税基;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消除价格扭曲理顺价格机制;将私人生产与半私人性产品由有关政府部门活动转移到私人部门等等。这些问题大都是由微观引入宏观对财政职能的基本需求。但是更为重要和非常明确的要求是: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为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增长提供基本保证。

对我国而言,转轨时期财政条件由于财政支出需求与财政收入供给关系不平衡而逐步恶化:〈1〉财政支出需求增长过快。由于转轨时期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的转轨成本很高,对财政资金需求越来越大;〈2〉财政收入供给条件越来越差。由于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政府管理低效率,税收管理体制以及税赋分配不公恶化,扩大的地区间差别和预算管理的低效率,中央政府对财政政策控制的削弱,这些方面都构成了财政收入条件差的基本原因。具体分析有以下方面:

〈1〉收入增长落后于支出增长形成预算赤字扩大。我国国家财政收入占GNP比重不断递减,由1985年的26.7%下降到1994年的13.5%,虽然总支出也由27.2%下降到16.1%,但赤字从占GNP的0.5%增长到2.6%。同时资本性支出占其比重也持续下降。据世界银行统计:1986年世界上低收入国家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23%,中等收入国家占27%,工业化国家占40%,这表明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

〈2〉中央政府控制财政政策力量被逐渐削弱了。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基予以照顾,而且在尽可能范围内将必须与中央政府共享的税基转为自己有更大控制权的税基。通过这种形式将中央制定的税收政策与地方征税二者之联系割断,以此削弱中央政府财政政策效应。而且,在分税情况下,地方政府考虑其累积盈余须与中央政府协商解决共享问题,他们担心地方财政收入累积过高在下一轮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协议时将削弱其讨价还价地位,因此对其收入采取基本都消费完的策略。这就形成地方财政本不应该形成的预算赤字,而且间接对中央赤字产生影响。我国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地位同时被削弱是因为国有企业改革严重滞后,非国有经济发展,个人收入增加,这些都使得税基发生深刻变化,但财税制度改革并不能适应这种形势需要,因而出现中央与地方政府两级财政地位被削弱的局面,并最终削弱了中央政府控制财政政策的能力。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这种状况并没有得到解决。

〈3〉政府管理与税收管理低效率。经济体制改革使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扩大,同时也出现财政收入与支出职能向地方政府过渡。这种转轨时期的自相矛盾状况使得国家整体财政性结构性缺陷越来越明显,很不利于加强政府干预。由于我国存在五级地方政府,各级政府在支出职责的分派方面,立法和政策职能方面是集中的,而在管理职能上则是大量重叠。政府管理低效率反映在财税方面则是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仍存在障碍。

以上几个方面是形成转轨时期我国财政供求关系不平衡的基本财政条件,因此也决定了财政政策基本走向。在这种财政条件下,以财政支出为主要条件的政府干预无法发挥作用。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赖以生存的财政条件,由此必然出现信贷资金替代财政资金、财政职能转移到金融部门的局面,使得货币供给内生性合理化。从目前我国企业所有制改革的进程看,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其决定的财政条件并不会有多大的好转,因此,政府干预经济只剩下金融手段了,主要是信贷分配下的宏观信贷规模管理与微观信贷配给。

二、政府干预基本形式与货币内生性的关系

(一)转轨时期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手段是信贷分配

转轨时期财政条件差,使得政府干预经济基本形式由财政支出转向信贷分配。

信贷分配是在转轨时期资本市场不完善和投资波动情况下进行的。在较完善的市场机制条件下,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必须有两个前提:〈1〉利率能调节资本供求。〈2〉企业融资方式可以相互替代。一旦这两个条件丧失,信贷分配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

〈1〉利率调节资本供求关系问题。从理论上讲,利率调节资本供求关系是市场机制运行基本准则。当资本供给超过需求时,利率下降,其结果必然是使资本需求增加或供给减少;当资本供给小于需求时,利率上升,其结果必然是对资本需求减少或供给增加。这是作为一种理想模式来构造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的。但是,在市场缺陷与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利率作用是很有限的。首先,利率选择功能有限。当银行提高贷款利率时会出现一种逆选择效应,即过高利率使得企业由原先考虑资金成本起主要作用的信贷约束的选择转化为高风险高收益逆选择。其次,利率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被淡化了。因为利率变化可以影响借款人行为,也可以影响银行预期利润,当利率提高时,借款人必然转而从事高利润、高风险投资项目,这时很可能出现败德行为,当投资利润上升时,银行预期利润也上升,一旦投资利润超过(1+r)B-C,(其中r为利率,B为借款额,C为抵押品)银行预期利润不再与投资利润相关,高于贷款成本的投资收益都为借款人所占有,因此借款人预期利润是其投资项目风险的递增函数,而银行预期利润则随投资风险上升而下降。当银行不可能控制企业行为时,利率仅仅只是在微观上作为影响借款人行为的一个动力杠杆,而失去了在宏观上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因此,在转轨时期,利率实际上并不能自动调节资本供求。在既定利率水平条件下,当存在对可贷资金超额需求时,银行不可能用价格机制即提高或降低利率来分配资金,通常采取的办法是向一部分“合法贷款申请者”发放贷款,而拒绝向其他贷款者申请者发放贷款,因而实际上形成了一种信贷分配的基本条件。利率并不具备分配资金功能,而信贷分配则由此成为了一种资源分配方式。

〈2〉企业融资方式的替代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存在其金融结构与市场价值:企业自有资本与债务比例就是金融结构,企业市场价值是由自有资本价值和企业债务价值共同构成。其中自有资本价值即自有资本或以企业发行股票乘股票市场价格。最佳企业金融结构是保证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基本条件,也是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的基本保证。企业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负债与发行股票应该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因为任何替代都不会影响企业市场价值。然而,当市场缺陷存在时各类资金或融资方式可以替代的基本条件被破坏了。企业投资资金来源有三种:其一,内部积累,也就是企业剩余赢得;其二,借款,也就是向金融机构贷款;其三,发行新股票,也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增加资本积累。当市场出现缺陷,企业内部资金无法满足企业投资需求时,企业只得求助于外部资金,而外部资金的借款与发行股票成本相比,借款成本相对要小些,因此企业使用资金的顺序是:企业内部积累,借款或负债,发行新股票。这种资金使用的顺序与市场缺陷产生的资产转换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各种类型资金与融资方式并非完全可替代的,而且这种不可替代性在转轨时期特别明显。企业融资不可替代性使得信贷分配成为企业主要资金来源。

经济转轨时期受非均衡经济运作支配,市场缺陷很明显,由此产生的利率调节效应及企业融资方式不可替代性与纯市场机制效应完全不一样。信贷分配作为政府干预的主要形式对经济增长起主导性作用。信贷分配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非均衡经济运行现象。就微观而言,由于外生经济变量变化,特别是当资本价格出现刚性后,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得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概率不尽相同。面对众多借款人,银行只能事后确定那些是违约的。对银行而言,贷款预期利润不仅取决于利息率高低,而且还取决于贷款风险大小。对贷款收取利率越高,银行预期利润也就越高;贷款风险越大,预期利润越低。银行首先考虑的是贷款安全性,其次再考虑赢利性,当信息不对称时,银行很难根据信贷质量好坏来判断对谁是否可发放信贷,信贷配给由此产生了。就宏观而言,主宰经济周期的投资对经济波动有决定性影响,但投资成本即企业税前资本成本是由实际利率决定的。一项新资本投资从开始到产生盈利,成本核算是由这段时间内实际利率决定的。然而,即令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条件下也存在两个方面因素使得投资并非由其成本决定。〈1〉由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实际利率并不能反映资本市场上资本供求关系。进一步分析是投资需求并不是由资本市场利率机制控制的,而是由许多非经济因素决定的。在投资主体不明晰和投资后产权关系不明确情况下,利率变动与投资因果关系是不明确的,因而投资成本对投资效率并不具有显著性。〈2〉由于政府干预只考虑经济增长需要,很少考虑资本投入成本,特别是在市场缺陷明显情况下,政府对投资干预虽能够起到一种缓解市场缺陷作用,同时也会造成经济波动和发展不稳定性。以上两种情况说明在完善的市场机制条件下,投资也并非由其成本而决定的。由此延伸得出的结论是:转轨时期,政府干预不会过多的考虑投资成本问题,可能考虑的是运用哪种手段更方便些。运用财政资金解决经济增长中产生的投资需求符合政府干预的基本要求,但当财政资金不足时,政府干预只得转而依赖几乎也不计成本的信贷分配了。

信贷分配的基础是信贷刚性,它也是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运行基础。最有代表性的是,当企业运行外部经济环境较优,企业行为与市场经济最优原则存在着很大偏差时,加之国有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加收益余地很少情况下,维持这些国有企业再生产基本条件只能是依赖信贷刚性增长了。因此正常的企业信贷增长转化为信贷刚性机制了,与这种信贷刚性相适应的是信贷配给制度。正是这种信贷配给制度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形式而存在,从微观上讲强烈地刺激着一些企业生产,维持了高成本的经济增长率。

(二)规模管理下的信贷配给

信贷规模管理是根据货币政策标的制定信贷量进行资源分配的一种形式,规模管理下必然产生信贷配给。信贷配给有许多种定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价格配给形式的信贷配给。在既定的利率水平下,借款人实际所获得的贷款量比其预期量要小。为了获得更多贷款量,借款人宁愿支付更高利息。〈2〉风险分类的信贷配给。贷款人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制定风险标准,据此进行信贷配给。〈3〉歧视性信贷配给。即使是价格相同,且贷款条件也一致,但有些借款人却得不到贷款。从以上定义中可看出信贷配给是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均衡利润率水平决定排除一部分借款人后予以贷款的行为。均衡利润率的变动直接影响信贷配给的程度,也反映出银行可贷资本和货币供给的情况。因此从本质上讲,信贷配给是一种微观行为。由于信贷配给从微观上讲虽然是一种银行的主观的贷款行为,但从宏观上讲则是从属于信贷分配的一种决定资源分配的形式,它是形成市场机制条件下信贷市场非竞争的主要因素。信贷分配不仅是一种金融行为而且是作为一种资源分配的宏观经济行为。规模管理与信贷配给虽然同属于信贷分配,但其间存在很大的区别:〈1〉信贷规模管理对基层银行资产运作而言,是没有自主权的;而信贷配给则表现为基层银行可适度自主决定贷款的权力。〈2〉信贷规模管理是不考虑基层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基本要求的,而信贷配给则恰好相反,它是在基层银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条件下进行信贷配给的。〈3〉信贷规模管理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利率侵蚀作用是相当大的,而信贷配给则是在基层银行具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有均衡利润率条件下自我调节经营的行为。

经济转轨时期,我国在几乎完全实行信贷规模管理条件下也存在信贷配给形式,其根源是宏观上信贷规模管理转化为微观上信贷配给。这主要是针对国有专业银行体系而言,因为国有专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制度,实施信贷规模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专业银行总行。从理论上讲其分支机构是服从总行资金调拨的,但实际上除了总行给予其分支机构信贷规模以外,其分支机构运用资产的特征决定了信贷配给的合理存在:〈1〉国有专业银行分支机构本身存在本身利益关系,因此对上级行拨给的信贷规模在运用过程中按照其本身资产管理需要转化为信贷配给;〈2〉信贷规模管理本身具有行政性,许多贷款属于指令性戴帽下达指标,对基层金融机构而言也可以将其转化为一种信贷配给形式。既然信贷配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具有存在之充分性,在经济转轨时期就更具有必要性了。特别是当资本与货币市场没有充分发育、企业融资并不存在可替代性、间接宏观管理还不能完全运作时,宏观上信贷规模管理转化为微观上信贷配给形式,对维持我国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经济转轨时期宏观上的规模管理与微观上的信贷配给是我国政府干预的主要形式。当然由此而产生的是货币供给内生性问题。

三、信贷分配下的货币供给内生性问题

从严格意义上讲,货币中性即货币供给具有外生性只可能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信贷分配产生的货币供给内生性并非由于价格自动调整过程决定的,而是市场缺陷存在的条件下,由总需求和工资价格机制传递的。对这个命题分二种情况分析:〈1〉不存在信贷分配的政府干预条件下总需求传递过程;〈2〉存在信贷分配的政府干预条件下总需求变化状况。

没有政府干预的经济状况几乎是不存在的,但政府干预程度大小则是有质的区别。这里理论分析框架是在假定政府干预基本不存在条件下,分析总需求和工资价格机制传递所产生的变化以及与货币供给内生性关系。在均衡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价格可以自行调节供求关系,各种经济变量都在价格调节下达到零通货膨胀和零失业率并存均衡位置。决定总需求与总供给均衡关系主要取决于均衡价格。重要的是要分析均衡价格是否具有充分弹性。由投资与消费需求决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关系的名义价格是否具有刚性是市场机制能否起调节作用之关键。名义价格刚性决定了价格不具有自动调节经济机能,反之亦然。从逻辑上讲,在政府干预不存在时,价格应具有充分弹性,名义价格刚性因而也不存在,经济处于自动调节状况。这时货币对投资与消费的作用是中性的,即货币供给具有外生性。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干预总是存在的,因此总需求下名义价格刚性就这样产生了:在市场缺陷及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投资与消费传递过程中工资增幅可能不变,由此产生总需求变化主要反映在数量调整过程,而并非价格调整过程。总需求变化是政府干预运用信贷分配造成名义货币量增加的结果。同时,一方面,企业仍缺乏调整相对价格之动力;另一方面,名义价格刚性对成本价格的影响基本阻止了相对价格变动的产生。但是,名义货币增加或减少最终导致名义价格调整,总需求随之也发生变化。这种政府干预形成的总需求变化有两个特点:〈1〉传统的政府干预之含义。凯恩斯认为收入是投资通过乘数作用之过程,消费与储蓄亦是如此。转轨时期,其资源配置以直接管理为主,投资不足必然影响有效需求,因而使得产出弹性很低。政府干预主要是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其主要手段是通过财政政策创造投资需求,再通过投资乘数创造有效需求达到刺激经济增长之目的。〈2〉新凯恩斯主义的基本观点。它们认为政府干预并不一定像凯恩斯主义那样具有完全必要性,但同时他们也认为市场是有缺陷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经济系统内部存在着固有的阻碍价格灵活调整的要素,它使得市场核心机制受到约束。第二,不完全信息存在使得市场各类主体之间、各环节之间逆选择与败德行为对经济运行起着一定作用。第三,市场经济波动使得预期不稳定,特别是由于投资与库存变动对经济周期影响使波动变得更加不稳定,因而预期更加不稳定了。第四,市场经济运作存在不完全理性原则,无论是从宏观还是从微观上看,其内在弊端与缺陷使得这种不理性成为一种必然现象。因此对这种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进行政府干预就必然会使其走向无效均衡。更重要的是由于放任自流的市场会给名义需求带来波动,会导致低效率福利产生。这时政府干预可使经济增长中资源配置潜在能力发挥出来,使产出与福利更有效率。在这种逻辑推理下,新凯恩斯主义理论更注重货币政策作为政府干预工具用以纠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所存在之弊端与缺陷。这种理论与传统凯恩斯主义存在很大区别,表现在:传统凯恩斯理论中利率是货币政策核心机制,货币当局可通过利率传导调节货币供应量增加投资,并通过乘数效应引起总需求与名义总收入变动,当有效需求不足时,财政政策作为基本手段干预经济增长进程。然而,对新凯恩斯主义理论而言,市场机制本身就存在缺陷,其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融资渠道不畅、信贷分配制约企业融资举债机制等使得信贷规模管理替代利率成为唯一核心货币政策工具,而且政府干预主要手段则由财政政策转化为货币政策,并采取信贷分配形式。也许这是在新凯恩斯理论框架内必然存在货币供给内生性最有力的佐证。

经济转轨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传统体制缺陷暴露得很充分,新体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市场不完善、部分价格扭曲;资源配置浪费严重,经济效率低下;基建规模扩张,重复建设有增无减;基础原材料供求矛盾较大,需求上涨与成本推进引起通货膨胀因素增加;企业没有完全摆脱行政附属地位,还没有转化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严重滞后形成大面积亏损,使财政支撑经济增长的力量大大削弱和价格不稳定因素加强了。总供给曲线由于企业大面积亏损而产生净资产水平与预期收入不断下降而出现易变性和无弹性;总需求曲线则由于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上涨而形成需求过度拉上局面。转轨时期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我国经济总量水平周期波动之根源。解决这种波动就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货币作为重要因素成为政府稳定经济的主要力量。货币供给替代财政支出成为需求拉上和改善供给弹性的主要支撑者以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这就产生了两个方面问题:〈1〉转轨时期货币内生性合理性问题。新凯恩斯主义关于货币政策替代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基本思路,与经济转轨时期的经济特征对货币政策的要求是相吻合的,这说明当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暴露缺陷时,政府干预是必要的,政府干预的基本手段只可能是信贷分配,因此从逻辑上产生了货币供给内生性的合理性;〈2〉转轨时期货币控制问题。在政府干预以信贷分配为主的状况下,对货币采取什么控制方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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