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质量与治理有效的互嵌: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的耦合性议题论文

三农问题研究

社会质量与治理有效的互嵌 :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的耦合性议题

詹国辉

摘 要 如何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性已成为新时代下“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的重要现实课题之一。文章通过建构乡村治理中的社会质量框架,强调乡村的“社会性”,架构出“制度支持—行动者—结构要素”的三维理论图谱。乡村内部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嵌入使得耦合性制度支持得以型构;行动者的演化与博弈催生了乡村治理新结构;而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等结构要素为乡村治理质量提供了可评价的指标维度内容。“制度支持—行动者—结构要素”三维理论体系互构共生,为乡村治理有效性命题提供了新的诠释框架,进一步凸显乡村社会福祉的整体性提升,以期有序提高乡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关键词 乡村振兴;善治;社会质量;治理有效;互嵌;在地化实践

一、引言

乡村始终是一个特有的熟人社会共同体,因其内嵌的“差序格局”特质,使得其治理逻辑无法超脱于其自治的本质。[注]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2页。 事实上,自治治理立足于乡村基层社会这一层面,主要是指公共权力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作为国家基层治理和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社会治理关系到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更与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时期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实上,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治理质量成效如何关乎到国家治理质量的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美丽乡村”的稳步推进,乡村内部的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经济收入、社会保障等维度上的民生建设获得很大提升。同时,乡村精神、乡村文化,尤其是乡村自治能力的培育和提升获得了可持续性的进步。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方针,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注]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8日第1版。 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实践基石,其治理质量亦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在地化落实。同时还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成为强调“三治合一”的现实指南。事实上,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所提出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根本保障在于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合一;同时又需要厘清一个原则,“要将乡村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并积极完善其治理结构”。如此种种,使得乡村治理在现行政府主导格局难以超脱的现实局面下提出“三治结合”模式,进而促使其治理能力和乡村治理有效性的进一步提升。在此阶段,乡村治理的“治理有效”可以认为是对“治理质量”的考察,因而就将乡村治理的命题延伸至乡村社会质量议题的现实论证。事实上,乡村社会质量可理解为乡村公共权力的主体运用乡村治理的权力,对乡村社会事务进行科学的统治、管理及调控,从而推进乡村经济繁荣发展、乡村秩序和谐有序的长远发展总策略。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实施有赖于代表政府权力的乡村公共权力主体与不同组织关系之下的广大民众所代表的权力客体间的相互协作。[注] 贺雪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第19页。 基层政府体制改革与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为此,本研究立足于“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下,架构出乡村社会质量的理论框架图谱,以此来强调和凸显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为诠释乡村振兴战略的在地化实践提供可指导的理论图谱。

二、分析框架的建构

社会质量理论与乡村治理在理论目标上的契合点统一于新时期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党和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中对于个人自身、人与人之间、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以及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整个国家和外部世界之间的和谐做出了新的要求。[注] 詹国辉:《社会质量与社会发展的满意度是否关联?——基于江苏农村(2005-2014年)的分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第100页。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提出了发展协调性以及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新要求。从这一层次来看,一方面,社会质量理论的形成是建立在欧洲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矛盾之上的,[注] Wong Ch K,“Comparing Social Quality and Social Harmony from a Governance Perspective”,Development and Society ,Vol.38,No.2,2009,p.237.它对欧洲国家当时表现出的纯粹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整体福利的错误倾向进行了否定和批判,其初衷是通过该理论的提出来平衡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注] Yee L, Chang,D,“Transparency,a Key Factor to Improve Social Cohesion:a Review of the Korean Experience in the Context of Social Quality”,Development and Society ,Vol.38,No.2,2009,p.277.实现两者的相互协调和共同进步。此后,这一理论在亚洲各国的引入及发展也同样立足于各国国情与社会发展的现状。在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与其相应评价体系的构建虽不完善,但社会质量所倡导的社会协调从未脱离我国传统理论体系的范畴。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往乡村治理体制表现出的滞缓和不适应,乡村社会治理的提出应运而生,其意在弥补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单中心管理模式的不足,最终目的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质量理论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思想内涵为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支持,更在于其四个不同维度的评价体系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分析工具的同时也提供了相应的实现途径。[注] 李勇、徐延辉、兰林火:《社会质量测量维度与城市社区创新——基于深圳市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第142页。 建构性因素、条件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以其各自不同的主题和相应的理论共同构成了社会质量的三大影响因子。在此基础上,“社会性”在社会质量理论中的核心作用,决定了社会环境与人类自由、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关联。[注] 张海东、石海波、毕婧千:《社会质量研究及其新进展》,《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3期,第223页。 这是基于条件性因素构建社会质量理论分析框架以及开展理论范式研究的原因所在,也是该评价体系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分析工具与实现途径的基础。

根据社会质量理论,横轴的紧张关系涉及不平等的行动者间的互动,这些不平等的行动者间的互动可以产生出两个不同的极端,横轴左面关注的是系统关系的制度支持层面;而右面代表的是行动者的主体,关注的是人与诸如社区等的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注] Beck Wa,Towards European Cities of Social Quality ,Amsterdam:Efsq,2001,p.78.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互惠性和互动性,两者相互依赖,相互递进。换言之,横轴间的紧张关系强调了行动者(行动主体)与系统(制度支持)间的互动来替代交往行动。事实上,这一交往行动中的相互对立极端并不视为是互惠的。

图1 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分析框架

关于理论的论述,以横轴方式解析了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紧张关系。如图1分析描述了个体发展与社会形态相连的过程,而社会形态则是通过互动(作为第一种紧张关系的结果)型塑了日常现实的社会生活。社会质量理论试图从多元视角来解决纵轴所代表的问题。在偶然事件中,个体为了尽可能地胜任合格的行动者的行为,不得不创造性地应对其自身所处的环境。[注] Skocpol T,“States and Social Policies”,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 Vol.12,No.1,1986,p.131.我们所面对的最主要挑战是,探索这些非现实的可能性和偶然事件及其形成过程。这些挑战同样会出现在群体社会以及系统(制度)之中,并且关系到横纵轴的内在张力关系。由此认为,社会质量理论与Heinz(1996)的观点是不相同的。横轴与纵轴的内在张力关系既不相同也不互补,他们仅仅相互干预抑或相互影响。系统(制度)的转型与变迁在很大程度是会受到社会转型的影响,与此同时也会受到个体发展结果的影响,亦如社区一般。系统的转型抑或制度的变迁与创新本质上都是互动的结果,也是行动者互动的结果。在社区中,人们日常生活也许存在一种新的形势和内容,由此产生了关于系统世界的新的出发点。我们所面对的挑战是,对互动领域(横轴)和机会领域(纵轴)之间相互作用的本质和结果的理解。

因此,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和新时期和谐社会的构建层面而言,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在终极价值取向上与社会质量理论是共通的。

1.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敌百虫、辛硫磷等常用于普通淡水鱼养殖池塘,阿维菌素、伊维菌素通用于所有养殖品种,有机磷类(敌百虫、辛硫磷等)严禁使用鳜鱼及淡水白鲳养殖池塘。有机磷类、菊酯类杀虫药一般情况下不应在无磷鱼类养殖池塘使用,如:黄鳝、长吻鮠、大口鲶、斑点叉尾鮰等名特优养殖品种。

一是突出“社会性”。乡村治理质量的理论出发点与落脚点视为“乡村性(rurality)”,“乡村性”之于乡村治理则被视为其灵魂,乡村性集中彰显了复杂性、现代性等的混杂。事实上,随着乡村产业的技术更迭、乡村文化日渐式微、现代技术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入侵等,现代性力量对乡村性的冲击及其重塑,使得乡村世界不由自主地发生结构性变化。此外,乡村现代化实质上就是多方主体相互杂糅的一个过程,混杂性特征自然就成为乡村现代化过程中探究乡村性的必然取向。有学者认为,现代性的异化效应以及乡土性的去异化功能都在某种意义上共存共在于乡村日常生活世界之中,正是显现了一种“后乡村”的混杂意义。而后乡村的聚变过程自然会面临着后现代性的自我觉醒之行动转向,这就客观要求后乡村时代下乡村社会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自我创造性相互统一。乡村的“社会性”逐渐凸显,并进行自我省察与改革创新。“社会性”简而概括为,社会场域空间内因相互存在而乡村作用的主体间的相互型构。由此看出,“社会性”的实现过程必然要经历如下的两个过程:一是因社会存在的行动者在社会发展的个体自我实现过程;二是形塑社会集体认同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注] 詹国辉:《以提升社会福祉为导向的社会质量:一种新的社会发展范式——基于西方文献的理论阐释》,《宁夏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第104页。 此外,人本身因社会而存在,社会原子关系的集合体,因而人总是呈现一种群体性生活而存在于社会。再次证实了乡村社会人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社会性”。只有在一定的乡村社会环境之中,乡村社会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的诸多方方面面,才能使得社会主体的福祉整体提升。

二是有理、有节审视乡村个体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何为“有理”,其关键在于审视的理性程度。理性审视乡村社会内在的主体间关系,其无非是要厘清个体与社会本体间的互动关系。基于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原先的“政社合一”的结构被强制断裂,断裂不仅仅表征出国家权力的向上收缩,还体现出对乡村社会权利的再分配与重塑,因此可认为是一种互动结构关系的质变与转换。而从发展社会学视角来观察发现个体与社会互动交往的现实行动产物在于激发社会质量,因而又逆向印证了社会性之于其主体间的互动关系之结果。[注] 赵怀娟:《 “社会质量”的多维解读及政策启示》,《江淮论坛》2011年第1期,第119页。 简言之,乡村个体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关系可以形象地描述为“人在乡村之中”。乡村治理质量的理论基石设定为乡村人之于乡村社会的最本质特点,这就是上文所论述的“有节”。事实上,倡导和主张将乡村个体的成长与发展融入并共生于乡村社会发展与乡村建设的内容体系,型构出一种乡村治理研究的新范式,以便于突破既有研究中的微观与宏观在制度与认知层面上的时空边界。

痔是一种常见多发病,不同年龄与不同性别人群皆可发生,常合并其他肛肠疾病,如肛瘘、肛裂等[1]。近年来,随着外科技术的发展进步,自动痔疮套扎术(RPH)以其操作易于掌握,术后康复迅速,并发症少等优点成为痔的首选治疗方法[2]。但对于痔合并肛瘘患者的治疗了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故本研究采用RPH对我院肛肠科收治的痔合并肛瘘患者进行治疗,现将其疗效汇报如下。

在日常的小学数学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进行有效激发,同时也要强调教学手段的具体应用与教学理念的渗透,通过培养学生树立正确、有效的自主学习途径来为整个教学质量的提升带来巨大影响。而情景教学在多年的实践应用中已经取得了比较令人满意的结果,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同时也能够在拓展教学手段的同时实现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制度支持:乡村治理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支持

乡村治理本身是一项治理系统工程,其内含了国家力量的自上而下和社会力量的自下而上的互构逻辑。前者集中体现了国家力量的制度安排下放;后者则是乡村社会的向上认同。如此互构图景极大地凸显了政府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构协同之重要性。中国地域广阔,区域差异明显,乡村资源禀赋参差不齐,现代性嵌入程度不尽相同,如上因素使得中国乡村社会兼具了现代与传统的二元对立共处于乡村社会场域空间之中。因此乡村内在空间维度上既有正式制度支持(国家制度、政策和法律),又存有非正式支持(村风民俗、乡民惯例、村规民约和人情面子名声等等)。[注] 詹国辉:《乡村建设、社会质量与政府角色》,《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第8页。 因此,基于社会质量理论框架内的制度支持维度内容恰恰是植根于中国乡村社会内在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只有厘清、协调并正确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才有助于保障乡村社会治理质量之提升。

1.3.3 防治要点发病一般的田,掌握在拔节于孕穗期当病丛率达20%时施药防治,发病早而重的田,掌握在分蘖末期当病丛率达10~15%时即施药防治。常用药剂为井冈霉素50单位溶液,即5万单位的商品加水1000倍液喷雾;也可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20%望佳多可湿性粉剂,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

移动辅助语言学习来源于移动学习(M-learning),是指利用移动技术进行的语言学习,具有自主性、移动性、随时性和不受地点限制等特点。目前,对于移动辅助语言学习的研究时间还较短,相关的研究文献也较少,研究所提出的语言学习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需要大量的老师和学生在教学或学习实践中应用、验证、并根据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做出调整,使移动辅助语言学习真正成为支持并提高学生语言学习,丰富教师语言教学的有力工具。

三是旨在提升治理质量。社会质量理论的学术贡献在于纠正因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非均衡发展而致使的偏向性发展顽疾,以便于能够为社会政策制定者以及受益对象——社会民众提供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同时亦找寻到一种审视视角,来研判这一社会发展的具体程度如何,以此来助推社会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变革,希冀于实现社会复制的广泛而又有整体性之提升。[注] 林卡:《中国社会的发展战略和前景:从提升生活质量走向增进社会质量》,《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6期,第49页。 无论社会进步得如何,社会民众始终关系和热衷于的是生活中的社会能否更加开放和文明,能否从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获得更多的幸福感?正是基于如上的考量,而社会质量理论又极具了鲜明的理论与实践优势,可借助于实证模型与计量方法对某一具体社会发展现状和治理改革成效进行量化测度,以此来研判这一社会改革是否创新,创新绩效又是如何。

“制度是意义与能指结构上的制度”,其制度内涵更为宽泛,制度的边界得以模糊化,既有“有形”的正式制度又存有“无形”的非正式制度。前者囊括了国家制度安排、政策方针以及法律体系;而后者更多强调社会场域空间内的“民俗习惯、民间社会规范、道德价值、意识形态等等”。制度经济学视角对“制度”的研究显然与社会学意义有所不同,诺斯认为制度可分化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注] 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18页。 对制度的认识,将其分化为三大基础性要素,其中包含了“规制性、规范性以及文化—认知性”等三要素。文化—认知性更加注重行动主体的共同信念以及存有异同的行动逻辑等偏向。同时Scott[注] 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页。 认为,在同一个社会场域空间内,制度三要素之间要型构出相互依存关系,使得最终的制度得以强化;如若其三要素之间的结合效应出现偏差,三者之间或可相互制约。

行动者理论阐述了社会个体行动之间的无差异性,国家并非内在无差别的整体社会,而社会亦非无异质性的个体。国家与社会的整合关系亦被行动者所解构。因此行动者嵌入乡村治理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家主体力量则是由乡村社会事务的乡镇基层政府、村委会及其干部所组成,而乡村社会往往是由这部分直接置身于乡村社会事务的不同乡村社会组织及其乡村社会民众所构成。一是社会行动者的独立性,使得其社会行动的主观能动性更强。不同的行动者在相应的社会行动过程和治理模式中因个体自身内含的资源禀赋、知识能力、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引致了社会行动者的策略主义选择,目的无非是追求行动者个体的自身利益,同时型构自我认知有意义的社会行动。[注] Ben Arieh A,“Beyond Welfare: Measuring and Monitoring the State of Children: New Trends and Domains”,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 Vol.52,No.3,2000,p. 257.事实上,如上的逻辑映射了行动者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二是行动者的策略行动间的互构性。实际上,在社会行动过程中,任一行动者在行动策略的选择之时都会受制于他者行动主体,因而在采取何种行动策略就应当将与之关联的行动者置身于其所在的社会关系网络来审视和考量。由此认为,社会行动者之间相互形塑且型构,使得彼此之间的依赖和互构更加紧密。正是基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性,使得行动策略的互构更甚,其结果往往是在社会行动中需要再调整建立在社会结构上的行动者的角色与功能,以此来应对多变的社会存在。基于社会结构体系内在的行动者的内生独立性,其彼此间的策略行动呈现互构性,进一步推动社会结构的转向和变迁,同时这亦有可能激增社会风险,致使社会矛盾的爆发。总体来看,如上的理论逻辑恰恰是推动和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动力机制。

四、乡村行动者与治理结构

无论是吉登斯结构化理论还是帕森斯结构理论,梳理如上的社会行动理论的演进逻辑可以发现,行动者的社会行动及其之间的相关关系是有助于理清、观察诠释社会场域空间内的行动者的社会生活,换而言之,解读、分析以及诠释日常社会行动者之于日常生活的社会世界的运行逻辑及其行动逻辑尤其显得如此重要。实际上,将行动者之研究放置于乡村治理研究,那么研究对象就会从一般化的社会行动者转化为乡村行动者,进而缩小为乡村社会民众抑或是农民,那么就会发现研究呈现出不同于一般性西方行动者的理论逻辑和一般规律。费老在论述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之时创造性提出了“差序格局”之概念,同时在以差序格局的逻辑前提下尤其指出了中国社会行动者的以“自己为中心”的论点,而其社会化行动基础仍然是以差序格局之逻辑来刻画。由此细化一点得出,在以乡村社会私人关系所型构而成的乡村网络之中,并不会因个体的普适性的道德来评判他者,而是以与个体本人有关系才会依据其差序关系层次而决定以何种道德标准来评判。在如上这一点可以看出,个体不仅仅是圈子中心区位,还会影响能推出去的圈外涟漪。正是处于社会关系网的中心节点,依据自身差异性需要来建构自身行动者的关系网络。关系作为一种乡村社会的内生变量,却往往型构出了乡村自我社会化行动者的内在假定。

传统乡土社会,行动者以自己为中心而建构出自身个体有关系的社会网络,并以差序格局方式因人差异而设置异质化的道德关系评判标准。可以显见的是,乡村个体的特殊主义时时刻刻内嵌于乡村社会化行动之中。传统的乡土社会关系自然就成为了一条内嵌了特殊主义的“个体化纽带”。

但社会质量理论框架下的制度支持维度本质要求了制度支持两维度的互构均衡,要重视正式制度支持的基础性功能,同时亦不可忽视非正式支持的内源性作用的发挥,强调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支持的互构均衡关系,同时厘清两者关系之于乡村治理质量的内在影响机理。为此,在本部分主要探究内容集中在正式与非正式支持之于乡村治理质量的关系,同时厘清两者互构关系对于治理行动有何影响。如上逻辑最终将会回到对“乡村治理质量”的现实反思,并就此寻求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支持之间的耦合性。

李白、鲍照都有兀傲的性格和怀才不遇的人生经历,对不合理的现实都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诗歌都具有强烈的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结构上都有着纵横变幻的特色,艺术风格上也比较接近,语言都有着强烈的抒情色彩。[1]199李白不仅在诗歌的豪迈奔放上借鉴了鲍照的创作经验,还巧妙地化用鲍诗的意境。如李白的《白纻辞》明显保留着鲍照《代白纻曲》的胎记。两诗主题相同,篇章结构一致,连词语和意象都十分相似。

以往研究主要基于西方行动理论,并和本土乡村文化、乡土实情等进行了整合,架构出本土化研究,以此来诠释乡村的行动逻辑。但是,面对大量乡村项目资源、国家战略方针以及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地化实践,乡村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性、现代性以及后现代性相互杂糅于乡村公共空间之中。此外,基于各个村庄内源式积淀的差异,影响乡村行动者的行动逻辑的因素千差万别,很难得出普世下的行动逻辑。因此通过梳理既有文献,关于中国乡村行动者及其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种路径:“过程—事件”分析方法与“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如上的两种研究路径有着其内在的关联中介点——如何审视并衡量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事实上,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是一般的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恒久考察内容。社会存在的二元张力长期存在,诸如个体与社会整体、主观与客观、微观与宏观的内在张力关系。而从结构主义视角来看,行动中的社会被视为一种客观结构而存在,并将自身所建构的社会结构看视为自身个体的存在实体,由此可以赋予了其能以真实的社会化行动者的“可行动”之能力。在此过程中,因个体存在的社会结构对社会化行动型构出了限定效应。

那么问题来了,在以个体主义为何为核心的解释学传统理路下,其社会行动及其社会结构更加注重的是对社会主体的动机及其背后隐含的行动意义的深度理解和诠释,同时亦不可忽视对可行动能力的社会化行动者及其主体之于日常生活的社会世界的实践建构。因此可以看出,行动与结构之间不再是如之前二元紧张的对立关系,更不存在如现实图景中的相互冰冷地相互碰撞。更多时候呈现出来的是两者相互形塑且相互影响的关系。正是基于如上的理论逻辑,吉登斯在以“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 structure)”为基础提出了“结构化理论(Structuration Theory)”,结构之于社会行动的实践实现了行动生产与再行动生产的过程,简言之为“结构化”。[注] 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分析中的行动结构与矛盾》,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第45页。 之后的格兰诺维特提出了嵌入性理论,强调社会结构与经济行动之间的相互嵌入,且能型构出相互制约之效应。[注] 马克·格兰诺维特:《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1页。 行动与结构之间并非是简单的二元对立,事实上结构为行动者型构出了行动的时空边界和规制。而行动者在社会化行动过程中所能展示出的主观能动性,又在某种意义上消解进而重构社会结构。[注] 卡尔·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现代社会结构研究》,北京: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123页。 之所以社会行动实践之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生动性,原因在于极具主体性的社会行动者在事件过程往往采取策略主义的社会行动,以此来实现自我利益选择。因此,在探讨和研究乡村治理质量之时,应将社会行动者有机地嵌入到治理质量的内生主体结构关系之中,以促相关研究及其结果更具有普适的解读和诠释能力。

由此,制度支持之于乡村治理而言,其乡村治理质量的保障无非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场域空间内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耦合性支持之效力。遵循上述逻辑关注乡村治理的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支持的互构关系,最终需要将学术研究关注点转回到对“治理质量的反思”。治理质量的提升实则是因制度与行动之间的互构关系所影响,尽管制度本身并不会对治理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效应,但在制度影响下的内外主体间的行动才型构出了对治理质量的影响效应。

但是以政府主导下的乡村治理在发展过程日益暴露出诸多现实治理限度,诸如国家战略及基层政府制度安排无法匹配乡村社会环境、正式与非正式制度支持之间的非耦合之相互悖论,甚至在某种意义上非正式制度支持抑制了正式制度支持在乡村社会场域空间的“在地化实践”存活空间。确实,乡村治理场域空间内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以及长期性在现代性的发展过程中尚未发生质变,但国家层面上的制度权力向上回收、治理理念的转变都为乡村治理的非正式制度支持的治理效应提供了实践沃土与操作空间。一般情况下,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县、乡两级政府)将治理注意力放置在制度安排层面上,尤其是对乡村治理的正式制度支持内容上。如上的治理逻辑容易导致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之间本应有的良性互动障碍。诚如华中乡土学者认为,乡村治理中诸多治理问题其本质无法厘清并化解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之间的良性互构关系,进而引致了乡村治理质量的弱化之效,甚至在某种程度导致了治理目标的偏离。

五、乡村治理中的四维结构要素

社会质量内在框架的结构性要素,能够使得合格的行动者付诸实践,且逆向作用于原先的框架结构。通过对四大结构性要素的探索,我们能够准确地指出不同国家、地区、城市以及不同村庄的区别。换言之,假设社会质量概念框架能够使我们在缺乏应有的有力研究和统计分析条件下,理解诸如社会福利因人为结构不同而致福利效果呈现出区域差异,并且可以使得重要的现实情况抑或政策评定评估呈现出具体化和概念化。社会质量概念及其理论体系主要是基于欧洲场域的现实研究理论,采用社会质量指标体系来衡量各自社会的进步程度。欧洲社会质量指标网络(ENIQ)参与社会质量项目,使得人们对四大结构性要素的概念认知和具体定义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达成了共识。社会质量四维结构性要素,具体见图2所示。

图2 乡村社会质量中的“四维”结构性要素

如上所论述的社会质量的四维结构性要素不仅仅是一个启发式的架构,还阐释了一个可分析的参照框架。为了使社会质量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我们假设四个结构性要素至少在纵横维度是契合的。这就意味着人们需要获得经济保障的渠道(无论来源是何种资源,包括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保护他们不受贫困或其他物质形式的排斥。一个“有质量”的社会经济保障需要有利于就业和社会保护,而就业和社会保护可以保证实现高水平的生活以及资源获得,如收入健康照料社会服务环境公共健康和个人安全等。而且,人们必须生活在以社会凝聚为特征的社区中,这些对集体认同的形成和个体的自我实现至关重要。当代关于社会凝聚的讨论通常是以社会资本为中心,这可以追溯到迪尔凯姆的团结概念以及共享的价值观和规范的问题上。社会凝聚并不意味着不惜任何代价来保护传统的团结形式,而是需要转变对社会结构的认识,使其继续巩固社会结构如代际的团结,并寻找可以替代社会结构的新形式。[注] Waterman A S,“Two conceptions of happiness: Contrasts of personal expressiveness (eudaimonia) and hedonic enjoyment”,Journal of Personality &Social Psychology ,Vol.64,No.4,1993,p.136.人们关于社会包容的实践需要在诸如劳动力市场这样的社会制度中进行。社会包容是做负责任市民的一个条件,涉及宽泛的市民关系的概念,与流浪者和准市民(否定市民关系或应歧视部分地否定市民关系)的现象截然相反。最终,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应是自治的、被赋权的,人们在面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变化之时,能够全面参与到其治理过程中。换言之,人们能够控制其自身的生活,意味着拥有可选择的机会,自治的赋权扩大了人们所选择的空间。由此可见,社会质量的结构性要素的研判重点在于聚焦个体潜在的能力,以及社会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潜力。[注] 詹国辉:《乡村振兴下传统村落的共生性发展研究——基于江苏S县的分析》,《求实》2017年第11期,第71页。 而社会质量四维结构性要素之于乡村治理而言,其所展现出的内在张力关系,具体呈现出如下的行动图景:

其一,乡村社会经济保障,指的是人们对资源的掌握程度。其是集体认可形成过程的结果之一。在乡村社会发展和外部系统世界互动的背景下,村庄内部主体关系的配置得以产生,同样这也是两种重要紧张关系的典型结果。事实上,社会经济保障需要以一个权利为基础的法律框架,用于反映个体对经济与社会保障的追求目标。这一结构性要素关注一般性保护以及集体性(组织系统以及制度),同样这也是自我实现的条件之一。社会经济保障包括了如下两个层面:其一,所有涉及福利和幸福感的规定,用于保障治理场域空间中行动个体的收入、就业、住房、健康和教育。其二,是法律的规定,行动个体所应享有的社会保障。此外,环境保障亦是社会经济保障的重要方面之一。当其嵌入乡村治理场域空间,则乡村社会经济保障作为社会质量评估体系最基础的方面,其所囊括的内容覆盖经济资源、住房、教育、医疗、安全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事关“乡村民众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乡村民众基本发展机会、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是十九大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物质基础。[注] 黄祖辉:《准确把握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4期,第3页。 “消弭城乡之间的对立关系,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只有在完善社会经济保障的前提下,乡村社会治理各项举措才能有序展开。

其二,乡村社会凝聚,强调基于认同价值和规范基础之上的乡村社会关系的共享程度。这一结构性要素主要是与集体认同形成的过程相关的。在乡村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世界(社区抑或家庭)互动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主体间关系的良性配置得以产生,本质上要求其治理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认可互惠程度达到一定值。反过来看,乡村社会凝聚的客观基础根植于社会经济保障,有赖于乡村社会网络的创建防御抑或摧毁以及以乡村社会网络为基础的乡村社会基础结构建设。[注] 詹国辉:《现代性的延伸与社会性的本体要求——从理论体系考察社会互构与社会质量的契合性》,《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6期,第79页。 换言之,乡村社会凝聚是作为一种“粘合剂”,将乡村社区内部的单元结构(家庭网络、村庄集体系统)与外部社会凝结在一起的。乡村社会凝聚将社会团结与整合等社会关系进行度量。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历来就是我国传统文化所一直倡导的,在社会竞争日益尖锐的今天更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和竞争的软实力。立足于乡村社会建设,社会团结、齐心协力对于政策、制度的有效落实,对于协调政策主客体矛盾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社会凝聚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完善提供了新的参照。

微网[2]通常选取用电负荷与微源共建的系统,涵盖了各种类型的能量供应模式。而从宏观角度来说,微网往往可转换为受控源。现有的电网PWM调制技术[3]运用在超导磁场型储能系统中往往产生涡流损耗状况,如果能及时预测涡流损耗,并自适应控制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本文给出超导磁场储能型微网的涡流损耗预测控制方法。

其三,乡村社会包容,指的是乡村民众接近那些日常生活的多样化制度和乡村社会关系的可能性。乡村社会包容的需要具体显现在由乡村社会责任(同样包括社会赋权)所构成的可接近的制度环境,关注的是乡村社会民众在村庄事务运行系统中的可参与程度以及集体认同的其他形式与自我实现的过程。乡村社会包容将民众权力所至,且融入其日常生产生活的相关机构及社会关系进行分解和测量。社会质量理论的社会包容指标涵盖乡村社会治理息息相关的政治生活(公民权)、经济关系(劳务市场及竞争)、社会及文化系统(公私化服务与网络等社交关系)等多个体系。基于这一角度来提升社会包容水平是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和谐乡村社会治理的保障。

其四,乡村社会赋权,社会关系能在何种程度上提高乡村社会个体的行动能力。在个体发展与日常生活世界(社区抑或家庭等等)互动背景下,乡村社会的政治化属性特征之一。乡村社会赋权需要使得有能力的人能够对外部乡村制度环境的多样化造成的增能与赋权程度。乡村社会赋权与社会凝聚置于乡村治理有效而言,其治理效果同样如此,其更多关注的是乡村社会主体的可行能力发展。[注] 王思斌:《社会生态视角下乡村振兴发展的社会学分析——兼论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建设》,《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第5页。 乡村社会赋权衡量的是乡村民众的社会化选择。公民性特征愈发明显,具体涵盖的是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等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开放性和支持性。以广大民众为代表的乡村社会个体参与社会活动需要被赋予相应的权能,从而使个体的能力通过其所处的社会关系得以强化。从这一角度讲,社会赋权水平对乡村社会治理政策的落实力度、乡村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以及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兼具了显著性促进作用。因此,提升乡村社会赋权水平也是全面和谐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性实现途径。

Social Quality Inter -embedded Effective Governance :Coupling Issues in the Localization Practic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Zhan Guohui

Abstract :How to realize the effectiveness of rural governance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ubjects of the localization practice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n the new era. By constructing a social quality framework in rural governance, the article emphasizes the “sociality” of rural areas and constructs a three-dimensional theoretical map of “institutional support - actors - structural elements”. The inter-embedding of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within the village allows the coupling of institutional support to be shaped; the evolution and game of actors has spawned a new structure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the structures of social economic security, social cohesion, social inclusion, social empowerment, etc. The elements provide an evaluative indicator dimension for the quality of rural governance. The three-dimensional theoretical system of "institutional support-actor-structural elements" has a mutual symbiosis, which provides a new interpretation framework for the validity of rural governance, further highlights the overall improvement of rural social well-being,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ccess of the rural people in an orderly manner. Feeling and happiness.

Key words : rural revitalization; good governance; social quality; effective governance; inter-embedd; localization practice

中图分类号 C912.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3492(2019)02-0154-12

作者简介 :詹国辉,博士,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基金项目 :国家民政部课题“大数据时代下城乡‘智慧社区’治理绩效及其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8MZJCZQ-030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测度标准研究——以江苏省为例”(项目编号:2018SJA0239);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项目“新时代乡村治理质量测度标准研究”(项目编号:18SYB-094);清华大学农村研究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农村社会治理质量的影响效应:理论阐释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711);南京市软科学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环境污染PPP治理研究——以南京市为例”(项目编号:20180904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8年度开放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生态环境污染PPP治理研究——以江苏为例”(项目编号:201806)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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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质量与治理有效的互嵌: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的耦合性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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