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哲学理念及其理论价值--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_实践论论文

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哲学理念及其理论价值--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_实践论论文

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哲学理念及其学理价值——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而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学理论文,而作论文,哲学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吸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把握住了观察和解决中国问题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确立了可以直接用来指导实践的哲学理念。其中具有根本性质的有:强调“客观实践”的基础地位的新唯物主义理念,善于处理“辩证矛盾”的实践辩证法理念,“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历史观理念。概括起来,构成“在客观的实践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者作用,开辟中国革命、建设、解放、振兴的独特道路”的哲学路线。

一、中国共产党根本哲学理念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哲学理念不是从书本上搬来的,而是在实践中学习、探索、选择、总结形成的。经过1927年北伐胜利到“4.12”反革命政变发生而遭致失败,随后土地革命崛起再到由于“左”倾教条主义的错误指导而被迫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这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考验,使中国共产党开始成熟了。她从各方面、各个层次上总结历史经验,并将这种总结引导到哲学的深层,逐渐形成正确的哲学理念。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就是中国共产党人这种哲学理念的集中体现。

为什么突出《实践论》?因为教条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分歧在于:前者使理论脱离作为其基础的社会实践;而后者则使理论同实践紧密结合。对于中国共产党,这种“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的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揭示的“实践——认识——实践”的认识规律,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探索和走出适合中国国情、足以使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独特道路。《实践论》所提供的哲学理念,正是以“客观实践”为基础、求得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的新唯物主义理念。

为什么强调《矛盾论》?因为教条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分歧还在于:前者只满足于把握反映矛盾普遍性的普遍原理,而轻视以处理矛盾特殊性为其任务的具体实践;后者则完整地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从而把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马克思主义矛盾论统一起来,从矛盾论的视角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原则,使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摒弃教条主义,而更加自觉地开辟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矛盾论》不但论证了党的思想原则,而且提供了对特殊矛盾进行具体分析的思维方法。《矛盾论》所提供的哲学理念,就是在客观实践中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达到矛盾的对立面的统一的实践辩证法理念。

《实践论》和《矛盾论》是具有鲜明主体性的哲学理念。这个主体是党的领导人,是领导人活动其中的整个的党,是党活动其中的中国的人民。在党的后来的文件中指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形成了“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明确理念。(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1页)以上所说的三大哲学理念,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哲学理念体系的“三原色”,它们相互结合,构成灿烂的哲学画面,进而绘制成建立新中国的宏伟蓝图。

毛泽东在确立了自己的哲学观念之后,用之指导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的实践,不断地加以发展,获得了巨大的成果。

1.以“客观实践”的哲学理念为基础,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总原则的第一要点是“从实际出发”,这个“实际”是中国共产党人从事的改造中国、建设中国的实践的既成条件,是既成的中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实况,是毛泽东所说的“国情”;同时,这个“实际”又是我们党的实践活动所要改造的对象。“从实际出发”的主体,是同党奋斗在一起的人民群众,从而构成主体性的能动命题。“实事求是”总原则的第二要点是“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个“结合”是为了“求是”,其产物是掌握规律。显然,客观实践的哲学理念是“理论和实际结合”原则的思想基础。“实事求是”总原则的第三个要点是“实践检验”,这更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客观实践观念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实事求是原则同辩证矛盾理念是紧密联系的。毛泽东提出了“矛盾特殊性”的范畴,找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纽结。实际是客观的,这是唯物论;实际又是具体的,它包含着为其他实际所没有的特殊矛盾,这是辩证法。这样,客观性便成了辩证矛盾的根本特征;而矛盾分析就变成了对客观实际的分析。

2.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理念为基础,提出了群众路线的政治路线。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了完整的群众路线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理念和群众理念是统一的。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历史的本真面貌是人的实践的历史,那么,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当然就是历史的创造者。

3.在根本哲学理念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立自主的主体精神。这一原则在革命时期的主要意义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国际联合中,在国内各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中,保障中国共产党的独立地位,实行从国情出发,以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目标的自主决策。独立自主原则同样以“客观实践”、“辩证矛盾”、“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哲学理念为根本依据。在客观实践的意义上,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国这个客观世界,整个地说来,是由中国人认识的”,“对于中国这个客观世界,我们自己在很长时间内都认识不清,何况外国同志呢?”(《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26页)在辩证矛盾的意义上,毛泽东抓住了辩证法关于内因、外因关系和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关系的理论,论证了依靠自己努力奋斗以取得革命胜利的必要性。在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历史的意义上,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的主体力量只能是中国人民自己。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把“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认定为毛泽东思想的精髓,这表明,把“客观实践”、“辩证矛盾”、“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认定为党的根本哲学理念是正确的。

邓小平在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也从多方面推进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哲学理念。

1.邓小平把“客观实践”的理念发展为新的实践论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着重地把握住并正确地处理了以下的关系。

关于实践检验和解放思想。面对“文革”的严重后果和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僵化的社会主义理论、观念、模式已经充分暴露其弊端,而社会主义新道路又有待开辟。在这样的形势和任务之下,邓小平把实践检验原理提到首要地位,要求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解放思想,摒弃一切被实践证明为错误的不可行的东西,重新开辟中国的发展道路。

关于实践的客观环境和主体目标。邓小平把握住了当代中国的实践阶段及其实践主题——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从两个方面来探寻实践道路。首先是实践的客观环境,即世界的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历史新时代,中国的以克服贫困、实现富强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次是实践的价值目标。中国人民的价值要求就是实现幸福、富裕和自由,然而,这种价值要求只有在生产力获得解放并实现巨大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众所周知,邓小平特别重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论,把生产力的现状当作客观实际中的最基本的因素,而把生产力的发展当作实践活动的最根本的目标。应当说,这也是他的重要的哲学理念,但是,整个说来,这一理念是他的实践论思维方式的一个部分。

关于实践的创造功能和检验功能。邓小平一方面强调实践的创造功能,鼓励人民群众“敢试、敢闯、敢冒”;另一方面强调总结实践经验,对的就坚持,错的赶快改。他认为:只要既充分发挥实践的创造功能,又严格尊重实践的检验结果,就出不了大问题,就能走出“一条好路”,“一条新路”。(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

2.邓小平把“辩证矛盾”的理念发展成为在国际和国内事务中促成对立面统一的科学方法。矛盾辩证法是实践中的辩证法,实践跃入新阶段,矛盾就会具有新特点。毛泽东的辩证法的主要部分是革命和革命战争的辩证法,它强调对立面的斗争,同时强调对立面同一的转化意义,只有在统一战线内部、人民内部、党的内部才强调对立面同一的协调意义。邓小平的辩证法是建设实践中的辩证法,它也谈对立面的斗争,但更强调对立面的同一,相互协调意义上的同一。可以说,从毛泽东到邓小平,辩证矛盾展现了它的全貌。

3.邓小平把“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理念发展成为一条实际地引导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工作路线。邓小平的客观实践理念与人民群众主体创造力理念具有更高的统一性。他对人民群众有着全面、真切的认识。既知道人民群众的长远目标,也了解他们的当下要求。既相信人民群众的根本觉悟,也体验到他们的有限眼界。正因为有这样真切的群众观念,邓小平尊重并理解人民群众在他们的具体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生产关系形式,加以总结和推广,使中国的农村和城市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新体制。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发扬党的传统,极其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毛泽东、邓小平哲学思想的学习、运用,并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哲学理念。

1.关于创新性实践的理念。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了毛泽东、邓小平重视客观实践的基础意义的理念,并特别强调了实践的创新性。1995年,江泽民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明确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000年,他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改进党的作风》的讲话中,把创新同实践联系在一起,进一步表明了这种哲学理念。江泽民要求全党“继续抓住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大胆探索、实践和创造”;“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勇于创新”。

2.关于建设性矛盾的理念。第三代领导集体所使用的决策方法基本上仍然是毛泽东、邓小平的矛盾分析方法。但他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所面对的矛盾作了系统的、建设性的、以协调性同一为落点的分析,这是对由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开创的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的重大发展。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中,集中论释了第三代领导集体崭新的辩证矛盾的理念。

3.关于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主体、基础的理念。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动力,又是改革开放的目的。在中央举办的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必须依靠群众;同时要保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样,“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提升到理论上看,这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群众路线问题;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群众路线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群众路线问题;改革开放条件下的群众路线问题。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也是一个全新的哲学问题。

二、中国共产党根本哲学理念的学理内涵

1.中国共产党的以“客观实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理念中所包含、发展了的学理

我以为,这方面首推“高扬人的主体能动性和尊重实践条件的客观性相统一”的学理。这一学理,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理论灵魂和最根本原则,是对马克思关于对象、现实、感性应“当作实践去理解”,既从“客体形式”又从“主体方面”看待和对待世界的哲学思想的发展。在20世纪30-40年代,毛泽东就多次以“演出”和“舞台”的关系譬喻这一学理。毛泽东不仅提出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原则,而且多方面展开了这个原则。在主体能动性方面,他强调主观指导的能动性,人民群众英勇奋斗的能动性,人的道德力量的能动性,而这一切,又离不开人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实践条件的客观性方面,他强调主观指导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在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中,把握客观条件系统,特别要把握其中所包含的客观可能性,以便争取“最好的可能性”的实现。毛泽东哲学中所蕴含的“客观可能性空间”的观念,以及他由此而阐明的中国革命根本规律的统计性,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前沿性的理论创造。(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91页)而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方面,他详细地指明了二者从对立达到统一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原则。我以为,在以“客观实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理念中,蕴含着对于社会实践范畴自身丰富规定性的展示。可以这样说,毛泽东着重发展了社会实践范畴的具体性规定。他提出的“具体实践”范畴,从根本上把握住了实践的本质。邓小平进一步揭示了实践的效用性规定。他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强调效用是实践的客观出发点和归宿,是对社会实践进行事前规范和事后检验的根据。在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理念的基础上,江泽民更强调的是实践的创新性规定。这是走向新世纪的新的哲学精神。作为一个实践过程和哲学过程,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再到江泽民,全面揭示了社会实践的内在规定性。我认为,在以“客观实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理念的发展过程中,“实践是检验认识之是否正确的标准”的学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毛泽东那里,这一学理就已经不仅表述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尤其确定为“检验政策的标准”,把认识过程中的规范性认识作为实践的直接前提的意义突现出来。到了邓小平,这个学理的唯物史观价值进一步得到强调。从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不断地通过实践创造自己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每当发生错误,都是由实践检验的力量扭转了历史的方向;每当发生反动,又都是在实践检验之中,扫除了反动,使历史重新转向进步。所以,实践检验的原理,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原理,正是靠着实践检验的力量,历史才保持了从低级到高级、从曲折到发展的方向,才显示出自身的规律性来。实践标准的原理最能表现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在这一哲学的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2.中国共产党以“辩证矛盾”为核心的实践辩证法理念中所包含、发展了的学理

我以为,这方面首推“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对性相统一”的学理。在中国共产党面对与处理国内外极其复杂的矛盾过程中,矛盾同一性、矛盾对立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学理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毛泽东依据统一战线的实践,尤其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践的经验,提炼出了“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新原理。(《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74页)国共两党在抗日时期的合作,是有着尖锐的阶级性矛盾的双方的合作。这是一种对立面的统一性。中国共产党对反共顽固派的军事进攻,必须进行军事反抗和反击。然后,党提出了“有理、有利、有节”三原则,其中“有节”原则即是适可而止的休战原则。为何休战?因为斗争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这里,“斗争”不但在形式上是具体的,而且在性质上是相对的。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展了矛盾同一性和对立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学理。他认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扬弃的方法解决,例如用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扬弃计划经济体制的矛盾;而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协调的方法解决,例如国与国的领土争论,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去解决。在一定条件下,要揭露矛盾,激化矛盾,以便克服矛盾;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则可回避矛盾(不作为问题提出来),钝化矛盾,以便协调矛盾。所有这些理论创造都证明:实践辩证法所追寻的不是统一物中的对立,而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之斗争的展开只是手段,而实现“统一”才是目的。矛盾规律可以叫做对立统一规律,但如果从实践的视角看,它更确切地应当叫做“对立面的统一的规律”。在中国共产党的处理辩证矛盾的理念中,还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矛盾中介和矛盾建构的学理。毛泽东在认识中国社会矛盾和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提出了大量的看似“一分为三”(实质上不是相互并列的“三”)的事实。人民群众中有先进、中间、落后的“三”;社会势力中有进步、中间、反动的“三”;攻防方式有进攻、相持、防御的“三”,如此等等。但是,在两极之间的,其实是既有这一极特性又有那一极特性的“亦此亦彼”的中介。所以,不是并列的“三”。毛泽东借助于“中介”原理,在理论上反映实存的[A(AB)B]的有中介的矛盾结构,在决策上则善于安置中间势力,使之脱离反动势力的影响而与进步势力联合。毛泽东还提出了“设置对立面”的矛盾建构学理(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96、201页),这是十分宝贵的,突出了矛盾论对于实践论的从属性,同时,又和唯物论一致。因为毛泽东申明:设置对立面,是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的(参见同上书,第195页)。邓小平在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基于中国社会仍然具有传统生产方式与现代生产方式并存的中介性,自觉地建构中介系统,采取中介性政策。他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际上造成贫富两种阶层同时并存的结构),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从而造成具有发展活力的新矛盾体系等等中介性矛盾建构原则。矛盾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之关系是当代的新哲学问题。在党的根本哲学理念中蕴含着的系统辩证法思想,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把握。

3.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为内涵的哲学理念中所包含、发展了的学理

我以为,这方面首推“人民创造历史的科学历史观与人民利益为本的正确价值观相统一”的学理。党确立了“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和“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这两大观念。前一方面,表现了党对历史的根本看法——历史是人的创造活动过程,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动过程;后一方面,表现了党对价值的根本看法——自己的惟一的价值目标就是服务于人民群众。而这两个方面又结合地展开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毛泽东既提出了认识的总公式,即“实践——认识——实践”;又从主体方面提出了“群众——领导——群众”的公式。(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造。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命题,把它看作是与“群众路线”同义的论点。这既是为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能动性,又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利益。这样地把辩证法同历史观统一起来,同样是重大的理论创造。邓小平坚持了“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理念,他的思想中蕴含着重要的学理。这就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是一个选择活动过程。邓小平是一个唯物主义的选择论者。他有过具有重大哲学价值的关于选择的论述。他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3页)解读他的话,其选择论有以下诸要点:A.从客观现实及其所包含的可能性结构出发;B.人民群众按照其切身的价值原则,寻找可行的经济社会形式;C.用实践的客观效果——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来检验,把经得起这种检验的经济社会形式肯定下来;D.领导机关也经历着全局性的选择过程,而其决断则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成功选择,将其经验转变为政策以至法律,从而指导和规范全局。邓小平对毛泽东从主体方面表述的认识论公式,也有着重要的发挥。突出地强调人才的价值,实际上指明:知识分子在“群众”和“领导”之间具有“亦此亦彼”、“居间联系”的中介作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则非常重视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同个人在历史创造过程中的地位这二者的关系。在当代中国,适应人类文明的进步潮流,更加尊重人的价值,保障和促进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发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个人利益和个体价值,为历来所说的“群众路线”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

三、中国共产党根本哲学理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质的确证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哲学理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实践论的唯物主义。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胜利,是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胜利;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以“客观实践”的哲学理念为基础的;而客观实践的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学理贯穿在这一哲学的全体与全程。反之,以实践论为理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获得历史性的伟大胜利,从而证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解,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理的一个正解。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哲学理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实践论的辩证法。引导中国共产党不断取得胜利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正确处理矛盾共性和矛盾个性的关系,对具体实践中的矛盾进行具体分析的路线,从而也就是不断正确处理实践中主客体关系,使之从对立达到统一的路线;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分析实践的既成条件,借以建立反映性理论,分析主客体价值关系的事实,借以建立评价性结论,分析决策和设计的系统,借以建立规范性方案的过程,就是说,它完全是服务于实践的。中国共产党正是把握了这一整套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才赢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辩证法的最重要方面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辩证法必须说明客体存在及其运动的辩证性;主体存在及其运动的辩证性;主客体相互作用、双向超越的辩证性。这才是辩证法的首要任务。只有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才能真正掌握以对立面之统一的规律为核心的辩证规律体系,而这个辩证规律体系,又只有贯彻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之中,充当反映客观世界、评价主客体关系、规范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人自身的活动的方法论工具,它们才对人有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哲学理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是实践论的历史观。中国共产党极其重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一个以生产劳动实践为基础,不断改造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实践过程。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是直接同一的;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实践的人民群众也是直接同一的。人类正是在这样的实践中展开了全部文明史。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正是通过这样的实践创造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从经济贫穷到实现小康的辉煌历史。

由此可见,贯彻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体的理论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历史能动性,在不断展开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历史的实践精神。实践的唯物主义展开为历史的唯物主义,又同辩证法紧密融合,成为一体,由此证明: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这就是不断发展、永远具有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标签:;  ;  ;  ;  ;  ;  ;  ;  ;  ;  ;  ;  ;  

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哲学理念及其理论价值--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_实践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