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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当今中国已经产生了较为严重的伦理匮乏。站在道德高地上痛斥“黑心”企业家固然痛快,且有“政治正确”的虎威,却无助于伦理状况的真正改善。祭起那些曾经轻车熟路的道德建设法宝,比如“动员学习”、“立军令状”、“教育”、“整风”等等,则有点像当今的抗菌素,病菌对它已经有了高度耐药性。至于“严打”式的伦理整肃,往往只是短期缓解症状,甚至还有可能催生出轰轰烈烈的“伪伦理”来。
因此,如何进行企业伦理重建是一个沉重且费劲不讨好的话题。不过,有一点应该弄清楚:如果用来建设企业伦理的“养料”出了问题,就可能南辕北辙。假如在道德的营养品里面加三聚氰铵,企业伦理照样会得肾结石。
现状——转型时期的伦理困境
关于企业伦理,已经有相当多的言说。尤其是今年的救灾募捐、奶粉事件等等,把企业伦理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让企业家身上流淌道德的血液”等呼声振聋发聩。但是,如果把视野放得更为开阔一些,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社会伦理是企业伦理的基础,没有社会伦理的铺垫,企业伦理只能是空谈。在整体社会性的伦理失范面前,要求企业家做道德圣人是否现实?是否可能?答案很明白。
古今中外,凡是社会转型的当口,伦理问题总是表现出混乱状态。这种混乱会把旧的伦理瓦解到难以忍受的底线之下,同时也会带来新的伦理建设的契机。对于转型期的伦理失范,不能仅仅指责企业家。当社会礼崩乐坏的时候,要求统治者变成道德楷模,十有八九是空想。当今时代,虽然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混乱时期,然而转型的强度和速度却是任何一个朝代也无法比拟的。人们经常引用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语:“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这是转型社会伦理错乱的写照。这段话的引用频率之高,正好说明它同我们的现状太相似。
当今的企业伦理缺失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完全是企业本身的问题。如果社会提供了一个道德错乱的平台,却寄希望于企业家的血液有道德含量,这是无济于事的。企业家的伦理状况,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与社会伦理状况是大体持平的。诚然,任何社会都有道德水平远超常人的圣贤,但这是特例,不是常态。正常情况下,企业家的伦理状况,既不比常人高,也不比常人差。立足于这种判断,才能在企业伦理建设方面形成可靠的起点。
途径——伦理建设的正道和歧路
谈企业伦理前,我们先从最一般最普遍的意义上,看看伦理是怎样形成的。
心理学家有一种说法,知识是成年的过程中不断学习积累的,而品格是童年就形成的。所谓“三岁看老”,看的肯定不是知识和技能,而是人品和教养。不管心理学的这种说法对不对,伦理肯定与个人经历紧密相关。《商业中的道德》作者安德鲁斯说:“我们不要忘了,个人的道德品质是远在加入公司以图谋生之前,通过家庭、教堂、学校等方面的影响下形成的。”在他看来,企业伦理的滑坡不是那些没良心的企业家“一有钱就变坏”,而是他们“本来就是坏坯子”。企业高管的道德败坏,源于过去的家庭教育、宗教影响、学校训练三重关口统统失效。现代社会的选拔系统又侧重于技能,导致这些人的品行缺陷带到企业之中,一旦在经营活动中有了条件就会发作出来。对此,仅问责于企业本身是远远不够的,甚至问责于学校教育也是不够的。正如安德鲁斯说的那样,“由于受到近来道德疲软导致的那些声名狼藉的案例的鞭策,很多商学院开始努力在选修课和必修课中重置伦理课,但即使这种努力取得的成效远超过他们的预期,情况也不会好多少。”
中国有句很流行的话:“从娃娃抓起”。在其他方面,不分青红皂白地“从娃娃抓起”有可能是扯淡(技术性的东西都是现学现用,只有基础性的东西才需要从小积淀),而在伦理建设上,“从娃娃抓起”不失为至理名言。然而,道德不是开设几门课程、作几次讲演或者报告能够促成的。借用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一句术语:这是由“习得”养成的“惯习”。这种习得不是简单地从试卷、从标准答案得来的,而是从父母的一言一行、老师的行为举止、人际之间的潜移默化中形成的。当口头说的与实际做的不一样甚至相反时,所谓道德教育只能遭到社会的戏弄和反讽。
当然,企业并不能因为社会问题而减轻自己的伦理责任。企业的伦理状况表现在总经理以及整个高管层对公司的潜移默化影响上。如果在总经理义正辞严的大话下面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却是小人算计的猥琐心态,他就是在给员工上了一堂十分有效的反面教育课。如今员工是很难被糊弄的,这正是为什么“显规则”怎样强调也无济于事,“潜规则”不用声张就通行无阻的原因。
当然,潜移默化式的伦理建设路途遥远且困难重重,没有立竿见影的可能。但这是惟一的正途。凡是试图进行速成式道德培养的,等于给伦理服用兴奋剂。在这个问题上,所有捷径,尤其是那种很诱人的捷径,走到最后都是弯路,甚至有可能倒退得更远。尤其是那种心口不一的“学习”,实际上等于促成伦理滑坡。
防范——伦理领域的雷区
在伦理建设中,最需要提防的正是那种表面上提高道德而实际上破坏道德的举措,这是伦理领域的雷区。这种雷区在不同环境中是不一样的。在眼下的中国,主要有两个地方最容易“触雷”:一是“大话伦理”,二是行为分裂。
大话伦理
在伦理道德问题上,那些无比“正确”但根本不可能兑现的大话很常见,往往以标语口号、警句格言等方式出现,用“誓师动员”、“大张旗鼓”等方式,使这种东西“深入人心”。似乎人人都掌握了,理解了,甚至已经渗透到无意识的骨髓了,但却与人们的现实行为风马牛不相及。捷克的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中反复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小商店的主人,在橱窗里悬挂着一条醒目的标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但是,这条标语同他的水果生意完全不相干,只不过是一种“大话”。他把这样神圣的标语夹杂在洋葱与胡萝卜之中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当局奉行的是“大话伦理”。“许多年都这么做,每个人都这么做,这是必须采取的方式。如果他想拒绝,这可能带来麻烦,他可能因为没有照规定布置橱窗而受到责备,甚至指控他不忠诚。他做这件事是因为如果一个人想生存他就必须做。”
这种“大话伦理”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人们生活在谎言之中。“生活在谎言中导致人类自我认同的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转而造就了在谎言中生活的条件,这其中自然存在着道德上的维度。它首先表现为社会的深刻道德危机”。当年王朔的“痞子小说”、周星驰的《大话西游》能够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这种“大话伦理”的解构引起了青年一代的共鸣。在邓小平的务实风格下,尽管现在“大话”已经不太流行了,但时不时还能看到它的历史痕迹和生成土壤。一旦具备适当的温度和条件,“大话”依然会卷土重来。
对此,质量管理专家戴明有个做法很值得参考。他曾经要求那些聘请他当顾问的企业,哪怕是很出名的“五百强”企业,也必须把那些挂在墙上的所谓“提高质量”的空话式标语统统去掉。他认为,贴标语、喊口号、搞训示等等耳熟能详的方式不能帮助任何人做好工作,只能让人徒生挫折和不满。在他那著名的“质量管理十四要点”中专门列了一条:撤除那些驱使工作人员提高生产力的标语口号。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深思。
行为分裂
行为分裂与大话伦理紧密关联。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部下在口头上对老总的指示“认真执行”时,实际操作中却有可能流露出对这一指示的鄙视和不屑。尤其是在不同目标的冲突中,这种背反更为常见。当利润指标和质量要求有冲突时,当经营方向和用户需要不一致时,当员工利益和社会责任有矛盾时,往往就会产生行为分裂。这种行为分裂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越来越重视“显规则”和“潜规则”的相反表现。“潜规则”一词的运用频率之高,已经说明了这一现象。
“大话伦理”和行为分裂,不但起不到道德建设作用,而且会对现实道德形成严重的破坏。可悲的是,不少人有意无意地通过“大话”、“表态”来推进道德建设。不清除这两个雷区,社会伦理和企业伦理建设不会走上正道。
实现——走向新型企业伦理
伦理建设即便步入正道,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把所有责任一股脑儿全部推给企业。企业伦理的重建以社会伦理重建为前提,需要全方位的努力。
规则优先
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中,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讨论已经相当深入;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中,关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讨论也非常普及。然而,真正缺乏的是立足于经验和常识的操作。从最基本的要求上看,伦理建设应当首先从手段的正当性开始。为了某个正当甚至高尚的目的而可以不择手段时,道德的堕落就开始了(参见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汉译本P140~14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企业家要承担社会责任,要讲道德,但必须从最基本的遵守规则起步。当一个企业连法律规范都不遵守时,它可能会有高额盈利,但绝不会高尚起来。当整个社会都在嘲笑宋襄公“蠢猪式的仁义道德”时,即便成为了丛林中的“强者”,也绝不会走向高度文明。
教育铺垫
这里说的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学校与社会存在着强烈的互动关系,社会向学校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提供了学校教育的准则,而学校又以文化积淀的方式养成学生的基本价值趋向。进入社会以后,社会活动、各种组织内部的格式化教育和潜移默化教育又在不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准则。在这一意义上,管理也是教育。不管是哪种方式的教育,除了技术教育具有外显性,更多的非技术教育则表现为内敛性,即凝结为“惯习”。只有到了惯习层次,才真正形成了相应的道德规范。比如,当一个人拿着一个烟头而附近又没有垃圾箱时,他并不需要刻意提醒自己不要乱扔垃圾,而是自然而然地把它收起来,这才是文明。凡是那种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才能克服乱扔烟头的习惯者,就不能说这个人已经具备了不会乱扔垃圾的良好素养。企业伦理评价,不能以“刻意而为”作标准,只能以“自然而然”作标准。
愿景设定
企业愿景不是写在文件里的美好设想,也不是领导人一厢情愿的远大蓝图,而是渗透在员工血脉中的内在追求。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开始重视愿景。但是,愿景能否保持内在一致性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比如,企业愿景名义上是把社会需要放在第一位,但在实际操作上,从愿景派生出来的具体操作指标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社会需要,那么,这种愿景就无异于精神分裂。
假如一个企业在经营中不惜违法乱纪,或者以损害顾客利益的方式来获取收益,然后又以大把捐献慈善事业的方式来树立形象,那么,它的慈善行为从性质上讲无异于犯罪分子的洗钱。退一万步讲,没有人相信那种连最基本的守法、环保、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都不放在眼里的企业能够担当社会责任。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出发,德鲁克严厉批评了那种把利润作为企业经营目的的说法。他强调,企业肯定要追求利润。然而,利润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愿景,才能与企业伦理建设相吻合。在企业的愿景设定中,一旦把利润目的化,就会留下机会主义(即不择手段)的道德失范隐患。
社会校正
按照当代通行的说法,企业是社会公民。所以,企业伦理是否符合社会要求,需要有来自社会(包括政府)的外界监督和校正。顾客的反馈,舆论的监督,政府的监管,行业的自律,都对企业伦理起着调节和控制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校正究竟是正面强化企业的道德,还是反面消减企业的道德,必须进行分析。
诚然,顾客的批评,舆论的曝光,多数对企业理论都有正面作用。然而,反面消减的作用也不能小看。例如,我们有不少反腐败的“勇士”,然而如果这些“勇士”目的在于追求“我为什么就不能腐败一把”,那这种“反腐败”就是在孕育着新一轮的腐败。当社会各方对企业的奉公守法行为讥讽为“傻瓜”、“弱智”时,社会导向就是在拉企业伦理“下水”。如何能够形成对企业伦理建设的正面社会力量,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我们现在的问题,正是道德高尚者受窘,道德败坏者风光。这一问题不解决,企业伦理建设无论费多大气力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