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与语言学与逻辑_符号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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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学是本世纪发展起来的一门涉及面比较广泛的科学。虽然从古代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开始及至斯多葛学派、中世纪哲学论争各派、莱布尼兹、布尔、皮尔斯,都不断有学者对符号问题进行不同角度的研究,但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被加以广泛而且系统的研究,则在本世纪尤其是近二三十年。

符号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呢?由于符号学涉及面广,因而对符号学所下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

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在其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写道:“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因此,可以比之于文学、聋哑人的字母、象征仪式、礼节形式、军用信号等等。它只是这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它将构成社会心理学的一部分,因而也是普通心理学的一部分;我们管它叫符号学。它将告诉我们符号是由什么构成的,受什么规律支配。因为这门科学还不存在,我们说不出它将会是什么样子,但是,它有存在的权利,它的地位是预先确定了的。语言学不过是这门一般科学的一部分,将来符号学发现的规律也可应用于语言学,所以后者将属于全部人文事实中一个非常确定的领域。”[1]

美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皮尔斯在其所著《皮尔斯哲学著作》中写道:“逻辑学,我认为我曾指出过,就其一般意义而论,只不过是符号学的另一种说法而已,符号学是关于符号的几乎是必然的和形式的学说。在把这门学科描述成‘几乎是必然’或形式的学科的时候,我注意到,我们是尽了我们之所能来观察这些特征的,而且,根据这些观察,并借助于我愿称之为抽象活动的一种过程,我们已经到了可以对由科学才智使用的各类符号的特征进行十分必要的判断的时候了。”[2]

以上两位现代符号学奠基人对符号学有不同的理解,因而所下的定义也是各不相同的。索绪尔的定义偏重于社会功能和语言功能,而皮尔斯则着重符号的逻辑功能。有的语言学家还主张把符号学定义为“对于非语言符号系统的研究”。[3] 由于多数学者对于什么是符号有着基本共同的认识,因而,符号学既同语言学不可以分离,又与逻辑学联系极为密切,这是不容置疑的。

符号的范围极为广泛。“什么是符号?从直观上说,我们在街上看见的商店的招牌,在十字路口遇到的红绿灯,偶而看见的救护车上的红十字,听见的救火车上的呜呜声,这些都是符号。我们的语言是最主要的符号,我们的文学作品、图画、电影,其表现都是符号。至于数学演算与逻辑中所运用的人工语言,则不言而喻,更是一种符号。”[4] 既然符号的范围如此宽泛,符号学所研究的范围必然很广泛,因而符号学的分支学科亦必然众多。

人的认识过程,生活过程都离不开符号,因而符号学几乎同所有其他学科都可以交叉而形成交叉学科。例如政治符号学、宗教符号学、文化符号学、文字符号学、音乐符号学、神话符号学、语言符号学、逻辑符号学,等等。

上面列举的若干种符号学,都是各门学科与符号学交叉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语言学和逻辑学这两门学科与符号学相结合的程度更强于其他学科,甚至语言学和逻辑学本身就研究符号问题,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们本身就是符号学的一部分。

语言学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或工具离不开符号。索绪尔把语言学看作符号学的一部分,说明语言学本身就研究符号。赵元任先生在《语言问题》一书中说:“语言是传递消息的一种信号,标记语言的文字也是一种信号。在特别的语言,比如科学的专门术语,跟各种符号——例如数学、化学、及至音乐里的符号,也都是信号。”[5] 这段话中所说的“信号”,即是现在我们所讨论的符号。这段话说明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符号。既然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符号,那么研究语言的学问自然就是研究符号的学问了。

逻辑学,按照传统的观点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除了这种传统观点外,还有另外两种观点,其一是认为逻辑学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其二是认为逻辑学研究语言符号。

在以上三种不同的观点中,最后一种是近几年来提出的。我国逻辑学家李先焜先生在其研究论文中提出“逻辑学本身研究的对象就是一种符号”[6]。由于这一提法打破了传统的看法, 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这是正常的。李先焜先生在文章中所用来维护自己观点的例证确实是十分有力的,难以辩驳的。

笔者过去赞同逻辑学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在仔细研读过李先焜先生的文章之后,受到很大启发,虽未完全改变原先的看法,但总认为,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必须通过语言符号来表达。例如:

(A∧A)

和 (P→q)∧(q→r)→(p→r)

这是两个符号公式,分别表达客观世界的不矛律和三段论律这两条逻辑规律。再如:

[,X])(F[,X]→E[,X])

和 p→q∨r

分别表示客观世界的两个事件。

这四个符号式从形式上看就是用人工语言组成的符号串,逻辑学的的确确就是在研究这些符号串。然而,这些符号串又揭举的是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因而,逻辑学研究符号串的最终目的是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那么,到底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对象是语言符号,第二层次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第一层次的对象又叫表层对象,第二层次的对象又叫深层对象。逻辑学就是通过研究表层的对象来研究深层的对象,即通过研究语言符号来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从现象上看,逻辑学家们所做的工作大量的都是表层的工作,即大多都是在对语言符号进行研究。

翻开研究现代逻辑的各种著作,上边无不对语言符号进行直接研究的。

在一个逻辑形式系统中,开头部分往就是直接讨论语言符号的。“在研究和讨论一个形式系统时,我们所处理的是语言和符号,可是在讨论这种语言时,我们也还要使用语言。”[7]

逻辑演算公理系统的出发点,都要讨论并解释诸如“初始符号”、“形成规则”、“定义”、“变形规则”、“公理”、“符号省略规则”等语言符号问题。定理的推演,也是对符号的处理,它必须根据出发点中所提出的诸问题来进行。在对整个系统进行讨论比如判定时,同样也离不开对语言的讨论。由此可见,逻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语言符号。

语言学和逻辑学都要研究符号,都是一门与符号学密切相关的科学,但是,它们对符号学的研究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规律。这里,我们通过对两种语义学的简要介绍,来说明语言符号学与逻辑符号学之异同。

一般认为符号学包括三个分支,即语义学、语用学和语形学。语义学主要研究符号与符号所指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研究符号与其意义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人怎样运用某种语言的符号去进行交际,即符号与使用者的关系;语形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

语言学和逻辑学分别都对上述三个分支进行研究,因而就有语言学意义的语义学、语用学和语形学;同样,也有逻辑学意义的语义学语用学和语形学。

语言语义学与哲学、逻辑语义学不同,它更多的是根据话语行为和说话人的物质环境以及智力环境间的关系去研究语义。如果不考虑语言现象在其中产生的交际环境,要解释这些语言现象是不可能的。

语言学家们在对语义进行研究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语义理论。主要有以下一些理论:

1.概念论。根据这种理论,语义的定义是:说话人所谈论的事物在他的脑海中所引起的“形象、印象”。

2.参照论或对比论。认为语言符号和语言符号所表示的事物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系。

3.上下文(语境)理论。根据某个词在各种具体的上下文中通常和其他词习惯上的“搭配”去解释词义。

4.(语义)场理论。这种理论在解释词义时要根据一定的语义场(几个词,如果具有相同的义素,就集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场,称为“语义场”)。

5.成分分析理论。说明一组词是怎样具有一般的语义特点的。

6.结合语义学理论或语义结构学理论。这种理论是将各个词项的词义同各个词在句子中的结构结合起来研究。

7.生成语义学理论。研究底层的逻辑关系[8]。

传统语义学研究的内容主要是词的意义、词的语义分类(多义词、同音词、同义词和反义词)以及词义的演变(词义的扩大、缩小、转移等)。

现代语义学已经不再只是把眼光盯在词的意义上,而是将视野扩大到词以下的单位——语素及词以上的单位——词组和句子。因为语素、词组和句子都有各自的意义,有意义的单位不仅是词。

对句子的意义的分析,分几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分析组成句子的各个词的词汇意义;第二步,分析词汇意义和词汇意义的组合关系;第三步,分析语法成分的意义;第4步,分析句子的结构意义;第五步,分析句子有无歧义。

语言学对语义学、语形学和语用学三者的研究中,语义学的研究已经相当广泛和深入,相比之下,对后两者的研究犹显不及。

逻辑语义学从逻辑的角度,采用现代逻辑的方法研究语义问题。现代逻辑方法,主要是指形式化方法,大意是用一套特制的表意符号(其意义可以解释)去表示概念、判断、推理,获得它们的形式及结构,从而把对概念、判断推理的研究,转化为对形式的符号表达式系统的研究。[9]

例如在普通逻辑学中,引进了现代逻辑的各种人工语言符号:p、q、r、∧、、∨、→、←→、……,逻辑语义学的任务就是要对这些人工语言符号的逻辑意义(涵义)和一般意义进行解释和研究,同时还要对由这些人工语言符号组成的符号公式的意义进行解释和研究。通过解释和研究,逻辑系统才能被人们认识、掌握和运用。

逻辑语义学的萌芽或因素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可以找到,后来的斯多葛学派的逻辑、中世纪逻辑也对语义学的某些内容(如语言的要素:记号、意义、事物;范畴词的“意谓”和“指代”等)进行过研究。

19世纪以来,弗雷格、罗素对现代逻辑语义学的建立做了不少有意义的工作。弗雷格从考察专名和摹状词入手,对符号区分了它的所指和涵义。罗素提出了集合论悖论,促使逻辑学认识到语言是它的重要研究对象。

从塔尔斯基建立逻辑语义学至今,逻辑语义学得到了长足的进展。逻辑语义学的发展与逻辑学本身的发展有作密切的关系。实际上逻辑学有个多少个分支学科,相应的,就至少有与之同数量的逻辑语义学分支。一个逻辑学分支中还可能有多个不同的系统,这样,逻辑语义学的分支之下还有小的分支。

语言语义学和逻辑语义学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对语言符号的意义进行解释,指明符号与所表示的事物的关系。但语言语义学只研究普通语言材料,包括自然语言材料及非逻辑的人工语言材料;逻辑语义学则只注重逻辑系统的语言材料,而一般不涉及其他语言材料。不过由逻辑和语言紧密结合而形成的交叉学科——自然语言逻辑,其语义学必然要对上述两类语言材料(逻辑的和非逻辑的)进行分析和研究。

由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语言学和逻辑学互相渗透,又各有侧重,始终呈现出若即若离的状态。

注释:

[1]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7—38页。

[2][3]皮埃尔·吉罗:《符号学概论》中译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第1页。

[4]李先焜:《符号学与逻辑学》, 载《逻辑符号学论集》,百家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5]赵元任:《语言问题》,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页。

[6]李先焜:《符号学与逻辑学》, 载《逻辑符号学论集》,百家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

[7]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第36页。

[8]《语言与语言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第310页。

[9]朱水林:《论逻辑语义学》,载《学术季刊》1994 年第4 期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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