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Ramp;D与我国的科技进步——兼对京、沪、粤三地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华论文,跨国公司论文,科技进步论文,我国论文,Ram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95(2004)06-0010-06
伴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中出现的新现象,也是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中的必然发展趋势。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主要包括以下5种基本形式:(1)在海外建立中央研发机构,负责协调全球范围内的研发活动;(2)在海外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从事研发活动;(3)在海外生产机构中建立研发部门,进行技术开发等工作;(4)通过兼并与收购,获取所需的研发设施和研发人员;(5)在海外建立情报站,获得公司所需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目前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活动最集中的地区是美国、德国和英国。在这些国家中,最主要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来自欧、美、日等国。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投资的新热点,跨国公司尤其加强了在新加坡、印度、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研发投资活动。
我国加入WTO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研发活动呈现出一种新态势,即越来越多的大型跨国公司聚焦渐趋开放的中国,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纷纷建立R&D机构。跨国公司R&D机构快速涌入,成为我国研发体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这是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战略从一般的市场战略、资源战略到全球战略,从传统的自然资源战略到技术人才战略演进的必然产物。而这一投资新形式的出现,必将对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及我国的市场竞争和产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1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独立研发机构的动因分析
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革命的挑战以及国际市场的新格局,美、欧、韩、日等国家的跨国公司先后进行了战略调整、业务重组和管理改革。它们纷纷把经营重点从制造转向服务,从硬件产品转向软件产品,突出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从而增强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这种适应性调整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经营市场的全球化,经营业务的“服务化”,经营资源的“外部化”。即:跨国公司从过去“国际市场的企业”发展为“全球市场的企业”,在全球范围调配资源,安排价值链各个环节,从而使经营市场全球化;跨国公司把加工组装环节转移出去,把资源向价值链两端——包括研究和开发、设计、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集中,实现经营业务“服务化”;与此相适应,很多跨国公司从过去作为自我完善型的运营系统,正在向资源外取型的运营系统转变,这表现为它们纷纷把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外包。开始,它们把加工组装环节转移出去;随着经济发展,它们又进一步转移了价值链中附加值更大的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服务等环节,使经济资源进一步“外部化”。
与此同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制造业,特别是加工组装能力有了飞速发展,中国市场的容量空前放大。这令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重新审视中国、认识中国。而且,中国的崛起带动了一批国家和地区,乃至带动了东亚的崛起。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整个东亚地区正在形成一个超国家的经济体,也形成了一批跨行政区的城市群,比如中国长三角和珠三角。这批城市群既处在东亚的核心地带,又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后边有庞大的市场潜力和廉价劳动力。这是一个区位优势叠加的地区,也是一个“工厂”和市场相结合的地区。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随着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缩短,跨国公司在世界市场上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这就要求跨国公司减少日益增加的研发成本,密切与消费者的联系;传统的将研发机构设在母国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特殊市场竞争的需要,这就迫使跨国公司加速研究与开发国际化的步伐。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提高了技术水平,在某些技术上具有一定优势,且其科技人员成本低;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远程交换信息与资料更加方便,费用低廉,为分散性研究活动提供了条件。这一系列因素大大促进了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的进程,其国外研发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国外R&D支出占总公司R&D支出的比例不断上升;国外R&D机构专利增多。资料显示,美国跨国公司海外R&D的投资增幅是其国内的3倍,从1985年的占销售总额的6%上升到1997年的11%以上。欧洲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活动约占总研究开发活动的1/3。
随着我国市场对于跨国公司重要性的增加和在其全球性体系中地位的增强,我国已由跨国公司的生产制造中心向技术开发中心转变:1994年,加拿大北方电讯在我国设立第一个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北京邮电大学北方电讯研发中心;1998年,微软在北京投资8000万美元设立微软中国研究院;INTEL投资5000万美元兴建Intel中国研究中心;朗讯在北京成立亚太地区研究总部等。到目前为止,跨国公司500强中有400家在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根据商务部的统计,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约有400家,其中约有80多个形成较大规模,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些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既有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也有进行应用实验和研发成果转让的,涉足计算机、通信、软件、机械、汽车、化工、医药等诸多领域。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多为独立的研发机构,主要出发点是使这些机构服务于总公司的全球经营的战略目标,使其研发活动直接与总公司的战略协调一致,将我国纳入总公司的全球化战略之中,并作为其重要的技术与人才资源的获取地,从而能够方便地获得高水平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接触到基础科学和和技术发展的最新动向。这些机构与其国际研究项目联系得很紧,独立于其他子公司、分公司之外,直接受母公司领导,不同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内的研发机构,也不同于我国大学、科研院所的契约式的联合研究机构(后两者都偏重于对其在我国市场上遇到的特定问题的解决)。跨国公司之所以在我国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也是出于其加强对技术的控制与保密,在科研开发中获取比较优势,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等考虑的。
因此,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的主要动因是:弥补自身“战略缺口”,增强企业在华竞争力,充分利用中国智力资源和实现全球R&D联网。其最终目的是适应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将在华R&D视为全球R&D网络的节点,充分利用全球R&D资源,实现R&D的全球一体化。
2 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设立为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创造了条件
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往往只能增强本国的相关生产能力,并不能增强本国的技术能力,而技术能力是增强和维系一国持久竞争力的关键。所以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国外的科技资源,增强本国的技术能力,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鼓励或要求跨国公司在当地增加技术投资、从事研究与开发。
我国吸引外国投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中国以往向跨国公司开放市场的思路是以市场换技术,因此,中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有强制性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2000年底修改前明确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大部分出口”,这对跨国公司的技术投入是一种被动的硬性要求。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采取许多鼓励跨国公司技术投入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补贴、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甚至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所有权限制。尽管跨国公司研发本地化的实质是促使其全球利益最大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华研发机构的设立对我国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研发能力的增强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技术溢出效应上。
2.1 带来先进的科研开发组织管理模式。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R&D活动是相对开放的,能直接把先进技术和研发管理经验带进中国。通过与我国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的合作R&D活动,跨国公司将带来世界最新技术和先进的知识管理、创新管理方法,缩短中国与国际先进科技的差距,促进中国R&D管理水平的提高。
2.2 减少人员流失,培养我国的研发和管理人才。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大多进行高技术前沿问题研究,有着优越的研发环境和诱人的薪金水平,不仅能够抑制中国科技人才的外流,而且能够吸引海外中国留学生和华人学者回国从事科研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了中国的人才。此外,中国科技人员有好的基础但缺乏面向市场的能力,跨国公司通过对他们进行市场化培训,在给自己带来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改善了他们的市场化素质。
2.3 便于国内企业得到先进技术,降低技术引进成本。由于距离缩短和相互的了解增强,所以技术贸易中谈判的难度减少了,这便于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市场直接购买跨国公司R&D机构的科研成果,减少了国际技术贸易中繁琐的手续、谈判以及各种后续工作,从而大大减少了国内企业技术引进的成本。
2.4 对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弥补研发投入不足,促使企业成为研发主体。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研发投入不足,另外就是企业尚未成为研发的主体。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扩大了中国研发资金来源,弥补了国内R&D资金缺口。同时,随着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其产品的技术含量必将提高,它在中国市场上将获得更强的竞争力。而大多数中国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能激发出自身的创新力,更好地配置现有的R&D资源;或者通过示范效应,学习跨国公司先进的R&D管理经验,从而大大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2.5 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引入科技含量较高的原材料和设备,对之进行研究分析,这可以促进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关研究表明,跨国公司研发主要集中于高技术领域,跨国公司转让的技术一般是母公司先进的技术,填补国内空白。
2.6 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加入跨国公司技术联盟提供了条件。在当代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实践以及研发全球化趋势下,某些技术出现了全球同步转移的趋势,技术整合成为当代跨国公司进行R&D全球布局和全球转移的重要手段。其中,组织研发战略联盟是技术整合的主要形式。同时,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就是一个很好的参与渠道,这既有利于双方经济技术合作范围的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经济技术合作程度的加深。尤其是通过与跨国公司合作,我国企业可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一部分企业逐步具备了与跨国公司对话的能力,使自己入盟到跨国公司主导的研发活动成为可能。
2.7 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经济技术的积累。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设立和研发竞争的本地化,我国企业逐步熟悉了国际竞争规则,掌握了国际先进的研发组织和管理模式,并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同时,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实力的增强,企业的生产、研发活动走出去成为可能。
3 跨国公司在华R&D对我国技术引进战略和产业技术进步的不利影响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独立研发机构对我国的技术引进战略带来多方面的冲击与挑战,使我国通过引进技术提高企业技术能力的愿望的实现变得更加困难。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3.1 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的设立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企业科技人员的流失和企业逆向技术扩散。人才是现代企业竞争的根本,各类高级人才如高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一些高科技产业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控制了高级人才也就控制了该企业或整个行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用优越的条件吸引了大批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骨干人才,而且,那些进入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研究人员很少再有返回原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工作的,造成了国内人才向跨国公司在我国研发机构的单向流动,从而使国内的研究力量遭受损失,对国内许多单位形成了极大冲击。我国花费几十年时间培养出来的技术精英大量流向跨国公司的独立研发机构,从而加剧了我国企业的技术依赖性和产业空心化倾向。
同时跨国公司还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挖掘人才和技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产权体制和科研机制问题,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中一些属于保密范围的技术和研究项目流入跨国公司,导致实际上的我国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向跨国公司的免费逆向技术扩散。我国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来引进技术的战略不但没有换得技术,甚至连自己的技术都会在合作中丧失。
3.2 通过独立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技术垄断和对非意愿的技术溢出的控制。根据英国学者邓宁(John H 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净所有权优势是企业跨国投资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而净所有权优势通常表现为跨国公司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对先进技术和管理优势的垄断是跨国公司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跨国公司会极力避免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扩散。入世前,我国凭借“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在与跨国公司合资过程中,有机会或多或少地接触到跨国公司的较高级技术,获取一些跨国公司非意愿技术溢出的好处。入世后,我国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遵守《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对进入我国的跨国公司不再要求必须对我国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并且随着跨国公司对我国市场环境的熟悉、我国规范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跨国公司更愿设立独资子公司或分公司,通过合资获取技术的渠道将不复存在。跨国公司通过在华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及一系列的严密技术控制制度,杜绝了我国接触到其高级技术的可能,获取其技术溢出则成了无本之木。
3.3 跨国公司更多地涉足我国的技术开发领域,会导致我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产生依附关系,从而丧失自主增长的一些基本条件。跨国公司独立R&D机构的设立,可以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的技术水平,拉大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这样,由于技术吸收能力与技术转移发生的国家不处在同一层,造成技术转化、吸收方面的困难,即“技术接受方面的吸收能力差距”。这是一种需求方的“技术熟练程度的差距”。从技术差距二元论的观念来看,发展中国家国内技术储备越低,越难弥补所接受的技术和国内技术水平的差距;熟练程度上的差距越大,发展中国家受制于技术差距的危险就越大。这样,我国在技术开发与创新上就越有可能受制于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技术开发的依附性会进一步提高。
3.4 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的设立降低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技术获取能力和相对比较优势。随着外国跨国公司在中国创新活动的扩大,与我国的企业与科研机构争夺科技发展资源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我国越来越多的科技资源被纳入跨国公司的全球技术创新体系之中,转而又成为它们与我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基础。在其全球技术创新体系中,跨国公司依据各国的科技资源状况及技术创新方面的比较优势,合理的配置资源与能力。跨国公司通过在华设立R&D机构利用我国土地、人才、原材料等要素成本较低的有利条件大大降低了研发成本,增强其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企业本来具有的低研发成本的相对比较优势的丧失。因此,随着外国跨国公司研究开发国际化的不断发展,很可能将会进一步加深我国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依赖,至于与跨国公司竞争更无从谈起。
4 京、沪、粤三地的对比研究
4.1 北京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研发基地之一。1998年,出现了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机构的第一次高潮,宝洁、朗讯—贝尔实验室、诺基亚、微软等大型的研发机构成立。1999年6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研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跨国公司R&D机构的地方性规章,并成为跨国公司加大在京R&D投资的一个重要政策因素。2002年9月,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做了全面修改,并重新颁布了《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规定》,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突出体现了对研发机构的人才引进、土地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及研究开发方面给予财政和税收的强力支持。北京市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机构的政策出台后,形成了第二次投资高潮,跨国公司纷纷而至,松下、威盛、东芝等也纷纷成立了其在北京的研发中心。截止2002年9月,《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大企业中累计有160家在京投资了300多个项目,共设立投资性公司119家,被认定的地区总部20家,设立各类研发机构50多家,年研究课题百余项。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计算机、软件、通信、生物医药领域。北京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研发基地之一。
(1)跨国公司在京R&D机构的特点。北京市科委的研究报告表明,与北京的其他研发机构相比,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在京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以IT行业为主,以美国公司居多。(2)北京处于研发的高端;大多数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总部和基础研究部门设在北京,而在其他地区多是技术应用型,客观上使北京与其他地区形成了技术创新梯度。(3)科研经费较为充足,科技活动人员人均占有经费超过六十万;(4)从业人员素质高,人才结构高精化,同时,这些研发人员接受了西方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他们对社会的溢出效应明显。(5)重视应用研究,研发内容本土化,大多数研发机构的研究课题基本是本国比较成熟的研究领域,在中国研发的主要目的是开发其中文版或中文环境。(6)随着技术的发展,为了增强跨国公司总体的技术力量。一些研发机构开始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其研究领域离世界前沿很近。
(2)跨国公司在京设立R&D机构产生集聚效应。与国内的其他地区相比,北京的知识资源的密集程度最高,而作为典型的知识产业主体,R&D机构有最强烈的知识资源趋向性;北京成为跨国公司R&D全球化进程中在亚洲地区的重要投资地,成为亚洲少有的,乃至具有全球影响和价值的区域知识中心和创新中心之一,不仅引起了众多的跨国公司,而且引起了我国企业,尤其是北京之外各地大型企业纷纷在北京建立自己的R&D机构,形成了集聚效应。
据北京市科委通过对大陆1169家上市公司和在国内主要网站上列名的企业在京设立的R&D机构进行的调查了解到:有70家国内其它省市(含港、澳、台)的销售收入上亿元的大型工业企业在北京至少设立了85家R&D机构,这些R&D机构大多是在1998年之后设立的,仅2000-2002年间就有36家大型企业(占70家大型企业的51.4%)在北京设立了自己的R&D机构。设立R&D机构的大型企业80%位于东部沿海和港台地区。按照区域划分,在京设立R&D机构的企业,其总部设在华东地区的有19家、设在华南地区的15家,两地区企业数占这70家企业总数的48.6%;另外,有22家香港和台湾的大型企业在北京建立了R&D机构,占总数的31.4%。与跨国公司在京从事R&D活动的趋势相同,这些R&D机构80%以上涉足IT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其中以从事IT产业R&D活动的居多(66家),占到85家R&D机构的77.6%;从事新材料R&D活动的R&D机构(5家)数量处于第二位,占5.9%。
4.2 上海成为垮国公司R&D战略重地。截止2002年12月底,列入2002年度《财富》500强的企业共166家在上海投资了730个项目,合同外资101.64亿美元,基本上涵盖了汽车、通信、钢铁、石化和精细化工、家电、电站设备等工业支柱产业和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出口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特点。另外,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大量的地区总部和投资性公司。到目前为止,上海已经批准了90家外商投资性公司,认定了5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通过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或投资性公司,使其在中国的投资能够得到系统化管理,从而协调其在中国的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及服务,进而不断增强其产业辅射的控制功能。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研发机构迅速增加,2003年8月,跨国公司在上海建立的研发机构累计达到95家,其中46家为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另有49家是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这些机构中,电子通信业占19%;生物、医药、基因类占19%,机电、电气类占15%,汽车及零部件占11%,显示出高科技为主体的特征。然而,时隔仅半年多,到了2004年一季度,上海市外经贸委统计数据表明,经认定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已经增加到111家。
在政策环境方面,上海市制定并及时调整《上海市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和《上诲市外商投资产业布局导向》,引导外资向“1+3+9”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4+1”(四大产业基地和临港综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基地和“5+1”(5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外高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集聚,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出台《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暂行规定》和《上诲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到上海设立投资性公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
长江三角洲正在成为全球制造业的中心,而上海具有交通发达、辐射周边地区能力强的特点,跨国公司落户上海对于进入长三角和整个中国市场意义重大,上海理所当然成为跨国公司研究开发中心的首选地之一。其中,以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进入尤其引人注目,如:惠普公司于2002年5月份在上海成立了惠普中国软件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直属美国总部研发中心,是惠普全球的第四个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将在产品开发方面迅速拓展自己的业务,主要业务是向金融服务业、电信业和制造业提供企业级解决方案。研发中心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惠普全球研发中的一环,也直服务惠普中国业务部门。2002年7月份,戴尔中国设计中心(CDC)在上海长宁区多媒体产业园成立,成为戴尔首海外研发机构。它将在产品设计、工程和检测方面大力支持戴尔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全球领先技术。设计中心首先吸纳270名技术人才,并会在几年内将技术力量扩大到1000名。落户上海张江的GE(中国)研发中心是GE三个全球研究中心之一,在这里建立了27个先进的实验室,为GE全球的各业务集团提供尖端的研究、开发和采购服务。拥有众多国际品牌的联合利华也在上海建立了其全球第六大研发中心,重点是将中国的资源优势与联合利华的技术结合起来,开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产品。杜邦在海外所设的第三个全球综合性研发中心也将落户上海浦东张江。这个中心第一期硬件投资超过1.2亿元,计划于2005年一季度建成,届时将有约100位科学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入驻,2008年增至200人。根据远期规划,2-3年以后会按照需求进行二期扩建,这个研发中心将为全球的其他市场提供研发技术支持。著名跨国公司罗氏制药也正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建立研发中心,这是罗氏设在全球的第5个研发中心,也是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的第一个研发机构。上海的目标是5年内使落户上海的外资研发机构数量达到200家。
4.3 广东: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在粤设立R&D机构。目前,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广东投资,设立了10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其中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有150多家在广东设立了400多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广东省投资设立了200多家研发机构、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根据科技部的统计报告,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的具有较大规模的R&D机构有7家,总数列全国第三位(北京49家,上海15家),与北京、上海相比,差距较大,尤其是最近几年,跨国公司在北京、上海设立的R&D机构数量激增。尽管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办法中明确支持和鼓励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独立或非独立研发机构和开展研发活动,但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R&D机构方面几年来却没有太大的进展。
为什么10万多的外资公司,众多的跨国公司企业在粤从事生产活动,而研发机构却如此之少,以至产生如此大的反差呢?这里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政策环境的问题。首先,从教育的基础看,广东的大学教育比北京、上海落后。由于有人力资源的优势,许多跨国大公司都首选北京或上海作为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的城市。第二,广东科技缺乏交流的环境,在政府积极支持下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广东几乎只有北京的1%、上海的3%;全国核心期刊北京占34%、上海占9%、广州不到3%。没有活跃的学术交流,学术人才会感到在广东长期工作会导致知识落后,身价贬值,只会短期淘金,不愿安家落户。而且学术交流还是促使技术普及和传播的重要方式,甚至是一种有利于新产品推广的商业式的传播。缺少这一环境对吸引高技术产业相当不利。第三,在思想文化建设上,广东的商业气氛浓厚是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优势。但小农思想仍占相当地位,游击战术,推崇“捞一把就走”,而设定长期战略、系统地布置、脚踏实地一步步地发展仍不够。这种文化对广东的科技和大工业相当不利,甚至也不利于高水平的商业服务业发展。第四,对广东的优势宜传不够,广东是国家定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地区,珠江三角洲是全国经济水平最高的地区,广州深圳合计的经济总量和经济水平(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是上海的80%,科技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国居首位,具有相当强的中心服务能力。加上毗邻港澳可借助其国际经济中心的服务,应当成为对内对外幅射力最强的经济中心。因此,改善环境,加强对广东的宣传是吸引跨国公司在粤设立研发中心的关键。
在广东的10万多外资企业中,香港企业有53300家,广东省成为香港制造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其中,东莞为港商提供服务的工厂最多,高达18100家;其次为深圳(15700家),广州(4900家),惠州(3500家)和中山(3000家);另外有8100家散布在广东其他地区。港商工厂绝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的东部地区。香港工业总会对481家在广东的香港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有78%计划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这些公司计划进行的项目是:1、设计及开发新的产品及功能(69%);2、研发新生产技术(30%);3、开发新材料(16%);表示有意进行上述多项的约15%。在现时从事研究及开发的公司中,大约56%计划在未来一至两年内增加研发经费;另有29%维持经费不变,打算减少经费的有3%。在研发人员方面,45%的公司计划在未来一至两年内增聘人员;40%计划维持现状;2%打算减少人员;另有12%未决定是否增减人手。大部分公司(46%)计划在广东增聘科研人员。另外,东莞市科技局的一份调研报告也表明:2001年,东莞市1300家规模以上外资企业有155家开展了研发活动(表1:东莞市各类性质外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情况),共投入研发经费6.5亿元,从事研发活动人员4526人,人均研发投入12万元。另有432家外资企业计划在未来的3~5年研发活动本地化,即3~5年内,近半数的规模外资企业将在东莞开展研发活动。这说明,外资企业在广东从事R&D活动是有内在动力和条件的。也为国际大跨国公司在粤集聚、设立研发机构和从事R&D活动打下了很好的产业链基础。
表1 东莞市各类性质外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情况
资料来源: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情况调研报告,2003年第3期。
5 结语:策略与应对措施
从对京、沪、粤三地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跨国公司的R&D机构集聚北京,将使北京逐步发展为我国的知识创新中心,因此,必将吸引更多的我国企业也将其自身的研发机构设在北京,以便在此最大限度地获取知识、技术和人才,从而推动我国的产业技术进步;上海市在长三角的龙头地位已是无可替代,急剧增加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在上海的建立,必将极大地增强长三角的国际竞争力,上海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在宏观环境方面都使跨国公司将其视为R&D战略重地;广东借改革开放先发优势,在全国率先实现工业化,积累了强大的工业基础并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之一,国际500强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日益增强的竞争压力下,首先考虑的就是通过加强R&D活动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凝聚力。广东惟有不断地加强自身环境建设,吸引跨国公司在粤设立R&D机构,并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方面充分考虑和利用跨国公司在粤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大量的外商企业内部研发部门、以及广东省的高等院校、研究所和建在我省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等开展研发活动,广东才能继续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参与国际竞争。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实现其在华长期的战略目标和永继的竞争优势,如何将其战略意图与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值得我们思考。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1)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增强国内的技术创新能力;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内部尚未形成以研究开发促进生产的内在机制,企业缺乏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热情和动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较少,分配到企业部门的科学家与工程师大都从事生产试制与设计或创新成分很少的技术改造活动,很少涉及研究与开发。然而,世界银行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一个没有能力通过自身机构进行科研的国家,也难以从跨国公司的科研中得到较大的收益。一个发展中国家选择、吸收和利用科技知识的能力,主要取决于创新技术所需要的同类研究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我国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树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R&D中心,加强我国企业同拥有世界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增强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达到增强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目的。2)加强宏观环境建设与政策引导,保持市场的高竞争强度,迫使跨国公司加快本土化进程,扩大对我国的溢出效应。首先,要改善国内技术创新的宏观环境,增加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起高比例R&D投入、高素质科技人才、高水平研究机构间相互促进的正反馈机制,全面提升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以我国企业的高技术水平和低成本优势成为跨国公司价值链的一部分而获取其技术溢出。同时,通过严格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政策措施在外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竞争强度,使跨国公司在高水平竞争压力下主动本土化,对其转让技术形成“挤压效应”,增强对我国企业的技术溢出。其次,深化教育体制和企业人员培训体制的改革,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改善企业科技人员的待遇水平,促使人力资本在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间的流动。3)加强国内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与跨国公司的合作。4)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R&D国际化,在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建立窗口和基地,及时跟踪跨国公司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方向,并加强与企业国内R&D部门及生产部门合作,可以有效的推进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提高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地位,增强跨国公司对与我国企业合作的愿望,使我国的技术引进战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5)融入跨国公司的全球技术整合,争取入盟跨国公司主导的技术研发活动,以求融入全球技术开发的主流趋势。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跨国公司出于维护自己的技术垄断优势的考虑,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只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才能充分吸引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机构。其次,由于中外双方技术实力的不对称,随着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我国内企业、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有逆向流失的趋势,为了避免国内科研成果低价甚至白白地为跨国公司所用,也要求我们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收稿日期:200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