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的历史、结构与创新_政治论文

政治理论的历史、结构与创新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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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政治理论不完全是意识形态,也不等同于政治哲学,它是对政治现象的理性反映;政治理论有自身的体系,它包括一定的层次和要素;政治理论是不断变化的,其发展的逻辑动力是传统与革新之间的矛盾。

一、政治理论的实质和历史演变

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少人把政治理论看成是意识形态宣传的内容。比如,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各层次的教育中,国家规定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习政治理论课。其内容是哲学、中国革命史、法律、科学社会主义、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有时它还包括以时事、伦理等内容为主的德育。这些内容绝大部分不是本来意义上的政治学理论,它更多的是一个社会为规范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而制定的符合统治阶级及其政党的利益和要求的意识形态。一个国家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甚至进行某种程度上的灌输是必要的,政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本身也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功能。但是如果把政治理论同意识形态划等号就会造成许多误解。

另一方面,不少人把政治理论等同于政治学。在他们看来,政治现象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政治行为,或称为政治实践;另一部分是政治理论。因此,凡属于政治知识的东西都应叫做政治理论。当然,从政治行为和政治知识的角度来对政治理论作出界定,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把所有有关政治学的知识都称为政治理论并不是十分妥当的。因为,这样划分的结果必然会使得政治理论的外延变得过于宽泛。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政治知识都能够称得上是政治理论的。例如,各种未经整理的政治资料、各种政治统计数据、各种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文件,等等,这些显然不能归为政治理论一类。

对政治理论所作的第三种理解是把政治理论说成是政治哲学。这种看法正好和前面的第二种观点相反,它把政治理论的外延大大地缩小了。持有这种看法的美国学者约翰·G.冈内尔(John G.Gunnell)从词源学上论证了政治理论与政治哲学的一致性。他认为,“理论”一词源于古希腊语的"theorein",而这一词又和另外两个词有关,一个是"thaumazein";另一个是"theasthai"。"theorein"的意思是“观察、看”;"thaumazein"的意思是“惊叹”。这三个词总的含义是观察、思考。冈内尔举出了柏拉图给理论家下定义的例子。柏拉图认为,最初的理论家指的是一位宗教庆典上的观察家,他由城邦派出到神庙去乞求神谕,或者去别的城邦访问,回来后报告那里的庆典活动。这些庆典的观察者在旁观非常壮丽的景象时,就会对景象进行描绘和理解。理论家也就由此而得名。由于在古希腊宗教庆典是传授知识的一种主要方法,这种对理论家活动的说明,后来就运用到哲学上来。①

也有一些人运用政治理论史来论证政治理论就是政治哲学。他们觉得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也就是在政治理论最初产生的时候,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完全是一回事。政治学家也就是政治理论家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黑格尔。政治理论与政治哲学的确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但是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决不是一回事。政治哲学更多地象一种理论体系中的元理论。

政治理论就其实质来说是对具体的政治生活的理性反映。人类的政治生活是客观的、有规律的,是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统一体。人类在政治生活中不断地观察、思考、理解、预测这种完全不同于经济、文化生活的社会现象。人类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政治现象的认识和改造,既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非理性的。通常,人们总认为每个人都会以足够理智的方式对待自已和别人的政治行为。但事实上,在政治生活中,人们往往是非理性地对待政治行为的。正因为在政治生活中存在较多的非理性的因素,因此,就需要对政治生活的本质和它的运行、发展规律加以提示,让人们自觉地用理性来理解政治,用理性来控制自己的政治行为。

政治认识中的理性还有另一方面的意思。政治认识也是人类认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认识的结构层次上来说,政治认识有感性、知性、理性之分。政治理论处在政治认识的最高层次上。它不是用感知来反映政治世界,而是用抽象的政治范畴体系来再现现实的政治生活。从这一点来讲,政治理论的确是远离政治现实的。正如冈内尔所说,“理论家常常在一定程度上置身于或者被置身于正常的政治实践之外,他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渠道被堵塞,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不能令人满意地参加政治。”美国著名政治学说史家乔治·霍兰·萨拜也持有相同的看法。在《政治学说史》中,他写道:“政治学说多半具有一种被称为建筑式样的形态的特点。因此,政治理论家宛如建筑师那样站在巨大的建筑物的外面。他把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设计它的整个布局,着眼于整体的完善而在这方面或那方面加以调整。”

当然,我们在这样理解政治理论时,决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似乎政治理论家是与现实的政治生活毫不相干的。事实上,任何一个政治理论家都生活在具体的政治制度之下,而且他们的政治理论活动也构成了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它的目的不仅在于理解现象,而且是为了改变或控制人们去理解现象。他认为政治在要求人们对其加以改造以前已经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了。

要确定政治理论的实质,除以对政治理论本身采取上述的逻辑分析的方法以外,进行政治理论发展历史的考察也是必不可少的途径。我们知道,柏拉图是采取一种与现实政治制度不合作的态度来研究政治的。他继承了其老师苏格拉底与现政权不合作、推崇知识、以知识为美德的传统,在多次从政的梦想破灭以后,兴办学园,研究政治的哲学、权力和知识的关系。在柏拉图的政治学著作中,他以现实的城邦为出发点,设想了一个与现实城邦相对立的理想城邦。在这个理想城邦中,人们具有的最大财富是知识,这种知识是一种美德,因此,凡是拥有重要的知识即哲学知识的人,就是最有道德的人,他所具有的德行必然使他获得权力。显然,柏拉图在从政之梦破灭以后,他决心当一个政治理论家而不是一个政治家。政治家们用自己的争取或维护政权的行为与言论来对政治生活发生作用,政治理论家却不是这样,他们的兴趣是寻找属于一切时代的财富的关于政治生活普遍的本质的知识。他们无力去建立某种政治制度以显示自己的才华,但他们可以把沤心沥血写成的政治理论著作视为不朽的丰碑,并希望其著作能在将来为另一些政治家所看中,从而对现实的政治生活发生影响。

由于政治理论家不象政治家那样直接实施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因此看上去似乎政治理论家比较孤独,远离政治现实。其实,政治理论家在某些方面可能比政治家更接近真实的政治生活。他们能和社会的普通人民生活在一起,从而更深刻地接触到社会政治生活的伤痕,看到政治制度中的阴暗方面。正是在这种痛苦的、然而又是冷静的思考中,政治学家了解到政治的本性、政治发展的规律。

二、政治理论的结构和要素

政治理论作为对客观的政治生活的一种抽象的、理性的反映,其客体就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政治生活。由人们的政治行为所构成的政治生活表现为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人们的政治活动会在不同的范围上展开。有些学者把这些范围分成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政治生活同其它社会生活一样,也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为了从理论上对政治生活作出科学的分析,就有必要从动态和静态这两个方面来分别考察政治现象、政治关系。因此,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将政治理论分为静态政治与动态政治理论。这两种划分方法有它的合理性的一面,但是它终究是肤浅的。德国著名政治学家克劳斯·冯·柏伊姆(KLaus von Beyme)则认为:在政治学的抽象阶段上,有三种不同的理论,一是构成政治科学中研究主体的各种概括性理论;二是局部的理论;三是关于整个政治系统的一般理论。但这种划分也不是十分清楚的。②

我比较赞同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Merton)在其著作《论理论社会学》(On Therotical Sociology,THE FREE PRESS,NEWYork,1967)对理论体系所作的结构划分。他将理论分成三个层次:一是微观的操作性假设,这种假设并不是观察资料,而是对经验材料的理论说明;二是中层理论。默顿所说的中层理论指的是只涉及到有限现象的理论,如参考群体理论、社会流动理论、角色冲突理论、社会规范形成理论等等。三是综合理论。不过默顿始终对社会学能否建立起这种理论表示怀疑。

从一般意义上说,理论是关于社会生活中特定对象的结构、功能和它运动变化的内在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政治学的理论则是对整个政治生活的结构、功能和政治的变化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人类借助于这种政治上的概括和总结,去理解政治生活、评价政治生活、预测政治生活、改造政治生活。人类在分析、评价政治生活时首先需要对一个个政治现象加以理解。这种理解决不是仅仅让人们知道某一些政治事件是如何发生、发展以及最后消失的,它要求人们透过现象,去深入地了解这些事件发生的条件,并思考它们究竟该不该发生。当人们要去认真地研究或了解这些问题时,就必须去寻找更为广泛的同时也更为深刻的理论来作为认识的“参照系”。这种理论不再是局限于对政治生活的个别领域的抽象概括,它要求有一种综合性的分析功能,能将各种政治现象连贯起来加以认识和评价。

在使用这种具有综合功能的理论时,人们固然可以获得一种认识和评价政治生活的标准,但也会有人在使用这一标准时,对标准本身产生疑问。人们在对某些现象进行解释与评价时出现了争执,这种情况就更容易发生。要对理解、评价政治现象的标准加以论证,就必须借助于政治理论之外的理论,因为在政治理论自身的范围内是无法来证明政治理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的。

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大体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政治理论作为政治学知识体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它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结构。第一个层次是处在理论体系最表面的分支理论。它同现实政治生活距离最近。分支理论所描述的是各个领域中政治生活的规律。比如社会阶级、阶层的划分标准、类型及变化;作为阶级或阶层一部分的政党的产生、作用和活动的方式;在现代政治中领袖人物的产生及其作用;国家政权的实质及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国家机构的组成原则、构成和运行方式;政治统治的主体、对象及其基础;政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政治参与的途径和影响因素;政治发展的动力、类型和方式;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分支理论应当加以研究的。

处在表层的分支政治理论研究成果经过积累会在政治理论的第二个层次上沉淀下来。这一层次是政治学理论的中间层次。它的作用是把在一个时期中政治知识的发展整理成为线索清楚的、符合政治现实的范畴体系。这种由一个个政治规范组成的体系,可以成为理解、评价和预测政治生活的逻辑框架或范式。分支理论只有在一定的分析框架下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第二层次的理论有时又称为政治学基本理论。它具有原理的作用。这一层次的理论的内容主要是将政治生活看作是一个整体,对它的结构、运行、发展加以研究。因此,政治学的基本理论要探讨的是一个政治社会中政治活动的力量、政治机构、政治意识、政治统治、政治管理和政治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政治学基本理论相对于分支理论来说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基本理论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其变化的动力一方面来自分支理论的变化。因为分支理论和社会政治生活较为接近,一旦政治生活发生了变化,它就会或迟或早地在分支理论上表现出来。因此,基本理论必须经常地进行补充、修正。基本理论变化发展的另一方面的动力来自更深的理论层次。对于基本理论来说,它的合理性并不能由本身来证明。因为,政治力量的组成、政治机构的形成、政治形态的运行及其发展,都和人的本性、社会的本性有关。不从人出发,不从社会出发,就很难了解和把握政治生活的本质。另外,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行为的好坏也只有放到社会和人的活动的大背景上才能进行正确的评价。这种联系人和社会的本质与规律来对政治现象的深入思考,便是政治学的基础理论。它所要讨论的是政治学的元理论、政治学的方法论、政治学的范畴论。政治学的元理论要解决的是政治生活的哲学、人类学和社会伦理学前提。政治学的方法论所要研究的是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观察、比较、评价政治生活的方法;二是将抽象、概括出来的大量政治学的概括性命题及概念上升为理论体系的方法。前者可以叫做研究方法,后者则可以称为构筑体系的方法。政治学的范畴论主要是讨论政治学理论上的基本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的规则,以及政治理论体系的形成法则。

政治学理论体系中的这三个层次并不是隔离的。就分支理论与基本理论来说,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基本理论作为观察和理解政治现象的框架和范式,就无法形成各个分支理论;反过来,如果缺乏一定数量的分支理论的积累,从更为广阔的视野上来对政治生活进行概括就成为不可能。从基本理论和基础理论之间关系来说,一定的基本理论总是建立在相当扎实的基础理论的基地之上的,不对政治哲学进行深入的研究,不从人的本性、社会的本性出发去透视政治生活,就无法找到理解、评价和预测政治的逻辑范式。同样,不对基本理论进行探讨,不在基本理论的层次上展开论争,政治与人的关系、政治与社会的关系就不可能十分清楚。

无论是哪个层次的理论,都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政治理论首先是一些陈述性的命题,这种陈述是对具体的政治现象的解释或说明,这是一种经验性的要素。经验要素并不是一般所讲的感性的、经验的材料。包含在理论之中的经验要素是在对大量的感性材料进行初步的加工、整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带有必然性的事实判断。任何一种理论,都必然包含一定量的经验要素,即包含一定量的政治事实判断。

在政治理论中还包含另一种要素即规范要素。规范活动是政治理论家的最主要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道德的、伦理的和价值上的判断。事实陈述或事实判断只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对于应当是什么的问题要靠价值、伦理判断来解决。在政治学中,“是什么”的问题与“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在对某一政治事件认识时,不仅要知道它是什么,而且还要进一步追问它应当是什么。而且从政治生活的最终目的来看,人类所追求的也是他们应当过的那种生活。如果人类丧失对政治生活作出评价的能力,那么,人类就不会在政治生活中追求进步了。任何政治评价,其作用就在于找出现有政治与理想政治的差距,从而不断地革新政治体制甚至政治制度,最终使人类的生活完全走向民主化。

政治理论中的第三种要素是分析要素。上面所说的规范要素指的是政治理论家对政治现象、政治事件本身的评价。其实,政治评价还包括对政治理论的评价。这后种评价就是政治理论自身中的分析。在政治研究中,人们不可避免的会给政治概念下定义,或者围绕一些范畴展开争论。这就会产生出政治理论分析。比如,柏拉图曾经给公道下过定义。他认为公道是一种社会公德,它是把人们融洽地联合在一起的纽带;同时公道又是一种私德,它表现为国家成员的道德上的至善。对个人来说,善莫过于能从事自己的并且能胜任的工作;对其它的人和整个社会来说,善莫过于能承担一个人有能力承担的职位。因此,在柏拉图看来,社会公德就是按照社会的组成原则,给每人以平等的对待。不过,在很长时间里,人们并没有把这类分析的要素专门提出来加以讨论。政治分析获得如此重要的地位还是近几十年的事。这大概和分析哲学的兴起有关。

政治理论中所包含的这三种要素有时会在同一个理论层面上同时表现出来。比如,在基本理论层次上,当人们讨论政党理论时,既要选择世界上有代表性的政党对它的活动加以描述,同时在作出这种描述的基础上,又要给政党下定义,并且还要对不同社会中的政党活动法则进行对比分析,作出科学的评价。这样,在政党的理论中,就包含着所有的要素。但是,有时为了研究的需要,也不一定在同个理论层次上非要三种要素齐全不可。

三、政治理论的传统和革新

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都是政治生活的组成部分,它们也都是人本身的一种延伸。人类是以群体的方式生存和发展的,人类在群体生活中创造了制度和各种惯例,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把这些制度和惯例以他们的理解记录下来之后,他们的见解就被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下来,而且成为进行新的政治生活创造的前提和出发点。在人类的政治生活的发展中,这类思考和记寻他们生活年代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规范的理论家每个时代都会涌现出来。正象人类的政治生活是无止境的一样,人类对政治生活的思考也是无止境的。因此,正如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说史家乔治·霍兰·萨拜因(George H.sabine)所说:“政治学说也跟政治本身一样,是无止境的,政治学说史不会有最后一章”。③萨拜因坚持把政治学说看成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知识,这是正确的。

当然,我们不可能完全同意萨拜因为上述论点所提供的某些具体论据。萨拜因把政治理论家的研究和写作看成是一个完全由理性支配的过程,他有点象当年的黑格尔那样,试图将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治理论都看成是一个巨大的体系的具体环节。应当说,人类对政治理论的研究是一种世代相继的艰苦探索过程,每一个时代的政治理论家的劳动都是十分宝贵的,正是他们的探索形成了政治学理论的积累。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政治学家对理论的探索都是有效的,有些人所主张的政治理论甚至是错误的。如果硬把各种政治理论都人为地安排到所谓统一的体系中去,只能是牵强附会。

乔治·霍兰·萨拜因的观点反映了相当多的西方学者的一种倾向。他们认为在政治学这一学科领域内存在一种传统,政治学家的任务,不说是唯一的,可能也是主要的,就是要发现这种传统并详尽地阐述它。这种观点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几乎没有遇到什么象样的挑战。这使得政治理论史变得与传统主义等同起来。50年代以后,西方出现了一股行为主义的思潮。这种思潮原初是心理学中的一种倾向。当心理学在二战以后被纷纷引入其它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学科以后,一批年轻的政治学家要求打破由老一辈所垄断的政治学理论阵地,他们主张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政治,把政治学建成一门独立的经验科学。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要破除政治理论史研究中的“传统主义”。因此,在50年代西方政治学界爆发了一场关于政治理论是否值得研究的激烈争论。

在这场争论中,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大卫·伊斯顿(David Easton)。他对政治理论的“贫困状态”进行了猛烈的攻击。他认为,亚里士多德、洛克、黑格尔等著名政治理论家的理论早已让位给政治思想史;它已被减化为一种“历史分析形式”,他们并不关心历史上的政治价值与当前政治生活的关系,他们“主要是为了叙述历史而研究历史”。在伊斯顿看来,这种政治理论研究有两大弊端:一是抛弃了政治理论本来所具有的“创造性地建立评价依据框架”的功能;二是放弃了“建立关于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运转的系统理论的任务”。④

应当说行为主义对只重视从历史上考察政治理论、并把政治理论的历史完全等同于政治史的倾向的批评还是有道理的。因为,政治理论只是对政治现实的一种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由于认识主体接受的价值观念不同,在一定的政治体系中所获得的利益不同,所能实际接触到的政治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不同,因而,他们对政治生活的实际情况的反映也就不同。因此,决不能将理论的历史简单地看成是政治理论家著作的历史。而且,政治学家如果只是停留在对政治理论著作的研究上,他就没有更多的时间和兴趣去关心自己所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的政治制度,一旦脱离政治现实去抽象、空洞地谈论政治理论和政治价值,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政治理论是政治事实和政治价值的统一。政治价值如果缺乏政治事实或政治经验,它就会失去基础;反之,没有一定的价值作为分析框架,那么人们就无法对所看到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选择和解释。

当然,也决不能把政治理论史的研究一棍子打死。伊斯顿对以往政治理论史研究的评价并不是完全公正的。因为在50年代还活跃着的一大批政治理论史家如罗伯特·布莱基(Robert Blakey)、弗里德里克·波洛克(Frederickock)、威廉·邓宁(William A.Dunning)以及萨拜因,他们在研究中还是注意到理论与政治现实的结合的。罗伯特·布莱基在他的著作《政治著作史》(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Literature,London Richard Bentley,1855)中指出:“政治真理,象所有其它真理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使自身获得发展”,政治思想史应该追溯自希腊时代以来政治学演化的由来,发现政治学的基本原理,为认识政治现象和合理的政治决策提供根据。

波洛克也持有相同的见解。他在《政治学史入门》(AnIntractionof the Science of Politics)中十分明确地提出:“政治理论史的研究”不是去复活过去的死尸,而是使今天的生活更有生气,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观察生活中的问题”。邓宁在他于1902年至1920年间出版的《政治学说史》(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ies)一书中指出,政治理论史的研究和经验政治学的实践之间是相互补充的。虽然威廉·邓宁也是被伊斯顿说成是固守传统的一个人。其实邓宁对政治理论史的看法并不是完全错误的。他所撰写的三卷本《政治学说史》为同类著作树立了一个典型。他分析了从柏拉图直至现今的政治学经典著作,并从这些著作产生的历史环境去追溯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传统。他高度评价了孔德的实证社会学,认为孔德的著作“在从历史中归纳文明的进步因素方面”,在说明“历史的方法和功效方面”,“可与人类最大的思想成就相媲美”,他多次强调“阐释政治理论的发展要与政治现实相联系”。

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的这场关于政治理论史研究的争论,是值得认真分析的。从争论的双方来说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原来只注重理论史研究的政治学家们虽然也强调政治理论要与政治实践相结合,但是他们事实上较为关心的仍然是政治理论,而且是历史上的经典著作中所包含的理论。他们并不满足于把这些历史上的政治理论家的某些观点复述出来,而是力求把经典著作看成是一个整体。这样做的结果,虽然注意到逻辑上的一致性,但这种一致性却是以牺牲历史的客观多样性为代价的。另一方面,坚持理论传统的学者们总是站在现代政治生活的背景上来理解前人的著作,他们所说的政治理论传统事实上是各个政治学说史的作者所理解或所喜爱的政治观点的汇编。

对于象伊斯顿这样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来说,他们虽然在某些方面正确地指出了老一代的政治学家只重视历史上的政治理论而忽略现实的政治制度的倾向,但是他们也在某种程度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具有行为主义倾向的政治学家在批评具有传统主义倾向的政治学家时,认为后者把事实和价值分割开来了。但是,他们也没有将二者统一起来。伊斯顿和其它一些主张对政治进行经验分析的学者们,更关心的是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区别开来。行为主义并没有被政治学家们普遍接受,60年代以后,这一思潮不断地受到批判,伴随着这种批判,产生了政治学上的一连串革命。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后行为主义”。后行为主义拒绝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之间作出区分。

但是,这场争论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在政治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从更高的层次上,启发人们对政治理论与政治经验的相互关系作出新的探讨。行为主义者认为某些政治学家只是一味地复述历史上的经典作家的理论或思想,而不去创造新的政治价值观,这是政治理论衰落的标志。从这种危机和衰落中,以“反传统”自居的行为主义者断言,政治理论是无用的,有用的是政治经验、政治行为,尤其是个体的政治行为。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显然把两件事混为一谈了,一件事是现今流行的政治理论有没有发挥出它的应有的效用,这种理论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另一件事是在人类的政治生活中政治理论究竟有没有作用。行为主义者在对前一个问题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以后,又同时不加论证地也否定了第二个问题。

在政治生活中否定理论是不可能不受惩罚的。行为主义在美国泛滥的结果,使得人们对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无法作出说明,能够对政治问题作出研究和评述的首先要数到政治学家,但是政治学家们却被引导去分析那些细小的或与大局无关的或关系不太大的个人政治活动方面。后行为主义的出现,至少从一侧面说明人们对行为主义已经感到厌倦了。

这场争论告诉人们,政治科学的发展是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相互作用的产物。政治理论在政治科学的发展中有它相对独立的地位。政治理论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50年代以前,西方政治学家们把注意力放在对政治理论史的研究上,特别是集中在对经典著作的阐释上。这种研究是政治科学发展中不可少的。但是,由于历史上的大多数的政治学家关心的是政治学的基础理论,因而,政治理论史的研究只能集中在这一方面。同时,在二战以前,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也只是局限在国家的起源、性质、作用上,使用的方法只是规范性的,学者们埋头于各个国家的宪法文件而很少去分析现实的政治生活,特别是它的运行过程。这种研究一旦成为一种固定的程式,它就会严重地阻碍政治理论的正常发展。这时人们就会要求有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出现。行为主义之所以在50年代风靡一时,与这一点是紧密相关的。

行为主义所研究的是政治理论体系中的分支理论问题,不少学者致力于个体政治行为的考察,后来又逐步扩展到对整个政治生活的系统行为进行研究以及对不同的政治共同体之间的政治行为进行比较研究。这类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形态的运行方面,它可以成为对宏观政治研究的补充。但关于政治行为的研究决不应当成为其它方面政治理论研究的对立面,更不应当用政治行为方面的研究来否定其它方面的政治探讨,毫无疑问,政治理论研究必须随着政治生活的不断走向理性化、完善化而更新和发展。这种理论上的新陈代谢决不是一种理论流派对另一种理论流派的全盘否定与抛弃,而应当是相互补充、相互融合,从而获得新的理论综合。

政治理论的发展必定有自身的规律。人类目前对这一规律的认识还处在相当肤浅的水平上。这一方面应当归结于政治生活发展的不完善。在人类的各种社会生活中,政治生活可能是最混乱也是最令人感到神秘莫测的一个部门。可以说人类至今仍处在政治生活的幼年或童年时代。与这一状况相适应,政治理论研究所能达到的水平和程度也必然远远赶不上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当然更不如哲学。政治学需要从哲学、社会学、人类学中寻找自己的理论基础,构筑自身的元理论;它也需要从经济学和其它的自然科学中吸取某些对自身发展有帮助的思想和方法。

从政治理论自身发展逻辑来说,它应当首先在分支理论的层次上积累成果。政治学家们要同现实的政治生活紧密相联,努力探索政治生活各个领域的运行和发展的规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会不断地扩展。在分支理论研究获得较大进展的条件下,政治学家们才有可能进行政治生活宏观的概括和总结,形成一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理论不可能在空地上凭主观的想像来营造,它是各种分支理论积累的产物。上述两个层次理论的进步,又都有赖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进展。基本理论的研究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特别是不同的理论发生争论和对抗时,人们就会把兴趣转移到比较深层的理论上来。而每一次政治理论的大发展,几乎都是围绕基础理论的大争论过去之后出现的。

注释:

①(美)约翰·G·冈内尔:《政治理论:传统与阐释》(Political Theory: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Cambridge,Mass.winthrop 1979年)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1、142页。

②(德)克劳斯·冯·柏伊姆:《当代政治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7页。

③(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A History ofPolitical Theory,Illions,Dryden Press 1973)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一版前言。

④(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A Systems Analysis of Political Life,The Univ of Chicago Press,1979)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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