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展望:“北京+10”的新起点--中国妇女研究协会2005年年会暨“北京+10”论坛综述_社会性别论文

回顾与展望:“北京+10”的新起点--中国妇女研究协会2005年年会暨“北京+10”论坛综述_社会性别论文

回顾与展望:“北京+10”新的起点——2005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北京+10”论坛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论文,研究会论文,年会论文,年中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8月29—31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北京+10”论坛在北京举行。这次论坛是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部分,旨在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回顾近十年来我国在落实《北京行动纲领》、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研讨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负责同志、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妇女研究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妇女实际工作者等近300人参加了论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顾秀莲同志作了题为“认真回顾十年进展,积极推动妇女研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的重要讲话。高度概括了我国十年来推动男女平等取得的成就和妇女研究取得的成果,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研究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即:分析形势,搞好规划,明确新时期妇女研究的任务;整合优势,加强合作,创新妇女与性别研究机制;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理论体系。她强调指出,如何把握机遇,有针对性地深化妇女问题的研究,增强破解妇女发展难题的能力,为促进妇女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争取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努力推进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急需研究和解决的大课题。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希望各团体会员单位都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分析形势,做好妇女和性别研究的五年规划,并争取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十一·五”规划及其它重要社科研究规划,将妇女和性别研究与各单位的研究、教学和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妇女与性别研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服务。她特别指出,全国妇联要进一步加强与全国的社科研究系统、全国党校系统、全国高校系统在妇女理论研究与培训方面的合作,促进妇女研究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形成全国社科院、党校系统、高校系统和妇联系统四位一体的妇女和性别研究网络。希望各地社会科学研究部门都能将妇女和性别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等重大理论创新工程,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理论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名誉会长彭珮云同志出席并听取了论坛的大会发言,参与了有关专题研讨。

该论坛在组织、筹备与研讨中体现出如下特点:

1.在学术研讨中更加注重与政府的对话与交流。与会人员参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纪念会议”开幕式时直接聆听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同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赵实同志及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发言,并与参会人员展开互动式交流与对话;除了大会发言,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与专家学者和非政府组织成员的交流和对话在各专题论坛中也充分体现。

2.组织方式上,充分依靠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和各专业领域专家,调动他们的知识与智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完成了论坛的设计、组织、筹备与研讨。论坛在筹备过程中,首先请各专题论坛召集人对本领域情况进行梳理,设计、确定各专题的讨论主题、重点内容和主要发言人,研究会充分尊重他们对各自论坛的设计框架,使召集人的专业知识和协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在讨论过程中大家也更能共同关注某些领域的焦点问题,讨论内容相对比较集中,使研讨更为深入。

3.研讨内容全面,涵盖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中提出有关妇女发展的重大关切领域,还根据我国妇女研究领域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妇女/性别研究与学科建设等内容,共设有13个专题论坛,即: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保健、反对对妇女的暴力、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政治与决策、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妇女的人权与法律、妇女与媒体、妇女与环境、女童、婚姻家庭与老年妇女、妇女/性别研究与学科建设。各专题论坛又根据实际情况用适合的方式对研讨的内容有所侧重、重点突出。研讨中对10年来各领域妇女发展概况和经验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回顾与总结,与会者以面向未来的积极态度,指出现实存在的问题与发展中面临的障碍,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

下面从政法机制、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社会与文化等方面对这次论坛的主要观点进行综述:

一、政法机制方面:“妇女参与政治与决策”、“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妇女的人权与法律”、“反对对妇女的暴力”专题论坛简况

“妇女参与政治与决策”专题论坛对10年来我国妇女参政的情况进行了回顾与评估,总结了经验与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推动妇女参政的建议。专家认为,10年来我国的妇女参政经历了3个阶段,即:自上而下的任命制阶段、 引入差额选举制和竞争聘任制阶段和探讨将竞争聘任制、民主选举制与妇女参政比例相结合的路径和办法的阶段。妇女民主参与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参政比例有些指标有所上升,有些指标则停滞不前。10年来,民政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实践,从完善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及参与村务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能力素质;开展政策创新项目等方面切实推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针对目前妇女在各级领导层特别是高层的比例仍然偏低甚至出现倒退、职业性别隔离严重、有关政策力度不够和社会观念仍存在性别歧视等问题,与会代表建议:采取促进妇女参政的性别保障政策,并对选举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公务员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在“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专题论坛,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共同探讨逐步健全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与会者认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提高妇女地位;在将妇女工作纳入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议程;将妇女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妇女发展状况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开展性别统计方法研究,编辑出版性别统计资料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对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结构模式在推进男女平等进程中的优势进行总结,专家们有针对性地分析了我国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会者提出建议:从创新妇儿工委组织结构模式和赋予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足够的资源入手,使之成为推动妇女发展的实体机构;从加强对决策者的性别意识和推进性别平等能力培训、建立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完整的公共政策体系、体现性别平等的公共预算管理体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保障体系和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来加快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的进程。还有学者对中韩提高妇女地位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

“妇女的人权与法律”专题论坛的与会者从探讨有关保护妇女人权的国际公约本身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与关系出发,回顾10年来我国妇女人权保障的进展与成绩,认为10年来我国保护妇女人权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已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了《宪法》;国家维护和保障妇女人权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在完善保障妇女人权的执法机制、司法措施及普法宣传和人权教育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妇女在享有与实现人权过程中也面临问题与挑战,因此建议:国家对妇女人权制度与保障机制的完善要“两条腿”走路,即:多维度地推动性别主流化与建立专门的妇女人权保障机制相结合。国家要从立法模式上实现两种转变:从确认两性形式平等,向保障两性实质平等转变;从仅将妇女视为国家福利受益人的保护模式向促进妇女权力与能力增长的模式转变。对立法、决策、执法人员以及公众进行妇女人权与性别意识的培训。允许妇女人权的非政府组织参与起草国家执行国际人权文书的国别报告,有效监督国家履行国际人权文书。

参与“反对对妇女的暴力”专题论坛各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共同分析了针对妇女暴力的现状和政府为此采取的积极措施和行动,并就对女童和青年妇女以劳动力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反家暴地方立法的成功与挑战、对有关强奸的法律以及执行的社会性别分析、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以及反对性骚扰的行动发展、提供性服务妇女生存现状、问题与对策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建议:在立法方面,以社会性别视角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政策及其实施进行审查并加以改进,尽快出台有关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在执法方面,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对施暴者实施犯罪的妇女进行法律处罚时应酌情从轻处理;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宣传、理论和行动研究;通过对反家暴行动经验的有效总结,进一步推进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其它领域的工作。还有学者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概念化的内涵、类型及妇女参与立法的途径进行了理论探讨。

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面:“妇女与经济”、“妇女与贫困”、“妇女与环境”专题论坛简况

“妇女与经济”专题论坛认真回顾总结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我国妇女在参与经济、分享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成就与挑战,并特别关注深化体制改革中影响女性生存发展的5个热点难点议题,即:女性再就业与女大学生就业、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妇女就业、农村劳动力流动中的女性、女工的职业安全和妇女就业政策。对于上述热点问题的关注吸引了60余位与会人员参加该专题的讨论,大家认为:下岗失业、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性别收入差距拉大、职业安全和社会保障水平下降、土地权益受损等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到各阶层妇女的生存与发展,女学生就业难问题在青年就业问题凸现的背景下也变得更加突出。在剧烈的结构调整过程中,中国城镇女性劳动力存在被进一步边缘化的趋势,女性有向第三产业“聚集”的趋势,陪护工、家政服务员等非正规就业劳动权益保障存在法律政策的空白。妇女在流动就业者中已约占一半,已婚妇女外出流动就业的数量呈逐渐增多态势,农村外出务工女性的职业安全应给予关注。针对以上热点难点问题,与会者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并指出:以往在妇女与经济领域较多地处于制定战略和目标的状况,今后应更多地把着力点放在执行战略、实现目标上,促进经济领域的性别平等进一步发展,使妇女能够更加平等地分享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妇女与贫困”专题论坛的与会学者以各自参与反贫困项目的工作与研究经验和对政府反贫困政策的研究分析为基础,重点研讨了对贫困的理论认识和反贫困政策的社会性别分析。大家认为:目前对贫困概念理解过窄,对于造成贫困的过程关注不够,应拓宽对妇女贫困的认识。在反贫困政策和措施中应增强社会性别敏感性,使女性能够与男性一样公平地获得相关扶贫和发展的资源,如贫困贷款、技术推广和参与村级发展规划等。政策导向应尊重两性在贫困中的不同经验和贫困人群的能动性,更加关注贫困人群的“权利”,将城市贫困作为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点,特别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与福利救助(包括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等,注意关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妇女的处境。应将反贫困问题识别、成效评估的分性别指标和数据收集纳入有关部门的监督系统。通过培训、宣传、倡导等有效方式,提高扶贫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强妇女组织对政府扶贫活动、措施的介入与监督。

“妇女与环境”专题论坛在回顾了10年来我国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后认为,’95世妇会以来, 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推进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事业发展显著,如:制定促进我国妇女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妇女与环境”相关理论与研讨取得一定的进展等。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与会者提出:应对环境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根据不同性别需求和促进两性平等参与受益的原则,制定各项政策战略。推广和普及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绿色产业、特色经济,加快她们脱贫致富的步伐。环保活动中应改善妇女对于环境资源占有和资源公平分配状况,政府对妇女创办环保企业应给予倾斜性政策。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中增加环境意识和性别意识的教育,确保妇女群体有机会参与国家环境项目的决策、管理、设计和规划。积极支持妇女与环境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妇女参与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社会与文化方面:“妇女与教育”、“妇女与保健”、“妇女与媒体”、“女童”、“婚姻家庭与老年妇女”专题论坛简况

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妇联系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40余位参会代表参与了“妇女与教育”专题论坛的讨论,5位发言人分别从贫困地区女童教育、 农村女教师状况、女性参与高等教育、妇女干部教育及新课程改革中的教材性别平等问题做了发言,大家在讨论中认为:10年来我国妇女教育取得明显进展,男女两性受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各级在校生中女生比例不断提升;对中小学课本及成人扫盲教材进行社会性别分析的研究逐步展开,体现性别平等观点的中小学教材已经编辑出版并开始使用。但是妇女教育仍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如:高等教育中虽然女生数量增加,但城乡女性入学机会不平等、学科与专业选择中存在性别隔离现象;基础教育中女生权利受损、教师存在性别刻板印象、学校文化建设中存在性别盲点;女教师在提职、进修、承担重要岗位工作等方面仍处于弱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在学校创设性别平等氛围和性别公平环境的重要意义,在正式教育法律和文件中,明确性别平等理念并在政策层面落实;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教育政策的主流,对各项教育法规和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审视和清理现行教育法规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盲点,并完善教育管理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对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家长及全社会进行性别公平理念和意识的教育,减少对女童的不公正待遇。

来自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和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参与了“妇女与保健”专题论坛的讨论,大家探讨了推进妇女生殖健康的政策环境,以及妇女生命周期各阶段及不同妇女群体的生殖健康问题。认为:10年来,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工作指导方针,开展相关项目活动等各个方面推进妇女健康的发展,使各种妇女人群受益,效果显著。但艾滋病感染者中女性比例在增长;农村妇女感染生殖系统疾病病例呈上升趋势,多数患者不主动诊治,特别是流动人口和青少年中的女性已成为高危人群;计划生育工作在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方面,存在患者知情不够、医疗保健部门提供咨询不足、男性参与不主动和有关部门随访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出生婴儿性别比长期异常偏高,范围涉及全国80%的省、市、区。与会者提出:应把性别观点纳入公共卫生政策,解决影响妇女整个生命周期的各种健康问题;应明确考虑弱势妇女群体的健康权利;对男性进行两性平等、特别是生殖健康和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宣传教育。还有学者就全球化对我国妇女健康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媒体从业者、行业管理者和研究者等参加了“妇女与媒体”专题论坛的讨论,大家从世妇会《行动纲领》中“妇女与媒体”关切领域提出的两个战略目标出发,以社会性别视角考察了传媒的有关法律与政策,对妇女电视节目和主导报纸两类媒体做了具体分析,发现:以收视率为惟一指标的操作观念导致妇女节目向生活、消费和时尚转向,主导媒体对妇女的忽视,以致出现对妇女“符号消灭”的倾向,这些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媒体传播性别的陈规定型或为商业目的利用妇女,那么妇女电视节目和频道的增多就不符合妇女的利益。研讨中还指出,女性在传媒业的就业遭受巨大阻碍,女性参与决策也被忽视。与会人员在研讨中共同认为:妇女的媒介权利,传播权,是一种参与和表达的政治权利。媒体是改善性别文化、推进性别平等的有效工具,对其它关切领域的目标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应重视妇女性别问题研究者和妇女NGO的意见,健全有关政策法规, 建立监督和处理媒体性别歧视的机制,倡导媒体开展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舆论监督;应在媒体决策和管理层及媒体管理机构的负责岗位任命更多的妇女,努力实现到2010年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编委会中女性达到1/3的目标;在大学新闻教育中开设性别平等和妇女与媒体的专门课程,对新闻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性别培训。

“女童”专题论坛强调要认识女童问题的重要性,肯定了“今天的女童,明天的建设者”这一对女童角色的定位,认为这一提法超越了原来将女童界定为“明天的母亲”,即未来生育和照料者的私人领域的角色局限,鼓励女童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指出,对女童问题的忽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针对女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会者建议:应制定和执行关于女童生存、保护、发展和提高地位的全面性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确保女童享有人权,使其免受各种形式生理或心理上的暴力侵害;将女童议题纳入媒体报道、公共政策等领域的主流;建立促进女童协作与交流的网络;加大对女童教育、健康等各方面扶植的资源投入。要对女童进行社会性别、性健康、性保护、儿童权利等方面的培训,增长掌握自己生活和抵御侵害的能力;鼓励女童,特别是农村女童参与女童项目,使她们有能力和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使决策过程能充分倾听女童的声音。

“婚姻家庭与老年妇女”专题论坛对我国老年妇女生存状况与政府和社会的老年妇女工作的发展进行了回顾与展望,指出:到21世纪中叶,我国60岁以上的女性将占妇女总人口的1/5,应制定把老年妇女纳入社会发展进程的战略。与会者提出,应制定我国老年妇女社会支持干预性政策和实施体系,着重探讨了老年妇女与社会保障、与艾滋病及将老年妇女学习纳入“二次人才资源开发”等问题。对婚姻家庭中的妇女状况,与会者主要探讨了新婚姻法颁布后婚姻家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婚姻家庭的保护、流动人口中女性恋爱和婚姻状况、婚外情中的女性困境、单亲家庭心理社会干预及网络性爱对青少年的影响等问题。

“妇女/性别研究与学科建设”专题论坛是这次会议根据我国妇女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特别设立的,参与者主要为教育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党校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大家主要围绕如何推动妇女/性别研究进入社会科学和学科建设主流,以及妇女学在我国高校的发展及如何进一步推动妇女学学科建设两个方面展开了讨论。强调要全面认识妇女/性别学科建设的内涵,从学科制度、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思考学科建设的目标、内容及途径。与会者认为,10年来妇女和性别研究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已成为高校文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些高校妇女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女性学的学科建设,不断扩大女性学的研究领域;教育部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中,设立了一些妇女和性别研究的重点项目;高校妇女和性别研究成果丰硕,学术价值高。与会者探讨了妇女学作为独立学科未得到重视和接纳的原因,并提出:应进一步推进妇女/性别研究纳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之中,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性别研究学科和教材体系;应加强妇女学基本理论和课程建设;在争取被主流接纳的同时,应保留其批判的特征,要注意课程体系的规范化建设,要倡导学派意识,促进交流发展;在学科建设过程中,既要引入性别理论,又不能把其作为中心解决所有问题,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女性学学科建设要从封闭走向开放,女性研究作为方法论可以渗透到各种学科之中,等。有学者总结了在党校系统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培训的经验;有学者指出,在坚持妇女/性别研究跨学科性的同时,要重视与学术传统结合,从而建立与主流非性别研究对话的基础,深化妇女/性别研究。与会者建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学科领域中应增加“妇女/性别问题研究”项目,鼓励和支持跨学科的妇女/性别研究;国家、各省及党政有关部门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机构在相关学科领域的评审专家中,适当增加具有妇女/性别研究背景的专家;国家和各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教育部和高校、党校及妇干校在学科建设规划中更关注妇女/性别研究;妇女/性别研究学者要加强与各级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机构的联系,关注和积极参与各类社会(软)科学项目的申报,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应整合力量来攻关,集中力量搞出具有权威性的著作与教材,凝聚人才,培养研究队伍。

黄晴宜副会长在总结中指出,本次论坛安排紧凑、方式灵活、气氛民主,与会者交流了信息、分享了经验,增长了知识,反映出妇女和性别研究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达到了预期目的。她强调,回顾与审视过去的10年,我们为取得的进步与成就感到鼓舞与激励,但也清醒地看到推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仍面临许多困难、障碍和挑战,有待于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充分利用“北京+10”的有利时机,宣传、倡导关注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对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更多关注和积极行动。希望能有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关注并参与妇女和性别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在社会经济管理决策过程中应用和转化,共同为推动我国的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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