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气、言之初与燕与言的关系_史记论文

鲁、齐、燕的始封及燕与邶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周初鲁、齐、燕的始封年代,史学界有两说:一说依据《史记·周本纪》,认为鲁、齐、燕始封在武王时,这是传统看法,学者多宗此说;一说综合《史记》、《逸周书》等文献,结合出土铭文,断定鲁、齐、燕始封在成王时,是周公平叛以后的事[①a]。

我认为后一种看法接近史实,鲁、齐、燕的始封在成王之世,而不在武王时。三国之封皆在平叛前后,具言之,封鲁在平叛前夕,封齐在平叛开始时,封燕在平叛结束时。而从总体上看,三国之封都是周公、成王平叛斗争的一种战略布局。

为说明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必须考察《史记·周本纪》有关周初分封的记载。《周本纪》说:“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师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史记》的这段记载十分重要,它是武王灭商后实行安定天下的三条方针大计。

其一,对殷代旧贵族进行优抚,封纣子禄父(武庚)继续统治殷之余民。但据《汉书·地理志》,武王将商代王畿分割为邶、庸、卫三部,而封禄父于邶,“俾守商祀”[①b],于旧王畿中只占三分之一,自然就削弱了殷代旧贵族的势力。其余两地,“庸,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管叔、蔡叔是武王同母兄弟,由他们配合武庚监治殷民,显然还寓有控制武庚的意图,这当是周初统治集团的精心设计。后来以管、蔡、霍为三监的说法也就是由此产生的。

其二,褒封先圣王之后,稳定周人新的统治秩序。周以小邦胜殷,统治基础自然十分薄弱。为扭转这一局面,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就大封神农、黄帝、尧、舜、禹等先圣王之后,正反映了他扩大统治基础的急迫心情。据彭邦本先生研究,武王褒封的亡王之后及异姓邦国,不下数十[②b]。这就大大巩固了周人的统治地位。

其三,武王封功臣谋士,以增强周统治集团的内部团结。首先,他封了管叔、蔡叔,以便控制殷王畿地区。其次,《史记》说他又分封了太公、周公、召公等功臣。但是,这一说法与有关文献相矛盾。如《鲁世家》说:“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燕世家》《索隐》说召公“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齐世家》《集解》引郑玄注说:“太公受封,留为太师。”《尚书·金滕》、《大诰》、《逸周书·作雒》等文献也记载太公、周公、召公确实没有就封,而是留在了王室,佐助武王处理政务。对这一矛盾现象,应怎样理解呢?

我们认为,《史记》所载并非无因,它与武王命管、蔡监殷,计划“宅兹中国,自之治民”[③b],即营建洛邑为统治东方的大本营一样,应是武王构想的一种战略布局:在殷人势力颇盛的东部、东南及东北部建立周人的强大方国,以巩固新生的周政权。但是,这一计划未及实现,武王就一病不起,与世长辞了。所以太公、周公、召公都没有就封,而是留佐王室了。

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周公摄行政当国,三监与薄姑、徐、奄等相勾结,酝酿叛乱。周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在成王初年果断封伯禽于鲁[④b],在三监与商奄地区布下一枚棋子。《诗·鲁颂·宫》载成王命伯禽的诰辞说:“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诰辞要伯禽至鲁后“大启尔宇”,也透露出了当时东方奄、淮夷、徐戎叛乱在即的紧张形势。

《史记·鲁世家》载:“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即费),作《肸誓》。”《尚书·费誓》亦载“淮夷、徐戎并兴”,伯禽“惟征徐戎”事,应为信史。但是《尚书·伪孔传》解《洛诰》周公还政成王以后,“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为“尊周公,立其后鲁侯”。郑玄注也说:“告神以周公其宜立为后者,谓将封伯禽也”。遂与《史记》的记载产生矛盾。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洛诰》后面还有一名“王命周公后”。“王命周公后”者,是成王命周公留守成周、坐镇东都。由于召公留宗周,辅佐成王,这就构成了周初周、召二公“分陕而治”的体制。上引成王命伯禽的命辞于周公曰“叔父”,于伯禽曰“鲁公”,皆不曰“周公后”。此“周公后”非伯禽之明证。

《逸周书·作雒解》说周公在三监叛乱的次年“作师旅,临卫政(攻)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凌。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史记·周本纪》说:“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又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践奄,迁其君薄姑。”[①c]讲的就是这段历史事实。商盖就是商奄,禽即伯禽。此二器铭文皆可证《逸周书》与《史记》所言非虚,并且伯禽也参加了平叛战事。这次平叛历时二三年,是分步骤、分阶段进行的:第一步首先平定管、蔡、武庚,这是叛乱的首恶,即“降辟三叔”;第二步伐淮夷、践奄、灭薄姑,是征伐三监的同盟,即“熊、盈族十有七国”。但是,《史记·周本纪》误置周、召二公“东伐淮夷,践奄,迁其君薄姑”事于周公还政成王以后,遂将周公平叛的两个阶段当作了两件事,从而造成了文献记载的混乱,并由此引出了史学界关于周初两次平叛说。

封太公与封伯禽一样,也是周公平叛的战略部署之一。《左传》僖公四年载齐管仲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这段话,据《史记·齐世家》是管蔡叛乱时召康公命太公望的。由于太公在武王时并未就封,所以晁福林先生认为它实际上是成王分封“齐国的诰命命辞”[②c],此说甚是。《汉书·地理志》已洞见封太公在成王时,说:“周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为太公。”但说在灭四国之后,似不妥。因为从诰命命辞上看,太公参加了平叛战争,封齐应在四国叛乱时。黄盛璋先生曾对召康公所说的“五侯九伯”进行过详细考察,指出五侯是薄姑、徐、奄、熊、盈五国,“九伯”指“淮夷诸国”[③c]。这也充分证明了封齐在三监叛乱时,是周公平叛的一项战略措施。

《史记·齐世家》载太公就国时,“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莱夷来伐,与之争营丘。”崔乐璧先生曾指责这段记载失实,说:“此文绝类战国策士之言。”[①d]其实不然。《史记》之失不在所载的事件,而在于把成王时事颠倒到了武王时期。成王时三监及熊、盈十七国叛乱,声势浩大,形势危急。成王封太公于齐,去讨伐“王侯九伯”。太公“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方有“时难得而易失”之谏。太公听劝,乃“夜衣而行”,兼程至营丘,恰遇莱夷来攻,是一入齐境即面临征战。平叛以后,太公并有薄姑氏故地。故《左传》昭公二十年云:“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薄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至于《汉书·地理志》的说法,则是从成王平叛以后的结果上讲的。可见,明确了封齐的时代,《史记》的记载就顺理成章,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1986年北京琉璃河遗址1193号墓出土周初重器克罍、克盉。承林沄先生见告,二器铭文可释曰:“王曰:太保,隹乃明乃心,享于乃辟。余大对乃享。令克侯于匽,使羌、狸、皻于御髟。克□匽,入土眔又(有)司,用作宝尊彝。”史家都认为此二器铭文所言正是周初封燕事。但因对文中的“克”字解说颇歧异,从而形成两种观点。一说“克”为人名,是召公奭之子,第一代燕侯。另一说“克”为助动词,铭文讲的正是封太保本人[②d]。我认为,从《尚书》、《逸周书》等文献上看,武王时召公没有就封,所以此二器铭文中的“王”,应是成王。封燕的史实只能发生在成王时。“克”字解作人名也比较合理。对此,孙华先生在《匽侯克鼎铭文浅见》一文中有详尽分析,应是可信的[③d]。

前文说过,成王时平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镇压三监,即伐管、蔡、武庚,统帅是周公。三监失败,“王子禄父北奔”,平叛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是征讨“熊、盈族十有七国”,即《周本纪》所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践奄,迁其君薄姑。”证明召公参加了第二阶段的平叛,并为周军统帅之一。

《史记》的说法得到了成王时铜器铭文的有力证明。《保卣》铭文云:“乙卯,王令及殷东国五侯。”王即成王,保为太保,学者咸无疑辞。郭沫若先生曾释“及”为“逮”,“五侯”为徐、奄、熊、盈、薄姑[④d],是对的。但后来异说颇多。对此,黄盛璋先生撰《保卣铭的年代、地理与历史问题》一文,充分发挥郭老的观点。论述“及”为“追及”,是“逮捕”之意;“殷东国五侯”确为“薄姑、徐、奄、熊、盈五国”,与《左传》僖公四年所说“五侯九伯”之“五侯”一致,信而有征。

但是,在征讨“殷东国五侯”时,周公、召公是兵分两路,重点不同的。周公征讨的重点在东南,是“东伐淮夷,践奄”。召公征伐的重点在东北,是追击北奔的禄父及平定北方的反夷。至于东方的薄姑,可能就由太公继续解决了。成王时器《太保簋》铭文云:“王伐录子职,厥反,王降征令于太保。太保克敬无遣。”有的学者曾释“录子”为“禄父”,虽未必正确,但此录子为追随禄父叛乱的商王族之一支,则无问题。太保奉王命征伐录子,唐兰先生说:“显然是随着王子禄父北奔的路线”,应是合理的。[①e]。孙华先生据《小臣鼎》铭有“召公建燕”一语,推断说:“很可能通过这次军事行动,周人的势力范围才扩展到北方的‘肃慎、燕亳’之地,燕国的建立很可能就在这时。”[②e]这个推断很正确。但他误信周初两次平叛说,遂把封燕之事判在周公归政成王以后,则与书传不符。在周初平叛时,于征服之地随时封建国家的现象是存在的。如《沫司徒簋》铭云:“王来伐商邑,诞令康侯啚于卫。”唐兰先生释为“王来征伐商邑,命康侯在卫地防守边境”[③e],非是。《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说晋侯“使太子居曲沃,重耳居薄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杜预注:“鄙,边邑也。”杨伯峻先生进一步注:“皆鄙者,皆居边邑也。”由杜、杨注来看,“啚于卫”,是说从宗周看以“卫”为鄙,而令康侯“居”于卫,与申生、重耳、夷吾居于曲沃、蒲城、屈一致,是封于卫。此说与《逸周书·作雒》所说平定三监后,“俾康叔于殷,俾中旄父于东”正相符合。由克罍、克盉铭知,成王令克“使羌、狸、于御髟”[④e]。可见,封燕也是在召公平定燕地以后随之发生的事,是成王、周公镇抚北方的战略部署,不在成王大分封时。

我们还可以从《左传》与《诗经》等文献上找到一些封燕在大分封前的线索。《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谈成王大分封,有“邗、晋、应、韩”四国。杜预注:“韩国在河东郡界”,误。杨伯峻注:“其本封当在今河北省固安东南之韩寨营”,是正确的。《诗·大雅·韩奕》说:“溥彼韩城,燕师所完。”郑笺释韩在“左冯翊夏阳西”,即今陕西韩城,释“燕”曰“安”是错误的。《今本竹书纪年》曰:“成王十三年,王命燕师城韩”,此可以证“燕”为国名。但俞正燮《癸巳类稿》认为此“燕”为姞姓的南燕[⑤e],亦误。黄焯依据王符《潜夫论》、《经典释文》引王肃说、《水经注》论定此“韩”为“近燕之韩”,“燕为北燕”,说“若以燕为南燕,无论韩在固安,抑在韩城,皆属难通”[⑥e]。《诗》又云:“其追其貊,奄受北国。”顾炎武《日知录》曰:“其追其貊,乃东北之夷。”也证明韩在周的北国区域,与北燕相邻[⑦e]。韩既为大分封时所建,燕的建国一定早于韩,否则燕自顾筑城之不暇,又怎能为韩国筑都?由此可见,召公北征胜利封燕,成王亲政后又封韩,周王室对经营北土是十分重视的。

王国维曾在《邶伯器跋》一文中提出“邶即燕”的观点,在史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学者尊信王说。燕与邶国的关系问题,就成为了燕国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燕是自商代以来就存在的古国,武王灭商以后,周人在古燕国的旧地上重新封建了姬姓的燕,这一点已经是史学界的共识。我认为,与燕相近的周初的邶国,也是一个自商代以来就存在的国家。它应该是殷墟卜辞所说的北方。兹列数证如下:

1.于北方擒?(《屯南》2170)

2.于北方乎南飨?(《怀特》1379)

3.辛亥卜,北方其出?(《合集》32030)

4.庚寅贞,王其征北方。

……寅贞,王……北方惟……伐,令途(屠)……方。(《屯南》1066)上述卜辞,依据传统分期方法,1、2条属于三期廪辛、康丁时期;3、4条属于四期武乙、文丁时期。其所说的“北方”即是名北的方国。尤其是“北方其出”一条与“刀方其出?”(《粹编》1188)“方出?”(《铁云》1241)“贞,方其亦出?”(《林》2.19.5)“贞,方其出?”(《人》1092)“土方出?”(《明》1604)等辞例完全一致。而刀、、土等方即为方国名,那么,北方也应该是方国名。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已认识到了“北方”的存在,并举“辛亥卜,北方其出”一条为例。但是,他又做出了颇为犹疑的判断,说:“‘北方’可能指北地的方国,犹如后世的朔方;也可能是北方,与周初的北国(即邶)有关。”[①f]我认为陈梦家先生说“北方其出”的北方“可能指北地的方国”,是不对的。因为与北方同例的刀方、、土方等既是独立的方国,而不能说成是刀地的方国、地的方国、土地的方国,则北方也不能是指北地的方国,而应是指独立的方国。当然,在殷墟卜辞中,北方有时也用来泛指北地的方位,如“北方受禾?”(《合集》33244)“辛亥卜,内贞:帝于北方曰伏风。”(《合集》14295)等辞即其例。但是,在卜辞中,凡指东、西、南、北等方位的辞,更多的是用“土”字表示,这就是为大家所熟知的“东土、南土、西土、北土”等四土。这种习惯用语直到周代仍然存在,如《左传》昭公九年载周大夫詹桓伯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所以,陈梦家先生所说的后半句,即北方“可能是北方,与西周初的北国(即邶)有关”,应是正确的。周初的邶国见于金文。1890年河北涞水曾发现邶伯器,王国维据以论定说:“彝器中多北伯、北子器,不知出于何所,光绪庚寅直隶涞水县张家洼又出北伯器数种,余所见拓本有鼎一、卣一。鼎文云:‘北伯作鼎’。卣文云:‘北伯作宝尊彝。’北盖古之邶国也。”陈梦家在《西周铜器断代》一文中也说邶国“在今易水、涞水流域”。可见,北方即北国,因其地望在殷王朝北部,故以“北”字命名。

但是,王国维的文章也有失误之处,即把金文中的古北国与《诗经》中邶、庸、卫的邶国牵混为一,说“邶即燕”,并以奄与庸声相近,进一步推论庸即鲁,把《汉志》所说商王畿“邶、庸、卫”三地扩大到了河北涞水与山东曲阜。《汉志》所云商王畿仅局限于河内,谓周公尽以其地封康叔为卫,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已批评它是“国大非制”,更何况王说将它扩大到河北与山东?考《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春秋时子产论周初分封说:“昔天子之地一圻,诸侯一同,自是以衰。”杜预注“圻”为“方千里”,“同”为“方百里”。《孟子·万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封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是可信的。据《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说,周初分封“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荀子·儒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吕氏春秋·观世》说:“此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证明周初天下诸侯、方国千而有余,那么其封疆必如《孟子》所说大者百里,小者七十里、五十里而已。武庚的封地断不会北至河北涞水,大到可与周王畿相比肩。

《左传》定公四年载,春秋时卫大夫祝说卫国初封的疆界是:“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境,取于有闫之土,以供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卫大夫自论本国封地,是不会有误的。这个封地,据杨伯峻先生综合各家说后注云:“武父未详”,“此圃田以地望推之,或即郑之原圃”,“原圃即郑之圃田泽,《水经·潧水注》云:‘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西四十里许,南北二十里许’。”“杜注:‘有闫,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江永《考实》谓‘昭九年,周甘人与晋闫嘉争闫田,及闫地近甘,则有闫之土亦当近其地。’当在今河南洛阳市附近。”“相土之东都为今河南商丘市。然《通鉴地理通释》四云:‘商丘当作帝丘。’则东都当为今河南濮阳县。”大致不出今河南北部偏东地区。卫封兼故邶、殷两国,在当时已是头等大国,号曰“孟侯”。邶仅为其一隅,怎会大到河北涞水?

所以,金文中的邶国与《诗经》中的邶国必然是两个国家。这种两国同名的现象为先秦封国所常见。如,燕有南燕、北燕,虢有东虢、西虢,吴有句吴、北吴,韩有姬姓之韩与武穆之韩等。

金文中的邶国,据唐兰先生说,因其参加纣子禄父的叛乱,已被成王伐灭,其领土之一部并入了韩国[①g],其余应如刘起釪先生所说,“在西周之世早已并入燕了”[②g]。

1962年在湖北江陵发现一批西周早期铜器,其中七件有铭文,曰:,“这一族徽起源于商”[④g]。这可以看成是金文中的邶国为商代古国的又一明证。这批“北子”器可能是作为周人的战利品,通过“分器”的形式流入江陵地区的。

关于《诗经》中的“邶”,《汉书·地理志》于“魏地”一节中说得最清楚。上文虽提及,仍有必要详加引征:“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是也。邶以封纣子武庚;庸,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后汉书·郡国志一》亦云:“朝歌,纣所都居,南有牧野,北有邶国,南有宁乡。”《说文·邑部》云:“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郑玄《诗谱·邶卫鄘谱》曰:“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邶,东谓之卫。”郑说邶在纣城以北,与《说文》同,甚是。但其说邶为南、卫谓东则误。金景芳师说:“邶,谓在殷之北;邶,谓在殷之东。”[⑤g]刘起釪先生也说:“鄘即东”,“卫即殷”[⑥g],都是正确的。武王封纣子禄父(武庚)于邶,命管叔尹庸,蔡叔尹卫。尹即正、长,是管理之意。《汉书·地理志》又说:

《书序》曰:武王崩,三监畔,周公诛之,尽以其地封弟康叔,号曰孟侯,以夹辅周室;迁邶、庸之民于雒邑;故邶、庸、卫三国之诗相与同风。《邶》诗曰:“在浚之下”,《庸》曰:“在浚之郊”;《邶》又曰:“亦流于淇”,“河水洋洋”,《庸》曰:“送我淇上”,“在彼中河”,《卫》曰:“瞻彼淇奥”,“河水洋洋”。故吴公子札聘鲁观周乐,闻《邶》、《庸》、《卫》之歌,曰:“美哉渊乎!吾闻康叔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汉志》所言,有《左传》为证,是有根据的。清儒陈启源也说:“季札闻歌《邶》、《鄘》、《卫》,而知康叔、武公之德。若康叔无邶、鄘、卫,其德化何由遍及三国乎?”[⑦g]邶入于卫,前人无异辞。而庸入于卫,则与《逸周书·作雒》略异。上引《作雒》云:“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中旄父,学者皆认为是康叔之子康伯髦,又名伯髦父。东即庸。这句话是说周公把庸封给了中旄父。孙诒让《邶鄘卫考》说:“周公以武庚故地封康叔,实尽得三卫全境,以其地闳广难治,故依其旧壤,仍区殷、东为二,以其子弟别治之,如晋文侯弟成师别治曲沃,东周惠公子班别治巩为西周君之比,是中旄宇东,虽专治其邑而仍属于其父,则与三监分属微异。逮康叔卒,康伯嗣立,而东遂不复置君,故采诗者三卫不复析别。是三卫始时三监鼎峙,中则殷、东虽分二宇,而实统于一属,终乃夷东为邑而与殷合为一,其事可推迹而得也。”剖析三卫之地分合始末甚详,可以信据。

陈槃先生辨析河内之邶非涞水之邶,谓武庚之封目的在“俾守商祀”,其封地绝不会远到河北涞水,而当在“纣城(淇县)之东北,亦即殷都(今安阳)之东南”,甚精当。并指出《诗》之邶在涞水说有三不通:“一者与以上所论邶、鄘、卫三国同风接壤而距朝歌甚近之事实不合;二者与邶城、邶水等遗址相去甚远;三者康叔之封卫也,兼有三监,如邶在涞水,鄘复在鲁,则康叔之封域方且千里,真孔冲远《正义》所谓其广延反过于周公矣。”[①h]也是对的。但是,陈先生与王国维一样,因不知金文之邶与《诗经》之邶实为两国,所以断言“涞水殆不可能复有一邶国”,“涞水之邶者”,乃“河内邶国之迁地”。自今日看来,也与史实相违。

最近,刘起釪先生说:“‘卫’在今以淇县为中心的豫北地区;‘邶’在今漳水以北的河北省境内。”[②h]如果刘先生此说的“卫”,包括了邶、鄘、卫三地;此说的“邶”为自商代以来就存在的古邶国,那就是至确之论了。可惜的是,刘先生误信王国维合金文之邶与《诗经》之邶为一的说法,所指的“卫”并不包括邶、鄘,所指的“邶”也不是自商代以来就存在的古邶国,则就是错误的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鲁国始封在周公平叛前夕,齐之始封在平叛开始时,燕国始封在平叛刚结束时。三国之封都是周初平叛和镇抚东方的一种战略布局。周初的邶国有两个:一为金文之邶,在河北涞水流域,是自商以来就存在的古国;一为河内之邶,系武王分割商王畿而封武庚者。后来,涞水之邶并入了燕、韩,河内之邶并入了卫国。近世以来,学者们关于邶国地望的争论,或说在河北,或说在河南,皆由不知邶国有二所致。

注释:

①a参见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4—115页;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卷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孙华《匽侯克器铭文浅见——兼谈召公建燕及相关问题》,《文物春秋》1992年第3期;晁福林《试论西周分封制的若干问题》,《西周史论文集》(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①b见《逸周书·作雒》。

②b见《武王之世分封的初步探讨》,《西周史论文集》(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③b见《何尊》铭文。

④b《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三统历》云:“成王元年已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刘歆误以为周纪年中有周公七年。其实,周无周公纪年。成王元年即接武王末年。

①c薄姑为齐地的独立国家,这里《史记》误把它当作了奄君。

②c见《试论西周分封制的若干问题》,《西周史论文集》(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48页。

③c见《保卣铭的年代、地理与历史问题》,《历史地理与考古论丛》,齐鲁书社1982年版,第213页。

①d见《崔东璧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41页。

②d参见《北京琉璃河出土西周有铭铜器座谈纪要》,《考古》1989年第10期。

③d见《文物春秋》1992年第3期。

④d见郭沫若《文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20—322页。

①e③e见《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卷一下,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②e孙文见《文物春秋》1992年第3期。

④e见林釪《释史墙盘铭中的“逖髟”》,《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1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6月版。

⑤e见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二《韩奕燕师义》。

⑥e黄焯:《毛诗郑笺平议》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⑦e顾炎武:《日知录》卷三,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①f见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00页。

①g见《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卷二。

②g见《周初的“三监”与邶、鄘、卫三国及卫康叔封地问题》,《历史地理》第2辑。

③g见《江陵发现西周铜器》,《文物》1963年第2期。

④g见林沄《对早期铜器铭文的几点看法》,《古文字研究》第5辑。

⑤g见《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3页。

⑥g见《周初的“三监”与邶、鄘、卫三国及卫康叔封地问题》,《历史地理》第2辑。

⑦g《毛诗稽古编·邶鄘卫》,《清经解》卷六一。

①h见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续编》(二),《史语所集刊》第32本。邶城,陈谓今汤阴县东南有北城镇;安阳县东、汲县东北并有邶城。邶水,在滑县白马城。

②h见《周初的“三监”与邶、鄘、卫三国及卫康叔封地问题》,《历史地理》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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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气、言之初与燕与言的关系_史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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