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构成_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构成_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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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8)09-0035-0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生成有一条一以贯之的逻辑线索,以此线索为中心,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合乎逻辑地逐一予以展开。探明其生成的内在逻辑机制及其逻辑演进的行程,一方面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内涵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这一理论体系生成的时代逻辑根据及其未来发展的逻辑走向。

一、时代的逻辑主题

任何伟大的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是那个时代的时代逻辑在理论上的反映和升华。所谓时代逻辑,是指一个时代中起主导支配作用的本质发展规律。过去我们在理解历史规律时,往往将其归结为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唯物史观固然是我们考察任何历史时代和历史事件的根本指导思想,但是,它却不能代替我们的具体研究。当我们实际地进入某一具体历史时代的探讨时,我们就必须以唯物史观指明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进一步探寻那起推动和支配作用的“特殊逻辑”。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泛逻辑主义的神秘思辨时,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他指出:“没有指出differentia specifica(类别差别)的解释是不成其解释的。”[1](P256)针对黑格尔在《法哲学》中的抽象思辨,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而且要解释这些矛盾;真正哲学的批判要理解这些矛盾的根源和必然性,从它们的特殊意义上来把握它们。但是,这种理解不在于像黑格尔所想像的那样到处去寻找逻辑概念的规定,而在于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1](P359)尽管马克思在这里批判的是黑格尔的《法哲学》,但是他所指明的方法论原则对于探讨一个具体历史时代的“特殊逻辑”却是完全适用的。

实际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法哲学》虽然陷于唯心主义的抽象思辨,但在理论上仍然指出了研究每一具体历史阶段“特殊原则”的重要性。在黑格尔哲学中,“特殊原则”亦即“特殊逻辑”。他说:“每一个阶段都和任何其他阶段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则。在历史当中,这种原则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这些特殊的特质要从那个共同的特质——即一个民族特殊的原则来了解,就像反过来要从历史上记载的事实细节来找出那种特殊性共同的东西一样。”[2](P48-49)黑格尔认为,在每一历史阶段起支配作用的这种“特殊原则”,尽管是客观的和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但它不是外在于人而现成地存在于那里的自然客体,而是表现为一种特定的“理性”、“概念”、“民族精神”,它内在于人的精神及其历史实践活动之中,并外化为社会的制度、伦理、风俗及其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黑格尔在这里使用的是唯心主义的阐释方法,但却正确地指明了每一历史阶段“特殊逻辑”的表现形式。作为历史本质规律之具体实现的“特殊逻辑”,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一个总的“原则”,这个总的“原则”不是现成的,也不是表露在外的,而是隐含于纷繁历史事件的深处,必须用“概念”、“理性”去进行科学的考证、清理、分析和抽象,然后才能从理论的高度把捉它。综观人类历史,每一历史阶段都有这样的“特殊逻辑”或“特殊原则”在起作用。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从人的自我意识发展出发,逐一分析从东方到西方各主要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起推动作用的这种精神的原则。例如,他认为,在中国古代一直起支配作用的精神原则是主客未分“实体性原则”,埃及是主客对立的“矛盾性原则”,希腊是“美的个性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普列汉诺夫都批判过黑格尔的这种历史观,认为这种历史观仍然未摆脱以一般逻辑代替特殊逻辑的窠臼。因此,在探讨某一具体历史发展阶段的时候,我们还要深入到这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及其社会生活中去,特别是其思想文化、意识心理的最深处,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去透析和把捉那驾驭和支配时代发展的总的“原则”和基本的“逻辑”。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每一历史时代起支配作用的总的“原则”和基本“逻辑”实质上是一个“基本问题”,一个最本质的“矛盾”。例如,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起支配作用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是“天人合一、阴阳相和”。天与人、阴与阳本质上就是一对矛盾,要使这种矛盾的对立面统一起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正因为它们是一对矛盾、一个问题,所以才有一个如何使它们合一、合德、相与、相和的问题。追求天人合一、阴阳相和,以那个时代所理解的天道原则、阴阳观念为指导,进行社会政治制度、道德规范、价值准则、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建构,就成为贯串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只有以此为线索来考察和观照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才能厘清其漫长和缓慢发展的内在逻辑。

再如,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近三十年,在社会发展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特殊逻辑”就是“本本”和“原则”的至上性。那时候,人们虔诚地相信,只要实践按照“本本”上所规定的“原则”运行,生产力就会迅猛发展,社会财富就会急剧增加,人们的境界就会显著提高,一切美好的事物和人间奇迹都会创造出来。至于实际结果如何,那是与“本本”上的“原则”无关的。因为“原则”是永远正确的,出错的只能是实践。如果我们循着这一“特殊逻辑”所表现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来理解这段历史的话,所有的辉煌和苦难、胜利和失败、进步和曲折、真理和荒谬这些巨大的矛盾现象,就能获得一个清晰的解答。那么,我们这个改革时代的时代逻辑是什么?它又表现为怎样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它如何支配和驱动着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谁要是抓住了这个问题,谁就抓住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根本。

邓小平以犀利的眼光、超人的胆识和深邃的洞见及时发现和把捉住了这个问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在应该制定怎样的农村政策的问题上,邓小平就表现出更多灵活性和现实性的独特致思。在当时,他积极赞成“包产到户”和“责任到田”。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3](P323)他还引用一句四川谚语来论证这个问题,这就是有名的“猫论”,即“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3](P323)。当然,此时邓小平还不可能触及那个时代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更不可能对其进行总体的反思。只是在国家和个人历尽磨难特别是遭受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劫难之后,在个人命运和国家命运紧紧地交融在一起的时候,邓小平才从沉痛的反思中逐渐认识和把捉到了时代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文化大革命”后期,邓小平于江西的“牛棚”中就开始思考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了,新的思想萌芽在他的头脑里悄然形成。经过1975~1976年的再次“复出”和“退隐”之后,注定要开创一个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人物终于“出场”,这个历史人物历史地落在了邓小平的身上。

当邓小平再次“出场”的时候,他是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历史人物来实现其历史使命的。他的头脑里装着新的时代“原则”,实践着新的时代“逻辑”。他深切体认到,过去起支配作用的“原则”和“逻辑”的主观唯心性质,由这一“原则”和“逻辑”所反映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颠倒了“原则”和“现实”的关系,恰恰是违反逻辑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邓小平提出了新的历史主题逻辑主题,这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个历史的追问、时代的课题,也是主体的反省和再思。它表征了新的时代“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这样的矛盾和问题在过去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说,正如黑格尔所说,过去是一种起支配作用的“实体性原则”,反思尚未产生,那么现在,“实体性原则”开始从内部发生了深刻的矛盾分化,被束缚的主体意识终于破土而出进入理性的反思了。当我们能够对过去毋庸置疑的“原则”进行置疑的时候,这就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原则”将从这种置疑和反思中涌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在这一时代逻辑的推动下,循着这一“基本问题”所指明的“特殊原则”和“逻辑主题”,在理论和实践的求索中脱颖而出的逻辑生成。

二、理论的逻辑生成

新的时代“原则”在开始的时候是不成熟的,它往往以历史疑问的形式而存在。正是在这种释疑的过程中,新的“原则”逐步形成,而反映这种时代“原则”的新的理论体系也渐次臻于完整。

为了解答历史的疑难和时代的问题,必须从审察旧的“原则”和破除旧的观念开始。这当然不是主观的设计,而是不可规避的历史逻辑。旧的思想“原则”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它首先以“两个凡是”的面貌出现,企图以此保持自己的至上地位。但是,旧的“原则”的内在矛盾已充分暴露,新的实践的历史帷幕已经拉开。在这种不可阻挡的历史逻辑的推动下,一场以“真理标准大讨论”为标志的思想解放终于爆发。在这场大讨论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为一个时代命题,在这个时代命题面前,“两个凡是”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终于被抛到了历史的后面。

真理标准大讨论这场思想解放从表面看,它是针对一个具体的感性对象——个人崇拜的,但是它却触及了旧的思想“原则”的实质,这就是以个人的“话语”和本本上的“原则”来规范实践,还是以实践来检验“话语”和“原则”?正是在这种批判和反思中,新的思想“原则”开始孕育成长。它的历史成果是:在实践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在理论上,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尤其是邓小平作为新的时代的开创者和实现新的“原则”的“代理人”,他最早洞见和把捉到了时代的“基本问题”和“本质矛盾”。据已有资料考证,邓小平最早明确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对社会主义本身进行反思是在1980年4月。1980年4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强调,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并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4](P312)但实际上在这之前,特别是在真理标准大讨论中,邓小平在“文革”后期产生的新的思想萌芽开始迅速滋长,并终于在批判和反思中捕捉到了时代的总的问题和矛盾,并从这种问题和矛盾中合乎逻辑地演绎出了新的思想原则和思维逻辑,这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粉碎“四人帮”之后,邓小平就在深入思考究竟什么不是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针对“左”的教条错误,邓小平多次指出,“四人帮”说什么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是极端荒谬的。他说:“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住。”[4](P191)“当然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8](P231)“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4](P312)既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什么才是社会主义的呢?邓小平并没有简单地断定富裕就是社会主义,而是正确地指明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力。“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的制度优越。它的优越性应该表现在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社会生产力。”[4](P231)“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4](P314)这样的社会主义,必然是使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

根据对社会主义本质这种正反两个方面的反思和探索,邓小平最终科学抽象出了贯穿中国改革时代的总问题和总矛盾,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循着这一时代的逻辑主线,邓小平紧密联系改革的实践,不断深化思想解放和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先后创立了社会主义改革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开放论、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等,经过十多年的探讨,至党的十四大时,邓小平理论作为一个较为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经形成。

从邓小平理论的体系结构来看,它主要包含了一条主线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一个精髓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四大理论支柱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和社会主义开放论。邓小平理论这六个组成部分是内在统一的,第一部分作为总纲,是总揽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第二部分作为精髓,是贯彻于理论之中的灵魂和内核;后四个部分作为具体内容,是其理论体系的主要构成环节。从广义上讲,邓小平理论就是社会主义本质论亦即社会主义本质的反思论,这个理论中所有概念、范畴、观点、原理及其构成环节,都是以此为中心线索而展开的,最终又隶属于这一中心。这生动地体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推动着改革的深化,而改革的深化又促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猛,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但是,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政治体制上变革党的执政观念和执政方式,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摆脱那种非“资”即“社”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束缚,以便与人类的先进文明包括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相契合。在新旧世纪之交之际,时代的逻辑发展不仅必然要提出“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而且不可回避地提出了“建设什么样的文明和如何认识人类文明”的问题。这是在解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过程中显露出来的深层次的课题,只有正视这一课题并对其作出时代的回应,才能把人们从无谓的姓“社”姓“资”的抽象争论中解脱出来,使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建设与人类文明相契合;也才能解决党的执政方式与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从而促进改革的深化。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江泽民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本质上看,“三个代表”是时代新的“原则”在理论上的逻辑表征,它不仅在党的执政问题上提出了“两个先锋队”的新理念,而且通过对人类文明的重释深化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

跨入新世纪之后,我国改革随着千年交替跃进到一个新的关节点。在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宏伟目标;在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的态势下,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改革大业在经历了20多年的历程之后,已进入“深水区”和“关键期”;国民经济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也积聚了种种矛盾和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只能用发展的办法才能加以解决,而改革是发展的必由之路,但要改革就必须进行观念更新。如果说,在改革的初期,面对贫穷落后的状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把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看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体现的话;那么当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有了根本改善之后,社会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属性就凸显出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二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但归根结底,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离开了人自身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当生产力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特别是经济发展中的“物化”和“异化”已经危及到人自身的发展时,把人从“物本”中解放出来,复归“人本”的主体地位,就成为时代的迫切任务,并升华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本质特征。这就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何以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时代根源。如果从改革的时代发展逻辑来看,科学发展观不仅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作出了合理的解答,而且从历史观的“人本”高度加深了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基本问题的认识。

三、未来的逻辑发展

如果循着改革时代的“基本问题”和“特殊原则”来观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生成的话,那么它的逻辑理路就变得十分清晰。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是邓小平理论的形成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奠基期。在这一阶段,邓小平理论不仅明确把捉住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的逻辑主题,而且围绕这一主题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四大以后,我们党先后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它们虽然分别从不同的方位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以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但是其贯串的基本主题仍然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后者和前者关系是主题和副题的关系,是原生和派生的关系。有些论者把三者加以平列,认为三者所解答的是三个“基本问题”,这是不符合中国特殊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生成的内在逻辑的。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未来发展的逻辑将是怎样的呢?只要时代的逻辑不会改变,解答时代的基本问题就会始终成为理论探讨的主题和理论发展的主线。对我国来说,改革事业远未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漫长,思想解放任重道远。尽管我国的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经济体制有了根本的改变,市场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以及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人们的头脑里还潜存着许多旧的意识和旧的观念,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解答有待不断深化。随着每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的转移,时代会提出自己的具体问题。每个历史时代的“特殊原则”也不是抽象的,它会通过历史实践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任务而加以演展和实现,但是,在其历史深处起作用的“原则”却保持其主导的地位。因此,可以断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开放的系统,它的具体内容、理论重心及其表现形式都会发生或快或慢的改变,但其主题和主线却不会改变。这就是由时代逻辑决定的理论发展的必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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