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沙漠化的成因及防治对策_土地沙漠化论文

土地沙漠化的成因及防治对策_土地沙漠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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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化是指干旱、半干旱及干燥的半湿润土地受自然或人类活动影响而发生的土地退化过程。频频肆虐、严重地影响交通运输、环境治理、日常生活与工作,个别地方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沙尘暴是土地沙漠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中国的沙漠(砂质沙漠)、戈壁(砾质沙漠)及沙漠化土地(非沙漠化地区出现以风沙活动和沙丘起伏为主要标志的沙漠景观)总面积39.3亿亩,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7.3%,相当于14个广东省的幅员,涉及18个省(区、市)的471个县(旗)。土地沙漠化呈不断扩张的态势,全国每年沙漠化净扩展面积已超过1000万亩。照此速度,意味着每五年减少一个台湾省的面积[1](p19)。此外,每年约有1.16亿农田受风沙危害而低产,占沙漠化地区耕地面积的40.1%。约20.7亿亩草场因沙化而退化,占沙漠化地区草场面积的59.6%。据估算因风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540亿元,相当于西北五省区1996年财政收入的3倍。以上事实表明,土地沙漠化已成为我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若无果断得力措施对土地沙漠化加以治理,我们将逐步丧失生存的宝贵空间。

一、中国土地沙漠化的成因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土地沙漠化的不断扩张态势呢?

较为流行的解释有两种。其一是人口压力过大论。持此论者认为:“人口增长、贫困压力和生态环境退化是一个惯性极大的循环圈”。甚至断言:“环境问题大半是由发展不足造成的”[2](p25)。人口过快的增长的确是我国生态恶化的重要因素。过多的人口,与世界各国相比超规模和超强度的人类活动,使本来脆弱的生态环境处于一种极度压力的状态。此外,在生存的驱动下,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经营,从而对土地的退化、沙漠化造成巨大影响。但是,人口增长与生态恶化互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有下列两点缺陷:一是不符合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形成史。据考证,西部地区干旱的生态环境在距今1.3~0.25亿年已初步形成,经过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及青藏高原的隆起,干旱加剧。而西北地区出现古人类活动却只是在20万年以前,直到西汉时期人类活动依然微弱,环境变化的主导因子仍然在自然界。唐代时期西北地区人口已增至数百万,以土地为核心的自然环境开始受到人类活动的冲击,但自然环境仍有能力恢复到自然的原始状态。只是到了明清和民国时期,急剧增加的人口、大规模的移民和屯垦戍边,人类活动才成为环境变化的主导因子[2](p24)。二是忽略了人类活动对生态恢复的能动作用。“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诚然,违背客观规律的、人口超大规模的活动是生态失衡的重要因素,但解决生态失衡还只能靠理智的人合乎规律的行动。在人口压力过大论者看来,超规模的人类活动,不论其理智与否,对生态绝对是负面影响。由此而产生的逻辑结论必然是:在人口总量高居不下和国民经济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将是发展不足的情况下,遏制土地退化、沙漠化,维护生态平衡将永远是一个死结。

其二是多重因素论。一项关于中国自然灾害的研究报告表明,在土地沙化形成的具体原因中,以草原过度农垦为主的占25.4%,以草原过度放牧为主的占28.3%,以过度采樵为主的占31.8%,因工矿交通和城市建设破坏植被导致沙漠化的占0.7%,因水资源的利用不当而造成沙漠化的占8.3%,只有5.5%是由自然风力作用造成沙丘前移而导致农田和草场沙漠化[3](p45)。该报告对土地沙漠化形成具体原因的分析是可信的。更难能可贵的是,该报告还对各种原因的比重进行了精确的定量分析,这使对土地沙漠化的治理更具有针对性。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草原的过度农垦、过度放牧、过度采樵?什么原因导致了工矿交通和城市建设对植被的破坏?注重生态,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引入国内。作为一种基本国策,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确立。1992年6月,中国政府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世界首脑会议上庄严地签署了环境与发展宣言,1995年正式把可持续发展立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既然可持续发展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成为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为什么过度农垦、过度放牧、过度采樵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依然故我?显然,这些具体原因的背后,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导致土地退化、沙漠化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以国民生产总值(GNP)为核心的考核经济发展的统计制度

以GNP为对象进行总量分析,一方面可以考察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探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症结,以及变动、成长的基准;另一方面,对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为解决有关经济增长、商业周期、经济活动与失业的关系、通货膨胀的衡量及其决定的因素等经济现象,建立理论实证化,计量化,实践化,政策化的依据。正因为如此,对国民生产总值这一范畴历来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对以GNP为核心的经济发展统计制度的批评也不绝于耳,“我们越来越担心单纯的物质增长可能是以环境质量的降低为代价而取得的。……必须设计一些新方法,以便将GNP概念转换为一种更为恰当的经济活动指标”[4](p767)。

西方国家认为需要改进的统计指标GNP,我们却无条件的加以引进。中国的国情同西方很不一样。一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除美国外)多为小国,而中国的幅员辽阔。二是西方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大,不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中国的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这样,在生态环境的防治方面就出现了问题:经济发展很快的东部要解决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其反映指标是废水、废气、废物和CO[,2]的排放量。三废和CO[,2]的排放量对环境的破坏是短期的,且治理也比较容易。而经济发展较慢的西部要解决的是生态问题,其反映指标是水土流失率、水蚀模数、风蚀模数、森林覆盖率、沙漠化率等。这些问题对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一旦破坏,其影响将是长期的、不易恢复的。虽然东、中、西部在生态环境方面面临的压力和解决的问题迥然不同,而考核经济发展的指标却同为GNP。东部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为由加速发展,而环境的保护则非当务之急。西部地区以“共同富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为由要求加速发展,至于生态的保护则认为是奢侈品。

第二,治理生态的体制不顺

体制的问题在本质上是利益的协调。从政府治理生态的政策到变成亿万人民的自觉行动,需要一些起过度作用的运行机制。应采取何种体制,方能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结合,急待探讨。以下是体制不顺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1 据2000年4月26日《光明日报》消息,许多地方林业投入每亩仅为12.8元,连种苗费都不够。内蒙现有1.7亿亩荒地是沙尘暴的沙尘主要源地,急需治理。但这里的林业投入仍停留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每亩造林投入不足20元,群众造林每亩仅补助2~3元。而现在每亩地造林最低成本为45~60元。由于造林绿化治理难度越来越大,质量、起点不断增高,林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出。造林植树难,造林植树后的管护更难。许多林场无森林管护经费,造林越多,经济包袱越大。对林业的投入不足,可税费负担却长期过重。林产品销售税费一般占林木销售收入的50%左右。某林业重点县每销售一立方米原木后,除去交税费、摊派及生产成本外,尚亏损315元。

案例2 不久前内蒙古有关部门宣布:“截止到今年6月末,内蒙古全区大小畜总增率达31.81%。比‘八五’、‘九五’10年平均总增率的29.8%高出两个百分点”。牲畜增长率非常不适合作为衡量草原经济增长的标志,国外早已改用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方法。即使单纯的经济效益衡量标志,也不是年牲畜增长率,而是年牲畜出栏率。[5]

案例3 在海南省北部一个叫加笼坪的地方,有32800亩被联合国专家称为目前亚洲生长最快、恢复最好的次生林。覆盖了118个山头的这片茫茫林海,是由陈仕贤个人承包的,现已价值2亿多元。按承包合同承包者可得50%的经济利益,但辛勤耕耘16年的承包者的经济利益却分文未能得到兑现,至今仍是守着亿元财富的穷光蛋。2000年7月17日《光明日报》首先对此事予以披露,一个星期后中央电视台对此也作了报道。新闻媒体的炒作引起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迅速作出了回应,决定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择伐,并且每年给承包者拨款2万元,为期10年[6]。陈仕贤是幸运者,居然在一个星期内有两家权威新闻媒体干预。全国此类案例甚多,岂能都仰仗于新闻媒体的干预而兑现自己的利益?

案例1涉及国家林业管理体制。案例2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中央政府)在摆脱贫困和治理生态两者进行权衡时,考虑更多的还是前者。案例3则是按市场经济法则治理生态者的遭遇。3个案例基本上勾画出了我国生态管理体制的现状。单一的由国家投资搞林业,乃至于治理生态的老路已经证明是死胡同,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治理生态的新路子还须探索,于是出现了国家用于改善生态的投入不足,个人承包的利益又得不到兑现的“双轨制”。这样一种体制下,指望开几次动员会,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人们就会具备了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生态环境就会逐渐得到改善的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二、土地沙漠化的防治对策

第一,改革经济增长的统计指标

虽然治理土地沙漠化需要高科技和巨额的资金,但更需要一种合理的体制。如同改革应试教育必须废除应试教育中的核心指标升学率一样,改革以生态环境的破坏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战略就必须改革传统统计指标GNP。近年来国外开始探讨绿色GNP,并且认为应当用绿色GNP这一范畴代替传统的经济增长统计指标GNP。所谓绿色GNP是从传统GNP中扣除不属于真正财富积累的虚假部分后的差,从而再现一个真实的、可行的、科学的指标,去衡量我们所面对的国家和区域的实质性进步。不属于真正财富积累的虚假部分包括两个部分:自然部分和人文部分。

自然部分的虚假财富积累是指以下内容:(1)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2)自然资源的退化与配比的不均衡;(3)长期生态质量退化所造成的损失;(4)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5)资源稀缺性所引发的成本;(6)物质、能量的不合理利用所导致的损失。人文部分的虚假财富积累是指以下内容:由于疾病和公共卫生条件所导致的支出;由于失业所造成的损失;由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教育水平低下和文盲状况所导致的损失;由于人口数量失控所导致的损失;由于管理不善(包括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故绿色GNP可表达为:

绿色GNP=传统GNP-自然部分虚假财富积累-人文部分虚假财富积累

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在引进绿色GNP这一统计指标时,该指标应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是否也是自然和人文两部分的虚假积累,或只有自然部分的虚假积累,当然可以讨论。即使全盘照搬,也还存在自然和人文虚假积累的计量方法的设计问题。但毫无疑问的是,绿色GNP将比较合理地扣除现实中的外部成本,并从内部反应可持续发展的质量和进程,因此,它应当被认同,并且取代传统GNP而成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第二,改革生态治理体制

对生态环境的态度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层次,它包括中央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人口再生产战略、资源与生态的保护战略以及为保证上述战略实施的体制。第二个层次是中观层次。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国税与地税的划分就是典型一例。中观层次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区经济而出台的各项政策。第三个层次是微观层次,指自然人或法人的生态意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上对土地沙漠化的保护均不重视,这样的国家虽然有,但毕竟不具有代表性。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上对生态环境重视不仅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落实在行动上,目前中国做不到,事实上发达国家也做不到。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他们呼吁了几十年,却从不愿意减慢自己的经济发展速度,也不愿意改变奢侈的消费方式,或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治理投资。发达国家对地球生态失衡应负主要责任。宏观层面上中央政府的态度和政策是积极的,但基于体制不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中观和微观层面不与之积极配合,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国民经济在“环境赤字”下运行,环境质量的保护与建设基本上处于非自觉状态,或者是强制状态下的“猫鼠游戏”,一些区域和地方不择手段地占用环境这个“公共财物”。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容忍生态治理国家投入不足,而老百姓治理生态的利益又得不到兑现的那种体制的长期存在。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公益性行业的资源应当由政府配置,竞争性行业的资源应当由市场配置。土地沙漠化治理以公益性为基本属性,同时兼有竞争属性。考虑到沙漠化地区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财政困难等实际,更主要的是治理土地沙漠化的基本属性是公益性,因此资金投入应坚持以国家投入为主。在这一点上政府责无旁贷。由防治土地沙漠化的竞争属性所决定,应当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治沙主体并存。下述体现竞争属性的政策均可供政府选择:给农牧民划自留山(草地、沙漠化土地)或责任山(草地、沙漠化土地),限期治理,治理成果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对部分沙漠化土地可以进行拍卖、租赁、转让;鼓励外商、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到沙漠化地区承包治理;积极支持发展治沙专业户、重点户或治沙联合体、股份制经营。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在税收政策上,应尽可能免减税赋。对所有利用沙漠化土地开发出来的产品,从有收益之日开始,采取较长时期的减免政策。由于沙漠化土地治理开发回收周期长,因此在信贷政策上,可视所开发产品类型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政策优惠。果业贷款偿还期应大于农牧业,林业又应大于果业。必要的情况下,还应实行低息或贴息。

上面仅对体现竞争性的几项政策进行了原则性的描述,至于定量分析则还需根据各地生态恶化的程度,政策实施的效应进行跟踪研究。有一点可以肯定,国家实施上述措施至少5年可能会只有投入而无产出。至少10年可能会资金投入多而财政收入少。上述措施的经济效益应当是10年以后。对此应当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我们不能总是重复“有钱买棺材无钱看病”的错误,总是想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经济发展,而舍不得在生态治理上花钱。试想,每年因风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40亿元。咬咬牙,将这笔钱的一半用于实施生态治理,坚持10年西北的治沙即可初见成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

第三,培育生态治理产业

森林是维护生态平衡,保证土地不致沙漠化的主力军。对国有森工企业而言,同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一样,同样存在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阵痛。问题还不仅如此,由于停止天然林的砍伐,砍树人要变成种树人,使得从来就是以砍树为饭碗的国有森工企业连生计也成了问题。对草原农牧民而言,将他们的经济自主行为冠以“滥垦”、“滥牧”,并实施禁令,不仅使他们的经济利益受损,而且侵犯了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都讲不通。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治理土地沙漠化,而应该让森林工人、草原农牧民这些土地沙漠化治理的主力军在治沙的过程中逐步脱贫致富。从这个角度说,改变“猫鼠游戏”的强制状态,创造生态平衡的合理机制,实质上是要改变治理生态与脱贫致富的分离状态。在这方面澳大利亚的“沙漠知识经济”值得我们借鉴。

澳洲是全球最干旱的大陆,在土著人聚居的北方内陆地区,横亘着坦尼米等大沙漠。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澳政府推出了沙漠知识经济战略,使土著人居住的北方地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不过十年GNP就翻了一翻。所谓沙漠知识经济,就是在沙漠地区及其周围运用传统或现代治理沙漠的知识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传统沙漠知识是指沙漠地区的土地和牧场管理学、旅游经营学、人烟稀少地区的社会行政管理学等。现代沙漠知识包括生物学、生态学、水科学、建筑设计学、农业和园艺生产系统、道路建设和保养、边远地区卫生服务、太阳能和新能源系统等。地区政府利用现代通讯工具提供远程教育,定期传授最新沙漠知识。当地居民可通过双向电视或电话进行交流和咨询,也可通过因特网查阅沙漠知识信息库,获取有关知识。政府设立前沿技术科学应用研究所,定期推广和示范沙漠知识的最新研究成果,确保运用沙漠知识的居民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治沙治荒,保护环境是推广沙漠知识经济的中心环节。澳北方地区政府制定了免税、发放补贴和长期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公民尤其是土著居民在沙漠地区开办私人农场,农场的经营方向必须是生态农业。虽是个体经营,但治沙固沙的柳条树、灌木和草籽都由北方地区研究所和开发咨询委员会统一发放,按规划和标准的种植方法栽种,因此成活率高,效果明显。澳北方地区具有日光多、温差大等气候特点。沙漠农场注重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园艺和果林业。沙漠农场里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种植的芒果、香蕉、椰枣和葡萄等时鲜水果出现在悉尼等大城市的超市里。他们还利用澳地处南半球的独特地理位置,生产反季节农产品,远销日本等国家。

中国的“沙漠知识经济”已初现端倪,这就是著名的科学家钱学森先生称赞的内蒙古库布其沙漠的恩格贝综合示范区[7]。示范区是在沙漠区里建起的一座集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一体的开发区。在茫茫林海中,30万亩土地环抱在200万株绿树中,风力发电机高高耸立,太阳能集热器排列整齐。把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起来的还不止库布其沙漠的恩格贝综合示范区一地。伊金霍洛旗内盛产沙柳,多年来沙柳仅作为农牧民的薪材,群众对沙柳造林的积极性不高。现在该旗利用沙柳枝杈的速生特性,建起了密度板厂。该厂产品在重庆、成都等城市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为沙柳的转化增值找到了出路,调动了农牧民人工种植沙柳的积极性,原来无人问津的沙丘如今成了抢手货。密度板厂的建设不但没有破坏沙柳资源、反而逆向拉动了沙柳种植,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建设。麻黄、甘草、沙棘的种植开发也是按逆向拉动的方法进行,不但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也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为农牧民脱贫致富开辟了新路子。

治沙应当、也可以成为产业。土地沙漠化治理者应当、也可以致富。所有这一切都已为澳大利亚和中国内蒙古库布其沙漠的恩格贝综合示范区的实践所证明。现在的任务是大力宣传、积极推广沙漠知识经济,使其在中国土地沙漠化的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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