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绍兴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查报告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积极稳妥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绍兴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查报告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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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指个人独资及控股企业、外商独资及控股企业,下同)得到蓬勃发展,目前,非公有制的经济总量已占全市的“半壁江山”。研究和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对于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于今年八月份开始,对全市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我们的调查和思考综述如下:

一、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轨迹及党建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轨迹

1、起步萌芽阶段(1979年~1991年)

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家首先在农村推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使部分农民摒弃“左”的思想的束缚,在流通领域从事简单的生产经营,个体经济的开始萌芽。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党的富民政策号召下,部分农民手中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拥有了部分生产资料,他们利用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始投资兴办家庭工业。从1987年开始,工商部门开始为私营企业注册登记。到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后,我市个私企业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到九十年代初,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在所有制结构上形成两大模式:一是以绍兴、上虞、越城区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乡镇集体经济为主;二是以诸暨、嵊州为代表的“温州模式”,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1991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9.36万户,从业人员15.07万人;私营企业1066家,从业人员1.51 万人;个私经济实现工业产值15.9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4亿家,分别占全市总值的6.36%和31.24%。

2、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1997年)

1992年,受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鼓舞,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实现二次创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转变观念,放宽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出现蓬勃发展好势头。另一方面,从1993年开始,我市的乡镇集体企业实行了首次产权制度改革, 出现了一些由集体企业转制而成的个体私营企业。 到1997年底,非公有制经济从质到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164237户,从业人员297450人;私营企业7724家,从业人员100874人;实现工业产值43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亿元, 分别占全市的31%和48%。

3、遍地开花阶段(1997年以来)

199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不是补充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了新的高潮。这一时期,非公有制经济渗透到全市一、二、三产业,自发组建的个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部分国有、集体企业也深入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而成为私营企业。到1999年6月底, 全市私营企业达8838家,从业人员146302人。1998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创工业产值853.58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75亿元, 分别占全市总值的48.37%和53.26%。

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是私营企业)从发展的渊源来看,主要起源于两种形式:

一是“原生态”的,它由最初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工业等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逐步发展起来,此类企业有6575家,占总数的74.39%。

二是“再生态”的,它由原来的国有、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而成,此类企业有2263家,占25.61%。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大致也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年以前)。这一阶段,乡镇集体企业迅猛发展,我市各级党组织把乡镇集体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而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市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还很小,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没有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重视,总体上处于自发性的被动应付状态。

第二阶段(1992年—1997年)。这一阶段,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崛起引起了各级党组织及组织部门的重视,1993年5月12日, 全市第一家私营企业党组织在上虞市烟机弹簧厂成立。但由于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上、法律上定位还不明确,各级党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还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还比较肤浅,具体指导不够,即使提出一些工作目标也是低水平要求,总体上还处在摸索阶段。

第三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确立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蓬勃兴起,特别是乡镇集体企业大量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各级党委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1、 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具体指导。如诸暨市委在全国三十强私营企业之一的浙江中义集团进行了党建工作的试点,并出台了《诸暨市私营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指导全市党建工作的开展;2、切实抓好党组织的设置,理顺隶属关系。 各级党组织顺应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强化基础,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截止1999年6月底,全市共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696家,其中单独组建474家,联合组建89家,挂靠组建133家;设党委的10家,设党总支的8家,设党支部的678家。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的多样性和党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我市采用了属地管理、行业归口管理、挂靠管理三种办法,来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3、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的力量。1999年6月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共有在册党员10641人,占职工总数的2.31%;4、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开展党内教育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健全党员学习会等手段,促进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大多数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回收的400份问卷调查表中, 有56%的人认为党组织发挥作用较好,70.5%的人认为党组织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73.7%的人认为目前企业中的党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当前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因素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的蓬勃兴起和发展,给我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领域、新的空间,也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

(一)认识上的滞后使党建工作不能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有过种种非议,直到党的十五大召开,人们的认识才相对统一。但是,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人们的思想上至今还有着种种顾虑和困惑。这些顾虑和困惑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意识:

1、各级党组织的“放任”意识。一方面, 由于受传统的党建工作格局的影响,一些党组织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中形成了“重农村轻企业”、“重公有轻私有”的思维定势,没有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另一方面,有些同志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发展尚处于不定型之中,如何发展,发展到什么程度仍有待进一步观望,企业是“自生自灭”的,党建工作也不如让它“自生自灭”,因此思想上消极观望,行动上被动等待。

2、企业业主的“戒备”意识。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业主看来,企业是属于“我”的,企业里的一切都应由“我”说了算。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对党的方针政策缺乏了解,担心企业建立党组织会削弱和制约他们的权力,因而本能地排斥企业党建工作。在一部分“再生态”的企业业主的心里,曾经经历过的集体企业厂长、经理和书记之间的中心与核心之争使他们心有余悸,怕党组织的存在会削弱和代替自己的地位,因而总是有意无意地掣肘企业党组织的正常运作。有的业主则担心建立企业党组织以后,会占用企业生产经营的时间开展党的活动,增加管理人员,加大企业营运成本,因而不欢迎党的组织进入自己的企业;还有的业主干脆对企业党建持既不支持又不反对的漠然态度;有的业主,表面上支持企业建立党组织,实际上是把党组织当作一块招牌或漂亮的摆设,甚至当作捞取个人政治资本的工具。

3、企业党组织的“从属”意识。在非公有制企业里的党组织, 普遍缺少执政党的意识,对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自身作用感到信心不足。在一些“原生态”的非公有制企业里,党组织负责人多数是企业业主兼任或是由业主的亲友、亲信担任,特别在业主是非党的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往往一味迎合业主的需要,看业主的脸色行事,凡是有利于业主的事就做,不利于业主的事不做,缺乏党组织的独立性,成为配角、陪衬和附属物。而在一些“再生态”的非公有制企业里,虽然绝大多数的党组织得以从原来的集体企业里“移植”了下来,但在开展党建工作时普遍感到与过去有了反差,党的活动时间、经费也不再象过去那样有保证,开展活动越来越理不直、气不壮,久而久之,党组织成了企业里的“配角”甚至“点缀”。

4、党员的“雇佣”意识。在非公有制企业里的党员, 认为自己不过是打工仔,受雇于人必然受制于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多作贡献其结果只有为“老板”多创造财富,因而只顾挣钱,不问政治,没能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党的整体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非公有制企业里的党员流动性比较大,很多党员认为自己是临时的,饭碗掌握在“老板”手里,随时有砸破的可能,因此出现了许多宁愿把党组织关系放在村里或其他单位而不迁入企业的“隐身”党员、口袋里装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却不拿出来交给企业党组织的“口袋”党员。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也不利于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更不利于党员自身行使党员的权利和承担党员的义务,失去了党员应有的作用。

(二)定位上的犹豫影响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职责、任务的明确和作用的发挥

如何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位,这是实践中碰到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党务工作部门,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1、有的同志认为,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 党组织是企业中的战斗堡垒,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这一规定对任何企业都适用,非公有制企业只要在中国的国土上,就不应有例外。但从全市面上的情况看,目前的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处于规模小、层次低、管理粗放、家族制倾向严重的初级发展阶段。在这些企业里提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既不符合实际,又有可能引起企业业主特别是非党业主的困惑甚至反感。

2、有的同志主张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起“保证监督”作用。 所谓保证监督作用,就是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努力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依章纳税,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的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企业的业主有权支配企业的一切,包括党组织的负责人(企业业主兼任的除外)都有随时被“炒鱿鱼”的可能,因此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一无保障、二无手段,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往往无从谈起。

3、有的同志提出, 可以把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界定为“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种提法仅仅把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限定于“职工”,党组织与企业、与企业业主是什么关系,没有说清楚。事实上,在非公有制企业里,如果党组织与企业之间没有一个准确的关系定位,如果党组织在整个企业的组织体系中不占据一定的地位,党组织是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的。一个对企业和企业业主没一定影响力的党组织,对职工也不会有什么凝聚力和号召力。

由于定位的模糊,导致党建工作的随意性很大,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无法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的薄弱制约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党建工作的根本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虽然近几年来从数量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总体的比重和质量都不是很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1、组织设置空白点多,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比例很低。 到今年6月底,全市8838家私营企业共建立党组织689个,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企业只有467家,只占私企总数据的5.3%。也就是说,目前我市近95%的非公有制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外)没有建立独立的党组织。正式党员在3名以上但还没建立党组织的有156家,在100 名职工以上的企业中未建立党组织的有500家。从企业来源分析, “原生态”私营企业共6595家,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的136家,占2.06%; “再生态”的私营企业2263家,单独组建党组织的331家,比例相对较高,但也只有14.63%。

2、党员队伍力量不足,且分布不平稳。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共有在册党员10641人,只占职工人数2.31%,在8838 家私营企业中,没有党员的私营企业有3743家,其中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无党员企业有307家。

3、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难配备。 目前我市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的多达360人, 在单独组建的企业党组织中占大多数。而在非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中,由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兼任的有80人,由一般职工担任的有27人,这部分人与企业“老板”多多少少有一些亲缘、师生、朋友关系,总体上往往依附于“老板”,缺少从事党务工作的独立性。而从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来看,可以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来概括。据各县(市)组织部门统计,在354名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中, 年龄在35岁以下的只有28名,占8%,而50岁以上的却有149名,占42.3%;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只有33名,占9.5 %, 而在初中及以下的却有238名,占68.3%。可以说,在非公有制企业里, 要寻找一位既能为企业业主所接受,又有文化、懂党务、年富力强的党务干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4、党组织隶属关系难理顺。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行业归口,即隶属于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另一种是属地管理,即隶属于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还有一种是挂靠管理。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着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5、制度建设是空白。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职责、 任务都有待明确,使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运作普遍处于不规范状态之中。有的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成了自娱自乐的组织;有的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有的又突击性发展党员,没有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这些都导致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力的弱化和党员形象的退化。

(四)理论上的困惑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实践中难以具体把握

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有一些难题是来自理论上的和现行政策上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的问题。1989年8月,在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明确作出了“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规定,这一规定至今有效且多次被强调。但在这次调研中,我们走到的每一个地方,一些党的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包括一部分私营企业主)都对此作出了强烈的反映。他们认为,既然我们党的政策是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更是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为什么又把对发展经济有贡献的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排除在党的大门之外?而事实上,在私营企业主当中,的确有一些优秀分子,他们是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劳致富的;他们不仅自己富,而且带领着乡亲们一起富;他们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他们要求入党的态度也是真诚的。因此,对“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的问题,从理论到政策都应作进一步研究。

2、关于家族化倾向和党的先进性之间的矛盾问题。 家族式管理是个私企业与生俱来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我市85%以上的私营企业是实行家族式管理,特别是众多的中小企业几乎全部实行家族管理。但是从党的建设这一角度看,家族制存在显然是不符合我们党的先进性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里,由于企业主掌握着生产资料,而广大党员是被雇佣者,客观上存在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越大,为企业主作的贡献就越多的问题。“围绕老板抓党建,抓好党建富老板。”有的企业党员全部是业主的亲戚,建立党组织就成为“家族党”、“私家党”。“私”字当头的私营企业与“公”字当头的党的组织如何有机地结合起来,党组织如何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保证党的活动正常健康开展,也是目前困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大难题。

3、关于“剥削”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大贡献就是发现了“剩余价值”,揭示了“剥削”的本质。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描述也清楚地讲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而在现实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和“剥削”同时存在和发展的,是和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相悖的。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中,难免产生困惑,制约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大发展大提高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的同时,迎接私营企业本身的特点给党建工作带来的挑战,积极探索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内部机制和社会环境,当前,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础,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1、要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原生态”和“再生态”的非公有制企业,其党建基础、党员构成、数量分布状况各不相同,应区别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党的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和企业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创造条件,因企制宜,分步实施,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切忌草率从事,急于求成。党组织设置的重点应是职工人数100 人以上且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全市此类企业尚有500家,争取到2000年底, 在这些企业中全部建立党的组织。目前,可采取以下形式建立健全党组织:(1 )“再生态”的非公有制企业,由国有、集体企业整体转制的,党组织设置可在原有基础上作相应调整,以利于党建工作的连续性;企业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对企业党组织进行调整或重新组建;党员数量不足的,可以与地域相近的同行业企业组建党的联合支部。(2)“原生态”的非公有制企业,凡符合建党条件的,都应单独建立党的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可采取“合、派、转、纳”的方法,“合”,建立联合支部;“派”,没有党员的企业,要采取下派党的工作员等方法,或先把工青妇组织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转”,动员到企业工作的流动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企业;“纳”,通过发展吸收新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3)非公有制经济发达、人员集中的经济园区、 专业市场,应建立专门的党的组织机构,统一负责辖区内党的工作。

2、要加大党员发展工作的力度。要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私营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冲破“左”的思想束缚,要“唯标准不唯成份”。党员发展的重点企业,应是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的无党员企业,目前,我市此类企业尚有307家,上级党委要分片落实工作责任制, 落实工作责任人,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等,负责指导帮助发展党员,争取到2000年底消灭此类企业无党员的“空白点”。

3、要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 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鉴于目前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理顺关系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可实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挂靠管理等形式,分别由乡镇、村、开发区或工商部门、个私协会、行业协会等党组织领导管理。今后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比较规范的属地管理办法。

(二)明确内涵,科学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产为私人所有或控股,利益主体、产权关系较为清晰,企业运作主要由《公司法》、《个人独资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控和调节。这些特点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有大不相同的环境。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合理定位,要把握三条:

1、要明确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拟规范并明确为: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使企业健康发展;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协助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领导企业中的工青妇组织,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同时,企业党组织要结合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和实际,善于从企业发展需要来把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充分展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要选配好企业党组织负责人。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要考虑具备政工和企业工作双重素质的党员业主及经营者兼任。要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领导企业党的工作的能力。

3、要把握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特点。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反映在工作机制上,不是干预而是参与,不是领导而是服务,不是包揽而是渗透。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尊重业主经营自主权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开展党的活动与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为企业作贡献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业主党员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的关系。

(三)不断探索,努力寻找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与活动方式

1、加强党员教育,改进党员管理。要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一部分党员先锋意识弱化、形象把握不定;行为无所适从的问题,突出抓好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这两个环节。特别是要教育业主党员,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自觉以党内生活准则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要探索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尽量避免和减少党员管理的空白区,建立党员组织关系和入党积极分子政治关系的正常接转机制。凡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 应将党员关系及时转入;工作6个月以下的党员可作为流动党员管理。

2、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灵活开展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首先,要建立与非公有制企业相适应的党的工作制度,以保证党组织在企业的活动有章可循、扎实有效。其次,要改进工作方式,在活动规模上,把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坚持小型、灵活、多样,提倡开短会、个别谈心;在活动时间上,把脱产与业余相结合,既要严格组织制度,又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活动;在活动内容上,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再次,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处理好党组织与业主的关系,把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与支持业主搞好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3、探索对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方式方法。 上级党组织要经常研讨解决企业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一些具体问题,开展分类指导,使党建工作更具针对性。对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原生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抓发展党员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壮大党的力量,实现党的工作的全面启动;对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再生态”非公有制企业,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制,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拓宽党建工作领域,“抓党建、带团建、促联建、妇联建”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1、要调整和完善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着眼于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着眼于加强党对整个经济工作的领导,着眼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要调整和完善党建工作的布局,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中,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和提高。

2、在领导体制上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因此, 建议市委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统一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类似组织,使这一工作机构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家”。

3、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深入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和宣传搞好企业党的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消除顾虑,形成共识。要注意发现、培植和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确定一批党建工作的示范点,指导和推进面上工作。

4、加强理论研究, 探索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对分散在不同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一些共同困难,如学习资料、教育培训、召开会议等问题,乡镇和地方党委可统一研究解决;为了增强党组织工作的独立性,部分经济比较发达、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对开展党建工作所需的部分经费可以适当由乡镇和地方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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