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本质的逻辑思考_教育论文

关于体育本质的逻辑思考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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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中期那场围绕体育本质、体育术语和体育功能等问题的大讨论促进了我国体育理论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对体育基本理论执着探求的氛围却没有持续下去。有的学者认为体育的本质问题已经没有再继续探讨的必要;甚至还有的学者把对体育的本质、功能等问题的研究看成是“文字游戏”,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理论,等等。这种观点是不妥的。随着体育学成为国家级学科,体育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就越发显得重要,而体育本质的问题又是体育基础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因此,本文试从逻辑学的角度探讨体育的本质,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1 两种不同的“本质观”及其问题

在关于体育本质的问题上主要存有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多质论”,另一种是“单质论”。

多质论者认为,体育作为各种身体活动的总和,有着多种多样的本质。健身强体只是体育初级本质的表现,是体育一个方面的本质;对人的培养教育是体育本质的进一步表现;体育最本质的特征在于促进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因此,多质论主张体育的本质是多方面、多层次的。

与其不同,单质论者则从体育是增强体质的教育出发,对上述观点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这种把什么都带上体育本质帽子的观点是对体育本质的否定。如果什么都是本质,就成了什么都不是本质。因此,单质论主张,“人的解放”、“人的自由”等都不是体育的本质,体育的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增强体质。

上述两种观点各自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体育的本质。不容否定,不同观点的相互探讨开阔了我们的思路,学术理论的相互碰撞可以产生智慧的火花。然而,尽管两种观点截然不同,但是我们却发现两者之间存有同样的两个问题。其一,双方都是从体育的功能而不是从体育的本体来分析体育的本质;其二,双方都没有区分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因之,两种观点均未能对体育的本质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2 体育本质的逻辑学探求

(1)体育概念的界定。明确体育概念的含义是探讨体育本质属性的前提条件。目前,在我国体育理论界,关于体育概念的界定仍处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然而,把体育归属于教育范畴则是认识的主流。在这里不准备详论体育的归属问题,作为本文研究的出发点,把体育定义为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手段)的教育”。

(2)本质与本质属性。长期以来,关于体育的本质问题之所以论而不清,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严格区分“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因此,在探讨体育的本质时,明确两概念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地说,某事物的本质是指决定这一事物是什么的东西,即某事物的本质决定了该事物就是它自身,而不是其他事物。本质属性则是指该事物所具有的必不可少的特征。关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说:“在事物的说明方式中所包含的第一要素,也就是说,表现那一事物是什么(本质)的东西叫做属概念,而那一事物的诸属性质叫做种差。”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述对于我们理解“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至少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来把握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

第一,某事物的属概念反映该事物的本质。例如,我们可以把“水”这一物质简单地定义为是“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这里的“液体”就是水这一物质的属概念,它反映了水的本质,即水是液体而不是固体或者气体。

第二,某事物的种差反映了该事物即种概念的本质属性。例如,水的种差“无色、无味、透明”等反映了水这一种概念的本质属性。换句话说,这三个属性缺一不可,它们决定了在同一属概念中水这一概念与其他种概念的区别。例如,“糖水”就不同于“水”,而“酒水”又不同于糖水。虽然糖水和酒水的属概念都是“液体”,但是由于种差发生了变化,即水中加入了糖分和酒精,所以,这时物质的内涵已经超出了“无色、无味、透明”。因此,随着概念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变小,我们必须要把“水”、“糖水”和“酒水”这三个概念严格地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同时,如果说某事物的本质只有一个的话,其本质属性可以有多个。

(3)体育的本质与本质属性。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已经弄清了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用逻辑学的原理来分析体育的本体,就能够准确地把握体育的本质和本质属性。

首先,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教育。根据属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这一逻辑学原理,很明显,体育概念的属概念是“教育”。因此,体育的本质既不是“增强体质”,也不是“人的解放”以及“人的自由”等,而只能是教育。这就从属概念上划清了体育与工业、农业、军事、商业和宗教等的区别。

其次,由于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教育,显而易见,这里体育的种差是“身体活动”。根据种差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这一逻辑学原理,可以说,体育概念的本质属性是身体活动,“身体活动性”。因为只有身体活动才是体育与教育范畴中的其他种概念,即德育、智育、美育等相区别的本质属性。至于“增强体质”、“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等只不过是体育的“付随属性”并不是其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例如,当我们把人定义成是“有理性的动物”时,“有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有理想”、“有道德”等则不是人的本质属性。虽然作为一个人应当有理想、有道德,但是我们却不能说无理想、无道德的人就不是人。因此,这种场合的“有理想”、“有道德”对于人来说只是付随概念,而不是人这一概念赖以成立的必要条件。

我们认为,体育的本质是教育,体育脱离了教育就不能成立,同时这也反映了体育的“教育性”。其次,体育与其他种概念的本质性区别在于体育本身的“身体活动性”,离开子身体活动体育也不能成立。所以,“教育性”和“身体活动性”是构成体育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本质属性。

3 体育的本质属性与体育功能的关系

在以往的研究中存有把体育的本质属性与功能相混淆的倾向,然而,体育的本质属性并不等于体育的功能。体育的本质属性是体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身固有的诸属性,而体育的功能则是这些属性的外在表现,是体育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作用。当然,两者之间也并不是毫无关系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点只要略加考虑便可明白。例如,由于“钢铁”具有其特殊的“硬度”和“密度”等特性,所以我们可以说“钢铁可以用来造轮船”、“钢铁可以盖楼房”等。但是棉花就不具备这种功能,因为棉花没有钢铁所具有的特性。反过来,棉花具有“纤维性”、“保暖性”,故可以纺线织布、做衣御寒,而钢铁不具备棉花的特性,因而也没有棉花的功能。这就说明,某事物的本质属性决定着该事物的功能,而某事物的功能也正是该事物本质属性的现实反映。

体育也是一样,正是因为体育本身具有“身体活动性”和“教育性”,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体育才具有“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的功能,具有“培养人的功能”等等。因此,体育的功能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从体育的本质属性来看,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是体育的“直接性功能”,而其他功能则是体育的“间接性功能”。

通过对体育本质的逻辑学考察,我们认为,对体育本质的探讨应当把视角由“功能”转向其“本体”,并严格区分“本质”与“本质属性”的不同。体育的本质是教育,而体育的本质属性则是“身体活动性”和“教育性”。“增强体质”、“促进健康”、“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等正是体育本质属性的现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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