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说精学”研究(220~202年前)_秦始皇论文

秦汉之际(前220~前202年)朔闰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秦汉论文,朔闰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秦汉时期行用的历法,虽然千余年来有许多学者曾根据古六历(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而衍生出各式假说,但由于《史记》和《汉书》中的纪日资料相当零星,且其中颇不乏因传抄而造成的错误(注:透过出土汉简的验证,我们已较能掌握汉初前百年实际行用的朔闰,故笔者曾利用此一结果检阅《史记》和《汉书》中共约千余条的干支记述,发现其中介于汉高祖元年至武帝太初元年的纪日,共有约160则错误。经逐一交叉考订史事后,许多亦能考证出传抄误读的缘由。见黄一农《汉初百年朔闰析究——兼订〈史记〉和〈汉书〉纪日干支讹误》,待刊。),以致历家们一直是各说各话,众说纷纭。

近年因考古文献的大量涌现,替此一争论久远的课题开启了一个新的局面。在新出土简牍的基础上,许多科学史工作者遂根据古历或其变体,尝试重新还原秦汉历表。但因纪日资料仍有所不足,尤其是部分出土简牍的具体内容还未发表,导致各家所推之新历表依旧互见差异(注:目前治秦汉史较通行的历表有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齐鲁书社,1987年;陈久金、陈美东《从元光历谱及马王堆天文资料试探颛顼历问题》,《中国古代天文文物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陈久金《敦煌、居延汉简中的历谱》,《中国古代天文文物论集》。此外,另持一说的,还有张闻玉《古代天文历法论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白光琦《颛顼历商榷》,《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三集),科学出版社,1984年。)。笔者根据1993年荆州周家台30号墓已发表的两件历谱,试对秦汉之际行用的历法进行推考,希望能促使学界协力重视此一基础研究工作。

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历谱

在周家台30号墓所出土的竹简历谱(ZM30:13)中,有64枚简记某年全年日干支,彭锦华先生初步判定为秦始皇三十四年的历谱(注:彭锦华《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秦始皇三十四年历谱”释文与考释》,《文物》1999年第6期。),现详考于下。

此谱在十二月二十五日辛酉条下记有“嘉平”两字,由于史载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将祭祀先祖的腊日更名为嘉平,并改系于十二月,因知此谱的年代上限应为始皇三十一年。至于当时的嘉平,很可能是定在每年冬至以后的第三个酉日(注:历代因五行终始说的影响,腊祭用日往往不同,如汉用戌日、晋用丑日等;参见夏日新《腊日与腊八日》,《江汉论坛》1998年第2期。)。

谱中的干支有数处出现讹误,如四月二十七日、六月二十八日以及八月二十九日的辛酉日,均同被误书作辛丑。此外,正月朔日被书作丁卯,若此为真,则正月和二月将变成连小月,此对采行“平朔法”,且岁实(回归年)均用365又1/4日,朔策(朔望月)均用29又499/940日的古历而言,根本不可能发生,这些古历通常是小月(29日)和大月(30日)相间分布,但每15或17个月,则会出现两个连大月的情形。亦即,正月只可能为丙寅朔,此与十二月简的最后一天为二十九日乙丑恰相合,故各简上的正月日干支均应后移一天。

又,八月简的最后一天为二十九日辛酉,而九月的第一天则为癸亥,中间缺了一天。彭锦华对照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秦汉初朔闰表》后,认定九月应为壬戌朔。此一论证的逻辑或待商榷,因彭文中曾明白指出此一历谱的月朔干支有三个月与张表差一天,亦即,张氏之历与当时行用者明显不合,故不可借为凭据。虽然各简上的九月日干支或亦与正月的情形相同,当后移一天,但我们暂时仍不能排除八月三十日之简缺漏的可能(亦即七、八月将为连大月)。

再者,第58枚简记九月三十日的干支为壬辰,第59枚简首栏记“后九月大”,未附干支,第60枚简首栏记“癸巳”,如后九月为癸巳朔,因八月已为癸巳朔,故九月仅可能为癸亥朔,亦即七、八、九以及后九等4个月将变成连大月,此对各古历而言绝无可能,故后九月只能是壬辰朔,亦即,第58枚简末的“壬辰”两字应为衍文。

经查阅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以及陈久金、陈美东所推算的历表,发现在秦始皇三十一年以后以迄太初元年间,并无任何一年的朔闰干支与此历谱全同,惟有秦始皇三十四年较接近,有两、三个月的朔日差一天。因知当时所用之历或不同于目前学界的猜度,其答案可能得由传说中的古六历去推敲了。

有关古六历的具体数据,始见唐《开元占经》,各历的岁实和朔策等基本常数均同,彼此惟一的差别在于历元的选取。而各历的历元大多可以互推得,不过朔余稍差而已。在古六历当中,古籍有据的仅天正甲寅元的殷历和人正乙卯元的颛顼历,其余不一定真正行用过。至于《开元占经》所给出的古六历名称,也并不见得与曾使用的朝代有必然关连(注:《元光历谱之研究》,同[2]张闻玉书。)。

表一因此根据《开元占经》中的古颛顼历和殷历推步秦始皇三十四年的朔闰,发现颛顼历有超过4个月的朔日均先一天,而殷历则完全密合(假设九月为癸亥朔),知此批竹简确为秦始皇三十四年的历谱,而当时很可能是用殷历推步。

二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历谱)

在关沮秦汉墓的发掘报告中,公布有一周家台30号墓木牍历谱(ZM30:22)的照片,经笔者辨读为“十月乙亥小、十一月甲辰大、十二月甲戌小、端月癸卯大、二月癸酉小、……、九月己亥大”(见表二),完整记录了某年全年的月朔日干支及月大小。此谱的年代理应距同墓所出土之秦始皇三十四年竹简历谱不远,发掘报告将其系于秦二世元年(注: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关沮秦汉墓清理简报》,《文物》1999年第6期。)。

经查阅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以及陈久金、陈美东所推算的历表,发现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后,并无任何一年的月朔干支与此历谱全同,惟有秦二世元年有三个月的朔日差一天,因知当时所用之历亦与张培瑜或二陈不同。至于古殷历,也有六个月的干支早一天,惟有将朔余加大335至485分(分母为940)之间,始与此历的朔日干支全合。由于秦汉时屡被历家讨论提及的“借半日法”,相当于将朔余加大470分,恰满足前述条件,故笔者怀疑当时的推步是在古殷历的基础上再新加入“借半日法”(注:陈久金、陈美东之历表乃在古颛顼历的基础上再加入“借半日法”,参见《从元光历谱及马王堆天文资料试探颛顼历问题》。)。

三 秦二世改“正月”为“端月”考

根据前文的考证,周家台30号墓所出土的ZM30:13和ZM30:22两历谱,其年代分别系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和秦二世元年。但如释文无误,两简牍中的文字有一处较令人不解,即前者月序用“正月”一词,而后者则用“端月”,此与学界普遍认为秦人因避帝名政之讳而改“正月”为“端月”的看法不完全相合(注:王彦坤《历代避讳字汇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

郑慧生先生认为中国古代的避讳习俗应始于汉初(注:郑慧生《“避讳不始于秦”说》,《人文杂志》2000年第2期。),并称《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端月”一词,是为避免秦汉历法用词之混淆而采取的折衷办法。郑氏称秦人将十月称作正月,而汉人则将一月称作正月,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司马迁将秦之一月改为端月,他并谓此绝非是避秦始皇的名讳。

表一 各家所推秦始皇三十四年之朔闰干支与周家台30号墓竹简历谱(ZM30:13)的比较

括号内为朔余

表二 各家所推秦二世元年之月朔干支与周家台30号墓木牍历谱(ZM30:22)的比较

括号内为朔余

但经查《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云:“十三年,桓攻赵平阳,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见东方。十月,桓攻赵。”即明白显示秦历并未将十月书作正月。此外,前述周家台所出土的秦始皇三十四年历谱,更证实当时乃以十月为岁首,此后则依序为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亦即,郑氏之说有许多颇值得商榷,现试析如下。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秦代是否已有避帝讳之例。唐司马贞作《索隐》,他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的“端月”一词下,注曰:“二世二年正月也。秦讳正,故云端月也。”此说一直被学界遵从。如云梦睡虎地M11秦墓所出土的《语书》,为秦王政二十年由南郡郡守颁发下属的文告,此文中出现“矫端”、“自端”、“公端”等词,《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即称这些都是由于避讳所致,认为原用的“正”字均因此被改作“端”(注: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7年。)。

此外,查《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的《厩苑律》,记当时乡里每年均举行饲牛的考核,表现优异的当事官员,将获资劳十天的赏赐(所谓“赐田典日旬”)。注释者以“田典”为“里典”之误,并称《韩非子》有“里正”之设,故怀疑简文当系避秦王政之讳而改“里正”为“里典”。

然而,在同墓出土的《编年记》中,我们却明白可见秦王政七年和十八年条下均用“正月”记事,而未改用“端月”。事实上,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共出现6个“政”字和563个“正”字,在历法名词的使用上,则包含了59个“正月”,但无一用“端月”。由于《编年记》一文的记事止于秦始皇三十年(或为墓主的卒年),因知,至少在这之前,秦人尚无避帝讳的习俗。至于“矫端”、“自端”、“公端”等名词的使用,或如同郑慧生先生所指出,本就是当时习用的语词,而非讳改。亦即,《索隐》所宣称的秦人讳正之说,应完全是后人的附会想象。

接下来我们应理清秦历的月名及排列顺序。依照郑慧生先生的说法:秦人以十月为岁首,但改称正月,故每年的月序将成为正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九月。其说颇与出土文献不合,如《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有“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卒岁,以正月大课之”句,即明显未将十月改称正月。又查同墓出土的千余枚简牍中,亦无一以“一月”作为月名者。

郑氏之说主要根据他对《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中一段叙事的推论,其文曰:“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正月,遫(速)产。孝文王元年,立即死。庄王元年。”经综合《史记·秦本纪》中的记载,知秦昭王于五十六年后九月薨,子孝文王立,孝文王在除丧后,于十月己亥朔即位,三日辛丑卒,子庄王立。郑氏称秦人改元例在岁首,而因速出生一事恰介于后九月昭王死以及孝文王改元之间,故他以为当时必以岁首十月为正月。但若其说成立,则速产一事理应系于孝文王元年条下。

事实上,《编年记》的性质颇不同于逐日添载的日记,而是相当于墓主人一生的简要年谱,很可能是在墓主死时才整理编成的,其体例多先述国家大事,次载家事,且并不一定依事之先后。如其简文中有“四十七年,攻长平。十一月,敢产”,查《史记·白起、王翦列传》,知秦、赵两军自昭王四十七年四月起,对峙于长平,九月,赵军40万人降,而敢虽出生于长平之战前,但因属家中的私事,故仍被系于攻长平之后。

周家台木牍(ZM30:22)上的秦二世元年历谱,或为目前所有已知简牍中惟一使用“端月”一词者。由于《史记》中仅有的两次端月,亦均见于《秦楚之际月表》中的秦二世时期。且秦始皇在位期间,从无使用端月的记载。故笔者怀疑改正月为端月之举,或仅行于秦二世。胡亥于三年八月被赵高所杀后,子婴于九月继位,翌年,怀王被诸侯共尊为义帝,自此或不再用“端月”一词。再一年十月,义帝被杀,群王并起。司马迁在《秦楚之际月表》中,或为强调正统,遂将“正月”一词保留给汉王刘邦,而以“一月”用于其他诸王的纪月。

然而秦二世起用“端月”一词的原因,很可能与避讳的关系不大(详见后),因以ZM30:22为例,其上的干支即两度未避秦二世名讳中的“亥”字,且《史记·李斯列传》记李斯曾从狱中上书秦二世,其文有“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亦不避帝名中的“胡”字,知当时讳制尚未兴。

四 秦汉之际的历谱

秦始皇在二十六年并天下称帝后曾改历,“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遂将黄河更名为德水,并以冬十月为岁首(注:《史记·封禅书》。)。亦即,二十六年的岁首为正月,因当年有闰,故在二月……九月、后九月之后,紧接的即为二十七年的十月。

表三 秦始皇统一中国至汉高祖称帝期间之朔闰表

括号内为朔余

从周家台30号墓简牍历谱所反映出的历法,我们发现其与目前学界的认知均不合,且ZM30:13与ZM30:22两历谱肯定是使用不同的历术推步。秦始皇的新历应是袭用“甲寅元殷历”,但改十月为岁首,闰在岁末。二世即位后,或为突显新人新政,又在原先的术法上加入借半日法,且改正月为端月,此很可能就是秦为取水德之瑞而托名颛顼历的演进实貌。

经查《汉书·律历志第一上》有:“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知汉高祖初年,应仍因袭秦二世所行用的颛顼历。高祖五年称帝后,因用“乙卯元颛顼历”加“借半日法”所推得的当年十一月合朔,恰逢干支之始的甲子,小余仅4(注:张苍当时有可能曾人为地将此一些微的小余归零,但此说的判定,惟有留待新汉简的出土或江陵张家山247号墓中历谱的公布。),或为配合刘邦欲获水德的主观愿望,且因该术颇符合“水德之‘始’”的形式条件(注:《史记·封禅书》。),笃好律历的丞相张苍可能遂决定以之推历,但仍托名颛顼,惟其内容已与秦颛顼历有别。

秦及西汉时期,历家推算朔日的精确度还不高,与天行相差常在一日左右,甚至有达到两日的,此从日食往往发生在晦日,甚至先晦一日,可以得到证明。这当然也受限于当时所用“平朔法”的本质,令历家无从依月行的迟速决定朔日所在。亦即秦汉之际在制历时,或不见得根据合天与否来判断取舍,而是以政治附会作为主要依归。

笔者在表三中即以前述说法推步秦始皇二十七年至汉高祖五年之朔闰,其与前人所推的月朔干支有许多出现一日之差,故有待出土文献的进一步验证或修正。正史中虽可见少数几则此一时期的纪日资料,但多不太有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三十一年九月庚子”和“三十七年七月丙寅”条,但其月并无所称之干支,显然传抄有误。而《史记·秦始皇本纪》和《史记·六国年表》中的“三十七年十月癸丑”、“秦二世三年八月己亥”、“秦二世元年十月戊寅”等则,虽与表三无矛盾,亦对朔日干支的确认帮助不大。

又,《汉书·五行志第七下》记汉高祖三年十一月癸卯晦日食,由此可推得十二月为甲辰朔,与表三相差一日。但因当年中国并不见日食,且日月最接近时彼此相距约3°,时间则在十一月癸卯日隔一天的清晨,加上同书又记高祖三年十月甲戌晦日食,而天文学上从无一月之间发生两次日食的可能,知十一月癸卯晦的纪事颇不可靠。

倒是周家台30号墓尚未发表的秦始皇三十六和三十七年之历谱(注: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关沮秦汉墓清理简报》,《文物》1999年第6期。),应可用来验证当时是否确如本文所臆测,是以“甲寅元殷历”来推步的。笔者在表三中特意标出各月的朔余,以方便读者做进一步的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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