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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153(2006)02—0006—02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这对于新时期工会工作不仅带来发展机遇,而且拓展了工作空间,各级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大有作为。
一、现实社会呼唤工会组织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现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较多,不稳定因素增加。作为党执政基础的工人基本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下岗职工多、就业再就业压力大;非公有制企业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一些企业经营者还拖欠工人工资;社会腐败现象严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不稳定之源;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有待加强,司法不公、违法行政现象依然存在;工农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缺乏政治参与和沟通渠道,人数庞大的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缺乏参政议政、反映意见的合法渠道,很容易形成“边缘人阶层”,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潜在的破坏力,不仅会形成社会稳定的冲击波,还会成为孕育社会动荡和暴力的土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在剧烈的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改革政策不配套、制度规则不够健全而导致的阶层利益冲突加剧,一部分人大发其财,另一部分人却不得不承担经济增长的成本。有些人借助权力而成为胜者,另一些人的地位则相对下降,其权利和利益受到忽视甚至遭到侵害。贫困群体与富裕群体的利益矛盾突出表现在两方面的强烈对比上:一方面是转型时期一些暴富者对社会财富的疯狂掠夺,另一方面是贫困群体生活保障制度的缺失。近来社会上日渐滋长的“仇富”、“仇官”心理,就是一个信号。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既要解决过去积淀下来的不协调、不和谐的问题,又要解决改革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既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又要解决干部群众的精神状态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实质是利益矛盾。如何妥善地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利益矛盾,是党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的必然要求。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十分重大,工会工作应该适应形势变化,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二、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具优势分析
工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同于其他社会团体的明显优势。
要发挥政治优势,加大维护职工权益的力度。工会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这是工会的政治优势。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劳动争议,很多情况下是由于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的。如果职工中发生的一些零散的、较小的利益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就有可能会转化成较大的甚至有组织的群体性对抗,造成矛盾升级,引发更大范围内的冲突。工会应从关心职工的生活入手,深入群众,掌握情况,把职工群众迫切需要帮助的重大问题作为议题,及时准确地向党和政府反映,从源头上解决全局性、地域性、行业性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问题,及时化解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要发挥组织优势,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会具有深深植根于广大职工群众之中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这是工会的组织优势。工会有着数以万计的基层组织,建立了覆盖各个产业、行业的信息网络渠道,建立了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工会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抓住协调劳动关系这个根本,抓住以职工为本这个前提,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优势,工会就一定能够在建立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从微观的层面来说,就是努力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思想安定、生活幸福、身心愉悦,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工会组织植根群众、来自群众,工会和职工保持着密切联系,职工的所思所想,工会组织都应当了解、清楚和关心。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特色决定了工会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培育出更多劳动关系稳定、人际关系协调的和谐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整个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要发挥工会职能优势。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能,即在工会组织的四项基本职能中突出了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履行《工会法》赋予的维护职能,就是要努力做到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在制度建设上,要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保证广大职工了解和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了解和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权益维护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和福利,改善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坚决同一切漠视职工困难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工会组织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把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落到实处。
发挥好这样三个优势,构建起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中心的社会冲突预防、预警和化解机制,就可以有效地促进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工会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工会在履行自身职责、维护职工权益过程中,与其他社会主体发生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形成了这样那样的关系。各自的角色、职责、使命虽然不同,但都在以自身的特点和方式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80年的历史经验证明,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工人阶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各级工会要发扬光荣传统,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实行工人阶级队伍的广泛联合和工会组织的高度统一,坚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开展工会对外交往,坚持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为改革、发展、稳定多作贡献。
壮大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工会组织越壮大,作用发挥越充分,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就越巩固。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在这个进程中,我们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不断壮大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提升工人阶级的素质,使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工人队伍将不断壮大,工会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发挥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方法,用“老传统加新方法”的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广大职工之中,倾听呼声,反映疾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把职工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会维权的重点,通过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凝聚人心;基层工会应认真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变化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深入进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仍未与职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不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还未理顺;二是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还不规范,集体协商机制尚未在各类企业全面建立并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劳动争议持续上升,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客观需要,缺乏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机制,劳动仲裁的效率还需要提高;四是企业劳动标准不够完善,对违反基本劳动标准的行为还缺少处罚手段;五是劳动关系调整的立法层次总体上偏低,法律效力不够。因此迫切要求工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履行维权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维护职能是工会工作的最重要的职能。一个时期以来,职工队伍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时有发生,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数量连年增加。各种劳资关系和劳资矛盾日益突出,职工权益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反映欠薪、随意加班加点、劳动保护不到位、社会保险不落实等等呼声越来越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就会影响职工队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劳动关系的变化使维权成为工会工作的核心任务。因此,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以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企事业单位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是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根本任务。
要突出工作重点,寻找构建和谐社会工作载体。具体讲是要抓好“五大工程”。一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依靠工程”;二是改革和创新劳动竞赛的管理模式,建设“精品工程”;三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建设“暖心工程”;四是着眼于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育人工程”;五是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设“素质工程”。工会组织应以这五大工程建设为载体,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工会组织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创新进取,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要切实认识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性,认识到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的必要性,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增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社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的交叉时期,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立足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服务于全党的中心工作;强化维权,服务职工,善于运用有效手段,不断提高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与时俱进,推进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壮丽又艰辛,工会组织的伟大使命既光荣又重大。工会组织必须努力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认清形势,适应变化,突出维护职能,团结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