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一些制度也要不断适应当下的社会现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就是我国发展理念的体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调整营业产权制度的基础之上,以让利于民为基本思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符合林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改革措施。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随着改革的进行,这项制度也在不断凸显出自身的优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项制度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笔者就富民永定街道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介绍,同时就这些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解决方式,希望能为后续的改革作出一些贡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性问题;解决措施;
前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深刻并且重大的改革,被誉为林业版本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项制度是从根本上对林权制度的改变。为此中央到地方对这项改革都特别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制度的深化改革。比如,对于林业生态发展的补偿标准相对提高了一些,在金融上首次将林业经营发展纳入了中央财政预算。一些地方开展了一系列的补贴工作,使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林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农民也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得到了林业发展的启动资金,同时也盘活了一大批相关的产业,拉动了经济发展,比如,林业下游的加工业、运输业以及养殖业,为森林的相关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虽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反响比较好,但是其中也隐藏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渐凸显出来,因此找出这些问题并明确解决方式是比较重要的。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存在的问题
1.1产权边界不明晰,存在纠纷隐患
富民县永定街道办土地资源广袤,大部份村委会在山区和半山区,森林覆盖面积大。在进行林业“三定”的时候,很多需要现场勘察的,由于地势险要、路况复杂、森林难以进入、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等原因并没有进行现场实地的勘察。这就导致了可能存在一个山头有好几个主人,往往偏远一些的山头可能没有主人。平时当山地获得利益相对较少的时候可能纠纷没有那么明显。但是2007年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农民由山地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之后这种纠纷就可能经常发生。而且这种纠纷发生之后,由于历史变革期间,某些事物缺乏衔接,而且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取证极其困难。所以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纠纷更加不容易解决。有些纠纷可能已经存在了十几年了。富民县永定街道办2007年至2018年进行林权制度改革,林改勘测面积20.72万亩、5208宗地,排查林权纠纷97件,已调解86件,因历史还有11件至今无法达成调解。
同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某些小乡村将集体所有的山头以村干部个人名义进行登记证的发放,这就可能导致往后村干部的后人与集体有林权的纠纷。
1.2林地产权的流转机制不健全
相对来说,林地产权的流转是很复杂的一个东西。目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些区域部分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就是林地价值的评估,国家的一些政策对评估机构的约束力没有那么的强,就导致了一些评估机构乱评估,可能需要骗取国家补贴时就将林地的价值评估较高。当某些个人为了转移资产可能就存在一些林地价值偏低的现象。这就导致了很大的金融风险。
其次是评估费用的问题,由于这些评估机构多数是得到了相关的许可证,而且由于这些评估机构相对较少,缺乏市场竞争,处于一个相对垄断的地位。这就导致了一些贷款户认为林地的价值评估所收取的费用可能偏高。这样就使得很多农民在产权流转时不进行评估,这就造成了卖家和买家的信息不对称,这也使得大多数农民在林地的转让、经营、使用权的竞标无法进行。
最后也有一些地方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操作,不规范的竞标活动。这也增加了林业投资的风险。
1.3林权抵押贷款面临困难
农民想要发展自己的林地,那么就需要启动资金,那么林权抵押贷款目前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获得启动资金的方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林权抵押贷款目前也存在有很多的困难,首先是贷款的品种相对比较单一,特别是缺乏对小农户林地发展的资金需求,通常不愿意贷款给小农户。其次是贷款的网点相对较少,乡镇一级处商业银行缺乏对林地抵押的贷款制度,目前来说只有农村商业银行才有贷款网点。这就导致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阻力。最后就是贷款的利率非常高而且期限特别短。通常进行林业活动周期相对比较长、而且风险很大。这就导致了银行想快速回本,不想亏损这也就间接造成了高利率期限短的贷款特点。目前市面上90%以上的林业资源抵押贷款都是一年期的。一年期以上的非常非常少。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林业发展的阻碍。
2 继续深化改革后续相关措施
2.1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矛盾纠纷的化解
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基础就是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为后续的改革造成阻碍。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化解当前的纠纷。首先就是对于那些无主的山头要继续明确责任是谁的。对于那些产权不明确的林地需要重点标注出来,找根源、证据。其次是对于一些空白的法律性的文件,比如公益林的管理、国有林地的管理等等,需要加快研究步伐,将这些法律空白的部分补充完善。
2.2 完善林地的流转制度
在完善林地流转制度之前,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专业的林地资产评估机构,尽快的落实一些专业性的制度,比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建立专业的林地资产评估机构之后需要对林地资产评估的评估流程进行规范,规范林地资产的评估程序。其次是加强相关林地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能力考核,同时也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考核。禁止出现胡乱评估的现象。最后是对于林地资产的动态评估需要加强,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评估体系,将林地的生产类型、生产条件、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都纳入林地的评估之中,结合当前市场的市场价格,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完善林地资产评估的措施之后,需要对林地流转的制度进行规范,加强农民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明确林地流转的规范,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及措施。特别是明确商品林、公益林的流转范围。对于流转下家需要严格的考核。同时对于流转的期限需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林地农民的利益。
2.3进一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对于林权制度的改革、对于林业的发展,也需要进一步的健全社会化的服务组织。首先就是培育新型的社会服务组织,比如各类专业的合作社、中介机构等等,为农民林地的流转提供全套的服务,做到真正的让利于民、服务于民。其次是对于基层的林业服务中心需要设立更多,特别是林业资产评估中心、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借助数字化的平台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最后是建立长效的林业农民的激励制度,结合科学发展观、建立林业发展相关配套的产业,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农的收入,让林农脱贫致富,最终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林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对于这些措施的问题,本文做出了一些论述,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本文也有所提及。实际上对于林业的发展,国家需要进行先期的启动资金的投入,当农民真正的看到林业投资有回报之后,才会更加的投入到林业的发展之中。这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才能真正的巩固下来。
进行林权制度的改革,最根本的还是要盘活整个林业的发展,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味的保护、也不是一味的开发,只有将保护和开发进行科学的结合,这样国家的林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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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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