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其战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康社会论文,政治文明论文,战略论文,不平衡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62(2004)06-0025-05
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平衡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只有认识这种不平衡性,并结合实际采取正确的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
一、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不平衡性的主要表现
1、政治文明构成要素之间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政治文明不仅包括政治意识、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文明,而且包括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人权的发展等。政治文明各构成要素既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各自内在的发展规律。小康社会政治文明各构成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同步前进的,这种不同步性的表现是多方面的。
首先,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的发展落后于政治制度的发展。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制度形态,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核心,它包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是政治统治、政治运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政治法律制度以统治阶级为主导来确立,并在本质上为该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此相联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选举制度、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制度等,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我国法制建设的根本 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基本的主要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的实际,已经和正 在发挥重大的作用,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日趋完善。但是,社会主义的政 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某些方面却滞后于政治制度的发展。在政治意识方面,体 现现代政治文明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尊严、价值、平等、公正、正义和安全等 民主精髓并没有深入到人们心理结构的底层,积淀为人们的政治心理素质,人们还缺乏 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等。在政治行为方面,政党、团体、公民的 政治行为文明也有待提高。政治生活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与自由化倾向,无视法纪规范 的大民主现象,政治生活的盲从与自发行为,干部中的家长制作风、等级特权,有法不 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以及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任人唯亲等还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其次,社会主义具体政治制度的发展相对滞后于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它第一次否定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现象,把人类的政治制度文明推到了新的高度。但是,一种政治制度具有优越性不等于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在实践中就能发挥出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仅是一种国家制度,也是以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制度体系,是体系化的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就是以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为宗旨,将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里的民主生活、民主原则、民主形式、民主程序,用系统的制度和法律加以确认,使之具有制度上、法律上的规范形式,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健康有序地运转和发展。然而,社会主义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习惯性的政治运动、群众斗争等方式取代了应有的制度功能,政治民主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并且在相当程度上混淆了基本政治制度与具体政治制度的内在联系,很少注意建立健全具体政治制度和运行机制,并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
再次,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对落后于政治制度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 律制度的建设有了根本性的发展,但与民主制度进程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 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完备、不健全,致使许多民主行为缺乏法律规范 ,“人治”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比较突出。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指出:我们的各项法 律制度很不健全,“我们好多年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注:《邓小平 文选》第2卷,第189页。)特别是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资产阶级共和国阶段,封建主义的 长期影响使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再加上小康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的政治文化 素质都比较低,要建立起完备的法制,其任务就更为艰巨。
由于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制度文明的基础,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保证。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相对滞后,加上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身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主义政权的具体运行机制和方法手段上的缺陷,必然导致人们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可程度,政治制度在执行中的合理性程度,政治制度化程度,都还存在许多问题。而政治制度的不完善和政治体制的不科学又会影响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提高。
2、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之间互动互进,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一般地说,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与其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是呈正比例的。但是,现实的和历史的发展过程也表明,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可能会出现不同步的情况,这种不同步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同一个国家和社会里,“三个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比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许多方面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改革开放的形势和要求还不相适应,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设滞后于物质文明建设。在许多时候和地方,政治文明建设事实上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战略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其次,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国家中,“三个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其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并不一定处于时代的前列;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的国家,其政治、文化的发展水平却不一定落后,有时还会超过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它的政治文明的发展有时也可以达到较高的水平。
可见,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三个文明”的发展水平常会出现“不成比例”的状况,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不能简单地、绝对地划等号,经济的发展未必会导致政治文化的发展,而政治文化的落后也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有时在一些特殊的条件下,一种不好的甚至很坏的政治制度也可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这样的事例在人类历史上并不罕见。当然,能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状况,但是,判断政治文明的发展状 况还有其它标准,其中社会利益的分配是否公正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3、政治文明在不同的领域、地区和不同的群体中发展的不平衡性。从世界范围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发展状况不同,政治文明所处的演进阶段也不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同一民族中,政治文明在不同的领域、地区和不同的阶级、阶层中的发展也是有差别的。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先于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发达地区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先于经济落后地区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城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先于乡村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脑力劳动阶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先于体力劳动阶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由于我国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沿海与内地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人们对民主的理解和要求以及参政意识和能力也必然存在着差别。导致这种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文化素质的差异以及各种体制的制约。列宁曾经说,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苏维埃政权在原则上实行了高得无比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全世界做出实行这种民主的榜样,可是这种文化上的落后却限制了苏维埃政权的作用并使官僚制度复活。说起来苏维埃机构是全体劳动者都可以参加的,做起来却远不是人人都能参加,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36卷,第150页。)邓小平在谈到普选时也曾讲到,我们现在只在基层搞直接选举,而在高层实行间接选举,是因为“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第177页。)人民即使行使个人的选举权、言论自由权,如果没有文化、缺乏民主意识、民主知识和民主习惯,要自由地、完全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也是很难达到的,更难做到真正的参政、议政。
二、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
1、要把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和优先的地位。
首先,坚持“价值优先”的原则,确保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形态,是政治意识的进步状态。它在政治文明结构中居于最高层 次,对国家制度的创设、施行,以及对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起着主导作用。政治意识是 社会政治生活、政治关系和政治现象的主观反映,它包括人们的政治传统、政治认知、 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其中,政治价值在政治意识中处于核心地 位。一种先进的政治意识,首先要以人类的基本价值为取向,它包括马克思所倡导的个 性的解放和自由人的联合体,以及人的尊严、自由、价值、人权、平等、公正、正义和 安全等内容。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对政治价值取向的选 择是自由、自主的,但是这种选择必须要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的规范,否则,人民的政治 意识取向就会失去方向。为此,我们必须维护和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坚持和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 领域的指导地位,这对于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要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作为提高人们政治意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根深蒂固。从50多年来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曲折进程来看,阻挠主要来自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十年“文革”,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恶性发作,社会主义民主遭到极大的摧残和破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这种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仍然有很大的影响,等级制、特权制、家长制、官本位、领导职务终身制、人身依附关系、文化领域中的专制主义作风等封建社会的政治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远没有消除,这就必然导致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比较淡薄,民主生活比较单一和不成熟。因此,现阶段应坚持不懈地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以铲除造成国民“劣根性”的思想文化基础,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2、把政治制度建设摆在核心的位置,在现阶段要把建立和健全具体政治制度和运行机制作为制度文明建设的战略重点。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保障,要维护和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要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没有一套合适的政治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进行制度文明建设,必须根据其内部各要素发展不平衡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
首先,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传统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的权力又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人手中,而且没有监督。其结果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得不到建设,经济和社会都缺乏活力。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苏联模式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同志指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第177页。)。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解决好党与政、党与法的关系问题。
其次,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完善和切实执行党内的各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要使党的各级领导真正由党员或党员代表选举产生,真正对自己所领导的党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
再次,实现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现阶段的中国,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国家命运的时代已成为历史,实现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仅是一种潮流,而且是政治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这也是一个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避免重大失误的最有效的保证。我们要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各级决策机关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的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复次,建立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注: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6页。)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基础上得出的重要结论。如何建立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这是小康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解决传统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关键性问题和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法治化的关键性问题。
最后,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一要把有形法制建设与无形法制建设结合起来。由于我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法制理论建设和人们法制意识、观念的培养与提高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法制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顾。我们既要继续加强有形的法制建设,即法律条文、法制机构、法制队伍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加强无形的法制建设,即法制理论、法制思想的建设。二要把“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一直实行人治,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后,这种情况并没有完全消失,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是虽有“法制”而没有完全“法治”。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实行依法治国。
3、根据地区、行业和人群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和鼓励不同的地区和行业采取不同的形式逐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正如列宁所说:“在到达完全的共产主义以前,任何形式都不是最终的。”(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第217页。)马克思也指出:“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的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下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6卷,第146页。)也就是说,在到达完全的共产主义以前,任何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形式也都是过渡性的,只要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目标,只要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用。因此,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人群中,政治文明建设应该实施不同的内容和采取不同的形式,即使推行相同的措施,其政治文明的实现程度也肯定会有差别。
我们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式的多样化与同一性结合起来。一是我们不能不加区别地让所有的地区、行业、人群都实行同一种发展政治文明的措施。在政治文明建设的问题上,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应当让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一步。二是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发展政治文明的途径也具有不一致性,我们也不能让各个地区、行业都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让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民主素质才开始推进政治文明建设,那就会阻滞政治文明的发展。三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出适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形式。我国广大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农民“海选”村委会干部、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做法,就是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新途径的有益探索。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农村实际的,必须积极引导和鼓励。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实践中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还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形式。
4、把政治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努力促进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互动的进程,文明的进步总体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历史上,凡是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的时期,都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的时期;反之,凡是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的时期,必定导致经济衰退、文化落后。虽然在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是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基础,但经济并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决定性的因素。恩格斯指出:“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虽然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相等: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这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05页。)。也就是说,物质文明决定并制约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同时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它们既可以推动物质文明的发展,也可以阻碍甚至破坏物质文明的发展。政治文明通过一定的合理的社会制度,可以更好地组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供给、分配和消费,为人们支配和享用文明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也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和再生产提供发展动力。
以往,政治文明建设在我国只是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并没有把它作为一项独立的任务和战略举措提出来,致使政治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并成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政治文明范畴的提出,使人们认识到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政治文明对其它两种文明以及社会发展具 有非常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和 理解政治文明是可以建设的,以更加开阔的视角来观察、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和政治建设,把政治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我们还必须正确认识“三个 文明”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方面要注意调控它们之间的关系,促进其协调发展,推 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另一方面,也不能因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而降到对政治文明 的要求,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自觉地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能够有力 地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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