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发文要求——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组部论文,中宣部论文,中纪委论文,党内论文,发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决定今年第三季度集中一段时间,主要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
胡长清、成克杰从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教训极其深刻。《意见》指出,剖析胡长清等典型案件,并以此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对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中央纪委办公厅编辑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纪委宣教室、中央组织部组织局、中央宣传部宣教局编发了《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胡长清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和专题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有关教材的基础上,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件,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
《意见》还要求,警示教育活动要由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委和组织、宣传部门共同负责;要与贯彻落实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和“三讲”教育“回头看”结合起来。各级党的组织对教育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要给予充分重视,并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中央纪委副书记傅杰日前在广州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座谈会,就如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