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文化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文明建设论文,文化与论文,礼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礼的字体构造推出,“礼”表示祭神以致福。而“仪”表示礼节、仪式之意。分析礼仪的定义,说明礼仪是原始社会祭神致富的种种仪式。可见人类的礼仪文化,源远流长。早期的礼仪文化就具有了社会的功能,它首先组织、协调了群体的行为乃至活动,培养了秩序性和集体性。可以说,礼仪文化在最初是人类最早的精神文明。
历史发展到今天,礼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再是原始初民信奉巫术的仪式,也不再是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了。语言学家王同亿先生在他编著的《语言大点》中对礼仪下了这样的定义:“礼仪: 英语etiquette或protocol,指由于良好的教养或有关权威的规定在社交或场合应遵守的规矩;对一定等级和场合要求遵守的礼节;传统和礼貌。”这个定义实际上把礼仪分成了三部分:礼貌、礼节和规矩。礼貌是指在交际过程中应具有的相互敬意、友善和得体的气度与风范,礼节是指人们在交际中表现出的尊敬、祝颂、迎来送往、问候、致意、慰问等所惯用的规则和形式,礼仪通常是指在较大型或隆重的场合,为表示重视、尊重、敬意所举行的合乎礼貌、礼节要求的仪式。这里的“礼仪”代表了礼貌、礼节、礼仪的全部含义。新的礼仪文化具有了新的审美内涵和表现形式,同时也显示着现代人的创造力和时代文明。
一.礼仪文化的特征
1.礼仪文化具有艺术化的表现形式。
礼仪作为人类的文化被加以形式化了的行为体系,从其表现形式而言,它具有艺术化的特点。因为社会生活的礼制与礼仪,其实正是艺术美的原典。中国古代最早的祭祀上帝鬼神的礼仪都是有歌与舞相配合的。例如,祀天神“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祭地神“奏大簇,歌应钟,舞咸池,”享先祖“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周礼·大司乐》)礼仪是诉诸个体的行为、动作、表情、语言、服饰等的规范。而这些规范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就以美的形式展现出来,从而成为艺术化的审美对象。例如,风度是一个人的精神气质、举止、行为以及姿态等方面的外在表现,是人的行为举止的综合。它具有很深厚的内涵。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举止是长期生活、习惯、性格、品质、文化、道德等修养的体现。优美的风度来自优美的心灵,但优美的心灵不一定就自然产生优美的风度,它需要严格的培养、训练。因此,当一位风度优雅的人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这一形象凝聚着生活的锤炼,文化、艺术素养的积淀,更传递着艺术化的审美信息。再如礼仪文化中的服饰,更是一种艺术化的形式。服饰本身是一种文化,一种文明,同时也是一种审美符合。服饰的审美属性早已为人类所接受,也最能为现代人所理解。服饰是现代人满足自我审美需要的重要手段,也是展现自我审美价值的极好方式。在交际活动中,服饰是一种礼仪符号,它以独特的艺术化的形式反映其主体的审美能力和道德水平。只有衣着得体、和谐,给人以美感的社会成员,才称得上是讲求礼仪的人。
2.礼仪文化熔铸着社会和时代的价值观念。
礼仪文化是一个历史系统,它是以约定俗成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是否遵守这些规范成为衡量一个社会个体或集体的价值标准。因为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体现在礼仪美的审美评价同道德评价的统一中。
以上这些,不论是精华还是糟粕都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礼仪文化,都熔铸着特定时代和社会的道德伦理原则及价值观念。
3.礼仪文化的重要审美尺度是文明。
文明的出现,源于人们对人性的认识。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前者为人类带来光明,后者给人类以灾难。文明的内涵就是沿着正反方向调控人性,发扬人性的光明面,抑制人性的阴暗面。文明的进步,其实质就是人们能越来越自觉、越来越有效地发扬人性的善的一面,抑制人性阴暗的一面。文明之所以是礼仪文化重要的审美尺度,是因为礼仪文化总是和善统一在一起的。我国礼仪文化就是提倡以善摄美。“仁”和“礼”是儒家的基本概念,两者密不可分。孔子的“仁”大致包含三方面的涵义:一是最通常说的“仁者,爱人。”二是“修身”,即常说的“自我修养”问题,也就是作为一个人应该遵从的道德标准问题。三是孔子人本哲学思想的仁的涵义,即要求人们探索人之所以为人的原理和必备条件,包括人赖以生存繁衍的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诸多因素。可以说都是指人性中善的、光明的一面。“仁”外在的表现形式则为“礼”。“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孔子同样非常看重“礼”,就是因为“礼”是体现“仁”的。“人而不仁,如礼何?”(《八佾·论语》)没有了“仁”,“礼”的形式也就没有了价值。
可见,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是美的感性形式和人的内在文明的和谐统一。
二.礼仪文化的发展促进现代精神文明建设
礼仪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基点。
首先,礼仪活动或行为是群体行为文明的具体表现形式。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意识文明,二是社会制度文明,三是人们的行为文明。由于社会意识文明、社会制度文明二者都是人们行为文明的产物与结果,所以精神文明建设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抓人们的“行为文明”。“行为文明”应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生长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枢纽与纲领。礼仪活动或行为不仅是一种行为文明的表现,更重要的在于,它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能够促进群体的行为文明。而群体行为文明正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点。因为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不同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个人修身养性是社会成员的个体活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却是社会全体成员规模宏大的群体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对象、载体与主体,始终是群体,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重心,始终是“群体行为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衡量尺度,应始终是“社会风气”。礼仪活动或行为是道德教化与规范制约的结果,这也正是将人们自发行为引入“行为文明”轨道的有效途径。
其次,礼仪活动或行为有利于道德自觉的形成。在最早的原始人的巫术仪式或祭祀活动中,每个人都是极为投入和虔诚的,他们在进行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的强制或勉强,是一种绝对的“自觉”和精神的需要。因为通过这些仪式,人们达到了内在情感的和谐和心理的平衡。因此,礼仪活动或行为本身应该是一种自觉的活动。在这种自觉的活动中,渗透着规范性、连贯性、有序性以及道德伦理原则。
在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决议中,对道德建设予以非常重要的地位,提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从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道德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又是道德的自觉。也就是使人们把精神文明的诸多要求当作一种自尊的需要,由此成为人们生活中必要而自然的社会习俗和行为习俗,文明的进步就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并凝结成根深蒂固的生活习俗。当然,精神文明建设需要道德的自觉,并不是忽略法律的力量,相反,道德自觉来源于法的严格规范和实施,没有这种严格的规范和实施,任何一种自觉都不可能。道德自觉是法的实现,或是法的普遍化、伦理化。法成为了一种伦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法的消失,而可以说是法的觉醒,是自觉的法。虽然,这种高度的自觉在今天的社会还不可能完全实现,但它毕竟是精神文明的一个追求目标。礼仪活动或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有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人们道德自觉的形成。
再次,礼仪活动或行为直接体现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精神文明,是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综合性的形象评价。其中礼仪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礼仪标志着国家、民族、地区道德水平的高低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下。古巴比伦、罗马帝国由盛到衰,反映在礼仪上是不注重礼仪,淫风盛行;英国强盛时期,英帝国的礼仪传到许多国家。这些都是明证。我国的礼仪文化有许多精华,它们体现了我国传统的民族精神,在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更需要发扬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