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 华文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云南 昆明 650500
摘 要:一带一路迎来中国对外交流的新篇章,贸易、交通无不涉及交流更避不开文化交流。诚信,成为一个交流合作推进的前提。那么,诚信价值观在跨国际文化交际中有些什么认知上的区别?本文主要在内涵解读的基础上分析中西诚信的差异,得出在跨文化交际视阈下的诚信现实意义。
关键词:诚信内涵 差异 现实意义
一、中西“诚信”内涵
在我国的跨文化交际学的发展过程中,许国璋先生在《现代外语》上率先发表了一篇有关语言与文化的论文。论文着重讨论了词的文化内涵与翻译的关系,提出在不同的语言中表面上对等的词汇实际上在文化内涵上并不相等。[1]此文以诚信为主题,从中国的诚信内涵与西方的诚信内涵的认知差异阐述在跨文化交际中诚信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诚信一词最早见于《商君书》·《说文解字》:“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由此看出,诚与信二字在意义上是相通的,基本要求就是言与意相符合“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是中国影响深远的儒家学派的重要思想内容之一,在其认知范畴内,诚信的内涵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还有国家三个层面。个人的诚信是,“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个人与社会是“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国家则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而孔子作为儒家创始人,其诚信的最高标准为华夏民族的生存,只要不违背这个原则的诚信,都可提倡。[2]
从今天的中国来看,诚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国家、集体、个人的三个价值维度中成为个人价值观建设的主题,对人格塑造、品德培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在西方,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尊重事实和信守诺言。美国学者迈克尔·D.贝勒斯说,诚信“一般被定义为‘忠于事实’或在此基础上再加上‘遵守公平交易的合理商业标准’”。美国经济学家福山在其专著—— 《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中,将诚信解释为“在一个社团之中,成员对彼此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基础是社团成员共同拥有的规范”。[3]并把诚信视为一种发展的动力,其高低可以决定经济组织的规模。
对西方文化和道德规范产生深远影响的《圣经》中“摩西十诫”,将“不作伪证”等作为最重要的道德戒律,并把讲诚实、守信用、不撒谎作为经典训言。[4]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美国的每位公民都持有社会信用卡,此卡将会记录公民的每一次信用记录,在全国范围内也将可查询到个人征信记录,由此将会作为公民进行信贷、交易、合作的参考标准。因为西方文化中的超前消费意识和几次的信贷崩溃带来的金融危机等,现代西方社会更是把信用提到无以复加的重要地位,诚信被视为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和前提,与此对应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信用维护和监督体系,一个诚信缺失的人将在社会中无立足之地,工作生活都面临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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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西“诚信”文化差异
从文化内涵的解读中可以看到,诚信在中西方都被赋予很高的价值地位,并已经融入到个人、社会、国家的诸多方面。但同时在跨文化交际的视阈下又有着不同等的意义。
首先,中国人的诚信基本上是道德范畴上的人格诚信,而西方人的诚信则是一种契约下的信任。在中国的诚信交往中常见词汇为“知道怎么做就行”、“相信我”等。在西方多以彼此之间订立契约,以履行契约内容来衡量诚信度高低,多以“promise”的口头承诺或者制定合同(contract,agreement)为主要参照依据。
第二,中国人的诚信在本质上是道德的情理之中,西方人的诚信则是法律的制约之下。中国的诚信,不以制度的标准来评判,能够更深刻的体会到的是一个人基于自己的道德修养以及他人的道德评价来衡量一个人的诚信度。而在西方主要以法律的强制性形成人们对诚信的遵守,强制与一个人的道德评判融合,但是从道德与法律来相比较,则西方的诚信比中国的诚信强制性和实施效果要更明显。
第三,中国人的诚信观是伦理基础上的感性,西方的诚信观更多是法理上的理性。在中国,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多来自于亲人、朋友的伦理道德上的制约,孔子的诚信体系中就以包括朋友、家庭和国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君诚,对父尽孝的伦理约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初的资本积累来自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形成的更多的是商品经济下彼此的利益维护,导致更多的时候缺乏情理的感性而形成以法律为基准的理性要求。
第四,中国的诚信维护体制欠缺,西方的诚信机制成熟。中国的诚信,自古以来都以个人和社会的主体文化价值为衡量标准,并没有制定明确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更多的还是强调人的道德自觉性。而西方则建立有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并对诚信量化有法律性的条文。
三、诚信跨文化交际的现实意义
在跨文化视阈下,诚信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经济和世界的发展显得尤为突出。诚信,已经不再是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也不是一国的文化体系,它已经跨越国与国之间,形成个人、国家交流合作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会在经济发展中迎来更为有效的国内间的合作互信与国际间的互信共赢。
诚信,作为一种社会道德与法律共有的价值存在,其价值愈加显著的凸显到衡量一个人的能力素养上。在日渐频繁的跨文化交际中,诚信也更多的纳入对一个人的考核当中来,正所谓“人无信,何以立”,诚信,已成为我们安身立命之所需。
四、结语
诚信,并不为中国或西方国家所有,在不同的历史文化和政治环境中必有其互相的借鉴意义。中国作为一个感性约束为主的诚信文化,在社会发展多元,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今天,西方的诚信体制机制具有借鉴意义。 对西方来说,中国的感性诚信认同,在法律体系面前也有其可贵之处,法律的存在是对道德的维护,道德的自觉性才是我们最终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2]潘平安. 孔子“诚信观”探微及现代意义阐释【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6卷。
[3]、[4]陈延斌,王体. 中西诚信观的比较及其启迪【J】道德与文明,2003年第6期。
作者简介:杜燕薇(1991—)女,白族,云南大理人,云南师范大学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跨文化交际传播
论文作者:杜燕薇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6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9
标签:诚信论文; 中国论文; 道德论文; 跨文化论文; 内涵论文; 社会论文; 文化论文; 《文化研究》2017年6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