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中信息披露的四个问题引起关注_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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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8日,证监会会计部对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信息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并发布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跟踪分析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基本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披露年报,但仍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即:简单错误频现,影响年报的严肃性;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当;会计判断不当、会计处理存疑;未严格遵循财务披露规则等。在2013年年报披露的最后阶段,关于年报低级错误、财务报表项目分类问题、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年报的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受到了业界关注。

上市公司年报错误太低级: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有误,报表与附注或是附注信息前后矛盾。上市公司年报中出错的内容,除了证监会提及的目录序号错误及附注信息矛盾外,还包括计量单位写错、大股东背景未更新,会计科目数据填错等等。除此之外,像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利润分配预案等低级错漏比比皆是。综合来看,上市公司出现简单错误的原因包括:粗心大意,致使数据的正负号、小数点、元和万元的区别等出现差错;漏填了某一项重要信息,以及持股比例和数额有所变更。有多家上市公司在更正公告中称,对股东的持股情况统计出现差错,需修正;也有上市公司称,财务数据需要更正;还有上市公司称,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出现差错,不得不打了补丁。有些是上市公司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更正,也有不少公司是被监管部门发现财报存在差错,不得不“打补丁”进行说明。甚至有上市公司因年报披露问题受到监管约谈。至于上市公司年报出现错误的原因,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有不同的观点。一位上市公司财务人士称,财务数据出现错误,其实和公司审计报告出来的比较晚有关。一家证券所注册会计师则认为,上市公司年报中出现差错更多是与一些上市公司对年报披露做得比较仓促有关。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年报中这些简单错误的存在,体现出了部分上市公司对年报披露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也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上市公司年报中简单错误频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报信息的严肃性。

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也不当:部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当,报表列报存在错误。部分公司对理财产品的特征认识不到位,导致对其分类和列示不当。如部分公司将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认定为现金等价物。比如,部分公司应交税金为借方余额,但仍以红字形式列报为负债,未重新将其分类为资产列报;部分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类不当,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视为预付账款列报为流动资产。证监会表示,对于年报审阅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涉及财务报表列报错误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证监会将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纠正和改进。

内部控制审计披露水平低:部分上市公司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的规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者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中注协《十三期快报》显示,截至4月21日,39家事务所共为89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7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6家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与2012年年报中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审计报告数量相比,虽然201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披露户数有所增加,但依然没达到《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

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公司未按照政府补助等信息应披露解释性公告的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一些公司未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充分披露报表项目大幅波动的原因,或者未按规定披露报表项目的明细信息。一些公司对特定报表项目的附注信息披露不完整或不规范。此外,部分公司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者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本质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只有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才能保障证券交易的安全和公平,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才能维护投资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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