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研究——兼论波特体系的内在矛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波特论文,国际竞争力论文,矛盾论文,体系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对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在国外可以上溯到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简称WEF)从1980年开始的专题讨论,以及1986年形成的相对完整体系和发表的轰动性研究报告。在国内则始自1989年原国家体改委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简称IMD)的联系,以及1996年起出版的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
对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研究,是经济与管理领域最具深入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内容之一。短短20年的时间,多种评价方法伴随着大量的研究组织和研究报告纷纷涌现。其中最著名的,除了世界经济论坛的年度《全球竞争力报告》(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简称GCR)和瑞土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每年6月出版的《世界竞争力年鉴》(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简称WCY)之外,还有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教授于1990年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钻石模型,以及他对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10国进行的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此外,世界经济论坛自1998年始,根据他关于竞争力和环境方面的理论,增加了微观经济竞争力指数(2000年改名为当前竞争力指数)。各国著名的国际竞争力评价机构还有:美国的商业风险评比公司,韩国的产业研究院和大宇经济研究所,日本的经济新闻研究中心等。其他有影响力的竞争力评价方法,是荷兰格林根大学(University of Groningen) “产出和生产率国际比较”(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Output and Productivity,简称ICOP)研究组所提出的“生产法”(Approach of Origin)。
在国内,中国人民大学竞争力与评价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若恩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等机构的专家、教授也对国际竞争力及其评价方法作了较深入的研究。
但是,一个明显的状况是,国内外关于国际竞争力研究的前期观点并不统一,在评价方法的采用、指标体系的选择上还有一些争论和差异。其重要原因是,各研究者对于包括研究对象在内的基本元素并没有清晰界定。比如,包括上面提到的各项研究,虽然都是针对国际竞争力的,但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有的是研究国家层面的竞争力的,有的是研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还有的是研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实际上,对国际竞争力不同主体进行评价的方法也确实有共同之处。另一方面,对相同主体的评价方法也会有不同的地方。一个典型例证是,对同一主体即国家竞争力进行评价的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在数度联合工作后也自1998年起分道扬镳。原因是前者越来越倾向于研究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因素;而后者更加重视国家向企业提供有竞争力环境的能力。
本文将研究重点置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这一点和波特教授在《国家竞争优势》中的出发点是一致的(但和他主持的WEF微观经济竞争力研究不一致,后者注重企业运作的微观经济运营环境,属国家竞争力层面)。
二、国际竟争力的常用评价方法与指标分析
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有多种,目前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多因素(环境)综合评价法
世界经济论坛、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波特的钻石模型和微观经济竞争力评价,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竞争力与评价研究中心的中国国际竞争力评价报告,应用的都是这一类方法。这类方法一般评价的并不是产业竞争力而是国家竞争力(注:“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部产业竞争力项目组”朱金周等在《通信信息报》上发表的《中国电信业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2002)》,是比较少见的用多因素法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水平的例子。该项目组选取了电信法律体系、行业监管体制、管制政策透明度等3个指标评价宏观(制度框架)国际竞争力水平,选取电信业务收入、人均电信业务收入、电信业务收入年增长率、全国主线普及率、年均电信投资、年均电信投资/GDP、国际话务量MOU以及ARPU等8个指标评价中现(市场表现)竞争力水平,选取我国进入《财富》500强电信公司数、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等3个指标评价微观(企业规模效益)国际竞争力水平。)。由于产业层次与国家层次的竞争力评价有共通之处,以及国家环境对产业竞争力的深刻影响,这里简单做一介绍。
IMD在2001年以前采用的是8大要素体系,2001年改变了评价体系,建立了经济运行、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基础设施和社会系统4大国际竞争力要素体系。中国人民大学竞争力与评价研究中心在做中国国际竞争力评价时,是选用的IMD的标准和结果,而且将新4大要素体系和旧8大要素体系同时采用,公布对照结果。
WEF自1996年至2000年陆续采用并确定了4个新排名指数:增长竞争力指数、当前竞争力指数、经济创造力指数和环境管制体制指数,其中当前竞争力指数是在2000年由1998年增加的微观经济竞争力指数更名而来,是依照波特教授对竞争力的看法和定义设定的。而波特教授的钻石模型也是根据“每个国家都有的4项环境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来评价国家产生竞争优势的能力的。
可以看出,虽然内部还存在一些差别——如上文提到的IMD定义国家竞争力为支持企业竞争力的环境,而WEF定义为获得经济高速增长和当前高生产率的能力;IMD对国家竞争力的评价建基于大量的统计和调查数据,而WEF使用更多的最新理论和定性指标,更像一个研究报告而非评价报告——但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共同点,即通过众多的指标、复杂的统计,来进行几乎包括国家所有经济因素的全面评价。这种方法的缺陷也比较明显,如指标体系过分宠大,指标的重复性较大,指标的确定有些武断。如将对不同竞争主体(国家、企业)和竞争对象(制度、产品)的影响因素放在一起加权计算,从而使最后的结果几乎失去了意义。
2.多因素(工业)综合评价法
这类综合评价法虽然也是将多种因素的影响进行综合评定,但针对的不是国家环境,而是工业发展能力。这类研究国内做得比较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郭克莎研究员,采用了产业的增长潜力、就业功能、带动效应、生产率上升率,技术密集度、可持续发展性以及国际比较等7个指标,对我国的制造业进行比较排序(注:郭克莎:“工业化新时期新兴主导产业的选择”,《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2期。)。
该研究所魏后凯研究员评价的是区域工业竞争力,采取的是这样5个指标:一是市场影响力,用地区工业在全国工业市场的占有率来衡量。二是工业增长力,用地区工业总产值的增长率来反映。三是资源配置力,用工业销售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加权平均来表示。四是结构转换力,用高增长行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工业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和加工工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工业层次升级能力)这两个指标表示。五是工业创新力,用非国有工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反映该地区的制度创新能力,用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即R&D投入比重)来反映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二者的加权平均来反映该地区工业的总体创新能力。(注:魏后凯、吴利学:“中国地区工业竞争力评价”,《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11期。)虽然这一指标体系评价的是地区工业竞争力,但可以看出,相比起同类的其他多因素工业综合评价法,魏后凯的指标设计合理而有新意,完全可以应用到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之中。然而这种方法。或者说这一类方法都存在的问题,是指标的选取缺少理论背景和科学基础。尽管单个指标不乏合理性,但深入研究可见它将竞争力的表现——市场份额,竞争力的实质——生产率,与竞争力的来源——教育、设备和R&D投资这三个层次的内容(下文将详述)放在一起进行评价。而如果指标的选取和设计不是从一个科学的体系出发,再庞大的评价系统和再复杂的指标体系也无法穷尽所有方面,从而是不科学也不完备的。
该研究所张金昌博士的标杆测定方法,也是一种典型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注:张金昌:《国际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但能够评价和判断竞争力的高低,找出竞争力高低的主要原因,而且还能够告诉我们为了提高竞争力应该如何去做,即可以将竞争力的评价和提高引向操作层面。其方法是比较竞争力不同的两个企业间的业务流程并确定改进方案。可以看出,这种多因素法的应用范围只能是评价企业竞争力。这当然不是该方法的缺陷,但和我们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有差距。
3.生产率法
以生产率法测量一国产业国际竞争力,原理是基于购买力平价(PPP)法而非汇率法,对两个国家的产业产出进行比较研究,以确定产业层次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操作在理论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用荷兰格林根大学建立的“产出和生产率国际比较”(ICOP)项目组所提出的“生产法”。该方法以K.Wagner、R.Van Ark、M.N.Baily和M.Freudenberg为代表,他们自1983年开始收集数据,包括世界主要大国和强国的制造业数据,将这些数据按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重新整理后,应用产业来源法计算出各国产业产出的购买力平价数据,进行国际比较。利用这些数据,还可以计算出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单位劳动成本等指标来进行比较。
另一种方法以Dale W.Jorgenson和M.Kuroda为代表,通常称为“支出法”(注:D.Jorgenson and M.Kuroda,1992,Productivity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in Japan and U.S.1960~1985,Edited by Bert G.Hickman,International Productivity and Competitiveness,New York,Oxford.)。他们在1992年提出了以计算GDP购买力平价时所使用的153组商品组数据为基础,计算产业产出购买力平价数据的方法,并用这种方法计算了生产率和成本方面的数据,进行国际比较。这一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但它不但能够计算出产业产出的购买力平价,而且能计算出投入要素的购买力平价,以更加准确地说明和解释相比较国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变化及原因。
国内以生产率法进行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的,主要是采用“生产法”的任若恩教授。他自1993年起和格林根大学有关人员合作进行中国制造业各产业部门的国际比较研究,并就中国和美国制造业务行业的生产率及其决定因素进行了对比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购买力平价法除了可以进行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外,还可用于国家层次竞争力的评价,主要指标是计算各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GDP。事实上,“支出法”所采用的153组商品组数据,就是计算国家GDP和人均GDP的方法脱化而来。
4.进出口数据法
应用进出口数据计算有关指标,是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的另一大类方法。关于这类方法,指标和实证研究都比较多。事实上,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中,理论部分提出了钻石模型和产业集群的产业竞争力确定方法,而在实证部分,使用的就是以出口数据为基础的计算方法。在国内,绝大部分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都采用了这种方法。进出口数据法最常用的主要指标有: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标(RCA,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贸易竞争指数(TC,Trade Competition)。其他进出口数据法指标,还有国际市场份额(MS)、贸易条件指数(TOT)、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国内资源成本系数(DRC)、等市场份额模型(CMS)等,但相对来说没有上面两种常用、应用简便和评价效果良好。
需要指出的是,同属进出口数据法,各个应用者、特别是国内和国外研究者的具体实证分析过程又有不同。例如,波特衡量的是四分位或五分位的产业,非常细致,涉及上千门类,而国内的同类实证研究所依据的产业分类全都非常粗略。波特认为,笼统的产业定义、粗糙的产业分类对商战实务没有意义。
三、波特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在《国际竞争优势》一书中,波特教授关于竞争力的评价方法典型地分为两种:一种以解释性的主观指标为核心,属于上一节谈到的多因素(环境)综合评价法。这种方法主要体现为钻石模型的应用,通过解析每个国家都有的4项环境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以及机会与政府两个外生变量,揭示出一国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影响生产率和生产率增长的各因素。它也是波特在WEF主持微观经济竞争力评价工作的理论基础。
另一类以显示性的客观指标为对象,属于上节提到的进出口数据法。波特对进出口数据的使用,一是体现为对10国各个四分位或五分位产业显示性比较优势RCA的测定。二是对某产业出口占全球该产业总出口比重(SWIE,Share of World lndustry Export)和占全国总出口比重(SCE,Share of Total Country Export)的计算,并按由高到低进行前50名排序。比较起他首创的钻石模型和产业集群解释方法,波特对这几个来源于国际贸易指标的运用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首先,看RCA评价法。这种方法简捷有力,结果比较符合事实,因而在以往的产业评价中被广泛运用。它主要的问题是没有考虑进口和国内市场因素,因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和实际情形偏离较远。
——在大国的产业、特别是内向型产业中,忽略了大国重要的国内市场份额。对于瑞士钟表业、荷兰花卉业这类小国外向性产业,RCA的衡量很准确,因为它们的国内市场相对于国际市场来说很小,前者在整个市场份额中微不足道。但是,对于中国和美国等消费大国来说,国内市场是很重要的,不能忽略不计。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的两个产业(假设都没有受到政府的任何限制或补贴政策),市场目标和经营业绩却不同,一个产业以本国市场为目标,成功地垄断了本国市场,把该产业的外国竞争者挡在门外;另一个产业在本国市场已大半被外国竞争者瓜分的艰难境地下,到中美洲某小国开拓新市场,也成功地占领了该国市场。显然,前者的竞争力远远大于后者,但RCA显示的结果却比后者小。RCA方法缺陷的典型证明是美国,美国很多产业的RCA很小,但却极具国际竞争力。
——在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产业中,夸大了加工贸易对出口额的虚增。这点在中国很明显,那些以“三来一补”为主的简单加工制造业,因为出口额大,RCA值显示很有国际竞争力。实际上,减去原产地不在中国的来料进口金额,这些商品在中国的增加值即该产业的真实产值是很小的。
解决RCA法缺陷的关键是补上进口和国内市场的因素。要么用全球市场份额来取代国际市场份额,要么用综合进口、出口两方面的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CA)(注: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CA,Competitive Advantage),这是一个既包含RCA的功用,又以进口作出修正的很好指标,由Thomas Vollrath and De Huuvo.在1988年设计,也被称为相对贸易优势(RTA,Reletive Trade Advantage)。它的算式是:。陈佳贵和张金昌(2002)通过对中美两国7个产业的实证分析,清楚地显示了CA指标较之RCA和TC这两个指标更接近于产业优势的实际状况。)来取代RCA。
其次,看SWIE和SCE法。前者实际上是国际贸易中另一个常用指标——国际市场占有率(MS,Market Share)。显然,这两种方法比RCA法简单,也更片面,对产业竞争力的反映和事实也会相差更远。例如,已经被波特用RCA>1作临界值筛选过的10国优势产业,在这两个指标上都严重不一致:按SWIE排名,日本占全球出口60%以上的产业有9个,但这9个中有3个都没有进入按SCE排名的日本前50大产业;同时,按SCE排名,出口占日本全国2%以上的产业有7个,这7个中也有2个没进入SWIE前50名。出入更大的是德国,按SWIE排名,德国占全球出口50%以上的产业有6个,这6个中只有1个进入了SCE排名的前50;同时,按SCE排名,出口占德国1%以上的产业有7个,这7个中也只有1个进入了SWIE的前50名!(注:根据《国家竞争优势》344页表7-7、372页表8-1、741页表11-5和744页表11-6数据整理得出结论。)
SCE反映的是产业出口绝对量的大小,SWIE相对来说更多地反映了产业在全球的出口优势。和很多指标一样,SWIE和SCE所能透露出来的信息已经涵盖在RCA中,但在优良性上却比RCA差。
四、波特竞争力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上节已经通过对RCA、SWIE和SCE等出口指标的分析,指出波特教授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进出口数据法中的一些问题和失误。实际上,波特的整个竞争力评价理论体系还存在着更大的深层次内在矛盾。
1.整个竞争理论体系的不统一
波特教授在《竞争优势》一书中定义竞争优势来源于超额价值——“以低于对手的价格提供同等的效益,或者所提供的独特的效益补偿高价而有余”(注: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他的价值链模型就是为了解释企业盈利能力的来源。《国家竞争优势》一书指出:“在国家层面上竞争力的惟一意义就是国家生产力”,钻石模型也是通过6因素分析解释竞争优势的来源。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他在进行国家竞争力的实证研究时,却既没有选用自己精心设计的钻石模型、产业链图表和生产率指标,也没有选用一以贯之的盈利能力模式、从国家创造收益的能力角度考虑利润率指标,而是和大多数学者一样,使用出口指标作为评价标准。
他对为什么不使用利润指标的解释是,利润指标的数据因为有贸易保护、会计报告制度和核算制度的差异等原因而在国家之间不可比。同时,利润数据也难以取得,当企业从事多元化经营是难以分清产业利润是多少。但他对为什么不使用生产力指标没有做任何解释。这也是波特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中最为人诟病的一个问题。
2.国家竞争优势学说的理论和方法的片面性
波特理论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所谓“超越”就在于,放弃传统上对初级产品和要素资源的依赖思想,通过发展高级和专业性生产要素,将国家的优势建立在更为坚实的竞争优势而非比较优势基础上。这样一种理论,通过分析一个企业或产业在4项环境因素以及机会与政府两个外生变量的良性作用下,改变一国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影响生产率和生产率增长的各因素,取得持久的国际竞争能力。因此它偏重国内竞争和后天创造型的内生优势,适用于大国的内向型经济。然而,在该书实证部分和应用方法中,却和前半部的理论模型不一致,单纯采用出口指标来进行各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这样,完全没有排除一国仅凭物质资源和廉价劳动力等初级一般性要素形成的只有数量而贸易条件恶化的出口。也就是说,还是将天然继承型的外生优势作为国家优势的重要部分,并像上文所分析的,适用于小国的外向型经济。
实际上,不管是内生优势还是外生优势,只偏重其中一项都是有失片面的。因为产业的竞争力既有可能来源于丰富的资源、廉价的劳动力或是充裕的资本等先天优势,也有可能来自于各国通过教育和研发投入形成的技术差异等后天优势。本来这正好可以将波特教授在企业战略部分提出的“超额价值”概念一以贯之,即既可以来源于“以低于对手的价格提供同等的效益”,又可以来源于“所提供的独特的效益补偿高价而有余”,但他本人没有在将竞争优势从企业过渡到国家时做此延伸,反而是在国家竞争优势的理论和实证部分相当于各截取了其中一半,即理论着重说明国家如何通过创造高级要素来“提供独特的效益补偿高价而有余”,实证却以出口数量衡量如何“以低于对手的价格提供同等的效益”。
3.实证中剔除FDI部分,体现出正确理论下的方法错误
波特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最具创新之处,就是提出了在全部要素均可自由流动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制度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他在实证部分的出口数据中剔除了FDI(国外直接投资)的严重失误,大大降低了其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创新意义。
波特教授本人似乎没有意识到其提出制度环境的重要性与对外贸易之外的吸引FDI息息相关,他并没有从国家制度环境向对外直接投资做合理的推论。他虽然以大量篇幅论述制度环境的重要性,也提到企业的国籍是次要的。但是,在进行确定一国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的实证工作时,他还是将出口(对外贸易)作为在衡量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惟一因素,而将FDI(对外直接投资)部分扣除(注:在《国家竞争优势》第724页中,波特特别将以下这点作为筛选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检查该项产业的出口是否被其国内的外商所主导控制”,如是就加以剔除。)。这进一步增加了其体系中理论和方法的内在矛盾,也大大减低了制度环境作用说的重要意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对波特教授理论中某些说法的质疑,决无贬低或怀疑其重要和伟大之意。笔者认为,波特教授的国家竞争优势学说是当代该领域中最富有新意和最全面深刻的理论之一。是他引发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热潮和学术进步,他的观点最具争议性本身就说明了这一点。同时,波特教授通过在世界经济论坛进行微观经济竞争力评价等,完成了大量具体和有意义的实际工作。可以说,是他使竞争力这一本来和大多数人无关的概念变得如此深入人心。
五、本文的观点:产业竞争力四层次论
经过前面的讨论我们看到,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有几类,采用的指标众多,产生的结果也各不相同。那么,到底哪一种更科学、更合理?为了正确地评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们应该用何种方法、选择哪些指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方法或指标本身是无所谓对错的。有什么样的理论,就会应用什么样的方法、进行什么样的证实或证伪;同理,我们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下什么样的定义,就会选择什么样的指标,并且处理什么样的数据。
本文认为,就像美国总统竞争力委员会主席Daniel F.Burton在反驳著名国际贸易理论家Paul Krugman对国际竞争力概念的批评时所说的,国际竞争力是由四个层次的金字塔组成,最上层是生活水平(对于产业来说则是产业利润),最下层是投资,中间两层是贸易和生产率。也就是说,国际竞争力的最终目标是提高生活水平,而提高生活水平首先要在国际贸易中显示出比别的国家有竞争力;提高贸易竞争力的基础是提高国内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生产效率,提高生产率则需要在技术创新、先进设备制造、教育等方面进行投资。目前,除了对竞争力的最上一层——生活水平的研究基本没有,其他三层正好分别对应上文所介绍的进出口数据法、生产率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见图1)。
图1 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定义、评价指标和研究方法
四个层次的竞争力指标有这样的规律,即越靠近底层,对竞争力产生的解释力越强,对竞争力变化的预见性越高,但同时不确定性也越大。具体说来,最下层“投资”深入讨论了竞争力的来源,即一国或产业的竞争力最终来源于国家或私人对教育、科技、先进设备、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投资。要想获得竞争力,必须从这个最底层入手,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和制度环境,培养专业型高级要素,以利企业产生和加强竞争力。对这一层次竞争力的评价方法很多,如IMD、WEF、钻石模型和标杆测定等多因素综合法。但是,以投资来评价国家或产业的竞争力是难以做到全面的,因为影响竞争力的各种因素不可能穷尽。同时也无法做到准确,因为从竞争力的潜力到实力的转化过程中存在着种种不确定的因素。所以,以一国或产业的投资环节良好来判断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因素法是不尽合理的,只能说它具有获得国际竞争力的较大可能性或潜在能力。
生产率是竞争力的实质,这是有关竞争力研究的各方(包括著名的相互论战的大家波特、克鲁格曼等)都一致认同的共同观点。以产业生产率来衡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人均GDP来衡量国家竞争力,是准确而同步的竞争力评价方法。这一方法存在着一些应用困难,最突出的就是指标的可比性问题。在不同国家,一个产业产出的种类、计量单位不尽相同,产出品的质量也是有差别的,产业投入的种类、数量、价值和质量亦不相同。如何将不同国家一种产业的投入和产出转化成可比数据,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目前的解决办法是用购买力平价计算GDP和产业产出数据。相比起汇率法,用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价格能够剔除通货膨胀等影响,比较真实地反映价格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但使用起来比较复杂。
贸易指标是比生产率法更直接的衡量方法,因为贸易是竞争力的表现。进出口情况是成本竞争、价格竞争、市场需求规模、生产率等竞争情况的综合反映,它能够比较全面地揭示某一国家、产业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利润指标相比,国际贸易中虽然也有应用倾销等扩大份额实际损害竞争力的行为存在,不过总的来说,国际贸易相对最市场化、最接近完全竞争。而且,许多学者已经用经验数据证明了,在GDP或人均GDP增长与出口份额增长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注:John F.Helliwell and A.Chung,Aggregate Productivity and Growth in and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Setting,Edited by Bert G.Hickman,International Productivity and Competitiveness,New York,Oxford,1992,pp49~79中,通过对1960~1985年期间OECD7个工业大国和12个小国的贸易份额和经济增长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发现贸易份额增长很快的国家生产率增长也很快。)。所以,贸易指标法是简捷有效的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法。但是,应该对目前这种方法的具体操作过程作出更正的是,必须用全球市场份额(MS)指标来代替只重出口数据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标(RCA),原因是RCA忽略了国内市场和进口因素。对于国内市场容量大的大国产业,和以加工贸易为主、进口原料占总值比例较大的产业,RCA法的结果和事实偏差太大。当今世界全球已经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国内国外区别;重出口而轻国内市场的产业评价方法是不合理的。
产业利润既是产业拥有竞争力的结果,也是产业获取竞争力的终极目标,这和居民生活水平是国家竞争力的结果和目标的关系是一样的。利润是产出和投入之差,从单位产品来看,单位利润是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之差,价格反映出生产率和质量等产出水平,成本反映出产业的潜在竞争力。因此,产业利润无疑是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最准确和最具决定性的指标。产业利润可以通过计算一国产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或产业内企业的总利润来揭示。针对利润指标的准确性主要有两方面的指责,一是企业利润可能存在虚假成分。二是产业利润可能来源于政府的扶植性政策或保护性措施。对于这两点操作可行性怀疑的解释是:第一,从利润指标本身来说,是衡量企业投入产出经济效益的最好指标。各国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准确地核算出企业的利润,税务部门也会月复一月地校实企业的利润指标,利润造假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个别企业利润作假并不能否定利润指标的价值,从制度安排上来讲,利润指标的真实性是有保证的,从而产业的利润指标是可信的。第二,一国产业扩大出口、提高生产率均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如果不讲求经济效益去扩大出口(如倾销)或提高生产率,反而会带来负面影响、降低竞争力。国家的扶持与保护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也是难以长期维持的。如中国的电力、通讯等行业,以往并没有和国外对手同场竞争,其高额利润是由于国家限价或行政性垄断经营获得,但这种状况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不可能存续,正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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