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改革现状分析论文_闫峰

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改革现状分析论文_闫峰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调度所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摘要: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业务机关应及时把握军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尽早牵头组建专家团队,全面调研,反复论证,把铁路体制改革、货运改革、军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融合进去,把近年来计划管理的经验吸收进去,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进去,真正解决“如何改”的问题。力争在军队体制改革落幕之际,构建完成更为高效的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机制。

关键词: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改革

1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改革中“不能变”的内容

1.1计划管理的地位作用不能变

铁路军事运输实施计划管理是军队多年来的经验做法,是运输投送部门、铁路部门、部队单位等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军事运输任务的有效手段。铁路军事运输实施计划管理,对于迅速准确、安全保密、综合运用、经济合理地完成铁路军事运输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尽管铁路总公司实施货运改革的理念是尽可能方便货主、简化办理程序,做到货源稳定的随到随装,似乎为铁路军事运输取消计划管理提供了条件。但由于军事运输的特殊性,铁路军事运输仍需采取计划管理,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的地位作用不能变。一是军事运输仍属铁路货物计划管理的范畴。铁路货物运输组织中对于大宗物资运输、国家重要物资及货源稳定的大客户运输仍明确采用计划管理,且对计划管理要求更高、更细,具体表现为现行《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除了对月度计划管理的要求,更突出对旬度计划的编制、实施的具体要求,确保铁路货物运输货源稳定、运输均衡、组织优化、管理精细。军事运输,尤其是大批部队输送,任务重、时间紧,是典型的大宗运输和国家重要物资运输,属于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的范畴。二是铁路军事运输对铁路载运工具有特殊需求。部队人员、物资对铁路车种、车型有特殊需求,且所需车辆数量有限,需要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部门协调铁路总公司依据计划统一调配运力、合理安排输送进度。比如近年来部队铁路输送所需客车需跨局借用、所需平车需集中选扣循环套用,均须由铁路总公司根据铁路军事运输计划集中调配,否则难以保障大批部队调动铁路输送客车保障需求。三是实施计划管理便于提高军事运输经费使用效益。年度军事运输总经费相对固定,计划管理是实现军事运输相关费用分配使用的重要手段。在计划审批时进行适当控制、调整,可以人为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运量分担,有效控制各运输方式总的运输费用,便于在总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优势。

1.2计划管理的基本机制不能变

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的基本机制是“归口提报,逐级审批,多级管理”,这一基本机制不能变。一是归口管理有利于提高计划管理质量。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归口管理表现为计划提报单位级别有最低限制,以旅团为主,且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计划编制、提报工作。这种方式可有效减少计划提报单位的数量,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便于计划提报和审批相关环节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规章要求的宣贯落实、提高各单位编制提报计划的质量。二是逐级审批有利于提高计划可行性。以陆军为例,集团军汇总审核下属各旅及直属单位编制的铁路军事运输计划,陆军部再审核汇总各集团军及直属单位编制的铁路军事运输计划,而后统一递交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审批。每一级的审核汇总,都是对下属单位运输计划的一次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下属单位输送进度、输送序列进行统筹安排,防止计划审批下达后,各相关单位输送序列交叉、混乱,导致运输投送部门运力难以统筹保障。三是多级管理有利于分工协作完成运输任务。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实施由军委机关级直至团营级基层军代处的多级管理,便于铁路军事代表机构以运输计划为依据,协调部队单位和相应级别的铁路部门按职责分工,安排装载计划,落实车辆、备品、站场等输送准备工作,以顺利完成装载、运行、卸载等运输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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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计划管理的基本做法不能变

铁路军事运输实施计划管理是多年来铁路军事运输工作开展的经验积累和沉淀,计划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安全、快速、经济地完成铁路军事运输任务的根本保证,需要继承和发扬。一是划定军事运输范围的做法不会变,仍会明确军事运输范围及办理限制,为计划编制、提报和审批提供基本依据;二是军事运输计划的分类方式不会变,仍旧是按运输对象分为人员和物资运输计划,按计划性质分为基本计划和临时计划,便于区分任务性质和明确实施要求;三是给定计划提报时限限制的做法不会变,仍旧会给出基本计划和临时计划相应的提报时限,确保军事运输计划及时纳入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四是军用物资分类方式不会变,依然是分成武器、弹药、油料、车辆、军需、器材、建材、其他等8大类,便于划分物资编码和明确运输要求;五是军运号码的基本编码格式不会变,人员依然是8位整数,物资依然是分数,确保编码格式和依据军运号码管理的方法、手段延续性。

2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改革中“必须变”的内容

2.1计划管理的单位名称必须变

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涉及多级部队单位和铁路部门,而铁路体制改革和军队体制改革导致的最直观变化就是相关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名称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必须在今后计划管理规章中依据新的计划管理机制进行相应修订,以确保各相关部门发挥应有职能,计划管理编制、提报、审批渠道畅通,与铁路相应级别部门协调配合顺畅。

2.2计划管理的编码要求必须变

虽然继续保留军运号码的基本做法和编码格式不会变,但军运号码具体的编码要求必须变。一是按保密要求,每批计划军运号码中包含的审批单位代码以及计划顺序号等编码要求每隔一定周期就应进行调整。现行编码具体要求已使用较长时间,应该进行修订。二是军改带来的相关变化需要在编码要求中有所体现。军改后,计划管理单位、审批单位的归属、数量等调整较大,相应的审批单位代码和计划序号等具体编码要求必然要进行调整。

2.3计划管理的方法手段必须变

当前,军事运输计划管理从编制、提报、审批到下达,除编制、审批的部分工作借助计划管理软件完成外,大部分工作依然依靠传统手段,受人为因素影响大,效率较低,易出差错,与现阶段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有必要研发推广铁路军事运输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来提高计划管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实现计划的计算机辅助编制、审批,由计算机辅助计算车种车数、判定运输要求、核实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实现计划网络化提报、下达,借助军网和相应保密措施,利用网络传输计划信息,取代机要寄送、人工递交等传统方式,进一步提高计划管理效率;三是实现日常计划信息化管理,实现计划统计、分析、变更等高效处理,确保信息更全,统计更准,差错更少。从目前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采用的计划管理系统看,部分功能已实现,在网络保密有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可向全军推广应用。

2.4计划管理的提报时间必须变

现行《规定》规定:“提报计划单位的月份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应当于装车月上月的8日前报达;需要转报的,应当于装车月上月的5日前报达。其中二月份提报的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应当提前2天报达。”计划提报时间节点过早,不符合军事运输的不确定性需求、与铁路货运计划编制时间脱节、不符合计划管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现状,影响到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应该修订。原因主要有:一是军事运输需求的不确定性要求延后计划提报时间。近年来,部队执行任务突发性强、时限紧、安全保密性要求高,导致运输任务临时性较强,准确核实运输需求的时间进一步缩短。为提高计划兑现率,有必要延后计划提报时间。二是铁路货运改革为延后计划提报时间提供了依据。三是信息化计划管理手段为延后计划提报时间提供了可能。今后计划管理方法手段的革新,可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提报、转报等借助网络传输,可大幅缩短所需时间,为延后计划提报时间提供了技术条件。

参考文献:

[1]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M].北京: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4-9.

论文作者:闫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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