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垦企业集团发展的目标模式_企业经济论文

论农垦企业集团发展的目标模式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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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在农垦系统主要表现为企业集团化的进程大大加快。研究农垦企业集团发展的目标模式,对于指导这一进程的规范化运作,提高农垦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一、研究农垦企业集团目标模式的现实紧迫性

农垦企业集团是农垦企业联合的高级形式,是农垦经济运行的新组织载体。它是在90年代初期,随着农垦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而出现的,是农垦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产物。农垦企业集团近几年的实践向我们提出了研究其发展的目标模式的紧迫性。

(一)农垦企业具备了加快集团化的客观基础

1.农垦农工商一体化的较长实践为发展企业集团积累了经验。

企业集团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化分工不断细化、企业间要求加强合作的必然产物。早在1979年,农垦系统即开始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探索企业联合和农工商一体化之路。这实质上是企业集团化的最初尝试。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探索出了企业联合的一般规律。这些探索使企业认识到了走联合道路的好处,从而有了成立企业集团的积极性。而且,一体化经营本身也可以促使企业集团的形成,如已经出现的奶牛养殖—鲜奶和奶制品加工—销售—体化、水果生产—饮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体化、糖料生产—制糖和余料加工—销售一体化、畜禽饲养—加工、销售一体化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提高和完善,强化资本纽带的联结,完全可以成为企业集团。

2.农垦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并创造了自己的名牌。

企业集团按照经营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单项业务型、主导产品型、相关联多元化型和无关联多元化型。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集团,其成立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要有一个较大企业或具有比较知名品牌的企业把其他企业联合起来。全国各垦区有相当一批企业在改革的大潮中充分利用各种优势,企业规模不断扩张。1996年全国农垦有大中型企业278家,其总产值(现价)、销售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和职工人数分别占全国农垦工业的13.13%、33.28%、38.24%和23.73%,实现利税总额144206万元,而全国农垦工业亏损15562万元。这说明了大中型企业不仅在农垦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且经济效益也明显好于其他企业。这些企业还创造了自己的名牌,在全国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如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可以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或直接将其改造成企业集团。

3.外部环境日益改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农垦企业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逐步由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向宏观调控的市场体制转变,要求农垦企业也向“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和边贸的兴起,使一些边疆垦区成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前沿,为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家重点扶持农业的政策,增强了农业企业的吸引力。在非农产业利润不断下降的情况下,许多非农企业开始向农业投资。这些外部环境的日益改善,为农垦企业外引内联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为企业集团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在上述有利条件下,农垦企业集团化进程必然进入一个加快发展的时期。这就亟需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模式来指导其发展。

(二)农垦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亟需通过新模式加以解决

总结农垦企业集团近几年的实践,可以发现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集团仍带有浓厚的行政化倾向。

农垦发展企业集团,最初是行政干预的结果,而非企业自身主动所为。在企业集团的组建过程中,就难免有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有的地方过分强调政府的指导作用,而忽视企业的自主选择,由上级主管部门“拉郎配”。以转变职能为名或以达到提高机构规格为目的而形成的集团,也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的意愿。这些集团只是具有企业集团的外壳,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关系、运行方式等方面,不可避免地沿用过去的老规矩、老办法,难以形成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和新的运行机制。

2.企业集团组建不规范。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集团没有真正的核心企业。有的只是把成员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联营公司作为核心,而实际上这种公司起不了核心企业的应有作用。二是有的集团没有紧密层,无法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是有的集团缺乏资本联结纽带,稳定性差。从根本上看,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亨、风险共担机制。

3.内部管理不完善。

农垦企业集团存在多级法人、多层次股权关系,在产权不明确、股权多元化的情况下,容易导致两种倾向:要么集权过度,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统得过死;要么分权过度,造成集团的发展总体目标难以实现。这两种倾向都影响了企业集团的有效管理,主要表现在:集团凝聚力较弱、财务管理薄弱、集团内部产权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健全和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4.没有体现农垦特色。

农垦发展企业集团若要取得成功,就必须针对农垦的特点。而事实上,现有的很多农垦企业集团往往盲目照搬其他国有工业企业的经验,没有充分考虑到农垦既是企业又具有区域经济与社会特征,有的也没有充分考虑农垦农业的巨大优势和农业在农垦经济中占有的较大比重,致使集团化道路在农垦中的效果不甚理想。

出现上述问题本质上是对农垦企业集团如何发展不清楚的结果,因此,亟需对农垦企业集团发展的目标模式作进一步探讨。

二、设计农垦企业集团目标模式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组建农垦企业集团是对农垦企业的组织体制进行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因此,其目标模式必须符合以下五个基本要求:

1.要有利于促进现有农垦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能够解决企业“大而全”、“小而全”、专业化水平低、达不到规模经济、政企不分、管理权过分集中或过分分散等问题,进而带动农垦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使农垦企业在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市场条件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2.要有利于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掘现有生产能力,特别是要克服自我封闭的弊端,加快向周边农村的扩散,实行开放式经营,使其对农村的示范作用名副其实。

3.要有利于形成群体优势和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农垦资源丰富、地域广阔的优势,调动所有成员企业的积极性,集中资金、统一规划、综合经营、实现科研、生产、流通、服务的有机结合。

4.要有利于提高竞争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中的份额,逐步提高在两个市场中的竞争力,并成为参与国际市场的“国家队”。

5.要有利于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和推动成员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运用科学管理手段,提高企业和集团整体的经济效益,使集团有凝聚力。

为了使农垦企业集团目标模式能够达到上述要求,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必须以股份制为基础。发达国家的经验充分证明,股份制是企业集团的基础。农垦企业集团的健康、规范发展也离不开股份制。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必须用股份制重构、组建新的农垦企业集团。对企业集团的资产,在进行资产评估界定的基础上,明确各种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数额,依此划分股份,并明确股权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从而把这些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

2.要以资本关系作为企业集团最根本的联结纽带。目前,农垦企业集团主要是通过契约关系或行政关系为纽带组建的。这种联结纽带既不便于集团的统一规划,而且关系不牢固,也不能合理解决成员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如果按照国外企业集团的经验,把资本关系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联结纽带,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以资本关系为联结纽带,不仅可以使农垦企业集团的内部关系牢固,便于统一规划发展,还可以与国际惯例相一致,为吸引外资和国内企业参与跨国经营创造条件。

3.在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兼融其他经济成分。党的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关系有了突破性的认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垦经济中国有比重过高,抑制了经济效率的发挥。因此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中,既要保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又要以股份制为基础,广泛吸收私人资本、农村社区资本等其他经济成分加入集团,以便使各种经济成分相互依存、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提高企业集团的运行效率。

三、农垦企业集团目标模式的基本内容

农垦企业集团目标模式的核心是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集团发展什么;二是由谁来组织发展规划的实施。前者即为集团的发展战略问题,后者为集团的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发展战略

农垦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是以农为本,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大宗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使之在这三个领域,在全国占有特殊的地位。

1.农业服务业。

在我国各类产品和服务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农垦企业集团确立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极为重要。由全国来看,农垦企业地理位置偏僻,除个别大城市垦区外,大多数垦区并不具备发展工业的区位优势。在此情况下,要克服原来四面出击、什么都经营的发展倾向,坚持立足“三农”即农业、农村和海外农业,以农业服务业为发展重点,推动我国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自全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而随着农业商品化和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又日益重要。相比之下,农垦由于特殊的体制原因,有着发达的农业服务体系,并积累了发展农业服务业的丰富经验,这是农垦的最大优势之一。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垦企业集团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把服务网络积极向农村扩展,逐步建立服务全国农业的网络和体系,占领全国农业服务业市场。

以农业服务业为依托,通过对相关农用工业企业的参股和控股,向工业领域发展,既为集团提供了货源,又使集团经营多样化,从而可以大大降低经营风险。为了提高服务声誉,集团也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基地。

2.大宗农产品生产。

农垦的粮食、棉花和橡胶在全国的大宗农林商品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农垦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其将成为我国这三类商品重要的增长源泉。特别是随着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农垦的粮食在国家专控粮中所占比重将趋于上升,进而成为稳定全国粮食市场的重要力量。纺织业“东锭西进”战略的实施,为新疆发展棉花带来了新的机遇。

3.发展特色农业。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将逐渐增多。农垦几乎拥有全国不同类型的自然条件,而且,农垦的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应集中力量发展一般农户没有能力的或没有技术从事的特色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集团的组织管理体制

集团的组织管理体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母子公司体制。

1.法人治理结构。

随着工业结构的演进,单个资本所有者已无能力独立从事企业经营,在此背景下出现了股份制。企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两权分离客观上要求法人对企业进行治理。农垦企业集团将成为典型的股份制企业,为了保证集团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必须强化集团内部管理,为此,必须在各类企业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成立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等法人组织,从而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机制。

2.母子公司体制。

现代经济学越来越强调企业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并把企业和市场作为要素配置的双重机制。成立企业集团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将相关的多个企业的生产要素纳入企业内配置。加速扩张、扩大规模是大企业集团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样,集团内部必须同时进行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这就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工。母子公司体制是实现这一分工的基本形式。具体来讲,母公司负责资本经营,子公司负责生产经营。母公司的资本经营功能派生出其要承担集团发展的战略规划功能、技术开发功能等,这就决定了母公司在集团发展中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子公司必须维护这一地位。

四、加快农垦企业集团向目标模式发展的基本措施

1.加快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是积极推进以垦区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按照公司制的要求,将大多数农场、农垦企业改组为多法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国有农场的企业化经营步伐,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二是将省级农垦主管部门改组为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成为集团成员,垦区管理体制由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母子公司关系,集团公司通过政府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统一对国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剥离社会职能。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现阶段,农垦企业在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还要担负区域范围内大量的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性职能,如文教、公检法、交通、通讯、城镇建设等。既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又分散了企业经营者的精力,造成农垦企业政企不分,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因此,要推动农垦企业集团的发展,必须解决好农垦企业的政企不分问题。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可以分两步走:首先在企业内部实行生产经营职能与政社职能的分离。因为不涉及外部体制特别是财税体制的变动,不需要有关政府(地方政府)的批准,易于推行。原承担社会职能的单位,能向经济实体转化的,要转化为经济实体,并向社会开放,逐步过渡到自负盈亏。其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授权,在农场设立精干的机构,既可以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又可以为农场内部的社区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能,并亨有一定的财税权,逐步达到政府的事政府办,企业的事企业管,以此实现农垦企业的政企分开,减轻企业的社会性负担,进一步增强农场的企业属性,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3.扶持核心企业的发展壮大。

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核心企业作为母公司,是成立母子公司体制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已成立的农垦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规模一般不大,与国内其他工业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相比要小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准备成立企业集团的垦区,企业也是以中小型为主,缺乏成立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因此,要加快农垦企业的集团化进程,就必须大力扶持核心企业的形成和发展。要扶持核心企业的发展,首先,要选准扶持的对象。针对农垦的特点,我们认为,农垦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和农业具有较高关联度的工业企业,如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用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当然,也可以选择辐射面很广的农业服务性企业;其次,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政府管理部门(农垦系统的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农垦系统现有的调控手段,在计划项目的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支持和发展一批核心企业,提高核心企业的吸引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积极鼓励优势企业在系统内承包、租赁、兼并劣势企业,使核心企业或具备核心企业条件的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扩大规模。

国家还应支持农垦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工资改革,加快建立以医疗、养老、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为农垦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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