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大和谐”与“小康社会”的理想社会秩序观_儒家论文

论传统“大和谐”与“小康社会”的理想社会秩序观_儒家论文

论传统“大同”与“小康”的理想社会秩序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康论文,秩序论文,传统论文,理想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礼记·礼运》中关于“大同”与“小康”的论列,是中国古代社会理想的典型概括。晚清以来,在近现代思想文化的剧烈变动中,西学东渐,西方乌托邦的冲击,激发起中国思想家重新理性建构理想社会的热情,大同世界与小康社会的美好景观重新从思想的边缘走向理论的中心,成为表达新观念、承载新思想的平台。“大同”与“小康”也经过不断的诠释和称引,而逐步走向经典化,出现了康有为的“大同社会”,孙中山的“天下为公”。于是,“大同”与“小康”作为社会理想的隐喻,一度风光无限,备受青睐。对大同小康思想资源的重新审视,不仅是对历史的回顾,也是对当下的理性思考。

1

《礼记·礼运》中关于大同世界与小康社会的描述,已为人们所熟知。但为了分析之便,现仍需引述于次: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文本是诠释的基础。从文本的叙述来看,大同与小康是两种风格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结构、价值理念、伦理关系等方面,在形式上表现出很大差异,甚至对立。究竟是何种因素造成大同与小康不同的表现形式?追根溯源,可以发现,二者的终极依据不同:大道之行的结果是大同,而大道既隐的结果是小康。这样,就需要对“道”作出诠释,以考察大同与小康的真实内涵。

大道,并不是思维世界的神秘抽象,相反,它是一切价值合理性的终极根据。古代中国人坚信,天地四方宇宙星象所构成的空间秩序是一切合理性的永恒象征。人类对天象的心灵敬畏和观念依赖,源于对宇宙星象和生存困境的主观归因建立的虚拟联系。当然,这种联系并不完全是一种虚无的比附,它来自生活经验的感性认知。在文明早期,天象的变化和早期宗教观念相结合,使处于生存困境的人们感到疑惑,也很容易把人世中的某些生活经验与天象变化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在追问生存困境的根源时,人们注意到生存困境与天象变化确实存在某种相关关系,这种感性经验不断放大,天象变化就成为确信不疑的终极因素。天象变化表现为日月星辰等天体相对位置的变化。这种变化,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遵循特定的运行轨迹和空间秩序,正是这种日月星辰的时间—空间秩序又进而被理解为宇宙的恒定法则,古人把这种恒定法则称为天之道。道,是表征中国古人理解的宇宙秩序、伦理秩序、精神秩序及其统一性的概念,其基本的意义是人行之路,于是,日月星辰的运行之路就是天道。概念的发展使得道和天道具有了法则、秩序、规律等自然哲学的意义,又具有了规范、原则、道义等社会思想的意义。而且,西周后期和春秋时代渐为发达的星象学与占星术,为宇宙天道与社会人事之间建立了一种神秘联系,这种源于古人经验世界生存困境的过度归因,产生出一种“人法天”以顺适天道的观念。天道乃是自然无为的宇宙法则,是人应当因顺效仿的行动规范,从这个意义上,天道不是与人类社会历史无关的运行轨迹,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变化法则,自然、社会、历史都不能逃离这个普遍法则的支配”[1](pp.67~70)。

不过,儒者一系的思想家、政治家并不执著天道。随着人们对天道与人事的认识不断加深,西周以降,笼罩思想世界的天道的强悍优势不断弱化,而继起的人事理性不断凸显。春秋时代的前儒家人物子产认为,“天道远,人道迩”[2](《昭公十八年》),质疑天道决定人事的根本作用,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处理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孔子更认为,巫者“赞而不达于数”,史者“数而不达于德”[3](《要》)巫、史只是把人事归因为天道的作用,企图从神秘的不可知中寻求似是而非的解答,而儒者赞而达于数,明数而达于德,不仅明于天道,学习天道,而且能把天道的精义运用于人事,所以,只有儒者才是理性的行为者。这也是孔子一系儒家学者对待天道的一贯态度,他们并不迷信天象变化对人事有根本影响,而认为人事的福祸全在人道本身,更重视人事理性的社会整合作用,把整饬社会秩序的核心要义落实在人事人道上。因此,既然《礼运》假言孔子,那么文中的“大道”也就只是论证大同与小康的思想背景,提供终极的价值支持。在大同小康的文本中,因大道之彰隐不同,从而体现大道或天道的社会形态不同,使得社会互动的人道准则也就不同:分别为“公”与“礼”。“公”与“礼”是分析大同与小康的关键词。大道既行,“公”作为一种价值理性,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发挥着自然的影响力;而大道既隐,来自宇宙天道的终极根据萎缩,价值理性也就失去了固有的发挥作用的现实依据,于是,“礼”作为一种工具理性登场,以强制手段,成为规范社会秩序的另类选择。所以,无论是大同社会的“公”,还是小康社会的“礼”,都是强调整合社会的理性主义取向。

2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的观念起源很早,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公”字,从西周到春秋时代,“公”的含义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迁过程。在早期文献中,“公”的基本意义是指特定身份、地位的个人,由这一基本义,又衍生出与之相关联的含义,指称范围由人指扩展到物指、事指,并逐步抽象为一个概念体系,承载特定的价值内涵。刘泽华先生认为,“公”的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意义,是把国家、君主、社会与个人贯通为一体,并形成一种普遍的国家和社会公共理性:一是国家与社会的准则,二是人们的道德和行为准则,三是人们认识的前提和认识的准则[4]。也许是思维的惯性使然,“公”作为一种人事理性,人们却要从宇宙天道那里寻求其终极价值根据。古代思想家论证“公”的合理性,是从观察天道运行的“无为”特征中抽绎出来的,所谓“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5](《孟春纪》),神秘的天道,曾经是让人心灵敬畏的对象,不过,当人们更多地掌握了宇宙星象的知识后,天道不再只是灾难的制造者,它更成为正义公平的象征,“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6](p.33)“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7](《法仪》),人们并不只是一味顺适天的自然安排,而是在理性知识的指导下,有意识地赋予天道特定的价值内容,使天具备了道德意志,然后,再反过来把赋予新意义的天道作为人道遵循效仿的对象,实际上是为预设的价值内容寻找一个不言而喻的终极权威,增强人事理性的自信。社会一般准则的“公”,经过天道的提升,其价值合理性就得到进一步强化,也就增强了人事理性的说服力。所以,大同的文本开宗明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以此作为大同世界的基调。大道维系着社会秩序的理性整合,是贯穿于大同世界的价值背景,而这种价值背景的表现就是“公”,“公”作为一种社会准则,是以社会正义为前提确定的人际、物我关系准则,使价值理性充分发挥整合社会秩序的作用。

在古代中国,“天下为公”一直就存在一种普遍的理解,是把“天下”作为一种政治实体,这种实体所有权的归属不是一人一姓,而是天下的大众,相应地,“公”就被当作一种择君替君的原则。这实际上是一个从政治视角得出的解读结果。不过,我们从“天下为公”、“天下为家”对举的后续解说中可以明白,“为”不作系表词“是”讲,而是作动词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为了”,表示行为的目的,如《荀子·大略》:“天之生民,非为君也。”从社会视角来看,“天下”是社会行动与人际交往的互动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得以运转的基本原则是“公”。“公”与“家”对举,则知“公”指所有人,与社会大众同义,因为“家”指家庭、家族的人。贾谊《新书·道术》云:“兼覆无私谓之公。”以“兼覆”诠释“公”,显然,就范围而言,“公”突破了个人、家庭、家族等的“圈子”而具有延伸与拓展,这是“天下为公”之“公”的指示意义。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种共有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包含着伦理道德评价的内容,这是“天下为公”之“公”的价值意义。换言之,天下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言的社会,为公则是为别人、为他人之意。因此,宇宙社会的正义原则大道披化流行,则天下所有成员的社会行动都以他人的存在为价值前提,在以“公”为归依的行为准则下,人人都是为了他人而存在,而不仅仅限于私人领域的“自我”。“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不独”这种双重否定句式明确表示,要亲其亲,子其子,这是一个根本前提,并没有抹煞为己的合情合理性。亲其亲,子其子,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在血缘关系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伦理亲情——孝敬、慈爱——更加强化了这种血缘关系的封闭性与排他性,进而把这种惠爱感情局限在血缘关系的私密范围。以“公”为准则的行动,其为人称道之处就在于,在维护血缘伦理亲情的基础上,还要超越血缘亲情,把这种仁爱之情推及于非亲非故的他人。大道流行,以自觉自愿的价值理性去主动克服人性之“私”,正彰显出“公”的推爱、兼爱的价值内涵。

每个人都有一颗推爱、利他的心,则社会中的所有个体,特别是弱势者,都可得到人道主义的养育。古代思想家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标准,是以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指标的,可能与古代社会的物质生产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些思想家在建构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图景时,有一条检验的标准,就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富裕程度,特别是特定年龄群体的物质享受状况。孟子认为,五十岁的人穿帛料衣服,七十岁的人保证有肉吃,就是相当优裕的生活了[8](《梁惠王上》)。大同社会超越了关注个人物质享受的层面,而是从社会结构出发,寻求保障社会成员更广范围的生存权、发展权,使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不同生理、不同伦理状况的人,都能从社会结构的功能分配体系中,获得相应的人身权利。也就是文本所描摹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一个以“公”为价值统摄的社会中,和谐有序的局面也就自然而然了,于是,“男有分,女有归”,男女两性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分,是个人在伦理关系与等级序列中所处的位置。男子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有机镶嵌在社会结构体系中。归,谓女子出嫁,《诗·召南·江有祀》:“之子归。”郑玄笺:“妇人谓嫁曰归。”也就是说,女性通过婚姻,依附于特定地位角色的男性,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地位与角色,融入社会结构。这是自然化成的秩序性安排。同时,在这个以利他为最高价值准则的社会中,道德评价的指向发生了根本转移,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价值对立,惟一可能存在负面价值评判的领域是人与物之间,财物资源被浪费才是可恶的行为,至于其是集体共有,还是个人独占,根本没有区分的必要。而且,人人都以不能尽心尽责工作为耻辱,而不在于自己的劳作是为了他人还是为了自身,因为人我之分的概念让位于整体和谐。这种情形与“好逸恶劳”的人性之恶完全悖反,在人们的观念世界中,都把努力工作当作天经地义的幸事,劳动成为一种日常生活的必要,而不会计较得失,也不会计较苦乐。

理想的个体,通过近乎完美的善举,使社会生活呈现出一种理想景观:“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人们的理性沟通,消除了彼此间可能的隔阂与权谋,盗窃乱贼这些损人利己的现象只在生活之外,因此人与人之间的提防戒备也就被消解无形,如此秩序和谐、整合良好的社会,就是大同世界。

3

大同小康在《礼记·礼运》中出现,除大同小康的主题内容应受到注意外,其同“礼”的相应关系更应得到关注。以往,我们分析大同小康,大多着眼于它的理想内容,而不太注意其外部因素,即与“礼”的关系。实际上,《礼记》一本正经地论述大同小康而没有流于虚妄之谈。实与文本的总纲目“礼运”密不可分。只有将大同小康的美好世界,置于“礼”的规定体系中,才有可能呈现一个有渊源、有依据的社会理想。如此,大同小康才不是空中楼阁。

“礼”,指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它由两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仪式仪典,作为礼的象征符号;二是仪式仪典隐含的象征意义。礼作为规范体系,正是以象征意义为支撑。《礼运》记述礼之源和礼之行,运,运动、运转,“礼”之大化运行,实现的客观实际效果,就是“小康”社会。《礼运》的其他大部分篇幅,都是讨论礼的仪式性内容,即“礼之文”,而在小康的叙述中,则突出“礼之本”,也就是礼义。礼仪是礼制的章节度数车骑仪典,而礼义则是指上下之纪、伦常之则,是君臣上下、夫妇内外、父子兄弟、甥舅姻亲之道所构成的伦理关系原则[1](p.190)。所以,礼义作为礼之本,重在礼的社会功能与作用,而礼的功能与作用的发挥,是在遵循一定的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工具理性的发挥。春秋时代,礼的内涵经历了一个由礼仪到礼义、礼政的扩张过程。礼仪是礼的外部表现形式,也就是礼作为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体系,通过仪式与仪典,进行具体的制度化安排、强制性规定,确立一种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秩序。礼仪之所以能够使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秩序化,是因为仪式仪典作为一种形式、一种价值互动符号,本身内含着特定的指称含义,作为一种象征手段,沟通人们对某一仪式仪典的理解,进而在共同理解之上达成行动共识。但是,随着封建格局与政治形势的变化,象征“礼”的仪式仪典因本身的非生活性而逐渐淡出权威的领地,虽然政治家们着力强调礼仪的价值意义,但事实上,在春秋时代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礼仪的价值只是作为工具手段的文饰,人们更看重礼义调节秩序的实用意义,尤其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礼所维系规定的宗法伦理在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模式下,礼义同样是政治伦理体系的有力保障。

大道流行,人人为人,彼此亲疏远近的差异区分,被以“公”为社会行动准则的价值理性冲淡弥合,这是“大同”社会,那么,“小康”社会是如何的情景呢?《尔雅》释“康”为安、为乐、为宁、为静、为五达之路。故“小康”社会,是安乐的社会。作为生存状态标识的“小康”概念,最早见于《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郑玄注:康,安也。诗的大意是,要让民众生活安乐,从而保证国家稳定。这里,小康作为一种生活状态,还不具有广泛的社会结构内涵。而在《礼记·礼运》中,“小康”成为内涵丰富的社会实体,具有具体的社会构成。小康异于大同,就是因大道既隐,来自宇宙天道的不证自明的正义原则隐而不彰,于是天理消解,人欲凸显,与生俱来的善性瓦解,与“公”相对立的“私”成为人际物我之间的价值准则,“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利己原则是社会互动的根本前提。或许是由于受“崇公抑私”的道德倾向的左右,《礼运》的写作者小心翼翼地回避了文本中出现“私”字。不过,这种良苦用心却不能十分奏效。贾谊《新书·道术》曰:“反公为私。”这一说法来源于韩非。《韩非子·五蠹》:“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仓颉固以知之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韩非想象仓颉造字,旨在说明公与私所倚赖的不同的生活现象和观念意识,是完全对立,互不兼容的。参照韩非、贾谊对“公”与“私”的解说,以及大同小康构成要素话语形式上的对立,可见,“私”是小康社会“为己”的社会行动的价值主导因素。以“公”为核心的价值准则失效,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的差异再度彰显,人人为他人变成人人为自己,人们的智慧重新服务于满足个人的私利欲望。但这个社会同样流转不滞,整合良好。其原因,一是确立共同遵守的规范“礼”,二是有圣人的教化。“礼”是儒家学派一直操持的行为准则,“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9](《颜渊》)。圣人不仅能恪守礼的苛责,视听言动,非礼不为,而且能率身垂范,感召教化社会成员尊奉道德礼义。由此,“礼”就成为维系小康社会的核心要素。

孔子赖以重建社会秩序的手段,是正名以循礼,也就是地位界定、角色扮演、规范遵循。这一理念,与现代社会学大师帕森斯的价值共识论(Value Consensus Theory)不谋而合,二者都假定社会中有一套众所共识的规范,为社会成员所愿意遵守[10](p.78)。《祀运》托言孔子,自然不能无视孔子的这一思想。所以,在历史追忆中建构起来的小康社会,礼义这种工具理性投射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延续了春秋以来的礼政制度,在文本中,“礼义以为纪”,明确把“礼”作为一种工具性手段,以对社会成员进行约束和规范,“正君臣”、“笃父子”、“睦兄弟”、“和夫妇”、“设制度”、“立田里”,礼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规范发挥着整饬秩序的功能。但是,礼作为限制“利己行为”膨胀的工具,其发挥作用离不开人的因素,因而,禹汤文武成王周公这六君子就在“小康”的建构中凸显出来,“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他们也同样要遵循礼的规定,以礼为标准,以礼为手段,不仅规范他人,而且作为自我的操行准则,把礼义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内化为个体的道德修养,外化为个人的理性行为,使礼作为一种道德伦理规范,体现着调适伦理秩序、规范社会生活秩序的价值。在小康社会,还存在古代思想世界一种理想的择君、替君规则,这就是“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其精神实质与“诛一夫”、“易位”是一致的。因此,“礼”也并不完全是工具理性的,六君子的凸显,恰好说明了小康社会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指导与约束。综上所述,小康社会仍然是一个秩序井然、整合良好的社会。

4

“大同小康”一语只是表现了古汉语修辞上的美感,却不是一种精确的表达,因此,我们怀疑,大与小在这里的价值指数是否霄壤悬隔?由于大同与小康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虚拟对立,我们并不能攫取何为大何为小的价值宗旨。因此,“大”与“小”只是修辞语助,就如同我们并不能在“大道”一词中认证什么是“道”之“大”的价值的意义,其语言的重心在“同”与“康”,也就是说,大同小康的中心是“同”的世界,“康”的社会。

在文本中,“道”始终只是一个言说背景,无论大同还是小康,其公开的、隐含的终极根据,都是“道”。社会人道对宇宙天道的回应,一是以自然化成的“公”,二是以事在人为的“礼”,所以,在大同社会,价值理性“公”蕴涵着“道”的全部真谛,而在小康社会,工具理性“礼”暗示着“道”的永恒存在。通过前文的分析,天道的本真内容是指宇宙星象的时间——空间秩序,因此,天道与人道的对应,其实也就是秩序的映射,即大同与小康,都是寻求理想的社会秩序:伦理秩序、生活秩序。

大同世界是大道流行的结果,它与小康社会一样,也具备小康社会的规范规则、价值评判。其中,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大同世界的“男有分”之“分”,其实就是小康社会中最高行动准则“礼”的本质内涵,《礼运》就说,“礼达而分定”。而大同世界的特别之处,就是抛弃了人的恶性,充分发扬了人的善性。个人的善美,营造出社会的真美。人们有智谋,但不是用来玩诡计,人们有好恶,但在价值理性的指引下,却是恶恶而善善;也有私,但能推己及人;同样有贤愚,于是选贤举能;同样有争执,于是讲信修睦,都能以发自内心的道德感来克服负面因素,从而使社会秩序臻于完美境界。因此,这种社会理想,并不遥远,并不深奥,与小康社会只是一念之差,就是去恶扬善、背私为公。就此看来,大同世界与小康社会的差异,只在于善的理念、公的准则实践与否。因此,大同世界虽然没有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作为整合社会的工具手段,但其理想的秩序效果却不是完全为思维世界的主观塑造,这种社会形态的理性特色,来自于价值认同的自然作用。

大同世界自然披化的美善境况作为记忆痕迹,早巳逝梦难寻,只是作为小康社会的镜像而存在,成为想象的异邦,为“当下”树立一个价值皈依的终极目标。所以在《礼运》的文本中,无论是论述的重心,还是作者的命意所在,大同与小康都是并列平行的。如果说大同的要义操持在人心,在于人心向善,那么小康则需要借助外力的制约,在“礼”的秩序性安排下,社会重新取得一种共有准则,虽有彼此之分、人我之别,但也差强人意,在人人为己的博弈中,却也意外地各安其分,各得其所,实现和谐安乐的美好状态。当然,这个前提是,人人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即能够让“礼”运行不滞。

在儒学思想体系中,“礼”实际上承载着“道”的根本内容。而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道是来自终极关怀的正义原则和社会运转准则,是不证自明一贯正确的永恒真理。但天道的彰显与流行,又需要人道的配合与支持。春秋时代,思想家对天道的论证,主要通过对人道的理性考察与检视。如果人道顺适天道,那么就天道流行,反之,则天道隐没。大道既隐,就需要整顿人道,以人为的力量重新找回失落的权威,这个人为的力量就是“礼”。所以孔子认为,“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11](《礼运》)。孔子一直向往三代之治,标榜周公,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实际上是孔子追慕的偶像人物。因此,小康社会虽然存在于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时代,但在孔子的心目中,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是实实在在的圣明君子,因为这些君子是实存的,所以小康同样是实在的,而且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的历史沿革一以贯之,“当下”仍旧是小康的继续与延伸,只不过这种延伸出现了变异。在孔子看来,不仅由于“天道”这种终极根据隐而不彰引起“公”这种价值理性隐而不彰,而且体现人道的“礼”这样的工具理性也暂时失效。不过,正是因为孔子坚信,“道”只是暂时缺位,“礼”只是暂时失效,所以他才汲汲于“克己复礼”,致力于重新挽回失落的旧梦。在孔子看来,只要人们按照“礼”的规范行事,理想的社会秩序毫无疑问就会重新实现。

大同与小康不仅具有相同的社会历史目的,遵守相同的宇宙终极根据,而且它们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小康是大同理念的逻辑延续与历史后果。如果进行内在的理路清整,我们不难发现,小康社会中利己原则取代利他原则,正是大同世界无限放大人性之善,以价值理性全面遮蔽工具理性而导致的人性之恶的反弹与回归,二者之间有内在的承接关系。而且,中国古代社会所追求的“公”的价值理想,在本质上与“礼治”别无二致,都是追求社会生活的秩序和谐。诚如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言:“夫大道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所以,大同小康殊途同归,只是通往秩序性效果的途径不同。

标签:;  ;  ;  ;  ;  ;  ;  ;  ;  ;  

论传统“大和谐”与“小康社会”的理想社会秩序观_儒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