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和工会作用下韩国劳动关系的协调措施_劳动关系论文

金融危机和工会作用下韩国劳动关系的协调措施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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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韩国国际劳动协力院(KOILAF)的邀请,以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为团长的中国工会代表团一行5人,于2009年6月21日至26日,对韩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考察。通过考察学习,代表团全体成员加强了对韩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以及工会运动整体情况的了解。

一、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韩国经济和劳动关系基本情况

韩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世界第13位,本国制造商品的出口额为世界第11位。受金融危机影响,韩国经济出现了二战以来最为严峻的情况,劳动关系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

1.韩国国内经济状况GDP呈现负增长态势。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不仅给韩国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而且已波及实体经济。IMF宣布今年负增长率可能达到4%,预计明年经济将复苏,增长率为1.5%。

2.造船业、建筑业和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比较严重。截至今年5月底,有30万个中小企业关闭停产或破产。到2008年底,电子行业开工率骤降至40%,造船行业业绩急速下滑,新增造船订单减少,陷入历史最低谷,目前这种状况没有明显好转。

3.失业风险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失业率超过了4%,截至今年6月失业人口已突破100万人。由于上述问题造成劳动力供给失衡,就业压力以及利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全民保险率较高,但保险费用增加、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增加,教育费、买房费用上升。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社会两极分化严重,要求保护劳动者权益、保证和扩大就业、缩小收入差距、减轻社会压力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韩国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的举措

韩国政府在今年的预算中采取积极财政措施应对金融危机。政府财政上半年预算从增加28亿韩元调整到400万亿韩元,用于拉动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对保证和扩大就业的企业、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等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政策,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面对持续的金融危机,韩国劳资民政、工会总联盟等纷纷采取配合国家政策的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韩国劳、资、政代表于今年2月召开中央劳资协调会议,就应对金融危机保护劳动者就业和工资问题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取得共识。

1.劳资民政积极合作,共度危机。(1)劳资双方分享工作岗位,分担压力。在金融危机期间,双方通过信任和合作建立双赢关系。劳方不进行违法罢工、克制罢工;资方中止非法劳动行为。劳方尊重公司的人事管理权。劳方考虑个别企业的财政情况,冻结、返还或减少工资;资方克制裁员,保证雇佣率稳定。公司鼓励退休而非单方面裁员。劳资双方根据具体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改善轮班制度、减少工作时间、实行临时轮休、暂时关厂、不带薪休假、重新分配岗位、提供脱产培训和教育、允许在家办公等。大企业积极支持承包公司或合作公司的雇佣稳定。鼓励弹性工作制。(2)政府通过一定的临时税收、稳定物价政策等支持劳资双方共同分担压力,冻结或减少工资、分享工作岗位。

2.民间领域在共度危机中发挥积极作用。传播分享精神,制造社会舆论,劳资政共同参与捐款、志愿工作等社会活动,团结非正式员工、失业者、停业的个体劳动者等低收入弱势群体,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实施分享工作政策的企业产品。

3.劳资民政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并促进就业。(1)政府在健康、社会福利、教育、文化、环境和社区发展等领域创造更多工作岗位。(2)加强对失业人员和非正式员工的服务和培训;政府建立相关数据库和个别志愿就业的服务系统,以便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为就业有困难的青年提供服务,促进青年就业;保证非正式员工的就业安全。

4.政府保护弱势群体和失业者,大幅度扩大社会安全网。针对非正式员工、小规模个体户等低收入阶层,提出各种支援政策;扩大对失业者的救助,保护包括个体劳动者在内的弱势群体,调整就业保险基金;扫除社会保险的盲点,将非正式员工纳入社会保险,加强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险和福利;保证人民基本生计,减少贫困。

5.劳资民政在全社会努力传播和实施这一协议。劳、资、政三方将在企业、地区、全国层次努力进行和谐的协商,积极支持本协议在中央层面的实施;建立“劳资民政为克服金融危机的紧急对策会议”,建立专门检查小组。

除此之外,劳资双方协定将采用轮换式改组、缩短工作时间、推广引进最高工资制度、引进(循环)停职·循环停业·无工资休息月(年)制度、人员再配置、教育培训(休假)、在家工作等多种方法,促进岗位分享。政府对此大力支持,决定在计算失业金和退休金时,以消减之前的工资为基准,对分享岗位的企业进行税制方面的援助,同时临时减少低收入阶层劳动者的健康保险金,并暂时放宽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学费等贷款的本利偿还。另外,民间单位也积极参与,决定带头积极参加捐赠或自愿服务等,推广分享文化。

在处理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问题上,韩国建立了劳动纠纷解决制度,有一系列的预防、调解和解决罢工的措施,罢工案件由上世纪70、80年代最高峰时的一年2000多起减少到2008年的108起,是近10年来最少的时期。因此,解决劳资矛盾的手段已经向协商手段转移。以韩国工会总联盟(韩劳总)为代表的工会组织,在关注和维护工人经济利益的同时,想方设法使工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工人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平衡。但是当前如何稳定劳动关系,克服经济危机,确保经济可持续增长,解决存在雇佣不稳定和非正式员工的就业保证问题,仍是韩国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韩国协调劳动关系举措和社会的作用给我们的启示及建议

1.重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韩国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合作,共商应对之策,并很快达成共识,出台具体举措,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和工会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自的代表身份开始明晰,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利益格局基本形成,大量涉及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溢出企业,迫切需要通过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处理矛盾。中国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正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应运而生的一种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劳动关系三方也迅速行动,于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对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如何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应对困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今后一个时期,还应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建设,包括组织建设、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和职能建设,增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主体代表性。

2.促进和谐,工会必须号召广大会员与企业抱团取暖,共克时艰。以韩国工会总联盟(韩劳总)为代表的工会组织面对金融危机,与政府和资方进行了积极的合作,共同应对,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使韩国工人运动正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协调功能等方面逐步改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增长、企业发展、职工权益的影响还在继续,各级工会要充分用好中央高度重视的有利条件,乘势而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一是要把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落实责任分工,广泛联系和借助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二是站在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继续运用多种方式及时交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扩大声势,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广大职工对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企业与职工携手共克时艰、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应继续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情况下职工队伍状况和劳动关系状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分类指导,在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率先垂范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共同约定行动”,把众多中小企业覆盖进来。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将约定内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进一步扩展“共同约定”的内容,将职工福利和社保、安全生产等问题纳入“共同约定书”之中。

3.协调劳动关系重在进行产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韩国在企业开展集体谈判的占多数,有部分产业(金融、保健医疗、金属等)进行产业集体谈判,集体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内,工资协议大部分为1年。企业建立劳资协议制度,30人以上企业单位有义务建立并运营以劳资双方同等组成的劳资委员会,而且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人事制度、增进劳动者福利等。目前,我国的一些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企业协会一起,在一些同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就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和工资标准等涉及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工会在平等协商中“不敢谈”、“不会谈”等突出问题,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企业发展,维护了职工权益。但我国行业性集体合同占集体合同的比例仍然较低。因此,必须加强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这既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举措,也是推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快速发展,有效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

4.关注民生,必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做强基本社会保险。韩国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经济下滑,消费低迷,但劳动关系基本稳定,人民生活并未受太大影响,这得益于韩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我国当前内需不足,急需扩大国内消费,以便拉动经济增长,但是由于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许多职工挣了钱也不敢消费。要扩大内需,扩大居民消费,必须在提高广大职工收入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应增强基本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打牢基础,稳步发展。要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从业人员逐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重点做好外资、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坚持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科学规范的运作,引导、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推进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5.促进就业,必须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和困难企业补贴力度。在金融危机对就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下,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支持扩大就业政策,特别是对青年就业和中小企业稳定雇员,吸纳新的就业人员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奖励。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对我国就业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冲击,导致现阶段就业压力明显增大,但这一时期也是着手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完善就业机制的重大机遇期。因此,一方面要切实抓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另一方面要抓住机遇,从调整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入手,理顺长期存在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危机过后扩大和稳定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造良好条件。因此,要采取政府社会保险补贴的方式,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各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岗位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各级财政设立的再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相应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政府的社会保险补贴应补在明处,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此外,一些地方工会发挥独特优势,参与和运作小额贷款项目,对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项工作却面临缺乏政策支持、缺少担保资金等实际困难。我们建议对工会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给予鼓励,赋予一定资源和手段,在担保机构注册、担保资金注入、银行授信、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6.注重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营造社会和谐环境。近年来,韩国的劳动关系正在由对抗型向协商型、和谐型转变。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打牢基础,这就是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只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了,社会才能够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关键是从细微处做起,让职工感到企业是自己的“家”。

7.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中国工会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中国工会开展的维权工作以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具体举措,宣传中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树立中国工会的形象,扩大中国工会对外影响。要加强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解决外资企业对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疑虑。

8.进一步加强中国工会对外的友好往来,扩大交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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