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地区论文,农业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25(2008)04-0068-05
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阶段,当前,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经济学家胡鞍钢形象地称之为“一个中国,四个世界”。而中部地区多数是农业大省,几乎集中体现了地区发展不平衡的诸多问题。中部地区一般是指地处内陆腹地的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和山西6省,面积占全国的10.7%。人口占28.1%,经济总量占19.5%,是我国的人口大区、经济腹地和重要市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部六省3.6亿人民的共同愿望,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必将有力地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一、中部地区工业反哺农业必要性分析
(一)工业反哺农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任务。但目前我国还存在社会不和谐的一些因素: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如果考虑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以及城市居民收入中的隐性部分,则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1”[1],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之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36个国家的统计,多数国家城乡收入差距均小于1.6倍”[2]。安徽省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倍扩大到2005年的3.21倍,同期,河南省由则2.51倍扩大到3.02倍。这表明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也是十分可怕的。第二,地区差距明显拉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地区差距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中部塌陷”,即中部发展速度落后于西部,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1980年中国中部地区人均GDP相当全国平均数的88%,而到2003年则下降至75%,中国东部与中部GDP的差额已增加至6倍。从城镇居民收入看,2002年中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69元,比西部地区低183元。从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来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全国为52.2%,中部6省为45%左右,中部地区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城镇化率多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河南虽然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但城市人口的比例却比较低,2004年河南城镇化率仅为28.9%,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0多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一些省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在从县域经济来看,2003年,中部6省县域人均GDP在4340-6310元之间,低于全国县域人均GDP6770元的水平,相当于苏南一些县市的1/6-1/8。特别是中部地区还有相当一批贫困县和贫困人口。以河南为例,目前109个县和县级市中,尚有4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其中国家级的31个,省级的13个。这些扶贫开发县的总人口为3517.35万人,占县域总人口的43%,其人均GDP仅为378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717元,与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差距是相当大的。在县域经济的发展速度上。2003年全国县域经济GDP增长率为14.28%,东部县域经济GDP增长率为15.03%,西部为14.28%,而中部地区仅为12.84%。当一个国家贫富差距过于悬殊时,必然激化各种矛盾,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3](P364)第三,农村稳定是整个政局稳定的基础,正如邓小平一再告诫我们的:“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看这80%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3](P65)农村稳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稳定增收上,而仅仅依靠农业自身的积累及较低的农业生产水平,是很难做到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缩小城乡差距,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必须实施由农业支持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二)工业反哺农业是打破“三农”问题产生根源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所谓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是指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的城乡生产和组织的不对称,也就是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和先进的现代经济部门并存,差距明显的一种经济状态。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集中表现是国家从农村汲取资金,资金投向长期向城市倾斜,过分侧重和保护城市、工业和市民,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建国后,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我国是以占用农业剩余甚至牺牲农民为代价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农业剩余通过公开的或隐蔽的手段过度地长期抽汲,使农业部门成为工业部门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工业从农业取得资金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通过征税从农业中取得一部分剩余;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业品价格高、农产品价格低)、通过农村信贷偏向工业等。二是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低度吸纳能力,使大量过剩农业劳动力沉聚在农业部门。我国限制人口自由流动,严格控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将城乡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户籍制度的建立,加剧了二元经济形成,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固定化。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至今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使得农民的大量利益通过各种形式流入到工业、城市。根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从1953年开始到1983年取消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剪刀差”,农民对工业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4]。改革开放后,不仅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依然存在,而且通过征地过程中低价征高价卖,又从农民手中拿走大量资金。据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地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至少“拿走”近5万亿元[5]。由于农业资金长期流向城市,造成农业自身基本上没有积累和剩余。对于中部地区农业大省来说,支持工业的数额会更大,更是深受其害,其农业优势也逐渐被这把工农剪刀无情地一点一点剪去,使农业丧失发展资金,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由于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存在,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或向工业和城市非农转移受阻,即使在“民工潮”的今天,城市对农民工“社会排斥”的做法还没有改变,使农民无法真正享受国民待遇,成为社会“另类”。这反映在:一是社会资源分配城乡不公平。政府为农民提供的公共物品极少,不能满足农民生存和发展需要;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所享用公共物品都是由国家和市政府投资。二是农民享用的教育和卫生资源,也远远低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以2000年为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仅占全国教育经费的23.9%,而农村义务教育占全国的63%,占人口70%的农民仅占有20%的卫生资源[5]。三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生老病死几乎没有保障,所以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打破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政策。
(三)工业反哺农业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要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必须建立在市场不断扩大的基础上。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占世界人口的21%。中部地区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人口高达2.44亿,占全国农村人口31.2%。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依存程度已经相当高,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情况下,扩大市场必须立足于扩大国内市场,扩大国内市场主要潜力是农村市场。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多数,是我国最大最有潜力的消费群体,由于农村落后,农民收入不高,导致农民购买力较低,农村市场规模较小,农村“乡村两级市场的消费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常年维持在27%-28%左右”[6]。造成了“国际上一般人均GDP达到了3000美元时才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7],而在我国人均GDP在不足1000美元时就出现了内需不足。内需不足就不能有效拉动生产,必然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一大瓶颈。因此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农村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是关键。增加农民收入,除了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长潜力、发展城镇、减少农业人口外,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的方针,通过国家把工业和第三产业上交的财政收入用来反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国际工业化国家的普遍作法。有关资料显示:欧盟农民收入的35%来自农业政策的补贴,美国农民收入的21%来自政府的补贴[8]。日本农业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政府的支持,韩国农业收入的60%以上来自于政府的支持[9]。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补贴农业,但是补贴很低,“目前,我国对农业的补贴每年不足40亿美元,不到农业总产值的2%,大大低于西方国家水平。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协议,我国对农业的补贴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剩余空间很大。”[8](P33)所以通过工业反哺农业来增加农民收入既是一条国际经验,也是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
(四)工业反哺农业是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中部6省有5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是为人类的生存提供衣食的产业,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农业是我国最大最弱质的产业,农产品生产则受到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增产的困难很大。同时,农业也是我国入世后面临世界竞争冲击和压力最大的产业。因为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农产品配额管理的品种将越来越少,农产品关税将继续下降,由加入WTO前的2001年的23.2%,降至2005年的15.35%,远远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平,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总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10]。这些必然导致我国农产品进口压力日益加大,同时,面对国际竞争的压力,我国农业又处于弱势、不利的地位。一是我国农业的经营规模极为狭小,人均只有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11],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并且这种局面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出现逆转。二是现阶段我国农产品一般以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为主,中高层加工产品极少。生产成本高、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高投入低效益,特别是农业产品标准化水平低,与国际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存在差距,从而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三是国际农业竞争环境不公平,突出表现为发达国家继续对农业提供巨额国内补贴和出口补贴,并且这种高保护所形成的不公平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在短期内也不会得到根本改变。这就不利于中国发挥优势、公平合理地参加竞争。面对国际竞争,除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力度外,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转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强国内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普惠性、支持性,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农业规则,特别要用好“绿箱”和“黄箱”政策支持空间,全面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已初步具备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
按照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Chenery)对工业化进程6个时期和3个阶段的划分,人均收入水平280-560美元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人均收入水平560-1120美元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收入水平1120-2100美元进入工业化成熟阶段[12](P95)。与工业化过程中的三个阶段相对应,工农业关系演化要依次经历三个基本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农业支持工业发展,亦即以农养工或以农补工;工业化中期阶段,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亦即农工自养或农工自补;工业化后期阶段,工业支持农业发展,亦即以工养农或以工补农[13]。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以及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工业反哺农业一般发生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和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且经济水平达到以下标准:第一,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的份额降到15%;工农业增加值结构中,工业与农业的份额比例为3:1。第二,农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例降到30%。第三,人口城市化水平达到35%以上。第四,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14]从我国2004年的基本数据来看,农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份额降到15.1%。工农业增加值结构中,工业与农业的份额比例约为3.5:1。农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例降到30%左右,2004年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以上,许多东部沿海省市已经超过3000美元,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这表明,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必须实行从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上由工业倾斜的战略向反哺农业的战略转变。正因为如此,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而中部六省工业化水平虽然落后于东部,但总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安徽省为例,安徽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的2/3,到2005年,全省人均GDP达1049.5美元,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7.9:41.6:40.5,第二、三产业比重均稳定在40%左右,工业占GDP比重达到34.1%,非农经济与第一产业之比超过8:2,非农产业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渠道;一产从业人员份额已经降到50%以下,为48.6%;城市化率达到35.5%。工业和第三产业逐步取代农业,成了区域经济的主导产业,经济增长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工业反哺农业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三、中部地区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思考
工业反哺农业的经济实质是:工业部门的剩余回流于农业。即工业部门把自身的部分剩余无偿地转移到农业部门,对农业发展实施补贴。反哺农业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和消除工农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利益差距。反哺的方式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流入农业部门,即工业部门的剩余先是主要集中于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再通过发展政策把工业剩余注入农业。所以,反哺农业是政府的行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工农业基础差异较大,工业反哺农业在全国不能用一个模式或一个标准去实施。对于中部地区来说,尤其是要重视自身的差异,在工业反哺农业问题上要有新的思路和途径。
(一)改变仅靠财政转移来支持农业发展的单一反哺模式,加快模式转型,形成多元化的工业反哺农业模式。过去我们主要靠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来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免征农业税、对粮食生产补贴、加大水利建设和农机购买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实施,是以工补农全面推进的良好开端,但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反哺农业还有很大差距,仅仅是一个开始,特别是在现有城乡人口和工农业就业结构下,这些政策对农民增收效果,特别是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作用十分有限。以最早免征农业税的安徽省为例,2004年安徽农民因此而可以增收19.2亿元,但人均不到40元,加上其它惠农政策,人均增收大约在50元左右,这与城乡居民的巨大差距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数值。而且从收入的增长率上来看,这仅仅是一次性的,农民更需要的是要建立一种长效增长机制。因此,必须突破仅从资金补贴农业的单一反哺模式,实施多元化的工业反哺农业模式。首先,要积极探索农业和工业良性互动机制。中部6省有5省是农业大省,是全国粮食的主要生产基地,粮食和原材料是农业和工业互动的重要平台,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业的供给来源,应该积极成为工业甚至全国工业的最主要的原料供应基地,发挥农业在全国的比较优势,并把这些“优势”真正变成市场优势与竞争优势。其次,借助各种市场化和经济手段,让城市工业来支持乡镇工业,依托城市工业较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把城市工业的利益触角延伸到农村,通过兼并、收购、合作等形式参与县域中小企业的改制和调整。第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培养农业的自生能力和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金融意识。研究有利于增加农户小额信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其他途径和办法。第四,以减少农业人口为反哺模式,实现城乡联动。要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一个公平的环境。城市对外来人口应当采取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政策。在市场准入、义务教育、使用公共物品方面,应最大限度地向进城务工农民开放,争取做到市民与务工农民共享共用。要对现行的一些限制性政策措施进行清理,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和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让外来务工农民及其配偶、子女逐步融入城市。
(二)中部城市工业积极参与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我国传统农业已经走到“增长的极限”,根本无力参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活动,唯一的选择是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特别是需要现在和过去备受农业支持的工业来共同改造传统农业,促使中国农业尽快向现代农业转型,这是提高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农民收入的根本措施。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以工业的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工业具有促进农业产业化相对体制优势、技术优势,这就需要城市工业帮助农业生产与经营向“企业化”转型,一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发展以股份制为特征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靠拢基本上市场经济化的城市经济,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二是采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深加工业,充分发挥现有农业资源在“农产品种养—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中的基础地位,搞好小麦、玉米、水稻、红薯、豆类、油料、棉花、烟草、茶叶、林产品、肉类和水产品等系列产品的深度产业化开发,做好农副产品的综合加工和再生利用,发展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等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加快培育一批现代企业制度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发展有后劲的“小巨人”和“专精特新”的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群体,形成与城市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共享共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督、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中部城市工业资本特别是工业剩余资本可以各种形式建立相关金融组织,参与改造传统农业的好机会,同时也使工业资本的利益触角全方位延伸,实现投资多元化。
(三)以推进农村工业化为核心,振兴县域经济。县域经济是农业和工业联系的重要平台,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重要领域,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是农业大省,县域人口占78%以上,中部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土地的收入一般在60%~80%,县域经济占全部GDP的一半以上。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的县域经济虽然有较快发展,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创新思路,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按照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园区和招商引资这两大政策工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品”的产业集群,坚持品牌战略,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培育骨干大宗产品品牌,坚持以质取胜,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使之成为县域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要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积极扶持和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尤其要把重点放在城郊结合区域,依托城市优势产业,发展配套经济,打造工业聚集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做大城市工业和县域经济双赢。毫不动摇地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使之尽快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主体,培育新农村建设的源源不尽的生力军。
收稿日期: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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