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府的十大理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大论文,理念论文,政府论文,电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政府的管理模式带来一场革命,“电子政府”应运而生。所谓电子政府(e-government),是指政府利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有效地实现行政、服务及内部管理等功能,在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建立有机服务系统的集合。其内涵在于建立一个虚拟政府,为公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电子政府将导致传统政府理念体系的重大变革,推动政府行政理念的重建与更新。电子政府有着不同于传统政府的运营模式和基本特征,因此不可“新瓶装旧酒”,将传统政府的一整套运行机制照搬照抄到电子政府中,而必须在电子政府的运营中贯彻全新的理念。这些理念可概括为:民主理念、科学理念、法治理念、责任理念、效率理念、公平理念、服务理念、安全理念、文化理念、形象理念等十个方面。这十个方面固然可以自成体系,但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则更有助于我们认识电子政府的实质。
一、民主理念
传统的民主理念,仅局限于民意代表、政务官员的选拔和使用等等。虽然有些国家也实行民主投票、公民表决,但这也不是很普遍。同时由于长期形成的“政治”与“行政”相分离的观念,使得“公共行政”成为国家实行强权统治的工具,公共行政的职业化与专业化,公共行政的保密性以及公共行政机构在社会中的独立性,强大的地位使得公民与公共行政机构的距离越来越大,公共行政的基本精神被淹没在暴政与极权统治之下,从而加大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隔膜,公民与政府处于一种紧张、陌生与相互误解的状态。追根溯源,我们认为这一状态与民主治理工具的欠缺有一定的联系。
电子政府为推行民主理念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政府利用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和网上政府采购,便于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监督政府施政,实现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廉政建设。构建电子政府还可以使政府机关借助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政府组织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广泛的沟通网络,这种沟通网络打破了时空和行政组织部门、层级的限制,及时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扩大公众的民主参与程度,增强公民对政府政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以尽量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
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在互联网上人们能够绝对地隐匿自己的身份,因此,对自己的言论就可以不负责任,这样在充分自由的言论空间中诸如网络诽谤一类的内容也日益泛滥,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如果我们在构建电子政府时不重视这个问题,就会出现类似“文革”中的“四大”式的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的混乱的局面。因此,我们不能只强调民主,而忽略了法治。民主与法治在作为国家治理手段的意义上是相辅相成的。关于法治的理念,我将在下述部分重点阐述。
二、科学理念
知识经济将导致政府管理手段的变革,促进政府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网络经济。在这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下,商品和市场二者有可能都是电子化的。它对传统的市场进行全新变革的同时,也使电子政府成为政府管理手段现代化的核心。电子政府必须体现科学化原则,即必须符合信息时代行政管理的客观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在信息社会,电子政府使得政府管理大规模采用知识密度大、科技含量高的行政技术,政府行政对技术的依赖程度加深,进一步强化了技术专家的治理地位,使其在政府管理事务中扮演更多的角色。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主要依赖于行政管理人员的高素质化。普通公务员要了解计算机和网络能实现什么,发挥人在网络系统中的主体性作用。当然不一定要求每个人都是电脑专家。但公务员应该是既懂管理,又懂一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如果连基本的网页设计和更新都要公司提供服务,一方面对信息安全不利,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效率。政府领导人员尽管不必精通计算机编程语言,但他们必须深谙电子政府的战略意义,并熟练掌握日常工作中操作电脑和互联网的基本技能。
三、法治理念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增进人类福祉的同时,也引发了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具有复杂性。其侵犯的对象多种多样,有的分割网络管理程序,有的分割系统安全保卫制度,有的危害公私财产权,有的危害公民隐私权等等。隐蔽性是网络犯罪的又一特征。正是由于人们在网络上往往使用匿名方式登录,使得防范网络犯罪十分困难。
传统的法律体系已越来越不适应信息技术与信息手段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全面的、有效的、结构严谨的新的法律体系来整治网络环境的秩序就显得十分必要。为确保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秩序,必须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立法:一是打击网络犯罪的刑事法律。要通过立法,把那些利用网络严重损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二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有关电子身份认证的法律规范,以法律手段消除各种不确定因素,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三是政府对信息产业加强管理的法律法规。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保障网上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保护公民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
目前,我国已针对互联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法实践,如2000年9月25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11月6日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
四、责任理念
行政责任是民主政治与民主制度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对政府以宪法和法律为施政原则以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倡导民主和法治的今天,仍有些行政人员没有任何责任意识,一些人说过了话,做过了事,但一旦出了问题,则推御责任。所谓的“三拍”,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就是人们对某些官僚主义者的讽刺。我们要抓住构建电子政府的契机,强化政府的责任理念。为此,必须克服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建设中的两大弊端。其一是衙门色彩较浓。打开一些政府网站,我们都能看到千篇一律的政府机构介绍,文字常常很简单,内容也较空洞。多是一些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以及“红头文件”的网络版,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具体政策以及实施方法就很少见了,政策的制定过程和实施过程就更找不到了。其二是形式主义。自上而下的政府上网工程,层层号召,规格很高,声势很大,确实先声夺人,但在这些人们十分熟悉的工作程式背后,恰恰是司空见惯的走过场。很多地方认为“政府上网工程”只不过是上级布置下来的一项“政治任务”,不说不做要挨批评,说过做过也就行了。网站一建起来,就万事大吉,以至于网站建成后,普遍缺乏日常维护,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新闻成了旧闻,更多信息总是无法连接。一些基层网站差不多建起来时什么样,一年半载以后还是什么样,成为废站、死站。这些现象的产生与相关部门缺乏责任有很大的关系。
五、效率理念
行政效率问题历来为行政学者们所重视。行政学的创始人威尔逊曾明确提出:“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尽可能高的效率”(注:(美)伍德罗·威尔逊·行政学之研究[J].国外政治学,1987,(6)。)。行政效率是检验行政管理活动是否科学的标准,也是衡量行政管理是否奏效的尺度。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只有重新审视行政效率的内涵,才有可能在电子政府的运营中体现效率理念。行政效率不仅体现在时效、速度、理想的产出投入比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效益上”(注:黄达强·行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行政效率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价值和功效的统一”(注:夏书章.行政效率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
在行政管理领域,提高效率的主要途径在于减少投入。同时,时间是具体行政活动的现实尺度,因此提高行政效率也不能不考虑时间界限。以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政府节约了原来靠人脑和文件处理信息所消耗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跨越时空,降低了信息传输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在社会效益尺度方面,追求更高的行政效率也是行政管理公共性的重要体现。从行政管理的本质特征来看,它是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活动。因而,对行政效率的评价必须考虑行政管理活动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构建电子政府必须贯彻行政管理的效益原则。然而,在我们的“政府上网”工程中,有些部门、单位片面强调本单位的特殊情况,缺乏对公共行政发展的清醒认识,要么对建设政府网站不积极,要么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摆花架子,网站内容华而不实,应付上级领导。还有些部门、单位利用推行电子政府之机,违规操作,不搞系统规划,造成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些现象都是与电子政府的效率理念背道而驰的。
六、公平理念
公平理念应该说是民主理念的一个部分。但由于在行政管理领域,公平与效益问题已日益成为学界探讨的焦点之一;加之公平与公正、公开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而愈益凸显其重要性,故本文将其单独列出加以阐述。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地区之间的软硬条件差异造成这样一种现象:绝大多数利用现代科技的家庭都是收入较高者,而相当多的人仍然没有能力、没有机会去认识和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新鲜物。因此,在构建电子政府时,要防止信息利用的不均而出现信息穷人和信息富人,从而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应当创造机会使大多数公众都能够更方便、更快捷和更公开地利用政府网络的信息。在这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美国的一些州,就在公众场合设立了公众免费上网通道,公众可及时获得政府公开的各种信息,为公民的行政参与提供平台。我国也相继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大连为例,通过下岗职工再培训计划,许多下岗教师得到了接触电脑、学习先进技术的机会。经过培训中心的培训,他们已经能够利用现有的各种技能来培养和教育更多的人员。
公开是公平、公正和民主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电子政府中要强调政务公开,也即政府在网上设置网站和主页,向公众提供非保密政府信息的检索。政府既掌握最大量的公共信息,又是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者,相对于公众,它处于信息强势地位。在农业技术社会和工业技术社会,科层制政府的政治运作过程,是密不可知或不甚可知的领域。从而,本应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的政务运作,由于黑箱操作,制度运用往往成为少数人或个别集团操纵,使制度依附于个人或集团私欲。在信息时代,电子政府为政务公开奠定了技术基础。公民运用公众电子信息系统,可便捷地掌握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由于人机界面,能加强公众意见反馈与监督,如通过BBS发表政务自由论谈,通过发E-mail加强与行政领导者的各种沟通,参与“网络听证会”监督政府的施政方针,实现与行政系统的互动沟通。从而使公民与政府之间实现政治意义上的公平。
七、服务理念
在信息社会,行政环境迫切要求电子政府由管理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这一转变的关键就在于实现行政理念的超越:方便服务对象是电子政府的最高行为准则。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两个方面有助于公共服务效率的提高。首先,它们直接有助于服务的改善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其次,信息管理的发展使组织结构发展的范围更广。
信息技术(再加上高水平的教育)使许多国家出现了一批具有高知识背景的公众,他们推动了对国家事务的更加直接的参与。这样的参与,由于通过电子获取政府信息的新方式(如互联网)的出现,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最终,与顾客更加直接的相互作用的结果,导致了对公共服务提供的改善。除了支持政策发展之外,信息技术还能提高政府效率和生产力,有助于整合和加速从邮政服务到征税等部门的公共服务运作。
信息技术和通讯系统的不断进步,为新的组织模式的形成提供了机会。日益纷繁复杂的公共服务,越来越不需要按官僚制的方式进行管理,也不需要以更加详细的契约关系来控制。以网络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的增长的可能性,将改变公共服务人员的特征。现实中,有一些人将手中的公共权力视为自己身份的标志,甚至故意为公民设置障碍,对人“卡”一把,让人去“求”他,以此来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没有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这其实是与电子政府的服务理念相背离的。
八、安全理念
互联网具有资源共享、服务灵活、支持多种交流模式、费用低廉等功能和优势,使各行各业和人们工作生活对其依赖达到空前程度。然而,这种高度依赖性使社会变得十分“脆弱”,因为网络极易受到攻击。一理网络受到攻击,不能正常工作,甚至全部瘫痪时,整个社会将陷入深深的危机。电子政府的基础是互联网,因此,必须重视电子政府的安全问题。
互联网上的信息包罗万象,所有的信息都可在网上传播到全球,易被不法分子及政治势力利用,造成不良和有害信息的入侵,危及国家安全。或者制造“逻辑炸弹”,即在某些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芯片中“植入”特定的程序,一旦需要就激活它们,将可能达到破坏和控制对方系统的目的。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信息技术必然导致传统的国家主权弱化。网络社会在国家的传统地缘边界之外又出现了新的“信息”边界。网络上的信息资源很难用国界来保护。一些外国政府和有组织的恐怖分子可能利用“信息战”技术来破坏指挥和控制系统、公用交换网和其它国防系统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国际活动的透明度。遥感器和卫星技术把大多数国家具有战略意义和部分具有战略意义的目标置于全时辰、全天候的监控之下;视频和多媒体技术、信息高速公路和卫星通信技术使图文信息即时传递成为现实。在国际社会的注视、舆论的监控和可能的外部干涉的影响下,国家在国内外事务,特别是在核军备竞赛、军备采购、能源政策、污染标准等具有全球影响的事务上做出决定的自主性日益受到削弱。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国家要保卫的绝不仅仅是领土完整,还有更为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构成国家主权的要素。
九、文化理念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方式,大大增强了思想文化信息的覆盖面,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重塑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文化形态。然而,网络文化在创造了平等、共享的理念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文化污染”。据统计,有将近50个种族主义组织利用互联网宣传对黑人、外国人、犹太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暴力。
网络文化霸权主义对我国的渗透也不容忽视。目前,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已把互联网作为其谋求世界霸权战略的重要思想政治工具。正如美国学者亨廷顿所分析的那样:“美国当然是世界上在经济、军事、外交、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都处于主导地位的唯一国家。它具有在全球几乎任何地方促进其利益的手段和能力。”互联网即这种“能力和手段”之一。现在,美国不但网民数量甚众,而且网络相关产品中的绝大部分来自美国;美式英语是通用的网络语言,它承载着计算机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以政治、经济、军事力量为基础的文化。美国用互联网向世界推销自己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对不同于他们的异质文化横加指责,迫使别人接受其文化信仰和价值观念。
面对这种态势,我国虽然在电视、电台、报纸三大媒体的马克思主义宣传和理论研究上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但对于在互联网上宣传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方面还做得不够。对现有的信息平台控制力还较弱,对西方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进攻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性。为此,我们在构建电子政府中,必须体现强烈的社会主义政治信念,在互联网上建成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坚强的“精神防线”和牢固阵地,通过网络弘扬主旋律,抵制封建迷信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
十、形象理念
互联网时代,整个世界成了一个“地球村”。随着电子政府的建设和政府上网工程的推进,政府形象将展现在世人面前。各级政府的网站建设不但关系到其自身形象,还将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而国际形象的塑造则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国际中的地位和影响,历来为各国所重视。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府在塑造中国国际形象中的战略必地位,并积极主动地掌握自己的网上形象塑造权。我们一方面要建立更多的中文网站,紧密联系汉语受众,形成一个高质量的中文互联网文化圈,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多的英文网络,努力打破与许多国家受众之间的语言障碍。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灿烂文化,世界人民渴望了解中国,我们要利用互联网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我们还要利用互联网真实、全面、及时地宣传发展中的中国。在面对广大受众时,最重要的是用事实说话。中国20多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事实是塑造中国形象的最有利武器。将声音、画面、文字等内容传递给国外受众,互联网的多媒体优势将发挥更为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