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宝森案件的几点思考_王宝森论文

关于王宝森案件的几点思考_王宝森论文

对王宝森案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案件论文,王宝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这里发表的《对王宝森案件的思考》,就当前所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看法。我们特别看重这篇文章,还在于它出自一个青年之手。我们很高兴地把它推荐给读者,特别是年青的朋友。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陈毅同志的这个论断又一次在王宝森案件中得到了验证。

之所以“伸手必被捉”,是因为我们处于一个共产党执政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共产党不是“刮民”党,共产党人不是封建制度下的帝王将相,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治下的殖民地。在剥削制度下,虽然一些明智的政治家也讲“廉洁”、“清明”。我国历史上也产生过诸如包公、郑板桥之类的清官。但毕竟在那些制度下没有普遍性。在剥削制度下,包括官员在内的少数特权阶级凌驾于多数人民之上,是天经地义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对所谓的“廉洁”的清官的概括。在解放前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下,官员的腐败一度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在中国人民处于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中,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大地主、大官僚、大买办资产阶级,仍然巧取豪夺,刮尽民脂民膏,在人民的血汗和尸骨上积聚起了自己的财富。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为了争取和保卫人民利益而斗争的,除此之外共产党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一个人当了党员,成为国家的干部,只能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的增加,而决不是意味着个人特权的增加。做公仆而不是做老爷,是共产党人同以往剥削阶级官僚的一个重要区别。

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应当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这里,任何侵害人民利益的人和事都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坚决反对,都是违犯党纪国法的。1951年12月2日,毛泽东同志在对《中共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作修改时指出,“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我们党历来重视在实际工作中的反腐败运动。不管是谁,不论官职多大、地位多高,只要他把贪婪的手伸向了人民利益,背叛了党的宗旨,就不会逃脱人民的惩罚。从建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到今日的王宝森之流的下场,莫不如此。

看问题要有一个长远的观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这个远虑就是要考虑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是否违反了党纪国法。有那么一些人,一旦手里有了一点权力,就飘飘然起来。以为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了。但历史不断证明,投机取巧、搞阴谋诡计可能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骗得了少数人,骗不了多数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想欺骗群众,其结果只能是玩火自焚。陈毅同志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不到。时机一到,一切都报”。谁做了好事,谁做了坏事,群众心中自有一本帐,算帐只是早晚的问题,切不可怀有侥幸心理。还是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勤勤恳恳地尽一个人民公仆的责任才能使自己活得坦然。

丧心病狂地鲸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就是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等于向人民宣战。这无疑于以卵击石,没有不失败的。

曾经有一个时期,面对有蔓延之势的种种腐败现象,有一些观点显得尤为引人注目。什么“反腐败会阻碍改革开放”、“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等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再治理腐败不迟”、“只要经济发展起来了,有那么一点腐败又有什么关系”等等,一时纷纷扬扬,使人眼花缭乱,真伪莫辨。王宝森案件不啻一声惊雷,以铁的事实给我们上了一堂课。

王宝森案件告诉我们,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绝不能有丝毫的纵容。这是因为我们是共产党,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共产党搞改革开放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只能靠社会主义新人才能建成。一切腐败现象、腐败分子都是同共产党,同社会主义根本不相容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而一切腐败分子、腐败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是同社会主义的本质格格不入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对于腐败现象和行为的态度只能是无论其大小、轻重,必须给以坚决的打击和反对。认为为了经济发展就可以对腐败采取容忍的态度,是对人民利益不负责任的一种观点。

反腐败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底子上进行的。几千年剥削阶级的统治是根深蒂固的。剥削制度被推翻之后,剥削阶级的思想余毒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阴魂不散,还会以种种方式表现出来。同时,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剥削现象还存在,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出剥削阶级的意识。从我们进行改革开放的外部环境来看,可以说我们仍然还处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包围之中。国门打开之后,进来香花和喜鹊的同时,也会混入一些毒草、苍蝇。这个矛盾将存在于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解决的方法,必须是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告诉我们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如果不是这样,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姑息养奸,幻想等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再回过头解决腐败问题,只能使腐败日益猖獗,给改革开放事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王宝森案件告诉我们,腐败必然会搞垮经济。不可能等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再去治理腐败,而是在腐败之风盛行之下经济不可能发展起来。我们民族和国家的真正富强,只能靠全体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才能换来。腐败在本质上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它追求的是“不劳而获”,因而其全部的意义就是扮演着“吸血鬼”、“寄生虫”的角色。王宝森就是一个典型的“寄生虫”,在不长的时间里,就以种种方式侵吞和挥霍掉数以亿计的国家财富。虽然在共产党内象王宝森这样的人为数极少,但是如果我们不对其加以坚决的制止和打击,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的侵吞和挥霍人民血汗的“王宝森”。这些寄生虫们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于追求个人卑鄙的贪欲上,不会真正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工作上,尸位素餐,营私舞弊,又怎么能把经济搞好呢?

我们有必要问一问,持这种观点的都是一些什么人呢?当然,这其中有许多同志属于思想水平不高,对理论缺乏学习与研究,对问题认识不清;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有一些腐败分子,以解放思想为名,对于此种观点的鼓吹尤其卖力,实质上是拉大旗做虎皮,以售其奸。他们为自己制造一张美丽的“画皮”,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合理化,一度迷惑了许多善良的人,使人们在腐败面前放下思想武器,不知所措。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权为腐败分子把持,他们口头上反腐败,实质上搞腐败,甚至口头上都不反,就是因为有人被这种错误观点迷惑了。对此我们应当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可见,干部队伍的建设是多么的重要!在正确的政治路线指引下,干部队伍的素质过硬,我们的事业就比较容易兴旺发达起来;干部队伍的素质低劣,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很多的挫折如何掌握干部队伍的素质,我们在总结丰富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和作风。那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在今天改革开放的情况下,我们选拔干部的标准,首要的就是要看他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其次还要看他是否具有建设社会主义的本领和才能,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应该说,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对于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来说,都是必要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少的政治家,如诸葛亮就曾指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他不仅把“德”和“才”并提,而且还把“德”放在了帅的位置,也就是把“德”放在了首位。当然,不同阶级的“德”的标准是不同的。地主阶级不会把自己的印把子交给被他们剥削、压迫的农民,资产阶级也不会把自己的印把子交给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同样,无产阶级也不应该把自己的印把子交给腐化变质的资产阶级分子。不同阶级选拔干部,首先要看一个人是否是为本阶级服务的,其次是否能够更好地为本阶级服务。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标准,并不是所有的党员和干部都很清楚的,也不是任何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同志都将它贯彻到实际中的。“能人治国家”、“能人抓经济”的观点曾一度左右了某些领导者。有些地方和单位甚至提拔了一些善于投机钻营、坑蒙拐骗的“能人”,还名之曰“突破左的框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然不可能靠文盲,靠各种素质低下的人来领导群众进行。我们也越来越多的需要“能人”,但是必须明白,这种“能人”一定要是干社会主义的“能人”,是有利于社会主义而不是有害于社会主义的“能人”。一个腐败分子,无论其业务能力多么高超,也不应当被选拔为党的干部。因为对于腐败分子来说,本领越大,就意味着他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危害就越大。当然这不是说有德无才就好,也不是说对于才有余但“德”不足的人就不能使用,而是要将德才统一起来,对于有才少德的人,要积极教育,争取确实做到德才兼备了,才委以重任。否则,只看是否是“能人”,一定会给我们的工作、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损失。王宝森不就是一个典型吗?贵州的阎建宏不也是这样的吗?

对此,我们也应该冷静地加以总结。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改造世界观始终是一件大事。

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改造世界观就是要不断清除自己头脑中的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和观念,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重点要解决好人为什么要活着,什么是人生的最大的幸福,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等有关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

在某些人看来,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活着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就是为了荣华富贵、光宗耀祖。总之,是以个人为中心,以狭隘的个人利益为半径,来设计自己的一切。而这正是剥削阶级世界观的体现。正因为这样,尽管一些有见识的资产阶级政治家也强调“天下为公”,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能够身体力行者,总是寥寥无几;总不能避免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习的泛滥,总不能避免尔诈我虞、弱肉强食、腐化堕落、穷奢极欲的丑恶现象。

在无产阶级看来,人生的全部意义存在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人活在世界上,不是为了吃世界来了,而是为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共产党人把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走历史必由之路——为人类最壮丽的事业而奋斗,当作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把为人民服务看作是自己的宗旨,把能够多为人民奉献看作是自己的幸福。正是这样,才有了面对敌人的屠刀,“砍头只当风吹帽”、“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的豪迈之举;才有了甘当人民的“傻子”,“地球转一圈,我要转两圈”的奉献精神;才有了雷锋、王杰、焦裕禄、王进喜、孔繁森……

世界观是指导一个人行动的最根本的东西,一个人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观的问题,他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生的方向和动力的问题。

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他没有能够真正地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就不能算是具备了合格的党性。他就是一块掺有大量杂质的钢铁,经不起各种酸碱的腐蚀,就没有韧性和弹性。

越是关键时刻,越是危险时刻,就越是显示一个人世界观实质的时刻。正是“疾风知劲草”、“岁寒知松柏”。一个没有改造好自己世界观的人,在没有合适的环境的情况下,迫于外界的压力,有可能维持一种良好的状态;一旦环境变得宽松,或是大权在握独当一面,或是法规疏漏有机可乘,便会露出“峥嵘”。

世界观没有改造好的人,就是一个致命疾病基因的携带者,如果不从根本上下手治疗,将来遇到合适的条件,就会发作。王宝森的蜕变历程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一个成熟的无产阶级政党应当强调改造世界观,一个真正追求共产主义理想的党员应当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当作自己终生的任务。

精神和物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强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建设,不会影响改革开放,而且会促进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开放。没有用共产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没有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革命化的党员干部队伍,同样不能夺取改革开放的胜利。

一个人有正确的世界观,这个人就可以走上一条光明的道路;一个党有正确的世界观,这个党就是不可战胜的。

反腐败必须有两手,一要重视法制建设,二要重视思想建设,并且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才会较好。

社会主义必须重视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我们曾吃过不少靠人治不靠法制的亏。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不仅应当有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而且应当有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而法制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健全的法制将为消除腐败提供有力的武器。

但是法制并不是一台天上掉下来的“永动机”,法律是靠人去制定的,也是靠人去执行的。完备的法律是必要的,但法制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出来,还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如果执行法律的人是腐败分子,法律也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虽然可以做到很严格,但那是相对而言的,总还是会有漏洞可以利用的。正如锁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一样,对于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法律可以给其以制裁,但并不能及时制止其罪恶行为的发生。许多犯罪分子以身试法,并不是不知道那样做是违犯党纪国法的。很难说王宝森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严重违背党纪国法的。相对说来,法律是一种滞后的方法,是一种亡羊补牢的办法。它只能根据事实对犯罪分子实施制裁,并不能在事先对可能发生的罪行实施禁止。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条重要的防线,它具有长远性、深刻性、预防性、积极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是“硬化”了的思想,思想是“软化”的法制。人的行为归根到底是思想的现实化,要受思想的支配。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是最好的自我约束的“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事情属于思想认识范围,一方面,还达不到使用法律的程度;另一方面,思想认识问题和违法乱纪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事情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一个如何使用法律的问题。对法律的运用也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制定法律的目的并非为了故意使人去触犯,而是为了使人不去触犯。法律是一种手段,而绝非目的。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不可以消极地采取“守株待兔”式的工作方式,单纯依靠法律,坐等事情的发展,任某些人和事发展到触犯党纪国法的程度之后,再照本宣科,绳之以法。而是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在事先防范上下功夫,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作任何工作,都必须把良好的动机同客观效果结合起来考虑。

法律不是万能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不是万能的。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取得长远、深入、持久的效果。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这也应当是我们在反腐败工作中亟应注意的。

对于反腐败,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都在讲,但为什么在有些地区、有些单位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呢?原因之一就是有些领导同志的态度不坚决,旗帜不鲜明,对于腐败分子怀有“恻隐之心”,手发软。

反腐败有各种各样的反法,有真反,也有假反;有用十分力气反的,也有用一分力气反的;有彻底地反的,也有拖泥带水地反的;有扎扎实实、一招一式地反的,也有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地反的。真反与假反、十分反与一分反、彻底地反与拖泥带水地反,认真地反与马虎地反,效果截然不同。

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手软,反腐败走过场,危害极大。它纵容了腐败分子的气焰,打击了广大群众、干部的积极性,更重要的,它败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的声誉,从思想上离间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有些地方的领导者反腐败不坚决,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怀有某些错误的、糊涂的认识。比如认为腐败出效益,反腐败必然会影响经济发展,应当等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再回过头来抓精神文明,建设一个清廉的社会。有的则是从地方利益出发,因为本地的腐败分子危害的是外地利益,给本地带来了利益,故而对腐败分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因为中央提出要解放思想,而错误地理解上级精神,丢掉了党的原则,却认为“换了脑筋”。有的领导者错误地接受了“能人经济”的思想,只问金钱不问原则等等,给腐败分子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另外应当看到,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居于领导位置上的人本身就是腐败分子。这当中,有不少人曾经是人民的功臣,为人民做过不少好事。但走上领导岗位以后,随着权力的日益膨胀,思想深处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不断抬头,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抵抗力越来越弱,最后成为资产阶级糖弹的俘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蜕化变质成为人民的罪人。也有这样一些干部,最初的历史也并不辉煌,有的甚至是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由于我们的制度不健全,某些负责领导责任的同志违背党的组织原则,为这些党的异己分子大开绿灯。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吃了人家的嘴软,花了人家的手软”,人们常常这样说。

王宝森吃了人家的,也花了人家的,当然摆脱不了这样的规律。而且从中我们还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从王宝森手里溜走的钱的去向绝大多数流到了私营、外资手里。为什么很少流向公有经济去呢?

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宝森对某些外资企业如此的爱,也不是无缘无故的,更不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我们要问的是,王宝森又是如何从这些企业获取好处的呢?有没有什么更深的图谋呢?纵观这些年来的情况,有这样一些党员干部,口头上讲的是信仰社会主义,但从内心则是希望社会主义早一点失败。他们相信中国必定会走向资本主义,俄罗斯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为此,必须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为了使自己将来有一个不错的前景,经济上要想方设法多捞一些,以便将来成为一个“准资本家”。如果不能明捞,就暗着捞、变相地捞;政治上也要有一个意向性的“表态”。在他们看来,私营的、外资的企业才是美人,公有经济当然是不可爱的——谁会说自己所憎恶的人美呢?

这些企业从王宝森之流那里得到的不仅是直接的金钱,还有更多的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优惠政策”。这其中的原因当然不可一概而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现象的发生与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一批象王宝森之流的败类是有密切关系的。这些人被人家拉下了水,成为了对方糖衣炮弹的目标,充当着一种“内奸”的角色,与一些不法外商勾结一气,一唱一和。对于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轻描淡写,包庇,袒护;甚至为不法外商的犯罪行为站岗放哨,通风报信,其效益安能不好?!

对某些不法私营和外资企业的亲近同对公有经济的疏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很难想象王宝森之流能够真心实意地去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很难想象王宝森之流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怀有坚定的信心,怀有迫切的心情。虽然目前还并不十分清楚王宝森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有什么具体举动,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看法,那就是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三资企业同国有企业的关系,没有一支坚信国有企业一定能够搞好、并全力以赴投身于这个极其重要的事业中的党员干部队伍,国有企业的搞活就要走一段很长的路,就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了。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对于同样的问题的看法可能会相差很远。对于王宝森事件也是如此。

共产党内出了一个王宝森,贪污腐化程度令人发指,于是有人说,共产党不行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共产党同当年的国民党一样。

共产党内提出了一个王宝森,但是,清除王宝森的不也是共产党吗?

共产党内有王宝森,但共产党内更多的是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王宝森代表不了共产党员的整体形象,他只不过是一个变质的党员,是共产党的一个败类、叛徒,他已经被永远地开除出了共产党这个伟大的组织。

一个人犯错误,不应当简单地看作是单个人的行为,应当去分析其产生的社会土壤和历史原因。王宝森之所以犯错误,从根本上说,是他违背了共产党员的信念,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的世界观仍然是剥削阶级的世界观,这是人类几千年剥削制度留下来的余毒,也是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思想作风的余毒,而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制度,正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共产党同当年国民党的历史使命不会是一样的。

的确,共产党内有腐败,当年国民党内也有腐败。但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同当年国民党一样了。在我们看来是腐败的东西在当年国民党内可能不被看作是腐败,可能是合法的东西。共产党内的腐败是共产党坚决要清除的,共产党反对腐败同反对当年的国民党在阶级根源的意义上是一致的。看不到这一点,就不容易弄清楚事情的实质。

国民党反动派不能彻底地清除连他们都认为是腐败的东西,从根本上说是由他们的阶级局限性所决定的;共产党能够彻底清除自身的腐败,同样是由自己的阶级先进性所决定的,虽然这个过程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因为在我们的国家里已经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这是彻底地反腐败的经济基础;共产党紧密地团结广大人民,依靠群众,这是彻底地反腐败的群众基础;共产党坚持无产阶级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彻底地反腐败的政治基础。只要我们坚持了这些基本的东西,我们就坚信一定能够取得这场斗争的最后胜利。

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经进行了十几年了,在实践当中我们有着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初步科学地总结了这个伟大的历史过程,把反腐败提高到一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程度。党中央反复强调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改造世界观当作第一位的事情,从思想上、制度上筑起反腐败的防线等等,已经成为全党的共识。反腐败的坚决措施又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完全有信心去夺取这个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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