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部队“个别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雷明磊
“个别人”工作是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虽然它不是中心,但做不好往往影响中心;它不是全局,但做不好往往干扰全局。它是部队预防事故案件的重点,是推动部队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近期通过广泛调研,深入剖析了“个别人”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分析查找了“个别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了做好“个别人”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个别人”的概念、特征及主要表现
“个别人”是指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思想不稳定,有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需要重点关注、重点做工作的人员。主要有四种特征:一是多样性。“个别人”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或是思想道德滑坡,或是婚恋家庭受挫,或是心理问题突出,或是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地位、领导批评、组织处理等等。由于成因的差异性,导致“个别人”表现形式上呈现多样性。二是隐蔽性。“个别人”的问题,多数是隐性的、思想深处的问题,本人不愿暴露,领导很难发现;有的即使是实际问题,由于各方面原因,个人不愿公开,领导也很难掌握。比如,一些大家眼中的“老实人”“放心人”,看似表现好,实则问题严重,有时甚至发生意想不到的大问题。三是危险性。“个别人”通常是思想和现实生活中遇到了问题,组织没有及时发现,没能及时帮助或干预,自己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而在行为上走向极端,造成严重后果,害人害己害部队。四是动态性。“个别人”是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昨天是“个别人”,经过做工作今天就可能不是“个别人”;今天表现很好,但由于某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明天可能变成“个别人”。即使同一个人,过去的问题解决了,还可能遇到新的问题。
虽然“个别人”成因复杂、问题多样、表现各异,但其形成都有端倪可察、发展都有规律可循。从工作实践看,“个别人”的形成原因和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十种:一是信念动摇。极个别人员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放松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偏移,缺乏最起码的判断力和抵制力,往往在敌人腐蚀拉拢面前经不起诱惑,走上犯罪道路。二是贪图享乐。极个别人员思想道德不健康,追求低级趣味,贪图金钱和享乐,沾染过度消费、沉迷女色、嗜好赌博等恶习,往往为满足个人私欲铤而走险、违法犯罪。三是漠视法纪。极个别人员对国法军纪不知敬畏,作风纪律散漫,经常有不假外出、违规上网、酗酒滋事等违纪行为,屡教不改,心存侥幸,最终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沦为阶下之囚。四是交往过滥。个别人员热衷于广交朋友,良莠不分,交往人员过多过滥,缺乏应有的鉴别力抵制力,在损友佞友煽动裹胁下违法犯罪。五是性情暴躁。个别人员存在性格缺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和激情对抗情绪,受到外来刺激容易怒火中烧,失去理智,引发激情犯罪。六是性格孤僻。由于独生子女、留守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增多,个别人员心理问题严重,平时少言寡语,不爱与他人接触交往,不愿吐露个人心声,遇到问题喜欢钻牛角尖,造成自我封闭和心理抑郁,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矫治和帮助,容易走极端而发生问题。七是消极悲观。个别人员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优势和不足,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心灰意冷,自暴自弃,对前途不抱希望,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用极端方式自残自戕、寻求“解脱”。八是心胸狭窄。个别人员重利轻义,患得患失,处事斤斤计较,受不得委屈,对自认为损害自身利益的人,常常耿耿于怀,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进行报复,酿成恶性案件。九是逞强好胜。个别人员好胜心强,遇事喜欢与人争高低,与别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肯主动让步,一旦得不到及时有效劝解,容易引发冲突甚至案件。十是利欲熏心。个别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追求个人利益、实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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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部队“个别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各级对做好“个别人”工作非常重视,探索总结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2.3 术后护理:在患者麻醉清醒后,协助其取半卧位,密切检测生命体征以及腹部腔镜穿刺点、引流液等情况。术后完全清醒,拔除气管导管后,给予口腔护理、雾化吸入。
针对“个别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个别人”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部队安全发展的有效抓手,调动各方力量,精心筹划实施,努力推进落实,切实增强帮教管控质量。
(一)拓宽渠道、延伸触角,在及时发现上下功夫。及时发现是做好“个别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要认真总结汲取以往经验教训,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掌握情况,真正把“个别人”掌握起来、纳入视线。一是定期排查摸底数。基层单位每月要排查一次“个别人”,重点掌握个人和家庭问题突出、不能正确看待挫折和处分、愿望诉求未能实现和内部关系紧张、对外交往复杂、开支消费异常、心理疾患严重、身体伤病残等人员。排查要全面兼顾战士与干部、新兵与老兵、营区内与营区外人员等,确保覆盖各层面、全领域。二是谈心交心找苗头。基层单位主官每月要与所属人员谈一次心,营谈到连排干部,连排谈到战士,准确了解官兵思想变化、身体状况、家庭关系、人际交往和遵章守纪等情况,掌握思想问题严重、心理压力过大、实际困难突出的人员。三是骨干队伍查端倪。党支部要积极发动保卫委员和思想工作骨干与官兵交流思想,用心观察、及时发现、如实汇报问题隐患,并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给他们压担子、教方法,督促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四是发动群众看变化。广泛开展“互学、互帮、互教”和“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活动,发动官兵从身边战友言行举止中观察异常情况,从细枝末节中明察潜在隐患,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苗头。五是借助家庭查隐患。基层单位要定期与所属官兵家庭进行联系,全面细致了解官兵个人、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从中掌握官兵的隐性思想,筛选有价值的信息,认真分析可能引起官兵思想波动、引发心理问题和过激行为的因素,为准确发现“个别人”提供情况。六是内外结合挖问题。对探亲休假、外出学习、生病住院等在外人员,基层单位要指定专人走前提出要求、期间及时联系、归队听取汇报,采取打电话、建立联系卡等多种方式,跟踪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同时,加强与地方公安等职能部门联系,定期不定期到营区周边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有酗酒、赌博、违规上网、涉足不健康场所、不正当社会交往等不良行为的官兵。
(三)防范管控不到位。当前,一些部队在“个别人”防范管控上还存在责任不明、措施不细、力度不大等现象,导致有的“个别人”失管失控发生问题。一是防范意识淡薄。有的单位领导思想松懈麻痹,对现实危险较大的“个别人”放松警惕、疏于防范,给他们违法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二是管控措施不严。有的单位对“个别人”可能发生的问题预想不充分,制定措施不周密,跟踪管理不到位,进而引发事端。三是工作存在盲区。有的重视了营区内和八小时内“个别人”的管控,而对营区外、八小时外管理缺乏有效措施,导致管控工作存在死角和盲区。
(一)发现掌握不及时。分析近年来部队通报的案件,纳入视线的“个别人”发案的并不多,没有纳入视线的“个别人”出问题的却不少,往往是“事前没想到,事后吓一跳”。究其原因:一是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对“个别人”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分析排查看表面现象多、看深层原因少,看义务兵多、看军官士官少,看建制班排多、看“五部两角”少,看后进层多、看先进层少,尤其对那些少言寡语的“老实人”、言听计从的“放心人”、形影不离的“身边人”关注不够,导致“个别人”未纳入视线而发生问题。二是警惕性不高。有的做“个别人”工作敏锐性、洞察力不强,对问题端倪反应迟钝、缺乏警觉,甚至麻木不仁、视而不见,既不主动做工作,也不及时报告,使本可以解决的矛盾隐患演变为案件事故或严重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漂浮。“个别人”大多产生有诱因、形成有过程、平时有征兆。但由于所在单位领导分析排查不深入、谈心谈话不经常,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和隐患,甚至把有严重现实危险的人当成所谓的老实人,致使“个别人”就在眼前却发现不了。
三、做好“个别人”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教育转化不得力。一些单位之所以对“个别人”转化慢、转化难,甚至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原因主要有:一是责任缺失不愿做。有的干部骨干工作不上心、不用心、不尽心,发现问题苗头捂着掖着、不及时报告,听之任之、不跟进做工作,致使问题积累、矛盾叠加引发案件事故。二是能力欠缺不会做。有的干部骨干讲理讲不出正理,谈心谈不进心里,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干部,缺少实践积累,缺乏带兵经验,不善于做一人一事工作,对问题棘手的“个别人”不知所措、缺乏招数,教育转化不明显。三是方法不对没效果。有的干部骨干用解决思想问题的方法解决心理问题,用解决实际问题代替做思想工作,或者单纯通过强制措施压制矛盾问题,工作不仅难以奏效,有时甚至适得其反、激化矛盾,引发案件或严重问题。
母亲说:“睡不着啊,你说小宋会不会出啥事?她一个人带着那么多钱多危险哪。我这几天睡不好,血压有点高,起来找点药吃,听见你还在折腾。真没事?”
(二)把握规律、落实责任,在准确掌握上下功夫。由于“个别人”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动态性、反复性,决定了做“个别人”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下真功夫苦功夫准确掌握问题性质,跟进掌握思想行为变化,找准帮教转化“药方”,防止药不对症、工作无效。一是准确分析定性。党支部每月要对“个别人”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正确区分认识偏差与政治态度、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现实表现与既往过错、个人表现与家庭问题、一般问题与现实危险,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实把问题性质、产生根源和解决方法搞清楚,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二是跟踪了解知变。营连要依托“三互”小组,对已掌握的“个别人”,建立一名干部、一名党员和一名思想工作骨干“三包一”责任制,跟踪掌握其思想变化、行为表现和转化情况,主动跟进做好工作,防止失察失教失管引发问题。同时,对“个别人”的问题,要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不得造册登记、随意扩散,避免人为激化矛盾。三是末端检查问效。对已确定转化的“个别人”,党支部要认真研究认定,并明确专人负责,巩固转化成果,防止反弹、反复。
(三)对症下药、多措并举,在努力转化上下功夫。“个别人”既有共性特征,更有突出个性。必须坚持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根据“个别人”的性格特点和问题性质等,量身定做帮教转化方案,合理安排帮教转化人员,做到“个别人”工作个别做、“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是教育引导。针对“个别人”存在的思想困惑和认识偏差,在抓好普遍性创新理论学习、经常性法纪教育的同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教等办法,帮助他们解疑释惑,解开思想“扣子”,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心理疏导。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个别人”,安排政工干部和心理骨干进行疏导,帮助他们校正不良心理,克服心理障碍;问题特别严重的,及时请示上级送医院诊治,防止因心理疾患引发问题。三是关爱感化。对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突遭重大变故、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或身体伤病残等现实问题突出的“个别人”,依据政策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基层无力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共同做好帮扶稳定工作,以组织的关心关怀和实际问题的解决促进他们思想的转化。四是环境调适。端正对“个别人”的根本态度,坚持人格上尊重、工作上帮助、心理上抚慰、生活上体贴,做到真诚相待不歧视、真情感化不嫌弃、真心解难不冷漠;组织“个别人”积极参加学习成才、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活动,采取常谈心多关注、找亮点多表扬等方式,激发他们的工作成就感和上进心,使他们在健康向上、愉悦和谐的氛围中舒缓身心、实现转变。
(四)严格管控、正确处理,在稳妥处置上下功夫。“个别人”往往思想易波动、情绪易冲动、行为易失控,一旦管控不得力、处理不及时,很可能引发严重问题。必须坚持严把政策、稳慎实施,既防止处置过当激化矛盾,又防止处置不力酿成祸患。一是严格管控。对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个别人”,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管控措施,不得安排单独执行任务或外出,确需外出时指定责任心强的党员、骨干陪同,确保其始终处在组织管控中、骨干监督下、群众视线里。二是组织调整。对内部关系紧张、难以适应单位环境的“个别人”,视情调整到其他单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发生问题的“个别人”,及时调离重要岗位和要害部位,不得从事涉枪弹、涉密及首长身边警卫勤务等工作,不得担负武器弹药和危险品的看守、押运、保管、销毁等任务。三是严肃惩处。对有一般违纪行为的“个别人”,该批评的批评,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存在现实危险、一时难以转化且不宜留在部队服役的“个别人”,依据政策法规和条令条例作出安排处理,防止给部队建设留下隐患;对发生问题造成危害的“个别人”,严格按条令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达到教育警示部队的目的。
2018年9月份,台风“山竹”袭击珠海,部分太阳能板被吹走。这部分桥墩警示标志在电池得不到充电的情况,连续工作了7天。当重新安装太阳能板后,电池依旧正常工作,这说明电池的放电深度正常,没有收到损坏。进一步验证了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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