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柴沟古墓的科属及吴欢、咸北考古文化探微_考古论文

论西柴沟古墓的科属及吴欢、咸北考古文化探微_考古论文

论西岔沟古墓群的族属——兼及乌桓、鲜卑考古文化的探索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乌桓论文,鲜卑论文,文化论文,古墓群论文,论西岔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2)04-0126-12

1956年5月间,东北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在辽宁省西丰县执中村西北一里余的小山岗上,发现了一处汉代古墓群,发掘存留下来的墓葬63座,出土文物13850余件。①最初的发掘者认为这是一处属于匈奴文化系统的古墓群。②但这一结论不断遭到质疑,批评者又提出乌桓说、③夫余说、④鲜卑说⑤。诸说各有短长,迄无定论。鉴于相关问题的重要性及以上有利条件,笔者以下尝试对西岔沟墓地族属这一学界难题提出新的解说。

一、研究史回顾

最早论及西岔沟古墓群族属的孙守道先生判定其为匈奴遗存,主要的证据有两方面:其一是时空线索,“这一墓地的基本时代是相当于武帝到昭帝时期,它的上限在武帝之前,它的下限有可能到宣帝初期”,而“根据史书记载,汉初匈奴‘诸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东,接秽貊、朝鲜’,西丰一地无疑被包括在内。至宣帝本始二年(前72)遣五将军领兵十万骑出塞,匈奴远遁,自是‘匈奴遂衰耗’,西岔沟墓地的下限及其被弃置,也约当此时。”其二则是遗址所反映的游牧经济面貌。

“匈奴说”提出不久,即遭到质疑。曾庸在《辽宁西丰西岔沟古墓群为乌桓文化遗迹论》一文中全面否定了匈奴说的立论基础。首先“西汉时匈奴的东境是否远及于此实不能不使人发生怀疑……从地理位置来说,若把今西丰都划入到匈奴左部,那么和匈奴紧接的不是东胡而只能是濊族了,将东胡置于何地呢?……西汉时从武帝开始不断对匈奴施加军事压力,使匈奴人活动地区不得不有所转移。例如元狩四年(前119)时,‘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接着是在元封六年(前105)以后不久,‘单于益西北,左方兵直云中,右方兵直酒泉、敦煌’……我们假定匈奴在其强盛的时候曾经达到今辽宁东北,可是到元封六年以后就无论如何不会在这里了。也就是说西岔沟遗物的年代下限应到元封六年为止,然而不可解释的事实是它的年代一直到西汉晚期,从这样来看这个假定是难成立的”。其次,就游牧经济而言,在这一带的游牧民族除了匈奴还有东胡。第三,西岔沟墓地出土文物与中国内蒙古以及蒙古、前苏联两国匈奴遗址或墓中出土的文物有显著差异。

曾文在批驳“匈奴说”的同时,替代提出“乌桓说”。其证据也是两个方面:其一,根据《汉书》记载,公元前78年“辽东乌桓反,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渡辽将军……击之”。应劭曰:“当渡辽水往击之,故以渡辽为官号。”据此判断西汉时期乌桓人疆域“东境应在今辽河以东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今辽宁省的北部和东北部”,西丰正处在这一地区。其二,西岔沟墓地的文化内涵,与史料记载的乌桓有相同之处,包括:(1)西岔沟所出铜铁制品相当多,与《后汉书·乌桓传》所载“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相合;(2)西岔沟出土的铁制长剑、木柄长矛具地方特色,与匈奴不同;(3)西岔沟出土的玉石、琉璃饰物相当多,符合《后汉书·乌桓传》乌桓妇女头上“饰以金碧,犹中国有冠、步摇”;(4)西岔沟出土的陶纺轮较多,与《后汉书·乌桓传》所载妇女“能刺韦作文绣,织缕毡毼”相符合;(5)从整个西岔沟出土文物的特征来看它所反映的是一种游牧民族文化,但还兼营农业,而据文献记载,在匈奴、鲜卑、乌桓中,只有乌桓是以游牧为主的同时还兼营一部分农业。

由于20世纪60年代整个北方地区的考古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因此上述讨论均缺乏深入的横向比较,虽然提出了结论,但证据还不够充分。到1984年,又有两篇专论或涉及西岔沟墓地族属的论文发表。一是田耘《西岔沟古墓群族属问题浅析》。⑥该文将西岔沟墓地与典型匈奴遗存(内蒙古准格尔旗西沟畔、伊克昭盟东胜县补洞沟以及苏联外贝加尔和蒙古发现的匈奴墓)、鲜卑遗存(完工、扎赉诺尔、舍根、北票房身村)相比较,发现彼此之间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既否定了“匈奴说”,也否定了“乌桓说”。同时,田文又提出“夫余说”,其证据仍然从时空线索及文化面貌两方面入手:其一,《汉书·地理志》载:“北隙乌桓、夫余”,则汉之辽东、玄菟郡地当恰好插入二者之间,故曰“隙”地,其意辽东郡东北之西岔沟墓地当属夫余。又据《三国志·东夷传》,公孙度称雄辽东,“时句丽鲜卑强,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妻以宗女”,根据考古发现的汉代遗存,西汉时期的鲜卑大体分布在今西拉木伦河以北,辽宁西北部、内蒙古的奈曼旗,吉林的通榆、洮安至黑龙江省的大兴安岭地区;高句丽的分布地域,其西北界大体在辉发河、柳河一线。那么鲜卑、高句丽中间的宽阔地带自然非夫余莫属了。其二,从文化面貌看,西岔沟墓地与西团山文化有一定联系,出土的触角式剑剑柄与桦甸西荒山墓葬基本相同,剑首做柱状穿环的铜柄铁剑,形制与榆树老河深中层出土的相同,铁环首刀亦近似。由于西团山文化、桦甸西荒山墓葬、榆树老河深中层均被学界与夫余文化相联系,特别是榆树老河深中层已基本被确定为东汉时期的夫余墓葬遗存,由此,作者把西岔沟墓地归为夫余遗存。

然而田文的论断不能说没有问题,首先“北隙乌桓、夫余”的“隙”是否能释为“插入二者之间”恐有疑问,《汉书·地理志》该句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隙,际也。”《汉语大字典》释“隙”为连接之意,⑦都说明其与《史记·货殖列传》所云“燕……北邻乌桓、夫余”是一个意思。至于田文所引《三国志·东夷传》的相关记载“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恐怕理解为政治意义较比地理位置更为可信,何况此已是东汉末的事了,用东汉末的记载解说西汉的历史,其证据意义也不能不令人怀疑。至于考古学上的误解,已有下述考古学者指出。

1984年发表的另一篇涉及西岔沟墓地族属问题的论文是张锡瑛的《试论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触角式”剑》。⑧文章从所谓“触角式”剑的典型特征“触角式”柄首的出现与传播入手,最后论及西岔沟墓地的族属。该文的结论为“乌桓说”,其中重要的工作是指出:“1978年在吉林省通榆县兴隆山发现古墓,内出陶壶、鸣镝外,还有金耳饰,发掘者说:‘出土的金耳饰、陶壶和辽宁西丰西岔沟出土的金丝或银丝的穿珠扭环饰和涂朱磨光长颈陶壶一样,其他如铜铃、铜饰件和珠饰等也颇为相近。’通榆兴隆山墓的族属发掘者定为鲜卑族是可信的,鲜卑与乌桓都属东胡族,其物质文化相同是当然的事。”然而,由于非文章主旨,相关论证远不够深入。而且,乌桓与鲜卑的物质文化相似到什么程度?通榆兴隆山墓地是否是鲜卑遗存?都还存在着疑问。

关于西岔沟墓地与鲜卑、夫余文化的比较,迄今为止最系统、权威的讨论出自林沄先生。在《西岔沟型铜柄铁剑与老河深、彩岚墓地的族属》一文中,林先生指出西岔沟墓地这一类考古文化与后两者均有较大不同。特别是有关西岔沟墓地与榆树老河深的比较:“老河深和西岔沟两地的随葬品的确有很多共同性,但是陶器有很大差别。西岔沟墓地出土的陶器过去只发表了很少几件,其中只有一件高约10厘米的小陶壶和老河深出土的一种无耳陶壶有点相似,其他如四耳陶罐、注壶、单把杯均为老河深所未见。我在辽宁省博物馆看到的实物中,则有和辽阳汉代墓葬、遗址所出完全相同的罐和豆,这也是老河深墓地完全没有的。还有口沿下饰堆纹并加施切割纹的侈口罐以及袋足鬲,更是老河深所未见。西岔沟墓地简报中还提到该墓地除红褐色和灰黑色的夹砂粗陶外,有‘一部分是精制的红褐色砂质细陶’,而且有‘篦纹磨光涂朱长颈红陶壶’……表明西岔沟墓地确实有不少陶器是和平洋墓地、兴隆山墓葬相同或很相近的,其余陶器也和老河深有很大不同。”⑨从以上相关研究看,有关西岔沟墓地的族属问题还没有定论,各种观点均有较大漏洞。因此考古学者编订的秦汉考古类书籍,大多遍采诸说而不下判语。研究匈奴考古文化的马利清尽管提出其为西汉早中期匈奴统治下的鲜卑族墓葬的观点,但同时指明其族属在学术界仍有争议。⑩可见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考古学者尚保持谨慎。但也应看到,今辽宁西丰地区,距离汉长城线不远,在这里存在一支文化发展水平较高而又不为汉所知的部族的可能性很小,而综合文献记载的西汉时期辽东塞外的部族分布情况,在上述“匈奴说”、“乌桓说”、“夫余说”中必有一个是正确的。当然,最早提出的“匈奴说”由于反对的意见站得住脚而已基本为学界所放弃。

与考古学界不同,民族史学界由于研究材料稀缺,因此尽管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但一些研究者已经迫不及待地取其一说而加以利用了。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称西岔沟墓地“一般认为属于匈奴部族集团,但也有认为应是东胡族的乌桓人”(11)。林斡所著《东胡史》较比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的进步之一,就是利用西岔沟墓地对乌桓早期文化特征加以描述,然而并未对为什么是乌桓遗存提出解释。(12)此外王锺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也采纳“乌桓说”。(13)而研究夫余的学者大多采纳“夫余说”,例如李殿福《汉代夫余文化刍议》、(14)田耘《两汉夫余文化研究》(15)。然而不得不指出,这样的工作是很危险的,因为研究是环环相扣的,前面一环的错误会导致一系列的相关错误。例如将西岔沟墓地归为夫余遗存,显然会对夫余的文化、疆域以及汉与夫余的关系等问题产生新的解说,甚至影响到了高句丽建国史的讨论。(16)由此看来,对西岔沟墓地族属问题的研究,仍亟待深入。

二、西岔沟类型出土文物分组研究

要想把一处考古遗存与历史族群相对应,明确其文化面貌是必不可少的。西岔沟墓地尚未发表全部的发掘资料,仅据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一文以及林沄等人研究文章的介绍,可以看出西岔沟墓地的文化面貌是比较复杂的。此外,与西岔沟墓地文化面貌相同的考古遗存还有东辽县石驿乡长兴墓地、彩岚墓地。(17)其中上引林沄先生《西岔沟型铜柄铁剑与老河深、彩岚墓地的族属》一文对彩岚墓地的文化面貌进行过专门分析。综合上述报告和研究,可以将西岔沟墓地这一类考古遗存(本文以下暂命名为“西岔沟类型”)的出土文物分作5组:

其一是汉文化的,包括铁工具(斧、锛、钁、锄、刀、锥等)、陶器(灰色弦纹陶壶和绳纹陶罐、灰陶豆)、兵器(铁剑、环首铁刀、铁矛等)、马具、铜镜、服饰、货币、铁釜、铜壶等。

其二是北方草原文化的,最主要的是铜饰板,西岔沟墓地共出土20余面,花纹有双牛、双马、双羊、双驼、犬马、犬鹿、鹰虎等。类似的铜饰板在彩岚墓地也有出土。此外还有铜泡、铜铃、铁镞、串珠、贝饰等。其中有一部分与目前认定的鲜卑遗存——完工、札赉诺尔遗址出土文物相类似。

其三是与北部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墓葬相似的文化因素,如精制的红褐色砂质细陶、金丝或银丝的穿珠扭环饰、涂朱磨光长颈陶壶等。此外还包括铜铃、铜饰件和珠饰等。

其四是与东北腹地有关的文化因素,主要是两类长剑——触角式剑和长杆穿环铜柄铁剑。关于这两类剑的谱系渊源,前人已多有论及,如张锡瑛《试论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触角式”剑》、林沄《中国东北系铜剑初论》、(18)朱永刚《吉林省及相邻地区出土铜剑的聚类分析——兼论东北系铜剑的区系与流变》(19)等。目前所发现的触角式剑包括吉林蛟河洋犁地、吉林永吉乌拉街、长白飞机岭、桦甸西荒山、东辽石驿、柳河大泉眼、西丰西岔沟等地。根据朱文,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触角式铜剑,是蛟河洋犁地出土的1件,年代下限约不晚于战国早期。

现在的问题是,蛟河洋犁地发现的触角式剑是对头双乌型,而其他的所有触角式剑都是双鸟回首呈双环型,彼此间还有较明显的差距。张锡瑛文认为,触角式剑柄首上的动物,双鸟回首的双环在风格上与鄂尔多斯青铜短剑的一类柄首是一脉相承的。宫本一夫则明确把这种影响提早到蛟河洋犁地所出之对头双乌型,“Ⅰ型(蛟河洋犁地——笔者)触角式剑的谱系,正如一般学界所公认的那样,应该来自分布于长城地带的笔者文中的D式北方式铜剑……在以当地铜剑为样本制造剑身的同时,又采纳了D式铜剑的身柄分铸法和剑把纹饰”(20)。

现在看来,这种触角式剑柄首的铸造方式渊源于北方长城地带应该可以肯定,至于这种柄首制作方法是传入东北后自行演化到双环型,还是经历过二次传入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发现。当然,正如林文所指出,触角式剑“实际上却是具有一系列东北系剑柄特点的柄和纯东北系剑身铸在一起,所以只能说它是东北系之物而略受北方系影响而已”。

至于长杆穿环铜柄铁剑,目前的出土地点包括舒兰四家村、吉林两半山、榆树老河深以及西岔沟、彩岚。朱文认为舒兰四家村所出1件柄身连铸的铜剑当为目前所见此类型制最早者。其剑身尚带有东北系铜剑叶刃两侧有节尖的风格,“舒兰这把铜剑的形制恰恰介于东北系青铜短剑和铜柄铁剑之间”(21)。

其五是当地的土著文化因素。在西岔沟墓地出土的陶器中,除了前面提及源自汉文化的灰色弦纹陶壶和绳纹陶罐、灰陶豆,与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墓葬相似的红褐色砂质细陶外,还包括大量夹砂粗陶陶器,基本上分红褐色与灰黑色两种,以素陶最多,带花纹的很少。比较普遍的花纹是乳点纹,其次是刻凿纹,还有少数圈点纹,大都位于器口外颈部分,特别的是分别用刺点纹、楔形纹、指甲纹、网状纹、圆点纹等在肩部或腹部构成的连续性三角纹带。器形主要是壶、罐、碗、杯,也有少量鬲和豆。石驿公社彩岚和长兴遗址没有出土完整陶器,从采集到的陶片看,绝大多数为夹砂粗陶,手制,陶胎较厚,火候低,焙烧不均。可复原的有一件陶碗,黑褐色,陶质为夹砂陶,敞口,沿外侈,假圈足。其他有褐色豆座、灰褐色器座和红褐色饰按压三角纹的口沿及素面侈口的口沿。采集到的器耳分三种:乳丁耳、扁平横耳和环状竖耳。

上述器物显然不同于汉文化、北方草原文化,同时也不同于东北腹地的夫余文化。有关其渊源,林沄先生已经有所提示:“根据近年的调查资料,东辽河流域的汉代遗存和辉发河流域的东丰大架子山上层遗存比较一致,很可能划分出一个单独的考古学文化。”(22)但由于非其文章主旨,因此没有展开讨论。顺着林先生提供的线索,我们发现,西岔沟类型的大部分陶器,都能从今西丰、东辽地区前一阶段的考古遗存中找到根源。例如以夹砂粗陶为主;基本上为灰黑色陶和褐色陶;纹饰以素陶为主,比较普遍的花纹是戳点纹(乳点纹、刻凿纹等),包括以各种点状纹饰构成的连续性三角纹带;器形主要是壶、罐,少量的豆,甚少三足器,器耳较发达,特别是腹部饰四横耳的器物等特征,均与吉林东丰南部的太阳遗址、龙头山遗址相似。(23)这一类以戳点纹为特征的考古文化,分布范围包括吉林省的东辽县、辽源市郊、海龙县、梨树县,辽宁省的西丰县、开原县,此外,向东还影响到辉发河上游地区。该类文化的年代则在春秋至战国末西汉初。(24)

当然,两类文化也有明显的区别,除了西岔沟类型多出4组其他文化因素外,在同一组文化因素内,器形也有一定的不同,例如西岔沟类型的单把杯、太阳等遗址的长筒颈的陶壶都不见于对方。此外,葬俗方面也存在较大不同,前者是土坑墓,个别墓有保存下来一些残碎的木片和席片,当为葬具;后者则为石棺(棚)墓。

西岔沟类型包括了上述5组来源不同的文化因素,充分说明了其形成的历史复杂性。只有解释清楚这种复杂文化面貌出现的原因,才能真正解明其族属问题。

三、西岔沟类型五组文化因素共生面貌的形成

西岔沟类型土著传统文化的大量存在,说明其中包含了一定数量的自春秋以来就生活在当地的土著人群。这些人群究属何族,根据目前的文献史料,尚无从知道。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他们生活在几大文化区的边缘地带。从地理环境看,西岔沟类型所在的今辽宁西丰、吉林东辽地区,南部近汉代的长城塞,东部依吉林哈达岭与松花江水系分隔,西部隔东辽河与蒙古草原的今通辽地区相望,向北则可与今吉林西部的东北平原与蒙古草原过渡地带合为一体。长城塞内的汉文化、东北腹地的渔猎农耕文化、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恰在此地交汇。

从西岔沟类型以前的考古遗存看,当春秋战国时期,西丰、东辽地区与东北中南部共处在一个大的文化区系之中,存在着一定的共同文化因素,如属于辽北地区高台山文化的袋状鬲足;盛行于东北东部、中南部的曲刃青铜短剑;与西团山文化相似的石棺墓、半月形石刀、扇形青铜斧等。(25)当然,由于地处东北文化区的边缘,因此其文化特征中的个性因素是很强的,特别是戳点纹陶器,不见于其他地区。战国中期燕文化北进,西丰、东辽地区被划在燕长城外。尽管在今吉林梨树地区出现燕国古城址——梨树二龙湖古城址,但在城址以外,甚至整个东辽河上游地区都极少发现中原文化因素,(26)说明这一地区并不在燕文化进入东北的主要方向上。汉代,文化面貌复杂的西岔沟类型出现了。在4组外来文化中,首先看来自东北腹地的一组,即触角式剑和长杆穿环铜柄铁剑。根据前引朱永刚文对目前发现的两类剑的型式排列,触角式剑柄首进入本区的媒介当为桦甸西荒山出土的触角式铜剑,而长杆穿环铜柄铁剑柄首的源头则应为舒兰四家村所出1件柄身连铸的长杆竹节形铜剑,则两类剑均是从辉发河、松花江流域传入本区。这种传播当与本区与辉发河、松花江流域的长期文化联系有关。但是也应看到,无论是桦甸西荒山出土的触角式铜剑还是舒兰四家村出土的长杆竹节形铜剑,均为通体铜铸,而西岔沟类型所出者则为铜柄铁剑,因此,我们在考虑这两种剑的时候,除了关注柄首的来源外,还应注意铁制剑身的出现。

类似的铁制长剑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原地区,到汉初则较为普遍,(27)西岔沟墓地即出有汉式长铁剑。目前,在东北长城外的其他考古遗存中尚未发现早于西岔沟类型的铁制长剑。由此看来,西岔沟类型的触角式剑和长杆穿环铜柄铁剑极可能是来自东北地区的两种剑柄首与来自中原地区的铁剑身在当地融合的产物。类似的铁剑安装其他材质柄首的情况,在中原地区出现较早,如西周晚期虢国墓葬、春秋早期甘肃灵台墓中出土的铜柄铁剑。据判断,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铁不易获得。(28)西岔沟墓地还出有木柄铁剑,进一步说明这类铁剑是在铁剑身的基础上借用其他文化因素丰富了柄首的构造。

讨论辉发河、松花江流域文化对西岔沟类型的影响,还应看到,这一时期原本文化面貌大体接近的东辽河上游、辉发河上游两地区已经发生了分化。辉发河上游地区出现了以东丰县大架子山遗址为代表的一类考古文化,除夹砂褐陶外,也包括少量汉文化的灰陶。其中夹砂褐陶的豆、罐与松花江流域属于夫余文化因素的“文化三”近似,(29)说明两者关系较为密切。相比较而言,东辽河上游的西岔沟类型则未发现“文化三”的因素。鉴于两种文化的不同发展趋向,可以认为至少西汉时期,夫余势力尚未能越过哈达岭。

此外的2组外来文化因素,即汉文化和北方草原文化因素都已经深入地融合到西岔沟类型之中,并且均占据不小的比例。汉文化因素中的灰色弦纹和绳纹陶器、铜镜、货币均是西汉初期之物。西岔沟墓地出土的武器也带有较明显的汉文化因素,如铁剑的剑身一般较长(60—80cm),形体规整,锋、锷、脊、茎各部分明,有的剑还具有铜镡,并发现玉琫,都是汉式剑的特征。特别值得注意的还有环首铁刀的出现。这种环首铁刀从发表的图版看,直脊直刃,刀身长度与铁剑相仿,显然与匈奴文化的环首短刀不同(15—25cm)。(30)据杨泓研究,这种环首长刀是汉初才出现之物,直脊直刃,刀柄和刀身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一般没有像剑那样的卫手的格,只有个别的加有和剑格一样的铜质或铁质的“格”。(31)《“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发表的2件长刀,恰为1件无格、1件有格。综合来看,该遗存的主人当是在汉初受到中原文化影响的,而汉初出现的环首铁刀几乎同时出现在西岔沟墓地中,说明这一部族与汉的关系非同一般。

北方草原文化这组动物纹铜饰板应当是受匈奴文化影响而出现的。尽管林沄举出多处发现类似铜饰板的考古遗存,证明“单凭这一点并不能断定彩岚墓地的族属”。但也应看到,从各相关遗址的年代、地理分布看,说西岔沟类型的这类铜饰板源自匈奴文化是大致正确的。至于铜泡、铜铃、铁镞、鸣镝、串珠、贝饰等则不限于匈奴文化,在完工、札赉诺尔、平洋、通榆兴隆山等遗址都有发现。

西岔沟类型文化中与北部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墓葬相似的一组文化因素值得特别注意。其中包括精制的红褐色砂质细陶器,特别是一种涂朱磨光长颈陶壶;金丝或银丝的穿珠扭环饰;此外,还应加上与匈奴文化共有的铜泡、铜铃、铁镞、鸣镝、串珠、贝饰等。根据《“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一文介绍,整个墓地分中心墓区、东部墓区和西部墓区,以中心墓区的墓葬分布最密,大量的兵器、马具、丰富的装饰品及其他质地较好的随葬品主要出于此区。同时,篦纹磨光涂朱长颈红陶壶也恰恰比较普遍地出土于中心墓区,东部和西部墓区则没有出土。这说明这一类文化因素在西岔沟类型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从西岔沟墓地的葬式看,也与平洋墓葬接近。西岔沟墓地发掘的63座墓均为单人长方形土坑墓,未见明显葬具,但保存下来一些残碎木片和席片。平洋墓葬有单人葬,也有合葬,合葬者多有家庭关系,未见棺类葬具,但有3座墓的北壁都发现了竖立的木桩或木板。两处墓地均存在殉牲习俗,但西岔沟墓中发现的是零散的马牙,中心墓区普遍如此;在东部墓区的岗尖上单独出土了3个一字排开的马头骨。由于土质关系,墓葬中人骨几乎全部腐朽不存,因此出土的马牙极可能是殉葬马头骨的残迹。平洋墓葬有6座殉牲墓,但殉的是狗头。通榆兴隆山墓葬是一座4个成年人的合葬墓,墓中发现有马、牛、羊等动物碎骨。

从三处墓葬的年代看,平洋墓葬上限最早,可到秦汉以前,下限则到西汉;(32)通榆兴隆山出土了汉武帝时期的五铢钱,年代应在西汉中晚期;西岔沟墓地的年代据前引孙守道文的判断,基本时代是相当于武帝到昭帝时期,上限在武帝以前,下限有可能到宣帝初期。

综合上述分析,再来看西岔沟类型的5组文化因素共存的复杂面貌,其形成过程已不言自明了:从西汉初期开始,大兴安岭东麓拥有与平洋墓葬相似文化,同时又受到匈奴文化影响的人群南迁到今东辽河上游及其南部的西丰地区,迁徙活动的高潮发生在汉武帝时期。外来人群与当地土著文化相结合,同时,又借助与汉文化以及辉发河、松花江流域的夫余文化的联系,将后两者的文化因素纳入自身的文化体系之中,从而创造出了西岔沟类型文化。

四、西岔沟类型文化族属的判定

上文阐释了西岔沟类型文化各种文化因素的渊源以及各文化因素在整体文化中的地位。揆诸史籍,符合上述条件,能够留下西岔沟类型文化遗存的正是乌桓。

《后汉书》卷九○《乌桓鲜卑传》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乌桓自为冒顿所破,众遂孤弱,常臣服匈奴……”这就是匈奴文化传入乌桓的主要原因。《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传》载:“汉十二年(前195)……燕王绾悉将其宫人家属骑数千居长城下,侯伺……四月,高祖崩,卢绾遂将其众亡入匈奴,匈奴以为东胡卢王。绾为蛮夷所侵夺,常思复归。居岁余,死胡中……孝景中六年(前144)卢绾孙他之,以东胡王降。”卢绾率“其宫人家属骑数千”亡入匈奴,匈奴任命他为东胡王,从而成为汉文化大规模进入东胡人群的发端。《后汉书》卷九○《乌桓鲜卑传》又载:“及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于是始置护乌桓校尉,秩二千石,拥节监领之,使不得与匈奴交通。”这是乌桓得以持续获得汉地文物的原因。

至于霍去病内迁之乌桓,是否有一支曾迁徙至辽东塞外的今东辽河上游地区,前引曾庸文已据渡辽将军范明友出辽东击乌桓一事证实。传世文献中有关西汉时期乌桓的记载是十分有限的,范明友击乌桓是唯一重要而又较为详尽的记载,笔者认为曾文的分析还不够透彻。该事件的始末,《资治通鉴》卷二三汉昭帝元凤三年(前78)“冬,辽东乌桓反”条记载较详,其文曰:

冬,辽东乌桓反。初,冒顿破东胡,东胡余众散保乌桓及鲜卑山为二族,世役属匈奴。武帝出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之,使不得与匈奴交通。至是,部众渐强,遂反……汉复得匈奴降者,言乌桓尝发先单于冢,匈奴怨之,方发二万骑击乌桓。霍光欲发兵邀击之……于是拜明友为渡辽将军,渡辽将军,盖使之渡辽水以伐乌桓。将二万骑出辽东。匈奴闻汉兵至,引去。初,光诫明友:“兵不空出;即后匈奴,遂击乌桓。”乌桓时新中匈奴兵,明友既后匈奴,因乘乌桓敝,击之,斩首六千余级,获三王首。

另《汉书》卷七《昭帝纪》可为补充:

元凤三年(前78)……冬,辽东乌桓反,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渡辽将军,应劭曰:“当渡辽水往击之,故以渡辽为官号。”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

这两段记载对了解西汉武、昭时期的乌桓情况至为重要。首先是地理位置。范明友“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欲出塞邀击进攻乌桓的匈奴,却选择出辽东,这是很值得重视的。西汉辽东、辽西郡的界限大致沿医巫间山,然则出辽东,“渡辽水”便不会是自辽东而西北渡西辽河,因为据严耕望考证,从中原地区至契丹所在的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上源),有出右北平之古卢龙塞道和出辽西之营州柳城东北至契丹牙帐道,(33)两路均较比走辽东更为近便。因此范明友军所渡之辽水必是东、西辽河汇合后的辽水。然则至乌桓处,既要出辽东郡,又要渡辽水,其兵锋所指,非东辽河上游莫属。

其次,范明友率军至东辽河上游地区邀击匈奴,说明匈奴攻击乌桓的军队也是向着这一方向打过来,因此这里大概是乌桓受攻击后的最后重要据点。明友“既后匈奴,因乘乌桓敝,击之,斩首六千余级,获三王首”,也说明东辽河上游地区曾聚集了大量乌桓部众。从西岔沟墓地考古发现情况看,据推算该墓地原有墓葬应在450—500座左右,而从已出土的13例人牙上初步观察,死者大部分都是青年或壮年时期,老年的极少。而许多墓葬中出土的兵器上面,还残留着当日屡经战斗的斫削痕,若干兵器使用坏了又经过再次打制、装柄或改用。这些特征都与当地人群频经战乱,最后以一场死伤惨重的决战谢幕若合符契。

其三,所谓“三王首”的问题。据《后汉书·乌桓鲜卑传》的记载,乌桓入迁五郡塞外,其首领但称大人。直到东汉“建武二十五年(49),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乌桓或愿留宿卫,于是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由此才有所谓“乌桓率众王”,但他们已是“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34)。真正乌桓王的记载,出现在“灵帝初,乌桓大人上谷有难楼者,众九千余落,辽西有丘力居者,众五千余落,皆自称王;又辽东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35)。对比而言,汉昭帝时乌桓“三王”约略与灵帝时的“四王”类似,这种每郡塞外结为一群体的局面,应该与内迁之际,汉政府按近缘部族进行的地域分配有关。由此而言,当昭帝时乌桓“部众渐强,遂反”而出现的“三王”,或即指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塞外之乌桓领导者。然则东辽河上游地区西岔沟类型文化又可判定主要为辽东郡塞外之乌桓所遗留。

西岔沟类型兴盛于武帝之时,恰与乌桓内迁时间相符。当然,从西岔沟类型的文化面貌看,当地土著文化仍占有重要地位,而这种土著文化又是自春秋战国一脉相承流传下来的,说明乌桓迁入东辽河上游地区,曾有一个对当地土著人群的征服、融合过程。同时乌桓也正是通过当地土著人群与吉林哈达岭以东的夫余文化系统取得联系,并吸纳了后者的部分文化因素(两种剑柄首)。

经元凤三年(前78)一役,原本势力较强的辽东乌桓遂至衰落,“由是乌桓复寇幽州,明友辄破之。宣帝时,乃稍保塞降附”(36)。到“建武二十五年,乌丸大人郝旦等九千余人率众诣阙,封其渠帅为侯王者八十余人,使居塞内,布列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诸郡界,招来种人,给其衣食,置校尉以领护之,遂为汉侦备,击匈奴、鲜卑”(37),辽东郡外已无乌桓矣。从西岔沟墓地的情况看,活动的主要时代在武帝时期,昭帝以来渐衰,降至宣帝遂至尾声,前引孙守道文推测“或许这一部族因故离此而去,墓地随即弃置不用了”。考古材料与文献记载正相吻合。

五、有关乌桓、鲜卑考古文化的一点思考

乌桓、鲜卑是中国历史上北方地区的重要历史族群,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相关文献记载特别是有关两族早期历史的记载十分有限,因此结合考古材料就成为推进相关研究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看来,有关两族早期历史的考古材料同样较为有限,且一些考古遗址的族属判定迄无定论。拿考古遗存发现较多、研究也较深入的鲜卑来说,争议仍然较多。例如黑龙江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完工遗址,宿白先生判断其为早期拓跋鲜卑的遗迹;(38)然而孙危却提出匈奴说。(39)两说均不可谓无据。而完工与相距约40公里的新巴尔虎旗札赉诺尔遗址的关系,宿白先生认为两者具有顺承关系,代表了拓跋鲜卑南下的两个阶段;孙危却反对两者为同族关系;田立坤虽赞同两遗存均为鲜卑遗迹,但认为完工并没有直接发展为札赉诺尔。(40)除了上述内蒙古地区的早期鲜卑考古遗存外,如何看待发现于今东北地区的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墓葬遗存也是问题,后两者尽管被认定为鲜卑遗存,但却具有与内蒙古地区鲜卑遗存差异很大的文化面貌。(41)

相比于鲜卑考古,乌桓考古则更成问题,迄今除了不断争论的西岔沟类型外,尚无其他被明确认定的乌桓遗存发现。然而事实的确如此吗?愚意以为,除了西岔沟类型以外,至少内迁五郡塞外以前的乌桓的考古遗迹也早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只是我们没有认识它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本文以下试为解析之。

目前学界寻找某一古代部族的考古遗存,往往通过时空线索。有关内迁之前乌桓分布范围的考证,马长寿先生曾有详细解说,其结论为:“乌桓本据在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观其证据有二:一为《辽史·地理志》记载辽“乌州静安军刺史本乌丸之地”,乌州在长春州(今松花江下游以西、洮儿河以南)和永州(今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之处)之间;二是引曹廷杰《东三省地图说录》中的一段有关乌桓的考证,曹氏引《寰宇记》:“完水在乌洛侯国西南,其水东北流,合于难水。”考证归喇里河古称乌桓水,进而判断“乌桓本据今西辽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方”。按归喇里河即今洮儿河上源归流河,则曹氏结论与《辽史·地理志》记载大体相合。

当然,曹廷杰的考证是有问题的,其所引《寰宇记》(42)原文当为:“完水在其国西北,东北流合于难水。蕃中记云:完水乌丸水也。”是“西北”而非西南。《魏书》卷100《乌洛侯传》、《通典》卷二○○《边防十六·乌洛侯》等书皆与之同。因此学界一般考订完水(乌丸水)为今额尔古纳河。又由于“东北流合于难水”,难水指嫩江及东流松花江,因此完水当包括今额尔古纳河及黑龙江与嫩江合流前之上游段。(43)这便与《辽史·地理志》的记载出现矛盾。米文平认为两者为南迁乌桓不同时期的居地,可备一说,下文将详细讨论。(44)

回到马长寿的讨论上,他在两条证据后总结:“古代乌桓分布在西辽河(即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今归流河)西南地方”,在西辽河下加注“即西拉木伦河”,然西拉木伦河虽为西辽河上源之一,但两者所指并不相同,西辽河是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汇流之后的名称,马氏之注颇为不当。而最后的结论却又以己注代替了曹氏原文,其谬更甚。(45)实际上,从《辽史·地理志》之文看,乌桓曾活动在西辽河以北到洮儿河两岸的范围内是可以肯定的。

说乌桓内迁以前不在西拉木伦河两岸,还可以从匈奴破东胡来考察。据《后汉书》卷九○《乌桓鲜卑传》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按东胡自为秦开所破,北徙千里,燕筑长城后,其地当以西拉木伦河两岸为中心。则当匈奴自西向东击破东胡,保乌桓山之乌桓必是在大兴安岭东麓方能避匈奴兵锋,因此乌桓山当于大兴安岭中求之甚明,目前通说为今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以北,即大兴安岭山脉南端。(46)这也说明乌桓内迁五郡塞外前不会在旧东胡中心地之西拉木伦河两岸。《中国民族史》在明确乌桓山的位置的情况下,仍然认为“乌桓退保乌桓山,分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及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相邻地带,也即西拉木伦河及其以北地区”(47),执意加上西拉木伦河,恐怕是受了马长寿结论的影响。

在西辽河以北到洮儿河两岸这一范围内,西汉以前的考古遗存是有所发现的,其中很重要的一处即是前文屡次提及的今黑龙江省泰来县的平洋墓葬(在洮儿河略北),也即西岔沟类型的重要文化源头。有关平洋墓葬的年代尚有争论,本文信从潘玲、林沄的观点,即平洋墓葬上限在秦汉以前,下限则晚到西汉。原发掘报告把平洋墓葬与富裕县小登科、齐齐哈尔市三家子、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完工、吉林通榆兴隆山列为同一文化系统,认为它们具有大致相同的文化内涵。(48)现在看来,这一结论有两点需要补充:(1)完工与平洋墓葬之间应该是异大于同。例如完工墓地的木质葬具、群葬习俗、殉马习俗,以至陶器的陶质器形均与平洋墓葬存在较大差异。(2)富裕小登科、通榆兴隆山、齐齐哈尔三家子与平洋墓葬文化内涵确实较为接近,但却有年代上的早晚关系。富裕小登科属汉书文化,年代最早,平洋墓葬为秦汉以前至西汉,通榆兴隆山为西汉中晚期,齐齐哈尔三家子为汉代墓地,下限已是东汉。综合来看,平洋墓葬源自汉书文化,其流变则向南有通榆兴隆山,向北有齐齐哈尔三家子,其文化内涵则同于嫩江流域的汉书二期文化。(49)

米文平已提出平洋墓葬为汉武帝时期南迁前之乌桓(乌丸)遗迹的观点。(50)然而有两点需要补充:其一,米文将完工墓地与平洋墓葬等遗存统称作平洋文化,然而正如上文所指出,完工墓地与平洋墓葬间是异大于同,很难列入同一文化。其二,米文据《太平寰宇记》等书有关“完水”的记载,认为乌桓原始居地在额尔古纳河与石勒喀河会合口南岸之恩和哈达河以南,至伊勒呼里岭之间。然而根据考古材料,平洋墓葬属汉书二期文化,其前身汉书一期文化同样分布在嫩江两岸到东流松花江上游,在伊勒呼里岭以北并无发现,这又如何解释呢?笔者有一种推测,即岭北之完水(乌丸水),实际上并不是因为乌桓原始居地而得名,反而是南部的乌桓人北迁以后带来的新变化。《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室韦传》:“乌罗护之东北二百余里,那河之北有古乌丸之遗人,今亦自称乌丸国。”“古乌丸之遗人”,完全可能是南部乌桓衰落后向北迁徙而来,正如“达末娄自言北扶余之裔,高丽灭其国,遗人渡那河,因居之”(51)。

此外,说平洋墓葬为内迁五郡塞外以前的乌桓遗存,除时空线索相合外,还有两点需要辨明:

(1)平洋墓葬与东胡遗存的关系。根据文献记载,乌桓本为东胡之一部分,因此确认乌桓遗存就不得不考虑其与东胡遗存的关系。迄今为止,相关学界对何为东胡遗存也存在较大争议,据王立新的概述,早期盛行的夏家店上层文化东胡说,目前已基本被否定,而新的替代观点尚未得到学界的全面认可,其中王立新提出井沟子类型为东胡遗存的观点,值得进一步讨论。(52)然而井沟子类型与完工、平洋墓葬均有相当的差异,这种差异又如何理解呢?

这就需要从族群与考古文化的关系以及族群与政治体的关系来思考。关于族群与考古文化的关系,王明珂已指出:“同一族群的活动,在考古上可能留下不同的文化特征……特定文化特征在空间人群中的分布,常呈连续性变化,没有明确的边界。或者,不同文化特征所界定的人群,常成一个个重叠而又不完全相合的圈子,它们与民族边界往往不相符合。”(53)也就是说考古文化与历史族群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某些文化特征的相似就可能导致不同人群被外界或自我认定为属于同一族群。就这个意义而言,目前存在争论的东胡遗存与平洋墓葬、完工遗址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即畜牧、狩猎经济占据主导地位。

至于族群与政治体的关系,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族群往往是根据政治体划分的,相对于族群,政治体更加忽视所属人群在文化上的差异。拿匈奴为例,当匈奴强盛统一北方草原时,汉文文献就把北方草原地区的游牧部族统称为匈奴,然而从考古发现看,当时整个草原地区并不存在整齐划一的匈奴文化,位于外贝加尔西北部、图瓦和黄河中游地区的遗址和墓葬的出土物除具有一般的匈奴文化特征外,还明显具有本地区传统文化因素。(54)

由此看来,东胡很可能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其主体部分在西拉木伦河流域,而势力范围则涵盖了大兴安岭两侧地区。在这个范围内,各支人群既有共性,又保持了一定的个性,但在东胡政治体存在的时候,它们都是东胡的一部分。

(2)平洋墓葬与鲜卑遗存的关系。平洋墓葬的发掘报告认定其为鲜卑遗存而不是乌桓,主要还是考虑时空线索,“不同之点在于地理分布:乌桓居南,鲜卑偏北。汉武帝时‘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侦察动静’……由此,乌桓居地位于西喇木伦河一带,再往北的嫩江流域即或是鲜卑的游牧地……我们姑且根据地望推断平洋文化是鲜卑的遗存”(55)。此说不能成立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尽管平洋墓葬的下限到西汉时期,但其上限在秦汉以前,因此并不能只考虑汉武帝时乌桓与鲜卑的分布。实际上,在汉武帝南迁乌桓以前,乌桓与鲜卑应是一在大兴安岭东麓,一在西麓,并不是简单的南北关系。根据上文对传世文献的分析,平洋墓葬所在的地方恰恰是乌桓内迁五郡塞外之前的本据地。

据研究,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这一类遗存与学界一致判定为鲜卑遗存的完工、札赉诺尔、南杨家营子、十二台乡砖厂等遗存均有较明显差异。(56)然而据《后汉书·鲜卑传》记载,鲜卑“言语习俗与乌桓同”,这又作何解释呢?答案大致有三点:其一,东胡时代的交流,比如完工墓地与平洋墓葬间的若干相似性。其二,匈奴的影响。乌桓南迁五郡塞外后,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同时又被匈奴奴役,受匈奴文化影响。至于鲜卑,除东胡破后曾被匈奴奴役外,还由于“鲜卑自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塞外,不与余国争衡,未有名通于汉”(57)。一直到东汉初,乌桓再次内徙,鲜卑南下辽东塞外,才为汉所知,而此时,“匈奴及北单于遁逃,余种十余万落,诣辽东杂处,皆自号鲜卑兵”(58),由此,鲜卑受匈奴文化影响也不待言。其三,鲜卑南下以后,与乌桓共处东汉护乌桓校尉的管理之下,双方的共有文化因素进一步放大,据内蒙古和林格尔出土壁画墓中乌桓校尉的壁画,乌桓与鲜卑在衣装打扮上已无从区分。(59)到拓跋鲜卑兴起之时,乌桓一部分因长期入居塞内而汉化,一部分逐渐混入东部鲜卑与拓跋鲜卑之中,(60)文化特性逐渐消失,族群也逐渐消解了。《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九》所载:“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显然,“乌丸”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乌桓”了。这正是我们“找不到”西汉晚期以后的乌桓遗存的重要原因。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南迁以前的乌桓与鲜卑分布在大兴安岭的两侧,一在东南,一在西北,其地域分界是比较清晰的,这也是他们曾共处于东胡之下,又同在匈奴之东为其附庸,而尚能别为部族的根本原因。

再进一步看,即便是在乌桓遗存内部,由于时间、地域的不同,文化面貌也有所不同。如平洋墓葬基本不见汉文化的影响,稍南的通榆兴隆山墓葬出土汉五铢钱,更南的西岔沟类型则汉文化因素明显。再如殉牲,平洋墓葬只殉狗,而通榆兴隆山殉马、牛、羊,西岔沟墓地殉马头,当是受匈奴文化影响的结果。而且考古发现只是历史的只鳞片爪,西岔沟类型只是内迁五郡塞外诸乌桓中辽东塞外的一支,并不能代表全部内迁乌桓的文化面貌,例如《后汉书·乌桓传》称:“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言以属类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墓中殉犬习俗是平洋墓葬的重要特点,然不见于兴隆山和西岔沟,是否有其他内迁乌桓仍保留此习俗,目前尚无由得知。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尚不能断言乌桓族称出现的时间,因此现在汉书文化—汉书二期(平洋墓葬)—通榆兴隆山、西岔沟类型这一发展线索还是考古学意义上的,至于从哪个时期开始才称得上真正的乌桓文化,显然也还难以得出准确结论。

西岔沟古墓群自发现以来,其族属问题即处在争论之中,迄今未有定论。究其原因,则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北方地区的考古工作有一个展开到深化的过程,在早期缺乏横向比较的情况下,很难得出准确结论;二是以往对考古遗存与历史族群的关系认识不够深入。

注释:

①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文物》1960年第8、9期。

②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文物》1960年第8、9期。

③曾庸:《辽宁西丰西岔沟古墓群为乌桓文化遗迹论》,《考古》1961年第1期。

④田耘:《西岔沟古墓群族属问题浅析》,《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1期。

⑤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9页。

⑥田耘:《西岔沟古墓群族属问题浅析》,《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1期。

⑦邹华清主编:《汉语大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86—1990年,第4151页。

⑧张锡瑛:《试论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触角式”剑》,《考古》1984年第8期。

⑨林沄:《西岔沟型铜柄铁剑与老河深、彩岚墓地的族属》,载《林沄学术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⑩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9页。

(11)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4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12)林幹:《东胡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

(13)王锺翰主编:《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14)《北方文物》1985年第3期。

(15)《辽海文物学刊》1987年第2期。

(16)梁志龙:《辽宁桓仁出土青铜遗物墓葬及相关问题》(《博物馆研究》1994年第2期)一文,以西岔沟墓地为夫余遗存的出发点,通过比较西岔沟墓地与桓仁地区望江楼积石墓出土文物的相似点,推论后者兼具夫余、高句丽双重文化内涵,从而为高句丽建国始祖源自夫余提供证据。

(17)刘升雁:《东辽县石驿公社古代墓群出土文物》,《博物馆研究》1983年第3期;唐洪源:《东辽石驿长兴汉墓出土文物调查》,《博物馆研究》1994年第1期。

(18)林沄:《林沄学术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19)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20)宫本一夫:《东北亚地区触角式铜剑的变迁》,载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21)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吉林市志·文物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第267页。

(22)林沄:《西岔沟型铜柄铁剑与老河深、彩岚墓地的族属》,载《林沄学术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23)值得注意的是,西岔沟墓地出有一种侈口短粗颈鼓腹陶壶,与东辽河上游地区西南山遗址出土的四耳壶形制十分相似,只是缺少四耳。

(24)吉林省考古研究所、东丰县文化馆:《1985年吉林东丰县考古调查》,《考古》1988年第7期;唐洪源:《东丰南部青铜文化遗存调查》,《博物馆研究》1995年第2期;辽宁铁岭地区文物组:《辽北地区原始文化遗址调查》,《考古》1981年第2期;洪峰:《吉林省辉发河上游地区原始文化简析》,《北方文物》1985年第3期。

(25)金旭东:《东辽河流域的若干种古文化遗存》,《考古》1992年第4期;吉林省考古研究所、东丰县文化馆:《1985年吉林东丰县考古调查》,《考古》1988年第7期。

(26)四平地区博物馆、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吉林省梨树县二龙湖古城址调查简报》,《考古》1988年第6期。

(27)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21页。

(28)宋治民:《战国秦汉考古》,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5页。

(29)洪峰:《吉林省辉发河上游地区原始文化简析》,《北方文物》1985年第3期。洪文推测“文化三”是受到辉发河流域文化影响而出现的,其前提是大架子山类型的年代为战国中晚期到汉初。但据《1985年吉林东丰县考古调查》一文,大架子山遗址的年代为西汉初或稍晚,下限则不晚于西汉晚期。这样看来,“文化三”的源流还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30)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7页。

(31)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23页。

(32)潘玲、林沄:《平洋墓葬的年代和文化性质》,载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33)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705-1762页。

(34)《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传》。

(35)《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传》。

(36)《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传》。

(37)《三国志》卷30《乌桓鲜卑传》。

(38)宿白:《东北、内蒙古地区的鲜卑遗迹——鲜卑遗迹辑录之一》,《文物》1977年第5期。

(39)孙危:《鲜卑考古学文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14-115页。

(40)田立坤:《鲜卑文化源流的考古学考察》,载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编《青果集》,北京:知识出版社,1998年。

(41)田立坤:《鲜卑文化源流的考古学考察》,载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编《青果集》,北京:知识出版社,1998年。

(42)《太平寰宇记》卷199《北狄十一·乌落侯》。

(43)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58-59页。

(44)米文平:《平洋墓葬为乌丸遗迹论》,《北方文物》1999年第3期。

(45)马长寿:《乌桓与鲜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07-108页。

(46)王锺翰主编:《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1页。

(47)王锺翰主编:《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2页。

(48)杨志军等:《平洋墓葬》,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7页。

(49)潘玲、林沄:《平洋墓葬的年代和文化性质》,载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50)米文平:《平洋墓葬为乌丸遗迹论》,《北方文物》1999年第3期。

(51)《新唐书》卷220《流鬼传》。

(52)王立新:《探寻东胡遗存的一个新线索》,载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边疆考古研究》第3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

(53)王明珂:《华夏边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38-40页。

(54)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2页。

(55)杨志军等:《平洋墓葬》,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81页。

(56)田立坤:《鲜卑文化源流的考古学考察》,载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编《青果集》,北京:知识出版社,1998年。

(57)《三国志》卷30《乌桓鲜卑传》。

(58)《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传》。

(59)盖山林:《和林格尔壁画墓》,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7年。

(60)田余庆:《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载田余庆《拓跋史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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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柴沟古墓的科属及吴欢、咸北考古文化探微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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