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系统:过去、现在和未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未来论文,国家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向知识经济时代,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系统已成为我国的一项跨世纪的系统工程。
1 从技术创新系统到国家创新系统
1912年,熊彼特第一个系统地提出了创新理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而建立新的生产函数,以获取“企业家利润”。任何“创新”都是对旧的生产结构的破坏过程,而它本身又是“新组合”或新结构的生成过程,即“创造性破坏过程”。实际上,已经把技术创新视为一个系统过程。
1.1 技术创新系统
技术创新系统是指由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机构、组织和实现条件所构成的网络体系。它包容技术、环境和社会三领域,由主体、环境和联接三要素构成,具有输出技术产品、物质产品和效益三种功能。人们将技术创新理论视为一个系统,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技术介于人与自然界之间,而又是将人与自然界联系起来的中介系统,脱离技术系统本身的变化而去讨论技术创新,将会造成对技术创新的片面性理解。第二,技术创新应当理解为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三个循环的统一,又是主体选择与适应环境的统一。第三,从技术创新的创新源来看,创新者既有个人,又有公司;既有用户,又有制造商和供应商。各个创新者都对技术创新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创新者和创新之间有着多种多样的职能联系。第四,技术创新是多主体参与的活动,其主体也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系统。
技术创新系统可大体分为三个层次,即企业为主体的微观技术创新系统层次;宏观的国家技术创新系统层次和中观的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和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层次。创新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企业主体层次、国家管理层次和行业与区域扩散层次。
1.2 国家技术创新系统
国家技术创新系统是国家层次上对技术创新过程的系统构建,由一系列资助或从事R&D活动的,将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以及推动和影响新技术扩散的机构和组织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核心是企业。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和加强技术的流动度。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结构是一种立体式的网络体系,受到各种环境变量的影响和制约,凡是与主体的活动目标不相适应或者相互冲突的各种环境因素,都可能成为系统发展的阻力和障碍。国家技术创新系统能在国家层次上体现一国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各国均在积极地用国家行为来构筑和发展这种能力。
1.3 国家创新系统的形成
在早期的文献里,国家技术创新系统与国家创新系统是互换使用的。这一方面反映了二者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变化。
首先,从国家技术创新系统过渡到国家创新系统是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70~80年代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绩效明显,尤其是对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欧美等国的工业经济增长却因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缺陷而相对滞后。90年代以来,强调“技术立国”的日本,经济发展明显减缓;而欧美,尤其是美国,经济发展强劲,出现“两高一低”的所谓“反常现象”。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对比使学者们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通过研究发现,第一个对比是:70年代后,随着冷战的缓和,竞争力取代军事对抗成为新一轮竞争的焦点。日本的科技政策较早于欧美等国从关注“基础研究”向技术创新转移,强调国家技术创新系统中主体的作用,特别是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使经济有了较大的飞跃,从而出现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而欧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现象。第二个对比是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移,科研系统在知识经济中起着关键作用。与此相适应,必然要求创新系统从早期的单纯强调技术创新转移到既重视技术创新,又关注知识在经济中的作用。因此对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重的欧美,特别是美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其相对完善的国家创新系统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日本则因其知识创新能力相对不足而付出了代价。近5年来, 日本经济持续低落,至今没有复苏迹象。鉴于此,日本政府于1996年被迫调整国策,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设想,以重新构建国家创新系统。从日美两个阶段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次序的转换,不难看出从国家技术创新系统到国家创新系统转变的历史趋势。
其次,从国家技术创新系统过渡到国家创新系统是创新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技术创新系统虽然在国家意义上体现了一国技术创新能力,甚至可以用国家行为建设和发展这种能力,但是它对于知识的重要经济价值的认识远远不够,对知识、科学和人力资本相对忽略,因而表现出对经济发展推动上的后劲不足。而国家创新系统的方法越来越呈现出在技术领域分析的重要性。其一,国家创新系统着重于知识流动,更能显著提高知识的经济绩效。其二,国家创新系统注意到了参与知识流动的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国家创新系统是在国家技术创新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又是比前者内涵更丰富的概念。
2 国家创新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国家创新系统是由一国的公共及私有机构、组织和实现条件组成的,以推动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为目的的网络体系。
2.1 国家创新系统的主体结构
从创新主体的角度看,国家创新系统有4个基本构成, 即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体活动的内部运行机制、主体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主体活动的环境或背景。
(1)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是企业、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和政府部门等。企业作为R&D的主体,是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核心,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科研机构既包括国家的公共科研机构,也包括民间的非赢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包括重点高校、一般高校和其他教育培训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也是国家创新系统不可缺少的主体。
(2 )主体活动及其运行机制是决定国家创新系统运行效率的重要的内部因素。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是在特定的时空范围里,与不同的社会资源、知识资源和自然资源发生重组和配置,从而表现为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知识运用绩效。
(3 )主体间的联系和合作是与国家创新系统运行效率密切相关的重要因素。系统的功能除取决于各主体自身的优化外,还取决于主体间相互联系的效率。创新资源、技术和知识在各行为主体间高效的运转流动,有利于降低创新风险、减少创新成本、加速创新速度、提高创新效益。
(4 )主体活动所处的环境或背景直接影响到国家创新系统的效率。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功能除取决于要素的内部活动效率和它们的外部联系外,还取决于与之相关的外部环境。国家创新系统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政府的政策环境、本国创新系统的行为主体同其他国家的主体之间的国际联系等。
2.2 国家创新系统的功能结构
从系统结构与功能的角度,国家创新系统具有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四大功能。国家创新系统的结构可分为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4个子系统。 我们不妨称之为功能结构。第一,知识创新系统以研发部门(科研机构和科研型大学的R&D部门)为核心,其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转移,其中政府行为起主导作用。第二,技术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学习、革新、创造和传播新技术。第三,知识传播系统的核心是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其主要功能是传播知识,培养具有高技能、新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及技术工人。第四,知识应用系统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和企业,其主要功能是知识和技术的实际应用。
2.3 国家创新系统的动力结构
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终极原因。系统发展的动力在于要素间的交互作用,而这些交互作用就成为国家创新系统的动力结构。它包括国家创新系统各主体间的交互作用和创新系统各主体与外部主体的交互作用。具体来讲,两者是通过反馈循环系统中的要素流动而实现的:第一,物质流。物质要素包括工具、仪器、机器等物化技术,这些设备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第二,信息流。主要是指关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配方等以各种信息形式记录的技术信息、关于基础研究的科学信息和关于产品需要的经济信息等。第三,资金流或金融流。主要是指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及孵化器等的设立和运行。第四,技术流。技术是指以一定的科学知识为支持的关于制造某种产品或采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无形的系统知识。第五,人才流。掌握一定科学知识、技术技能、工作经验的有创新精神的人员的流动及其携带的意会知识的转移也是国家创新系统发展的一大动力。第六,组织文化流。包括能够有效促进不同部门及人员之间相互协作、强化组织的学习能力、激发组织创新意识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文化等。
这些流动来自于各主体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相互作用,一般由高势能区向低势能区运动,也不排除一定程度的反向运动。其作用方式多种多样,将在以上一方面或多方面进行创新要素的转移。国家创新系统的动力主要通过主体间创新要素的位移、模仿、复制和学习来实现;其结合方式的合理程度取决于创新要素的流向及其流动度。
3 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确立
3.1 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形成过程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基本上属于政府主导模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创新系统显得愈加重要而迫切,宏观层次的框架结构开始形成。
10多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30多项相关的计划、政策和措施,为建设我国国家创新系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知识创新系统,国家实施了重大基础性研究项目计划(攀登计划)、重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对于技术创新系统,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技术创新工程等;对于知识传播系统,有211工程、跨世纪人才培养工程等; 对于知识应用系统来说,有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另外,国家所实施的中国21世纪议程、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实施室建设、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对于国家创新系统的2个或3个子系统的建设都有积极作用。尤其是211工程(1993)、技术创新工程(1996)、知识创新工程(试点, 1998)等三大工程的实施,构成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内容,逐渐在国家层次上形成了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战略布局。当然,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还仅仅是一个雏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国家创新系统的初步建成,对于国家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只有建立和发展现代化的国家创新系统,努力培养创新能力,才能不断增强国家整体的竞争力,不断提高我国国际地位,也才能使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3.2 我国国家创新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和对策
由于国家创新系统处于初建阶段,还不成熟,因而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有关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计划、政策和措施的连贯性不够,部门分割严重。多数计划、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处于一种不自觉的状况,它们最初的本义不在于建立国家创新系统或其子系统,而是针对某一个或某一系列特定的问题。如就技术创新政策而言,最早的国家技术改造计划(1982)旨在提高国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其中技术引进是最重要的内容。10年之后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也只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两年前实施的技术创新工程,才提出建立国家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问题。从其政策走向看,早期的创新政策主要关心的是研究开发,后期则侧重于成果的转化、应用、市场实现和创新实现。从政策干预方式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和干预都是在技术供应侧,几乎没有面向市场需求的政策工具。建立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政策尚且如此,建立其他3 个子系统的计划和措施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方面,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机构分割,往往隶属于某一特定部门,与“系统”的网络要求相违背。以创新政策为例,星火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攀登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由国家科技部和基金委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和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计划隶属于国家计委;技术改造计划、重点技术发展项目计划和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机构是国家经贸委。同一类的政策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使政策效果衰减。不同的政策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其政策效果就更不理想。211工程、 技术创新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分别由教委、经贸委和中科院负责实施,而无统一的机构来管理,显然不利于整个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
其次,由系统分割导致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点不明确,影响到系统的运行效率。按功能结构将国家创新系统分为4个子系统, 这对于研究的深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问题是我国应以何者为建设重点,又如何看待各系统的相互关系,究竟以知识创新为主,还是应以技术创新为主。重点不明确,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初衷是加强各创新主体的协调和联系,而不是加深各系统、部门间的矛盾。
最后,在国家创新系统建设过程中,对与各地的具体情况的“兼容性”考虑不够。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完善和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各地区的协调和支持,各区域系统的建设必须服从国家系统的总体目标。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目前我国国家创新系统建设过程中,较多地强调地方服从国家,相对忽略各地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对区域的激活明显不足。国家创新系统与各地状况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性。区域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没有区域系统的协调和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宏观上国家创新系统的质量和效率。
中国国家创新系统运行中的问题,既有创新系统客观上不成熟的原因,也有人们认识上的障碍。从创新系统的管理角度说,关键是形成一套有效的且有利于国家创新系统的产生和发展的政策。
首先,应协调已有的各项创新政策、措施、计划和工程,使之不致因部门分割和系统分割的原因而使效能递减,今后的措施应围绕国家创新系统这一共同目标而实施,避免政策的独立性,各项创新措施的制订或管理应尽量防止部门主义倾向。令人欣喜的是,国家有关部委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着手解决之。如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联手推出技术创新工程,科委和计委共同实施工程(技术)中心计划等。当然这还远远不够,建议成立一个隶属于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来主持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其次,在现阶段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中,当务之急是建设技术创新子系统,协调各系统的发展。国家创新系统以哪个子系统为主应与该国的发展目标相一致,应针对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而定。我国经济发展现今处于工业化阶段,远未达到美日等国的工业化和知识化并重阶段或知识化阶段,我们的任务主要还是工农业现代化,何况较高的知识生产率是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的。我们的问题不是缺少科技成果,而是成果转化相对不够。我们的中心目标是发展经济,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主干应是技术创新,加速成果的转化。这也决定我国现实的国家创新系统应以技术创新系统的建设为重点。当然,我们说现阶段以技术创新为主,并不意味着不要知识创新等其他方面,而是指应分清主次,有所侧重,不要等量齐观,一视同仁。最后,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同时,要兼顾产业或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注重二者的协调相容发展,这一点也十分重要。国家创新系统未来的演进方向将是产业化和区域化。
(收稿日期:199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