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前的犹太民族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犹太论文,生前论文,民族论文,犹太复国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世纪90年代诞生的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是犹太民族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对犹太民族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现代以色列国家诞生和发展的基础。然而,100多年来,对这场运动评价不一, 肯定与否定者大有人在。持否定意见的一个主要论据,就是认为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前,经过1700多年大流散而分布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由于民族同化的影响已不再是一个民族。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予以探讨和澄清。因为只有一个民族才具备发动民族运动的基本条件,即民族运动赖以产生的历史和社会基础,也才具有实现民族自决的权利。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思想,其中心点是被压迫民族与压迫民族政治上的分离。不难看出,民族,尤其是被压迫、被奴役的民族,才有民族自决的权利。如果不是一个民族,民族自决权就无从谈起。
如何看待19世纪末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前的犹太民族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弄清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犹太民族的民族同化问题;二是关于犹太民族的民族特征问题;三是关于界定犹太民族时应严格区分的几个涉及民族的概念问题。
一、关于犹太民族的民族同化问题
列宁认为,民族“同化问题,即丧失民族特征,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1〕民族同化本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民族共同体发展的特异历史现象之一。〔2〕这种特异的历史现象,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两种不同性质的分野,即自然同化和强迫同化。自然同化是民族相处过程中,往往是文化水平较低的民族在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的潜移默化中丧失其本民族特征的一种历史现象。我们主张这种符合历史发展法则的自然同化。犹太人在长期与居住国民族相处中,自然同化的现象不可避免和普遍存在。但是,犹太人的同化因其民族特征和特殊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历史状态。
第一,强迫同化多于自然同化。像大多数民族一样,犹太人在同其他民族相处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自然同化的现象。在历史的悠悠岁月中,他们之中确有一部分人通过通婚、受洗礼等方式,自然同化于当地民族中。与此同时,强迫同化的现象不断出现,主要表现为基督教国家强迫犹太人改宗的事件屡屡发生。尤其在中世纪的欧洲历史上,许多犹太人的改宗、受洗礼都是在强权政治和民族特权的驱使下进行的。
欧洲历史上强迫犹太人改宗的事件不胜枚举。613年, 西哥特王西斯普下令,强制西班牙所有犹太人接受洗礼改信基督教。629年, 法国墨洛温王朝迫使犹太人在接受洗礼和流放之间作出抉择,迫使许多犹太人皈依基督教,出现了许多“改宗的犹太人”。11世纪以后,西班牙犹太人在基督教的强迫下,被迫改宗的事件不断发生。1492年,西班牙出现最大的一次驱逐犹太人事件,迫使许多人改宗。这些被迫改宗的犹太人私下仍然信奉犹太教,他们被贬为“马兰内”。〔3〕1496年, 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二世劝诫犹太人接受洗礼,并命令四岁至十岁的孩子必须受洗礼。很多人被迫接受洗礼,但仍有一些人拒绝改宗。大拉比西蒙·冯·来阿密因拒绝改宗而被处死。〔4〕
第二,民族同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犹太人因其宗教和文化特点突出,他们的同化一般要经过宗教同化、文化同化和社会同化的过程。改宗和受洗礼,只能视为同化的开始,而要完全同化于当地民族,必须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与当地民族逐渐趋同,这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不能简单认为有多少人完全同化了,应科学地估计各国犹太人或各个历史时期犹太人同化的程度。此外,从欧洲历史的不同发展阶段看,由于历史条件不同,犹太人同化的方式也不同。中世纪的欧洲,在教会的迫害下,犹太人的同化主要是改宗和受洗礼。而在近代欧洲,由于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和思想文化的影响,犹太人宗教同化的步子加快。与此同时,文化同化的现象广泛出现。许多犹太人开始学习所在国民族的思维方式、语言和价值观,深入到欧洲文化的各个领域,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出现了一大批卓越的犹太科学家、思想家、音乐家和美术大师。也有一些犹太上层人士进入政治、经济领域的领导机构和重要部门,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19世纪下半叶,由于欧洲民族主义的发展和各民族间关系的尖锐化,犹太人的同化变得更加复杂化。犹太人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对所在国经济的不小影响,使所在国中产阶级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他们要求限制犹太人的发展。因此,犹太人的社会同化受到限制,遇到阻力。19世纪末,种族反犹太主义浪潮席卷欧洲大陆。欧洲犹太人的同化步伐不仅放慢,而且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逆转现象。
第三,犹太人同化过程中的逆转现象。这种逆转现象不仅意味着犹太人同化的终止,〔5〕而且表现为许多已经同化的犹太人不被所在国接受,在同化的道路上后退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有些犹太人同化的根基不牢靠,这主要包括强迫改宗受洗和为生计所迫接受改宗,以及表面改宗实则继续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这三种人的宗教同化现象,均带有不同程度的强迫同化性质。因而,遇到不利条件就会动摇和后退。这种情况在19世纪的反犹浪潮中比比皆是。二是反犹种族主义的出现和泛滥,是设在犹太人同化道路上的一道屏障。这次反犹浪潮以建立在种族优胜论基础上的反犹意识形态作为指导思想,以反犹著作及反犹组织和团体的不断出现为特征,以“反对犹太人的联合抵制”的方式为主要武器,向更深、更广的社会层面扩展。反犹的规模和范围,是历史上任何一次反犹排犹活动所不及的。这使一些人所鼓吹的同化论不攻自破,使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能继续保存下来。
19世纪末出现的反犹太主义,完全改变了犹太人的历史命运,是犹太民族同化历史上的一个转折。在反犹种族主义的影响下,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的阻碍犹太人同化的现象,使犹太人徘徊、矛盾和不知所措。许多已经同化的犹太人不被所在国接受,甚至常常遭到讽刺和嘲笑。这不仅加大了犹太人融入所在国民族的困难,并引起犹太人对自己命运的思考,因而出现了一些不同的主张。有人主张用最彻底的同化解决犹太人面临的问题;〔6〕有人认为民族特性是不能改变的, 即使改宗和抛弃传统文化,也不能使犹太人变为所在国民族。〔7〕一些同化运动的倡导者也承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犹太人与所在国民族的差别还是存在的。与此同时,许多主张同化的犹太人改变了原来的理想,转向民族复兴,成为坚定的民族主义者。如佩雷茨·斯摩梭斯金(Perez
Smolenskin,1840—1885年)、犹大·莱布·戈登(Judah Leib Gordon,1831—1892年)、摩西·莱布·利林布卢姆(Moses LeibLilienblum,1843—1910年)和埃利泽尔·佩尔曼(笔名本·耶胡达:Elieser Ben—Jehuda,1858—1922年)等。
由此可见,犹太人在漫长的岁月中,部分被同化的现象虽然不可避免。但是,由于他们的处境和19世纪末反犹种族主义的出现与泛滥,犹太人不可能全部被同化。另外,就受同化的犹太个人来说,同化的程度也存在着很大差异。
二、犹太人究竟是不是一个民族
既然存在部分未被同化的犹太人和程度不同地保持着犹太民族特征的犹太人,那么他们究竟是不是一个民族,还是让理论与实际作出回答。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对民族定义作了概括,他说:“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8〕斯大林总结的民族共同体的定义在这里虽然指的是现代民族, 但是,一般来说,它所具有的科学性和学术性已为广大研究民族问题的学者所接受,成为识别历史上一切民族的标准。〔9〕
根据上述关于民族的定义,联系犹太人的历史实际,在判断他们是不是一个民族时,首先要充分认识犹太人在大流散前,已经形成为一个具有鲜明民族特征的民族。
犹太民族的形成,也像许多民族一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笔者认为,犹太民族的形成主要经历了三个重要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是公元前13世纪摩西带领以色列人从埃及返回迦南(今巴勒斯坦)。在此阶段,以色列人的地域观念开始逐渐确立。虽说上帝耶和华早已将迦南许给他们的始祖亚伯拉罕作为“应许之地”,但环境迫使他们在经受磨难后决心立足迦南,于是开始了返回该地的艰难旅程。另外,摩西教的产生也使以色列人的宗教观念开始增强。摩西在西奈山接受耶和华授予的十条诫律,从思想上将以色列人团结起来,从而完成了战胜各种困难返回迦南的壮。此后,摩西十诫成为犹太教产生的基础。因此,这一阶段是以色列人从部落发展成为民族的“关键时期”。〔10〕从此,以色列人在迦南开始了发育成一个民族共同体的过程。
第二阶段为公元前11世纪三代以色列国王扫罗、大卫和所罗门建立以色列统一王国时期。王国的建立标志着以色列民族形成过程的完成。这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共同地域的开辟,为以色列民族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经过三代国王的努力征战,以色列统一王国为以色列民族提供了一个比较稳定、巩固的共同地域,促进了他们的经济联系和往来。这种经济上的联系和往来在所罗门时代发展到顶峰,并由此出现了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繁荣景象。所罗门的船队和探险队曾到过西班牙和俄斐(可能是南阿拉伯,也可能是印度)。〔11〕第二,中央集权制国家政权的建立,为以色列民族的统一和生存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所罗门继承父业,在完善中央集权制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他在政治上废除了传统的部落组织,将全国划分成12个新的行省,并任命了总督,所罗门创立的这套地方行政制度,从政治上统一了以色列各部落。当然这并不是说以色列部落差别已消失了。以色列部落差别的消失,在王国建立后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公元前8 世纪北方王国后期才得以实现。第三,公元前957年,圣殿在耶路撒冷的建成, 是以色列人共同宗教信仰犹太教的象征,从思想意识和宗教感情上增强了以色列民族的内聚力。总之,所有这些措施都使以色列民族完成了从血缘关系到地域关系的转化,成为以色列民族完成形成过程的标志。
第三阶段是从公元前9世纪以色列统一王国分裂后, 形成南北两王国对峙到犹太人开始大流散。在这一阶段内,以色列民族完成了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从以色列民族的发育情况看,属一种发育完全的民族。〔12〕这表现为:其一,以色列民族从初型到定型经历了相对较短的过程。从以色列统一王国建立后以色列民族的形成,到公元前8 世纪亚述王统治北方以色列王国时“那些具有明显差别的部落早已不复存在”〔13〕为止,只经历了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其二,以色列民族的四大民族特征表现出高度的统一性:他们不仅有共同的希伯来语,共同的巴勒斯坦土地,共同的农牧业经济生活,〔14〕而且还有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和宗教信仰。其三,尤为重要的是,犹太民族的民族意识在反抗异族统治和压迫的斗争中不断深化,成为发育完全的民族的定型。以色列统一王国分裂后的北方以色列王国和南方犹大王国, 先后于公元前722年和公元前586年被亚述和巴比伦灭亡。此后, 犹太民族虽有过马卡比王国(公元前142—公元前63年)近80年的独立国家时期, 但其余大部分时间仍处在异族统治之下。作为一个民族,尽管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以自治方式受其管辖,可是,异族统治的残暴激起他们的不断反抗。在反抗异族暴政统治的斗争中,犹太人的民族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的斗争,更使犹太民族的民族意识进入“社会自我意识阶段”,〔15〕即民族意识的最深层次,它是犹太民族发育成民族定型的重要标志。公元135年,犹太人反抗罗马人统治的最后一次起义, 坚持长达三年多的武装斗争后,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他们的最后一个阵地贝塔尔要塞被攻陷,其领袖壮烈牺牲,这是犹太民族的民族意识升华的集中表现。可见,犹太民族到大流散前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民族意识、完全定型的民族了。可以设想,在相同条件下,发育如此完全的犹太民族要同化于所在国民族,肯定要比其他民族困难得多。
其次,正确认识犹太民族特征及其变异性。
犹太人大流散后,失去了共同地域分布在世界各地。但从居住情况看,他们采取了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生活在犹太区中。这种犹太区就是专门为犹太人划出居住的街道和地区。与隔都不同,犹太区有时候是根据犹太人的意愿建立的。它们在维持犹太民族传统和犹太教的宗教生活方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犹太人每迁徒到一块新的地方,都集中居住在这种犹太区。犹太区内,有犹太人进行集体社会活动的地方,如犹太教会堂、学校、法院和一些管理机构,也有犹太人须臾离不开的浴池、面包房、屠宰场、旅社、公墓和监狱等生活设施。犹太人可以自成一体,基本上不受外界干扰,按照自己的民族方式和法律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犹太人很容易把自己特有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一系列民族文化特征牢固地继承下来,当然这种最早产生于公元1世纪的犹太区, 犹太人最初是出于民族同一性、安全和生活方便等因素的考虑而形成的。但后来非犹太社会为了使犹太人处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的主流之外,而与周围世界隔绝,不断强化对犹太人的封闭,包括政府的一些反犹政策和非犹太人的反犹、排犹、歧视犹太人的意识。随着犹太人所受迫害的加深,有些犹太区逐渐带有强迫隔离的性质。这种性质不仅来自犹太拉比们想用隔离的办法阻止非犹太人对犹太人的影响,更多地来自非犹太社会所采取的歧视和排挤犹太人的措施。12世纪后,在基督教国家发生的用法律强迫隔离犹太人的“隔都”的出现,更是基督教会迫害、孤立和羞辱犹太人的一种恶劣手段。然而,“隔都”同犹太区一样,它在保持犹太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意识方面,发挥了相同的作用。
直至19世纪,犹太人这种居住方式并未因欧洲社会的变化和犹太人受欧洲文化影响的不断加深而改变。尽管一些犹太上层人物离开犹太区而进入居住国社会的主流之中,但大多数犹太人仍然生活在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犹太区中。他们的民族特性和民族意识不仅没有因失去共同地域而消失,反而呈曲线式的增强态势并最终保持下来了。
犹太人的共同语言希伯来语在长期流散中,虽然未能作为口头或书面语言保存下来,但受当地语言的影响,形成了许多不同地域犹太人使用的语言和方言。如犹太—阿拉伯语,犹太—贝尔伯语,犹太—希腊语,犹太—西班牙语,犹太—意大利语,犹太—波斯语,意第绪语等。这些犹太语言和方言,都受到了犹太宗教经典语言希伯来语和阿拉米语〔16〕的影响,并用希伯来语字母书写。这表明,它们仍是具有共同的犹太人社会特点的特殊的语言联合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它们也把不同地域的犹太人从思想到民族感情连系在一起。
从经济生活方式看,犹太人离开巴勒斯坦后大多居住在世界各国的城镇,主要从事小商小贩。随着商业的发展,贸易成了他们涉足的领域。后来,由于基督教禁止基督教徒从事有息贷款业务,犹太人便开始从事高利贷活动。18、19世纪,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犹太人凭借他们的经济头脑和从商经验,在金融业、化工、纺织等新兴工业部门大显身手,出现了一批颇具影响的金融家和工商业巨头。犹太人的这种谋生方式要求他们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扩大合作。而犹太人的居住特点又为他们实现这种愿望提供了方便,各地犹太人亦在这种经济交往中增强了联系和感情。
然而,对流散地犹太人来说,最主要的共同特点是他们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特别是犹太民族意识在特殊的历史环境影响下,从总的趋势看,不是减弱而是逐步增强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维系了犹太民族的存在,并且成为该民族在流散后最重要的一个民族特征。
流散地犹太人虽然失去了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和共同经济生活,但他们在这些方面仍保持着某些同一性。尤其在共同文化心理素质上继续保留着统一性。由此可见,犹太人在大流散后继续保持着他们的民族特征。
最后,在讨论犹太民族问题时,应充分认识它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特点和作用,笔者之所以将此民族特征重点加以探讨,是因为犹太民族在这方面的优势地位决定的。
第一,犹太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主要特点是它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及其重大影响。如前所述,犹太人在大流散前已发育成为一个较成熟的民族的定型。他们不仅具备了民族的四个特征,而且在共同文化心理素质上更趋完善。犹太文明的发生和繁荣;犹太教的创立、发展及对犹太人生活的全面影响;犹太文学的光辉成就;犹太民族意识的增强和升华等等。所有这些都突出反映了犹太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提高及其历史作用,说明犹太民族确是一个具有较完善的文化心理素质的民族。
第二,作为犹太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主要内容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意识,在维护犹太民族特征方面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它们亦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继续发展和升华。
作为犹太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主要内容之一的犹太教,在维护犹太民族特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犹太教成为分布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在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的过去加强精神联系的唯一纽带。二是犹太教律法、教义对犹太人生活的规范和教化,使犹太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得以保存和继承。三是犹太教会堂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宗教教育,把它作为宗教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使犹太教的影响代代相传,根深蒂固。四是作为犹太民族精神支柱的犹太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更是一种民族精神。它是伴随着犹太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创立和完善的,它是适应民族的需要而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很难设想,如果没有犹太教的存在,犹太民族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生存下来并一直发展到今天。
与此同时,历史上不断出现的反犹排犹活动,从客观上促使犹太人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民族意识逐步得到增强和提高。民族意识是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一个重要表现方式,对在不幸历史条件下生存的犹太民族来说尤为重要。犹太民族的民族意识在大流散前已发展到较深层次的社会自我意识阶段。这种较深层次的民族意识遇到反犹排犹活动的刺激,必然会增强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犹太民族正是凭着这种较深层次的民族意识,保持了他的民族特性。 19 世纪80年代,在沙皇俄国大肆迫害犹太人的日子里,犹太民族的表现就是一个例子。当时访问俄国的一位西方观察家目睹了犹太人所表现出的“异常的团结”的情况,“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失去过一种意识,那就是他们是一个不同的民族”。〔17〕19世纪末在反犹种族主义浪潮中诞生的以民族复兴为目的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更是犹太民族意识增强和民族觉悟提高的生动体现。
第三,充分认识民族共同文化的心理素质的本质和特性,对犹太民族的生存所起的促进作用。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是民族特征中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持久因素,是维系一个民族的强有力的精神纽带,〔18〕它本身具有独立、全民和稳固的特性。〔19〕犹太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意识所反映的独立、全民和稳固性尤为突出,这表现在犹太教的长期存在和犹太民族意识的不断增强等方面。历史表明,犹太民族就是在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基本谈化的情况下,凭着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作用一直生存下来的。
总之,流散地犹太人在地域、语言和经济生活上仍然不同程度保留了一些共同点,尤其在文化心理素质上的共同点更重要、更突出。正是这种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作用,使犹太人得以存在下来,并成为界定他们是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
三、关于涉及民族概念的几个问题
在研究犹太民族问题时,还应注意区别几个涉及民族概念的问题。
第一,民族的分散与分裂状态同民族的整体概念的区别。前者指民族存在的方式,这种方式会因民族所处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后者是指由共同的物质和精神因素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共同体,它的存在是由构成民族的若干要素所决定的,不会因其存在方式的剧烈变化而在短时间内突然消失。民族生存的方式不会改变民族存在的事实。民族只有分散的居住方式和政治上的分裂状态,而没有民族本来意义上的分裂;如果有,那就不成其为民族了。综观犹太人的情况,他们虽然分散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却具有共同的民族特征,同属一个民族,只不过是以分散的方式存在罢了。
第二,在研究一个民族的存在问题时,常常涉及到这个民族与它的国家或别的国家的关系问题。〔20〕必须指出,尽管这个民族与它的国家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同一性,但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本质讲,民族更多表现为文化方面的特征,而国家则体现政治上的含义。两者可以是吻合的存在方式,也可以是互有出入的存在方式。从历史和现实看,民族和国家存在的方式:有单一民族的国家,有多民族的国家,也有一个民族分属不同国家的情况。既然民族的存在决定于民族的文化特征,那么政治上的分野只是部分影响而不能从实质上改变民族存在的事实。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犹太人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否认他们是同一个民族。
此外,民族与国家的形成和产生的方式与过程也不同。民族形成的历史是漫长而悠久的渐进过程,国家的形成则是短期行为。与此相联系,民族和国家的消失或灭亡,同它们的产生一样,也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一般地讲,民族的消失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这种过程一般是通过民族同化、民族溶合的过程实现的,很难设想一个民族会突然马上消失。而国家的消失则是比较突然而短期的。因此国家的存在与否不会改变一个民族存在的事实,却可能改变民族存在的方式。如犹太民族在国亡家破大流散到世界各地,只是改变了他们原来的存在方式,就其民族属性来说,同属一个犹太民族。
第三,关于犹太人的种族构成问题。有人以犹太人的多种族特征,否认他们是一个民族。笔者认为,对犹太人的多种族特征应作具体分析。一是犹太人的多种族特征是历史形成的。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犹太人四处流散,居住在许多不同民族和种族当中,受通婚和居住区地理环境的影响,其种族特征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多种族犹太人,使犹太人的种族构成变得复杂起来。从种族和语言的不同,犹太人可以分成三大集团,即阿什肯纳兹人、赛法拉迪人和东方犹太人。他们在外表体态、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以及语言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另外,还有许多非犹太人接受了犹太教逐渐变成了犹太人,也是造成犹太人多种族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犹太人这种非单一性人类学特征的形成,是犹太人所处的独特历史条件造成的。二是犹太人的多种族特征,并没有改变犹太民族的主要民族特征。由遗传基因所形成的种族差异,并不会改变主要由文化特征所决定的民族共同体的本质。犹太人所具有的共同的宗教信仰、传统文化、民族意识,共同的历史命运和理想,对自己祖先故土的向住和怀念之情,将他们从思想意识到民族感情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正是这些共同的精神文化因素,是我们认定具有多种族特征的犹太人仍然是一个犹太民族的重要原因和主要依据。
综上所述,犹太人自公元2世纪中期开始流散在世界各地后, 至19世纪未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诞生时,仍然是一个民族。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0卷,第9页。
〔2〕参见彭英明、 徐杰舜:《从原始群到民族——人们共同体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页。
〔3〕亦译马拉诺。该词在中世纪前期西班牙语含意为“猪”, 表明西班牙人对犹太人改宗者的歧视。
〔4〕阿巴·埃班:《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183页。
〔5〕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 三联书店(上海)1992年版,第36页。
〔6〕〔7〕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第34页;第36页 。
〔8〕《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294页。
〔9〕彭英明、 徐杰舜:《从原始群到民族——人们共同体通论》,第187页。
〔10〕〔11〕阿巴·埃班:《犹太史》,第10页;第32页。
〔12〕彭英明、徐杰舜认为民族的发育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发育完全的民族,另一种是发育不完全的民族。见:《从原始群到民族——人们共同体通论》,第235页。
〔13〕阿巴·埃班:《犹太史》,第43页。
〔14〕见李有文主编:《世界民族研究论文集》:唐裕生的《关于犹太人的民族概念及民族生存问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5〕参见彭英明、徐杰舜:《从原始群到民族——人们共同体通论》,第277页。
〔16〕阿拉米语,亦称亚兰语,属闪米特语族西北支,与希伯来语、腓尼基语相近。最早流行于古代叙利亚,后发展成近东的共同语。公元前6世纪后,取代希伯来语流行于巴比伦犹太人和巴勒斯坦。 有若干犹太律法书,系由该语言写成,如《巴比伦塔木德》和《耶路撒冷塔木德》。
〔17〕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第74页。
〔18〕〔19〕彭英明、徐杰舜:《从原始群到民族——人们共同体通论》,第202、203页。
〔20〕这里所指的民族和国家,是指具体的民族和国家个案,而非指抽象意义上的民族和国家概念。